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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為進一步加強上海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建設,現決定在部分高校開展
(略)2026年度選調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工作。具體公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及數量
根據上海干部隊伍結構需求,2026年選調400名左右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
選調對象包括(具體高校名單見附件):
(一)北京大學等44所高校應屆優秀畢業生;
(二)中央財經大學等30所高校“雙一流”建設學科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應屆優秀畢業生;
(三)華東政法大學等22
(略)高校應屆特別優秀畢業生;
(四)中國科學院大學、上海科技大學、南方科技大學等新型研究型大學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應屆優秀畢業生。
選調職位一般為
(略)市級
(略)單位:
(略)
二、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
(略)線方針政策,思想政治素質好,品學兼優;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3.本科生一般不超過25周歲(1999年9月<含>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一般不超過30周歲(1994年9月<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過35周歲(1989年9月<含>以后出生),具有參軍入伍經歷的,年齡要求可相應放寬2年;
4.具備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2026年應屆畢業生(全日制在校就讀期間,無社保繳納記錄),學習成績優良,具備授予相應學位條件;
5.有志于從事黨政管理工作,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6.報考政法、數字信息、財經、城市建設方向需具備相應類別專業要求,報考綜合方向不限專業;
7.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8.定向培養生、委托培養生,
(略)絡學院、成人教育學院和獨立學院畢業生,不列入選調范圍;
9.凡因違法違紀受過處分,或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情形的,不列入選調范圍。
(二)其他條件
報考者除滿足以上基本條件外,還應滿足以下兩項條件:
1.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或在選調高校就讀期間,擔任校院系團委書記、副書記、部長、副部長,黨(團)支部書記、副書記,校院系學生會主席、副主席、部長、副部長,班長、副班長,以及校社團負責人一年以上;
2.在選調高校就讀期間,獲得校級優秀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畢業生、優秀黨(團)干部、優秀黨(團)
(略)或在選調高校就讀期間,獲得國家獎學金、省部級獎學金、校級二等及以上獎學金。
此外,華東政法大學等22
(略)高校特別優秀的應屆畢業生,還應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1.在應屆畢業高校就讀期間,獲得國家獎學金或
(略)獎學金;
2.在應屆畢業高校就讀期間,擔任校院系團委書記、副書記、部長、副部長,黨(團)支部書記、副書記,校院系學生會主席、副主席、部長、副部長,班長、副班長,以及校社團負責人一年以上。
三、選調程序
(一)公告發布。
(略)站公布。
(二)網上報名。凡符合條件的各所選調高校應屆畢業生均可于2025年9月9日10:00至9月24日12:00
(略)站(網址:https://
(略).cn/Link/
(略)xd.htm)
(略)上報名,并接受報名資格審核。每名報考者只能選擇綜合、政法、數字信息、財經、城市建設中的一個類別方向報考。報考者根據職位簡章填報志愿,可
(略)級志愿或十六
(略)志愿中至多選報兩個(不涉及具體職位),志愿分順序先后。
(三)高校審核信息。報考者填寫報名信息后,所在高校黨委組織部(或學生處、
(略))會同院系黨組織,及時對報考者報名信息進行審核推薦,重點審核報考者的政治素養、在校表現、黨員身份、學生干部經歷、
(略)等情況。
(四)綜合比選。經高校審核后,市委組織
(略)委組織部按照選調生選拔標準要求進行綜合比選,通過的報考者獲得筆試資格。每位報考者僅有一個志愿可通過,如報考者的第一志愿通過,則其第二志愿自動失效。
(五)繳費。獲得筆試資格的報考者于10月21日18:00
(略)上繳費。繳費成功后,可于10月28日10:00
(略)下載準考證。
(六)筆試。筆試計劃于11月1日在上海進行。筆試測查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考試時限120分鐘,滿分100分;《申論》考試時限150分鐘,滿分100分。
(七)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市委組織部研究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與筆試合格分數線于11月19
(略)公布。
(八)面試。面試工
(略)委組織部統一組織實施,計劃于11月下旬在上海舉行。
面試通知及有關要求計劃于11
(略)公布。同時,報考者必須對是否參加面試進行確認。
(略)上進行面試確認后,將不再另行通知。
(九)確定職位報名人選。考試綜合成績按筆試總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比例計算(筆試總成績和面試成績均按百分制折算)。按選調計劃人數2倍的比例,以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職位報名人選。
(十)選報職位意向。
(略)根據各類別方
(略)級、地區的志愿情況進行職位報名。其中,市級志愿審核通過的報考者
(略)級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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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等有關規定,組織考察人選在上海進行體檢。
(十二)考察。各選調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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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公示。擬選調人選計劃于2026年2月在各選調高校進行分批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公示無異議的,各選調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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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試用期。選調生正式錄用后,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的起始時間從報到之日起計算,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職并進行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
(略)
(十五)基層培養鍛煉。市委組織部負責安排選調生進行為期兩年的基層培養鍛煉。
(十六)動態管理機制。市委組織部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選調生跟蹤培養需要,將選調生培養使用納
(略)干部隊伍建設整體規劃,并建立選調生個人成長檔案,進行跟蹤培養管理。
四、注意事項
報名參加選調的應屆畢業生,應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提供任職和獲獎證明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選調資格。
選調咨詢詳見《
(略)2026年度選調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政策問答》。
政策咨詢電話:
(略)
考務咨詢電話:
(略)
(略)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
(略)
監督電話:
(略)
上海選調相關信息請關注各選調高校就業信息和“滬小選”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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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略)2026年度選調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高校名單
1.北京大學等44所高校
北京: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中央民族大學;
天津:南開大學、天津大學;
遼寧:大連理工大學、東北大學;
吉林:吉林大學;
黑龍江:哈爾濱工業大學;
江蘇:南京大學、東南大學;
浙江:浙江大學;
安徽: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福建:廈門大學;
山東: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
湖北: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
湖南:中南大學、湖南大學、國防科技大學;
廣東: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
重慶:重慶大學;
四川:四川大學、電子科技大學;
陜西: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甘肅:蘭州大學;
上海: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東理工大學、東華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上海財經大學、上海大學。
2.中央財經大學等30所高校“雙一流”建設學科
北京:中央財經大學(應用經濟學)、北京交通大學(系統科學)、北京工業大學(土木工程)、北京郵電大學(信息與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北京林業大學(風景園林學、林學)、北京協和醫學院(生物學、生物醫學工程、臨床醫學、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藥學)、北京中醫藥大學(中醫學、中西醫結合、中藥學)、北京外國語大學(外國語言文學)、中國傳媒大學(新聞傳播學、戲劇與影視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應用經濟學)、外交學院(政治學)、中國政法大學(法學);
江蘇:蘇州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力學、控制科學與工程、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南京郵電大學(電子科學與技術)、河海大學(水利工程、環境科學與工程);
安徽:安徽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
河南:鄭州大學(化學、材料科學與工程、臨床醫學);
湖北:華中農業大學(生物學、園藝學、畜牧學、獸醫學、農林經濟管理)、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武漢理工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
廣東:暨南大學(藥學);
云南:云南大學(民族學、生態學);
陜西:西安電子科技大學(信息與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長安大學(交通運輸工程);
新疆:新疆大學(馬克思主義理論、化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上海:上海海洋大學(水產)、上海中醫藥大學(中醫學、中藥學)、上海體育大學(體育學)、上海音樂學院(音樂與舞蹈學)。
3.華東政法大學等22
(略)高校(含4所“雙一流”建設學科高校)
華東政法大學、上海中醫藥大學、上海海洋大學、上海音樂學院、上海體育大學、上海對外經貿大學、上海理工大學、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上海海事大學、上海師范大學、上海政法學院、上海戲劇學院、上海公安學院、上海紐約大學、上海工程技術大學、上海海關學院、上海商學院、上海第二工業大學、上海應用技術大學、上海電力大學、上海電機學院、上海健康醫學院。
4.中國科學院大學等3所新型研究型大學
中國科學院大學、上海科技大學、南方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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