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
(略)2024
(略)本級預算執行
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在市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上
(略)審計局
市人大常委會: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現將2024
(略)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情況報告如下:
(略)委、市政府部署,市審計局依法審計了2024
(略)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表明: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全市上下深入貫徹***總書記考察安徽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錨定“進百強、上臺階”目標,全力以赴拼經濟、綱舉目張抓發展,較好地完
(略)十八屆人大三次會議確定的主要目標任務,市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總體較好。
——聚力綜合施策,助推經濟穩進提質。爭取上級各類轉移支付資金348.7億元,同比增長6.2%。爭取新增專項債券25.3億元、增發國債資金32.3億元、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21.7億元,支持重大政策、重點項目落地。積極擴內需穩增長,發放各類消費券超7373萬元,拉動消費超50億元。全面落實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全市累計兌現資金3.3億元,惠及企業1567戶。
——強化統籌保障,切實提升民生福祉。市本級民生支出104.3億元,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83.9%。統籌資金49億元,支持實施50項民生實事。統籌資金1.4億元,支持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惠及23.2萬人次。新增發放創業擔保貸款17.5億元、財政貼息超1億元。撥付文化旅游資金2.17億元,支持打造文旅品牌、發展文旅產業,提供優質文化產品和服務。“救急難”互助社實現村(社區)全覆蓋,集采藥品耗材價格平均降幅達50%、惠及群眾超2300萬人次。投入鄉村振興補助資金20.8億元,和美鄉村建設資金5.6億元,縱深推進實施“千萬工程”。
——深化財稅改革,全面提升管理效能。推進零基預算改革,打破“基數+增長”支出固化格局。推進成本績效管理試點,聚焦公交、環衛、
(略)物業等領域,核減成本4907.01萬元。
(略)本級特設賬戶和預算單位:
(略)
——聚焦問題整改,增強審計監督效能。實行審計整改工作閉環管理,強化全面整改,
(略)管理。截至目前,上
(略)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涉及的17個審計項目共發現320個問題,已整改完成263個,整改問題金額7.53億元;制定、修訂和完善財政財務管理等制度辦法37項。
2024年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共涉及20個項目,共發現374個問題,涉及問題金額9.94億元。
一、市級財政管理及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2024年,市直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207億元、總支出207億元;市直政府性基金預算總收入249.9億元、總支出249.9億元;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總收入11.9億元、總支出11.9億元;全市社保基金預算總收入318.5億元、總支出318.5億元。
(略)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24.4億元、總支出24.4億元;
(略)政府性基金預算總收入38.2億元、總支出38.2億元。
(略)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6.2億元、總支出6.2億元;
(略)政府性基金預算總收入8.5億元、總支出8.5億元。
(一)市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審計情況
重點審計了預算編制、預算執行、預算績效、專項資金使用等方面,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預算編報方面。一是預算調整草案編制不精細。2024年預算調整草
(略)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較年初預算分別調增66.48億元、203.39億元、25.52億元,上述預算調整涉及的支出均未細化至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二是重點保障事項清單編制不完整。年度重點保障事項清單僅編制公共服務“財政彌補機關事業單位:
(略)
2.預算執行方面。一是部分項目預算執行率低。2023年14個項目預算執行率低于50%,2024年仍為這些項目安排預算資金1011.04萬元,且預算執行率均低于50%。二是部分單位:
(略)
3.預算績效管理方面。一是部分部門績效指標設置不科學。如市總工會整體支出績效自評表中成本指標指向不明確。二是部分部門項目績效自評質量不高。如3個部門及部分項目指標完成情況自評為“達成預期”,未具體描述指標完成情況。
4.資產共享共用方面。2024年
(略)本級公物倉共有14臺多功能一體機閑置,市財政局仍審核通過2家部門單位:
(略)
(二)市屬開
(略)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情況
對市
(略)、
(略)2個市屬開
(略)進行審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預算編制不完整不細化。一是預算編制不完整。2024年,
(略)未根據下屬國有企業盈利情況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購買碎紙機、投影儀、掃描儀等合計1.03萬元,年初未編制政府采購預算。二是財政代編預算規模較上年增加。2024年,
(略)年初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合計為28801萬元,其中財政代編19330萬元,占比67.12%,較2023年度上升4.19%。
2.預算管理和執行不夠嚴格。一是部分預算支出進度較低。2024年,
(略)88個項目、
(略)65個項目,預算執行率均低于50%。二是國庫支付不規范,以撥代支。2024年,
(略)財政局向2個部門實有資金賬戶撥付3個項目經費合計436萬元,賬面經費執行率為100%,但部門實有資金賬戶結余244.74萬元。
3.征地、涉農政策落實不到位。
(略)未設立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金支出戶,由
(略)征地補償準備金專戶代為核算,涉及金額2553.58萬元;2024年度獲批建設用地中,3個批次地塊未繳納征地準備金共計3351.06萬元。
二、市直部門(單位:
(略)
(略)關注了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并重點對9家部門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編制預算不完整不科學。一是預算編制不完整。
(略)未編制土地儲備資金收支項目預算。二是預算編制不科學。市投資促進局日常招商項目2022—2024年預算執行率分別為89%、76.29%、51.65%,比例逐年下降,但預算不減反增。
(二)項目資金使用不規范。3個部門在項目經費中列支雜志費、辦公用品等共計9.12萬元。
(三)非稅收入、項目結余資金未及時上繳財政。2024年,
(略)臨時用地出租收入117.23萬元、2個項目結余資金290萬元未及時轉回土地儲備資金專項賬戶;市文聯2個項目結余資金18萬元未及時收回財政。
(四)內控管理不到位。深圳聯絡處未建立規范的會計賬簿進行核算,團市委未建立政府采購、資產管理等制度。
三、專項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
對增發國債項目、市級產業投資基金等六個項目開展了專項審計或專項審計調查,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
(略)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專項審計
1.農業產業鏈延伸不足。
(略)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84家,其中加工業18家,休閑農業及旅游5家,其余大部分屬于原材料初加工企業,“農頭工尾”、“畜頭肉尾”延伸不足,三產融合增值不高。
2.集體資產投資效益低。某村股份經濟合作社長期投資的6個項目共計271.74萬元,近2年均無收益,其中個別項目已停止經營;
(略)10.50萬元,因不能辦理相關許可,審計時處于停業狀態;3個收購項目未按合同及時足額繳納收益、租金,應收未收金額79.19萬元。
3.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混亂。一是收入的真實性、完整性無法核實。村集體經濟產業銷售收入、租金收入大多由合作社管理人員代收后繳入合作社賬戶,部分收支未入賬;部分村干部自有企業與村集體經濟組織之間交易手續不規范。二是對口幫扶資金轉入非村集體經濟組織。2023年1月,
(略)某鄉將對口幫扶資金25萬元以支出形式從三資賬戶轉入
(略)某種養專業合作社。
(二)
(略)增發國債項目專項審計調查
1.超范圍使用增發國債資金。某區利用國債資金支付非國債項目2024年老
(略)改造工程,涉及金額3479.58萬元;某市利用一水庫工程國債資金支付非國債項目—國有水利工程劃界服務,涉及金額34.96萬元。
2.對承建單位:
(略)
3.部分國債項目拖欠企業賬款。截至2024年10月底,某市一水庫工程勘測設計項目應付未付350萬元,某區三個內澇治理項目應付未付民營企業工程款和監理費711.59萬元。
4.項目建設管理不規范。一是未批先建。某市五
(略)0+100)原計劃保持原貌,實際拆除新建。
(三)市級產業投資基金專項審計調查
1.部分基金募資目標任務完成度較低。如某基金投資期為2020年6月30日至2025年6月30日,認繳規模10億元。至2024年7月底實繳金額未達到認繳規模要求。
2.部分基金超限定比例投資。兩個基金投資單個企業均超20%限定比例。
3.基金退出分配時限不明確。某基金的組建方案未提及、合伙協議未約定投資項目退出獲得本金及收益的分配退出時限。
(四)
(略)農田水利建設相關資金審計
1.高標準農田規劃編制與國土空間規劃、水資源規劃等不銜接。
2.部分項目未結合生產需求、生產障礙等因素確定建設重點和內容。未優先在大中
(略)、永久基本農田范圍、“兩區”地塊內建設高標準農田。
3.已建成高標準農田未及時劃入永久基本農田嚴格管理。
(略)年已建高標準農田11.93萬畝未劃入永久基本農田。
(五)殘疾人權益保障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審計
1.殘疾人相關政策落實日常監管不到位。一是部分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定點機構未達到準入標準。二是部分救助對象信息不實。
2.擴大困難重度殘疾人無障礙改造范圍。
(略)區安排32戶三級或四級殘疾人家庭進行無障礙改造,改造金額合計9.38萬元。
(六)
(略)“
(略)”建設管理情況專項審計調查
1.未開設農民工工資專戶。
(略)年,
(略)158個項目應設未設農民工工資專戶。
2.
(略)管護不到位。一是
(略)2021至2024
(略)1080條(389.216公里)
(略)年報庫管理。
(略)存在棄養待建現象,
(略)破損嚴重,未見修補。
3.資金監管不到位。
(略)“
(略)”建設項目資金
(略)交通運輸管理部門、鄉鎮、村民組多頭管理情況,建設單位:
(略)
四、國有資產審計情況
在各項審計中關注了國有資產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使用情況。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國有企業資產方面
1.預算管理落實不到位。公交集團未按照《
(略)屬國有企業預算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設立預算管理委員會,部分采購項目資金未列入預算管理。
2.會計信息不真實。公交集團無依據將2021年主營業務成本調整至2022年度確認。
(二)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方面
1.資產配置不合理,利用效率不高。一是資產配置數量超標準。至2024年底,
(略)臺式計算機、打印機、碎紙機實際保有量分別超《通用辦公設備配置標準》最高標準29臺、40臺、3臺。二是報批土地使用效益不高。截至審計時,
(略)2024年以前報批的1.16萬畝土地中,有0.49萬畝土地未使用;2024年報批的192.20畝土地中有189.87畝土地未使用。
2.部分單位:
(略)
(三)國有自然資源資產方面
1.對部分已收儲土地監管不力,存在土地被占用、收益流失現象。
(略)已收儲地塊,由
(略)居民委員會出租,2023年10月至2025年9月期間租金10.
(略)收取;
(略)同意的情況下,
(略)將已收儲的一項目地塊,以每年
(略)/畝的價格出租。
2.人工造林被占用、上圖不準。某市32.78畝人工造林被水田、設施農用地占用;某村6.
(略),但仍以人工造林上圖驗收。
五、公共投資審計
對華陽河蓄
(略)建設工程進行了跟蹤審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違規轉嫁費用。某工程項目將應由建設單位:
(略)
(二)多兌付征地補償款。一是未按實際征收面積兌付征地補償款。
(略)多支付征地補償款279.60萬元。二是未按實際面積計付青苗補償費。某縣未按青苗實際種植面積兌付,而是按照征地面積向4個村多付青苗補償費95.55萬。
(三)未按規定用途使用征地移民安置資金。某縣將征地移民安置資金用于村道維護、河道清理、建設老人獨居房等工程,涉及金額250.22萬元。
六、審計查出問題線索移送處理情況
2024年以來,市審計局向紀委監委或其派駐機構移送問題線索6件,向主管部門移送問題線索13件。目前,已辦結反饋17件,處理25人,其余的正在辦理中。
七、審計建議
(一)強化預算編制管理,提升財政治理效能。強化預算編制管理,推動財政預算科學化精細化建設,全面落實零基預算改革,細化預算草案編制,完善重點保障事項清單。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及流程,嚴禁違規發放津補貼和超范圍超標準列支費用,嚴格規范報銷手續。健全支出預算排序機制,加快資金撥付和使用進度,增強預算編制前瞻性和約束力。加強財政績效評價管理,審核績效目標,指導績效指標設置,建立績效評價結果與預算安排掛鉤機制,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二)聚焦重點領域監督,
(略)域經濟高質量發展。規范基金募集和投資比例,健全基金退出分配機制。聚焦民生重點,壓緊壓實管理主體責任,高質量完成水利工程建設任務。全面推進鄉村振興,規范銜接資金資產管理使用,加強村級財務監管。完善民生項目考核機制,加大民生資金投入和支出監管力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兜牢民生底線,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優化資產資源管理,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強化國有資產管理,提高資產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健全國有資產清查機制,加強國有資產資源全面盤點,及時更新資產臺賬,嚴格落實資產登記銷賬制度,規范國有資產出租管理,防止國有資產資源流失。深化國企改革,健國企預算管理機制,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加強自然資源資產利用,增強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守護人工造林成果,高質量完成環境保護目標任務。
上述實施的審計項目,審計機關已依法出具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有關地方、部門和單位: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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