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
(略)區成立三坊七巷歷史文
(略)管理委員會
關于進一步加強
(略)歷史文
(略)
長效管理實施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深入貫徹落實***總書記關于加強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加
(略)歷史文
(略)的保護傳承與活化利用,根據《
(略)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
(略)歷史文
(略)保護管理辦法》《
(略)三坊七巷、朱紫坊、上下杭歷史文
(略)業態規劃》《
(略)歷史文
(略)保護利用負面清單》等有關規定,結
(略)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歷史文
(略),是指福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確定的三坊七巷、朱紫坊歷史文
(略),保護范圍包括核心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
第三條堅持“保護第一、加強管理、挖掘價值、有效利用”,定位“歷史保護、城市更新、文化傳承、市民共享”,健全“政府統籌、部門聯動、單位:
(略)
第二章管理機制
第四條為進一步健全歷史文
(略)主任由分
(略)長兼任,負責開展日常事務。
第五條相關主管部門依據下列分工,共同做好歷史文
(略)的保護管理工作:
(一)市三坊七巷管委會、
(略)負責統籌協調歷史文
(略)保護利用工作,牽頭對接各職能部門,做好歷史文
(略)規劃方案、古建筑保護修復方案等審核工作;統籌負責歷史文
(略)城市管理、消防安全、社會治安、交通秩序、業態管控等日常保護管理工作;負責審核歷史文
(略)店牌店招、街肆景觀設計方案;協助做好歷史文
(略)信息化、網格化建設工作;協助開
(略)文物建筑、歷史建筑等資源普查調查與日常巡查、保護利用等工作。其中,三坊七巷歷史文
(略)由市三坊七巷管委會、
(略)牽頭負責,
(略)牽頭負責。
(二)區文體旅局負責規范歷史文
(略)內文物建筑的保護利用行為,規范活化利用、修繕報批流程,協調上級有關部門嚴格開展行政執法等工作;督促并指導文物建筑使用單位:
(略)
(三)
(略)(略)、品牌首店、涉臺特色企業等企業商戶,指導符合條件的商戶申報相關政策支持;
(略)為符合條件的商戶提供品牌獎勵、展陳獎勵等支持。
(四)區住建局
(略)建設工程依法依規進行審批、監督和管理;督促燃氣經營企業指導燃氣用戶安全用氣,定期開展燃氣設施安全檢查。
(五)區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牽頭健
(略)消防安全監管長效工作體系,運用大數據監測、智能分析預警、無人機巡防等智防技防手段,推動歷史文
(略)消防安全治理;開展消防監督檢查,依法依規查處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
(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辦理營業執照時,引導經營者合法經營;依法依規查
(略)違法無照無證經營等行為;負責食品安全監管。
(七)區城管局牽頭優
(略)(略)政環境,制定歷史文
(略)的市容管理、市政設施維護、環境衛生、垃圾分類等措施,強化“兩違”巡查處置,提
(略)環境品質。
(八)
(略)做
(略)園林綠化養護工作,明確各有關單位:
(略)
(九)區數字辦、區“
(略)”
(略)(略)三坊七巷管委會、
(略),
(略)建設,
(略)格日常巡查,實現“事項收集-分類辦理-辦結復審-多方評價”完整閉環。
(十)區應急管理局
(略)三坊七巷管委會、
(略)做好應急救援,指導編制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加強防范和應
(略)各類突發事件。
(十一)區民宗局負責監督宗教活動場所依法依規開展工作;指導并督促屬地街鎮做好宗教活動場所及民間信仰場所的依法依規管理,落實場所管理方的消防安全、建筑安全及文物保護等責任。
第六條屬地街道負責加強私人產權院落業態、消防、燃氣、電動車等日常管理;引導私人產權院落對外開放。
(略)負
(略)內國有房產的運營、管理;加
(略)物業管理和基礎設施的維護、保養;做
(略)各類屬性建筑、各種院落狀態標識牌懸掛;開
(略)日常保護管理工作,并接
(略)管理機構監管。
第八條歷史文
(略)內房產所有權人、管理人、使用人應嚴格遵守文物保護、歷史文
(略)管理各項規定,負責依法依規修繕建筑,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使用建筑時應當符合歷史文
(略)保護規劃的功能定位,同時符合歷史文
(略)業態規劃。
第三章文物保護
第九
(略)文體旅局、
(略)(
(略))、屬地街道、
(略)負責,加強文物建筑日常巡查整改工作,及時上報異常情況。對破壞不可移動文物等違法違規行為,應立即制止并督促整改。
第十
(略)文體旅局、
(略)(
(略))負責,指
(略)內文物建筑的管理使用單位:
(略)
第十一
(略)文體旅局對接上級有關部門,針對破壞文物建筑、違法違規開發利用、擅自改變用途等行為開展行政執法。
第四章私產開放
第十二
(略)委社會工作部指導,市三坊七巷管委會、
(略)負責,對自愿無償開放私人產權院落并提供志愿服務的產權人(使用人)實際參與志愿服務的時長,經審核認定后,
(略),享受志愿服務激勵政策相應嘉許措施。
第十三
(略)區舉辦的重大節慶、公益文化、公共文化場館主題展,并為自愿擔任志愿講解員的私人產權院落產權人(使用人)提供講解指導。
第十四
(略)三坊七巷管委會、
(略)牽頭,邀請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文物古建專家對擬開放的私人產權院落實地踏勘,提出裝修、修繕實施建議。
第十五條自愿開放的私人產權院落如涉及法律糾紛,由區司法局、屬地街道提供法律幫扶。
第五章業態管理
(略)(略)招標前,應按照
(略)歷史文
(略)業態規劃和負面清單要求,做好業態初審,并
(略)三坊七巷管委會、
(略)審核;招標文件應明
(略)業態規劃和負面清單要求,并將業態要求列入合同條款,約定違反業態要求的違約責任及違約解除權;招標完成后,
(略)應將院落中標結果
(略)三坊七巷管委會、
(略)備案;如有中途退租的院落,
(略)應將情況
(略)三坊七巷管委會、
(略);其他房屋產權人(管理人)也應及
(略)三坊七巷管委會、
(略)提交業態審核。
(略)負責,嚴格規
(略)內國有產權建筑使用,實際經營活動應當與營業執照登記的經營范圍及租賃合同約定的業態一致,經營主體不得擅自轉租、擅自改變業態、擴大經營范圍。建筑的修繕與使用應當注重維護結構和消防安全,按照“誰使用、誰修繕”原則履行各項安全責任。
活化利用的國有建筑,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開放時間、開放比例(開放面積應達到建筑面積80%以上,且未開放面積不得超過200平方米)進行開放;未開放部分原則上應作為辦公、設備存儲場所。
第十八
(略)國有經營性資產按權屬進行分類管理,
(略)管理,
(略)管理。
(略)、
(略)應加強對業態管理的宣傳,積極
(略)三坊七巷管委會、
(略)進行房屋使用情況、租賃信息登記,督促經營主體嚴格按照合同約定開展經營。留住戶資產、出讓地
(略)三坊七巷管委會、
(略)牽頭,屬地街道配合,進行統一管理。
(略)應建立經營主體動態評估機制,加強合同履約監管,每季
(略)三坊七巷管委會、
(略)報告有關情況。對現狀不符
(略)業態管理要求的經營主體應提出調整要求,引導其配
(略)進行業態調整。
第二十
(略)內發現的違
(略)管理規定的情形,
(略)屬國有資產的,
(略)立即責令商戶限期整改;對逾期不整改的,
(略)應依合同約定追究違約責任,直至解除合同、收回場所;
(略)屬國有資產的,由市三坊七巷管委會、
(略)牽頭,
(略)、屬地街道配合,督促整改到位;屬于私人產權的,由市三坊七巷管委會、
(略)牽頭,屬地街道配合,督促整改到位。
對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違反社會公序良俗、無證照經營、開設私人會所、高檔娛樂場所等行為的,由房屋產權人(管理人)配合執法部門,立即終止協議收回場所,并移交相關部門處置。
第二十
(略)三坊七巷管委會、
(略)應嚴格履行業態監管職責,
(略)應嚴格履行業態管控職責。對不作為、亂作為等失職、瀆職行為,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
(略)
第六章旅游服務
第二十二
(略)文體旅局指導,
(略)負責,結合傳統節日、民俗文化持續開展主題文旅活動,并鼓勵引進街頭藝人、非遺演藝團隊等開展常態化表演,
(略)注入活力。
第二十三
(略)文體旅局指導,
(略)負責,拓展現代傳媒新渠道,充分利用官微、官博、
(略),多層次開展宣傳推廣活動,加
(略)品牌IP傳播力度。
第二十四
(略)文體旅局指導,
(略)負責,強化文化賦能作用,深入挖
(略)歷史文化資源,開發古厝特色文創產品,升
(略)研學產品,促進文旅消費升級。
第二十五
(略)文體旅局指導,
(略)負責,加強文化資源活化利用,
(略)植入非遺、民俗和民間藝術等文化元素,引入閩劇、評話、伬唱等地方戲曲演出,鼓
(略)文化氛圍。
第二十六
(略)三坊七巷管委會、
(略)統籌,區文體旅局指導,完
(略)基礎服務設施建設,推
(略)提檔升級:
(一)
(略)負責,
(略)建設。
(二)由區城管局指導,
(略)負責,強
(略)公廁管養。
(三)由區自然資源規劃局負責,優
(略)周
(略)(略)。
(四)由區交警大隊、區城管局、屬地街道負責,合理設
(略)“兩車”停放點、旅游大巴臨時停靠點和
(略)。
(略)負責,進一步規
(略)內景點門票收費和商業展覽行為,提升游客體驗,
(略)場秩序。
第二十八
(略)文體旅局指導,
(略)負責,完
(略)公共服務配套,
(略)購票、講解、咨詢、投訴、休憩等服務,增設
(略)民、游客需求的便民措施。
第二十九
(略)文體旅局、區數字辦指導,
(略)負責,鞏固三坊七巷“國家旅游科技示
(略)”和“四鉆智
(略)”建設成果,加大VR、AR、MR等技術在文旅領域的體驗應用,持續推進智
(略)建設。
第三十
(略)食安辦牽頭,市三坊七巷管委會、
(略)配合,
(略)商務局、區衛健局、區城管局、區文體旅
(略)食安委成員單位:
(略)
第七
(略)招商
第三十一
(略)三坊七巷管委會、
(略)牽頭,區直有關部門、各街鎮、
(略)配合,將三坊七巷打造
(略)共建共享的大型招商載體,完善招商線索共享機制,鼓勵符
(略)定位的項目入駐。
第三十二條本章規定的措施適用對象,應符合以下全部條件:在三坊七巷、朱紫坊歷史文
(略)商鋪或院落合法經營;企業性質及經營范圍符合歷史文
(略)業態管理有關規定;入駐三坊七巷、朱紫坊歷史文
(略)后,企業經營管理完善,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核算規范,無違規違法經營記錄。
第三十三條
(略)運營單位:
(略)
(一)商務部認定的、
(略)企業,給予租金下浮50%;
(二)從事非遺類項目的工藝美術大師、非遺傳承人,市級給予租金下浮40%,省級給予租金下浮50%,國家級給予租金下浮60%;
(三)從事傳統手工藝展示、民間藝術展示、非遺產品展示等文化產業,給予租金下浮30%;
(四)以上享受租金下浮優惠的建筑面積按承租商鋪(院落)總建筑面積的20%計,且享受優惠的面積不超過300平方米,超出部分按中標租金計取。
第三十四
(略)商務局負責,對入駐三坊七巷歷史文
(略)的國內外知名商業品牌,按照《
(略)促進商業品牌首店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標準評審認定后,給予品牌首店一次性入駐獎勵或租金補貼。
第三十五
(略)商務局負責,對在歷史文
(略)商鋪或院落舉辦的重點文化領域內的高端文化藝術展覽、賽事、會議等會展活動的企業,按照《
(略)會展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相關政策,給予相應會展補助。
第三十六條企業在享受優惠扶持期間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略)有權終止租金支持,或報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審核后,終止品牌獎勵和展陳獎勵的申報:
(一)發生危害破壞文物安全行為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事故或環境保護公共事故的。
(二)違反有關規定或者租賃合同約定,從事轉租、轉借、調換使用權、擅自改變房屋用途、改變經營業態類別等活動的。
(三)自享受扶持政策起,申請用房扶持或租金補助的場所實際未按約定正常開放的。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或者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章工程監管
第三十七
(略)三坊七巷管委會、
(略)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全面梳理細
(略)文物建筑、歷史建筑、傳統風貌建筑修繕、活化利用及既有更新建筑裝修工程審批監管流程。堅持整體風格協調相適,指導店牌店招統一設置,推動文化氣息與商業氣息有機融合。
第三十八
(略)住建局牽頭,
(略)三坊七巷管委會、
(略),按照相關文件規定,負責對建筑面積1000平方米(含)以下歷史建筑、傳統風貌建筑活化利用消防方案審查和消防聯合核驗工作。
第三十九
(略)住建局負責,依職責受理建筑面積5000平方米以下既有更新建筑改建工程(含加固、裝飾裝修工程)的項目報建、核發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消防設計審查、工程質量安全監督(不含限額以下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項目驗收、竣工驗收備案、消防驗收(備案)工作。
第四十
(略)城管局負責,做
(略)內未審核或未按照審核方案設置的店牌店招的查處工作。
第四十一
(略)三坊七巷管委會、
(略)牽頭,區住建局、區城管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屬地街道等單位:
(略)
第四十二
(略)三坊七巷管委會、
(略)牽頭,區住建局、區城管局、
(略)、屬地街道、
(略)等單位:
(略)
第四十三條
(略)中除文物建筑、歷史建筑、傳統風貌建筑和更新建筑以外的其他建筑,采
(略)管理聯席會議等“一事一議”的方式:
(略)
第九章消防安全
第四十四
(略)三坊七巷管委會、
(略)牽頭,區文體旅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屬地街道、
(略)配合,
(略)文物保護單位:
(略)
第四十五條文物建筑內禁止使用明火,禁止吸煙,在重點要害場所設置“禁止煙火”標志。街區內用于宗教活動場所確需動用明火的,
(略)民宗局、市三坊七巷管委會、
(略)、屬地街道報備。
第四十六
(略)內禁止電動自行車進入,堅決杜絕違規充電、停放行為。
第四十七
(略)內嚴禁生產、使用、儲存和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用于生產、生活和經營使用的場所內嚴禁使用瓶裝燃氣,規范使用管道燃氣。
第四十八
(略)三坊七巷管委會、
(略)牽頭,區住建局、區應急管理局、區文體旅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屬地街道、
(略)配合,加強文物保護工程
(略)場所裝修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嚴格落實動火作業安全審批流程,涉及電焊、氣焊、
(略)提交申請,向市三坊七巷管委會、
(略)、區消防救援大隊備案;私人產權院落,
(略)三坊七巷管委會、
(略)提交申請,向區消防救援大隊備案。若明火作業涉及文物建筑或歷史建筑,需向相關主管部門審批。
第四十九
(略)公安分局審核同意。主辦單位:
(略)
第五十
(略)消防救援大隊牽頭,區文體旅局、
(略)、屬地街道、
(略)配合,每季度組織
(略)內場所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員、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和保安人員開展消防安全培訓。
第五十一
(略)住建局負責,督促管道燃氣經營企業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合同的約定
(略)范圍內使用管道燃氣的餐飲場所每月開展一次安全檢查,對居民用戶的管道燃氣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檢查。
第十
(略)管理
第五十二
(略)城管局牽頭,市三坊七巷管委會、
(略)、屬地街道、
(略)配合,強化歷史文
(略)(略)格化日常監管,建立院落裝修評審與屬地監管同步進行的監管工作機制,
(略)內發現的“兩違”情況開展多部門聯合查處。
第五十三
(略)城管局負責,完善歷史文
(略)(略)容監管體系,進一步壓實商戶主體責任,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加大對周邊商鋪出店經營、門前衛生、亂堆亂放、亂拉橫幅等情況的整治力度。
第五十四
(略)城管局牽頭,市三坊七巷管委會、
(略)、屬地街道、
(略)配合,提
(略)及周邊衛生保潔標準及監管水平,道路保潔達到“六無、六凈、六潔”標準,公廁管養達到“十無十有”標準。
第五十五
(略)城管局負責,指導做
(略)內垃圾分類工作,規范垃圾桶收運點(存放點)管理,要求每個商鋪至少配備一組廚余和其他類分類垃圾桶,確保除店內和收運點
(略)域無垃圾桶。科學選擇垃圾壓運點位,做到垃圾日產日清。
第五十六
(略)城管局負責,對歷史文
(略)面、人行道、路
(略)政設施進行精細養護,做到顯見性病害即發現即整改、隱性病害及時排查上報處置。
第十一章園林綠化
(略)負責,做
(略)范圍內園林綠化日常管養及巡查工作,包括古樹名木管護、樹木修剪、補植、安全及“一線處置”網格件辦理等。
(略)負責,強
(略)的園林綠化日常養護,提
(略)周邊綠化景觀。
第五十九
(略)城管局、區交警大隊負責,對
(略)內綠地亂倒垃圾、渣土,非法砍樹、侵占綠地、毀綠,綠地停車等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略)指導,
(略)負責,根據歷史文
(略)綠化具體情況,制訂專項養護技術方案,配備專業養護隊伍。
(略)指導,
(略)負責,按照《
(略)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
(略)內古樹名木落實保護管理。
(略)格巡查
第六十二條按照“規模適度、無縫覆蓋、動態調整”的原則,將三坊七巷歷史文
(略)、朱紫坊歷史文
(略)(略)格化服務管理范疇,共劃分為10網格(三坊七巷8個,朱紫坊2個)。
(略)格管理責任到人的原則,
(略)格
(略)公安分局、屬地街道、
(略)等部門巡查人員,由市三坊七巷管委會、
(略)(略)格長,開展日常專項巡查工作。
第六十四
(略)三坊七巷管委會、
(略)負責,區數字辦配合,
(略)格巡查對象、巡查事項、巡查頻率等要求,網格巡查員定期對規定對象開展“打卡”,系統全過程記錄常態化巡查情況和問題上報處置情況。
第六十五
(略)問題處置清單內事項按照標準由各責任單位:
(略)
第六十六
(略)”
(略)配合,對歷史文
(略)網格巡查情況、清單內事項處置情況等進行綜合分析,對轉至“一線處置”網格化事項進行跟蹤。同時,
(略)、組織部干部一線考核、效能辦的專項監督考核體系。
第六十七條推動智治融合,將院落檔案數字化、
(略)設施統一接入形成大底座。加強協同聯動,全面推行“一線處置”,建立健全協同聯動機制。強化聯席會商,定期推動疑難事項解決。強化共建共治共享,以基層黨組織為核心、引領歷史文
(略)商戶、游客、住戶積極參
(略)管理。
第十三章應急處置
第六十八
(略)三坊七巷管委會、
(略)牽頭,組織應
(略)突發事件,遵循統一領導、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協調聯動、屬地管理的原則,
(略)、屬地街道、各有關部門有效開展各類突發事件的相關處置。
第六十九
(略)三坊七巷管委會、
(略)牽頭,相關單位:
(略)
第七
(略)三坊七巷管委會、
(略)、
(略)、屬地街道、各有關部門應堅持協同防控原則,統籌建立完
(略)、重點單位:
(略)
第七十一
(略)三坊七巷管委會、
(略)牽頭,建立健全信息快速獲取:
(略)
第七十二
(略)三坊七巷管委會、
(略)牽頭編制節假日、暴雨、臺風等重要時間節點
(略)整體應急預案,各專項預案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牽頭部門組織編制。
第十四章附則
第七十三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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