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賣公告
(略)(略)人民法院將于2025年09月26日10時至2025年11月25日10時(延時的除外)對以下標的物進行公開變賣活動,
(略)(https://
(略))進行公開變賣,現公告如下:
一、變賣標的物:
(略)
(一)
(略):204房地證2011字第07314號,建筑面積:23.6平方米,套內面積:21.78平方米,房屋用途:其他用房,土地用途:商業,土地使用權類型:出讓,土地使用權終止日期:2049年。
(二)標的物位于名義層第1層,室內有裝修,目前由案外人使用,具體情況請競買人自行前往現場核實或向相關部門了解。
(三)據實地勘驗了解到,變賣標的物室內墻角及墻面有滲水和開裂痕跡,請競買人注意。
(四)
(略)”,請競買人務必實地看樣了解。
(五)標的物實際使用面積與權屬登記證書載明的面積是否一致,由買受人自行核實,并承擔瑕疵責任。
(六)據使用人口述,標的物無物業管理,此情況未經司法確認,具體欠費情況在交付時以相關部門所確認的具體金額為準,由競買人自行了解;該標的物所涉欠繳的水、電、氣及物管等費用由買受人核實并承擔。
本次變賣范圍含室內固定裝飾裝修,不包含室內家具家電等可移動物品,詳見《評估報告》。
標的物以現狀為準,標明或未標明的瑕疵由競買人自行核實或了解,成交后,買受人承擔相應的風險責任;法院負責交付(時間較長)。
本公告所附評估報告僅作為變賣價值參考,報告所述內容需競買人自行到標的物現場核實,法院所展示的視頻與照片僅作參考,具體以實際狀況為準,本院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評估價:51.61萬元,變賣價:28.91萬元,保證金:2.891萬元,增價幅度:
(略)(以及其整倍數)。
咨詢、展示看樣的時間與方式:
(略)
二、根據2022年01月01日起施行的法釋[2021]18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司法拍賣房產競買人資格若干問題的規定》標明:競買人必須具備購房資格,受房產所在地限購政策約束的競買人申請參與競拍的,人民法院不予準許。
三、根據法律規定,委托法院有權決定暫緩、中止、撤回正在進行中的變賣。本院變更變賣時間的,
(略)上重新公告。
四、變賣方式:
(略)
(一)網絡司法變賣期為60天,如有競買人在60天內變賣期中的任一時間出價,則變賣自動進入到24小時競價倒計時;24小時競價周期內,其他變賣報名用戶可加價參與競買,競價結束前5分鐘內如有人出價,則系統自動向后延時5分鐘(循環往復至最后5分鐘內無人出價)。
(二)競買人需要先報名繳納等同于標的物變賣價全款金額的變賣預繳款,才能取得變賣參與資格;至少一人報名且出價不低于變賣價,方可成交。
(三)變賣成交后買受人悔拍的,變賣預繳款將依法被罰沒,依次用于支付變賣產生的費用損失、彌補重新變賣價款低于原變賣價款的差價、沖抵本案被執行人的債務以及與變賣財產相關的被執行人的債務。(用戶必須交齊變賣價全款才能成功報名,出價競買)
五、標的物以現狀為準,本院不承擔本標的物瑕疵保證。
特別提醒:有意者請親自實地看樣,詳細情況可向物業及相關部門了解,未看樣的競買人視為對本標的物現狀的確認,責任自負。
六、變賣成交后,標的物過戶登記手續由買受人自行辦理,基于本次交易房屋過戶所涉及的稅、費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各自承擔。應由被執行人承擔的過戶稅費由買受人在辦理手續時先行墊付,變賣成交裁定送達買受人后15日內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請,并附上有關繳費憑證原件,本院審核后在購房款中扣除并退還買受人,逾期未申請的,該筆費用由買受人自行承擔。競買人是否符合過戶條件,請競買人自行到當地相關職能部門進行了解,變賣人不承擔一切責任。
七、與本標的物有關人員【案件當事人、擔保物權人、優先購買權人】可參加競買,不參加競買的請關注本次變賣活動的整個過程。
八、對上述標的權屬有異議者,請于2025年09月20日前與本院聯系。
九、競買人報名參與變賣時,
(略)將通過競買人支付寶賬戶凍結相應資金作為應繳的變賣預繳款,變賣結束后未能競得者凍結的變賣預繳款自動解凍退回,凍結期間不計利息。本標的物競得者原凍結的變賣預繳款自動轉入法院指定賬戶。
十、如果成交價等于變賣預繳款,則無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價高于變賣預繳款,高出部分的變賣余款請在變賣成交后十日內繳入法院指定賬戶。(開戶單位:
(略)
十一、司法變賣因標的物本身價值,及其變賣預繳款、競買成交價格相對較高的,競買人參與競買,支付變賣預繳款可能會碰到當天限額無法支付的情況,
(略)上充值銀行。
(略)查詢,網址:https://
(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釋〔2016〕18號《
(略)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
(略)拍標的物后,
(略)將生成相應《
(略)絡競價成功確認書》,確認書中載明實際買受人姓名、
(略)信息。
競買人在變賣競價前請務必再仔細閱讀本院發布的變賣須知。
本規則其他未盡事宜,請撥打有關電話咨詢。
特別提醒:切勿相信其它單位:
(略)
咨詢服務:
(略)
咨詢電話:
(略)(略)
(略)(略)人民法院咨詢電話:
(略)
(略)(略)人民法院監督電話:
(略)
(略)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監督電話:
(略)
(略)監督電話:
(略)
聯系地址:
(略)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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