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湖灣東苑EPC項目薄膜太陽能光伏發電工程招標公告(二次)
根據工程進度需要,
(略)接受聆湖灣東苑EPC項目總承包單位:
(略)
**1、工程名稱:
(略)
**2、工程地點:
(略)
**3、工程概況:**總建筑面積約18.4萬㎡,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9棟高層住宅、9棟小高層,獨立商業和配套用房及地下室等建筑組成。
**4、最高限價(控制價):**140萬元,報價大于或等于控制價為無效報價。
**5、專業分包工程名稱:
(略)
**6、專業分包工程內容和特征(招標范圍):**按招標人:
(略)
7、計劃開工日期/需求日期:
該項目計劃開工時間2025年9月25日。如開工日期發生變動,接招標人:
(略)
8**、****承包方式:
(略)
9、投標人資格要求:
9.1、施工資質要求:同時滿足以下①和②要求:①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②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類五級及以上、承修類五級及以上,承試類五級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9.2、施工經理:
(略)
9.3、業績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簽訂合同時間為準)以來類似業績合同金額70萬元以上合同至少1份;
9.4、
(略)已提交入庫資料的光伏發電工程供應商及業主單位:
(略)
9.5、投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論已評審與否,其投標均無效:
(1)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解散、暫扣或者吊銷執照、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吊銷資質證書狀態;
(2)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3)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等重大財務風險的;
(4)
(略)限制投標的;
(5)在最近三年內發生重大工程質量或重大安全事故被通報或處罰,影響其履約行為的;
(6)在最近三年內發生農民工集體投訴或上訪惡性事件的分包人。
9.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10、質量標準:**合格。分包人應按照規范要求進行材料定制、施工、安裝。如施工質量不符合規范要求,由分包人負責整改直至符合規范要求,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分包人承擔。
**11、安全文明施工:**杜絕死亡、重傷和重大事故,一般事故頻率不超過1‰,達到“
(略)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示范工地”標準,若出現重大安全事故所有費用乙方自理,甲方對乙方分項工程造價10%進行罰款。
**12、計價方式:
(略)
**13、招標文件的獲取:
(略)
14、投標文件遞交:
14.1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5年9月16日9:00時。
14.2投標文件遞交地點:
(略)
14.3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
(略)
15、聯系方式:
(略)
招標人:
(略)
聯系人:
(略)
電話:
(略)郵箱: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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