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重整案投資人招募公告(2025)
(略)破管字第15號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17日作出(2024)鄂28破申2號《民事裁定書》《決定書》,
(略)(下稱“
(略)”)破產(chǎn)重整申請,
(略)破產(chǎn)管理人。
(略)重整程序工作推進需要,為最大化實現(xiàn)企業(yè)運營價值、實現(xiàn)資源整合,最大限度地保護廣大債權人及有關各方的合法權益,
(略)管理人(下稱“管理人”)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破產(chǎn)法》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現(xiàn)向社會公開招募重整投資人(下稱“意向投資人”)。現(xiàn)就招募事項公告如下:
一、
(略)概況
(一)工商登記情況
(略)于2004年4月1日注冊成立,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略)(略),注冊資本為人民幣13000萬元。法定代表人:張彥勝。經(jīng)營范圍:
(略)貨物運輸;進出口代理;海關監(jiān)管貨物倉儲服務(不含危險化學品);保稅倉庫經(jīng)營;
(略)經(jīng)營;出口監(jiān)管倉庫經(jīng)營(依法須經(jīng)批準的項目,經(jīng)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jīng)營活動,具體經(jīng)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一般項目:鐵路運輸輔助活動;國內貨物運輸代理;非居住房地產(chǎn)租賃;土地使用權租賃;道路貨物運輸站經(jīng)營;國內集裝箱貨物運輸代理;運輸貨物打包服務;國內貿(mào)易代理;園區(qū)管理服務;社會經(jīng)濟咨詢服務;
(略)應用服務;普通貨物倉儲服務(不含危險化學品等需許可審批的項目);建筑材料銷售;輕質建筑材料銷售;建筑裝飾材料銷售;門窗制造加工;五金產(chǎn)品批發(fā);五金產(chǎn)品零售;日用品銷售;食用農(nóng)產(chǎn)品批發(fā);企業(yè)形象策劃;廣告設計、代理;廣告制作;工藝美術品及收藏品批發(f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藝美術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須經(jīng)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yè)執(zhí)照依法自主開展經(jīng)營活動)
(略)為國有參股、
(略),集公鐵聯(lián)運的物流運輸、中轉、倉儲、
(略)于一體,主營業(yè)務為恩施國際物流港項目,
(略)專用線、
(略)(略)三個板塊組成。其中,
(略)站是交通運輸部《“十二五”公路貨運樞紐(物
(略))建設規(guī)劃》和湖北省服務業(yè)“五個一百”工程重點項目,
(略)運輸?shù)臒o縫對接,具備公鐵聯(lián)運優(yōu)勢;
(略)專用線運輸?shù)氖汀摬摹r青等大宗物資運輸在恩施州運輸行業(yè)中占有重要地位,石油運輸承載量已達州內運輸總量的70%。
(二)資產(chǎn)狀況
2024年7月30日,
(略)出具了《
(略)股東全部權益價值評估項目資產(chǎn)評估報告》(鄂衡平評報字[2024]第132號)和《
(略)資
(略))兩份評估報告。
《
(略)股東全部權益價值評估項目資產(chǎn)評估報告》(鄂衡平評報字[2024]第132號)載明:“
(略)2024年4月17日股東全部權益價值,
(略)2024年4月17日的全部資產(chǎn)及負債。”“賬面資產(chǎn)總額543,497,219.38元,評估值746,952,064.83元,增值203,454,845.45元,增值率37.43%。賬面負債總額501,434,144.27元,評估值501,434,144.27元,無評估增減值。凈資產(chǎn)賬面值42,063,075.11元,評估值245,517,920.56元,增值203,454,845.45元,增值率483.69%。”
《
(略)資
(略))載明:“
(略)的裝修及其他構筑物、苗木。”“
(略)資產(chǎn)組在評估基準日2024年4月17
(略)場價值進行評估,本次
(略)場價值為人民幣57,297,159.00元,大寫人民幣:伍仟柒佰貳拾玖萬柒仟壹佰伍拾玖元整。”
(略),
(略)。
(略),租賃期限20年,至2039年6月29日止。鑒于該資產(chǎn)權屬尚存爭議,
(略)資產(chǎn)總額。
(三)負債情況
截至2024年9月21日,共38個債權人申報金額為833,493,746.81元。經(jīng)管理人審核及異議調整共確認33個債權人債權,確認債權金額共579,002,203.88元。其中:建設工程價款優(yōu)先權人1人,建設工程價款優(yōu)先權額148,871,471.99元;擔保債權3人,擔保債權數(shù)額306,789,454.81元;稅收債權1人,債權額7,182,316.92元;普通債權29人(含建設工程價款和稅款的普通債權),普通債權額116,109,460.16元(其中,
(略)收到州財政局、州交通運輸局撥入的中央財政補助資金3325萬元,該普通債權作為資本公積管理,不屬于自然人股東按股本比例所有,無論股權如何變動,
(略)(略)專營線業(yè)務,應將該項資本公積上繳回恩施州財政局);劣后債權1人,劣后債權額49,500.00元;不予確認的債權金額合計254,491,542.93元。
2025年1月13日,恩施州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24)鄂28破2號《民事裁定書》、(2024)鄂28破2-3號《民事裁定書》,確認無異議債權為579,002,203.88元。
職工債權金額741,617.80元。
截至2024年4月17日,物
(略)《
(略)財務收支情況審計報告》,截至2025年3月31日,物
(略)預收倉儲費13,979,839.54元以及合同保證金6,151,500.00元,共計20,131,339.54元。
(略)提供的債權清冊,還有15人共計1,455,855.44元債權未申報。可能還存在其他未知債權。
二、
(略)資產(chǎn)情況
(略)資產(chǎn)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為酒店及商場資產(chǎn),一部分為物
(略)資產(chǎn)。
(一)酒店及商場資產(chǎn)
1.房屋建筑物
恩施房權證州直字
(略)號-
(略)(酒店)負2層、負1層、地上1、2、3、4、5、6、7、8、9、10、11、12、13、14、15層;
恩施房權證州直字
(略)號-
(略)(商場)負1層、地上1、2、3、4、5層、屋面;(注:含1.4MW鍋爐兩套、消防泵(1053噸消防水池)、生活二次供水設備及800KW
(略)、
(略)外扶梯2臺,直梯4臺,24個地下停車位;抵押權利人:
(略)恩施分行);
(略)酒店15層屋面屬房產(chǎn)證證外部分、商場外側1層屬房產(chǎn)證證外部分、
(略)(略)用地上的建筑、酒店地下1層防
(略)屬房產(chǎn)證證外部分,地下停車位為39個屬房產(chǎn)證證外部分,人防及人防車位77個屬房產(chǎn)證證外部分;
(略)資產(chǎn)總額,但仍可能存在施工方建設工程價款優(yōu)先債權。
2.土地使用權
土地面積為14991㎡,土地性質為交通運輸用地,證號
(略),抵押權利人:
(略)恩施分行)。
3.構筑物及其他輔助設施
(略)室外綠化工程;
(略)工程;石雕大象(花崗巖);車庫出入口雨棚;
(略)梯雨棚;
(略)梯間雨棚等。
4.機器設備、生產(chǎn)性生物資產(chǎn)若干。
(二)酒店及商場資產(chǎn)出租情況
2017年6月14日,
(略)簽訂《恩施鐵道大廈房屋租賃合同》,租賃年限20年(2年培育期另計,培育期不計租金),租期至2039年6月29日止。現(xiàn)年租金為1575萬元/年,租金每5年遞增5%。2017年6月15日,
(略)簽訂《〈恩施鐵道大廈整體租賃合同〉補充協(xié)議書》。2017年7月28日,
(略)簽訂《補充合同》。
2024年6月18日,
(略)破產(chǎn)重整案第一次債權人會議通過了《
(略)破產(chǎn)重整財產(chǎn)管理方案》。
(略)對酒店和商場做了較大投入,關聯(lián)合同多,解除租賃合同影響破產(chǎn)重整工作的順利推進,
(略)已將2024年6月30日前的租金繳清,并按合同繳納了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的租金,
(略)提供擔保,2024年7月16日,管理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破產(chǎn)法》
(略)破產(chǎn)重整案第一次債權人會議通過的《
(略)破產(chǎn)重整財產(chǎn)管理方案》,
(略)分別于2017年6月14日、2017年6月15日、2017年7月28日簽訂的《恩施鐵道大廈房屋租賃合同》《〈恩施鐵道大廈整體租賃合同〉補充協(xié)議書》《補充合同》。
2024年7月16日,
(略)、
(略)發(fā)出《繼續(xù)履行合同通知書》載明:“三、
(略)的重整申請,
(略)不能按時足額支付租金,將會直接影響破產(chǎn)重整方案的執(zhí)行,故,
(略)不能按時足額支付租金的,應按照《恩施鐵道大廈整體租賃合同補充協(xié)議書》第二條第4點‘乙方逾期10日支付租金的,甲方每日按當期所欠租金總額的0.5%收取違約金;乙方逾期60日未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已投入的酒店內裝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予任何補償’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略)承擔連帶責任擔保。”
(略)應在2025年6月30日前支付第9年度2025年6月30日至2026年6月29日期間的租金1575萬元。截至2025年9月9日,
(略)支付第9年度租金800萬元。
(三)物
(略)資產(chǎn)
1.房屋建筑物
有證房產(chǎn)3幢:鄂(2020)
(略),
(略)恩施分行。
無證房產(chǎn)31幢:C
(略)-C區(qū)11棟;A
(略)D13;D區(qū)2—1棟;D區(qū)3—1棟;公廁旁倉庫-小賣部;B區(qū)15棟倉庫;B區(qū)、C區(qū)水泵房位于紅線外。
除有部分無證房產(chǎn)在紅線外,另有塌陷及不能使用房屋。
(略)資產(chǎn)。
2025年1月15日,
(略)破產(chǎn)重整案第三次債權人會議表決同意將物
(略)消防整改費用和物
(略)電力改造費用納入共益?zhèn)鶆铡!断拦こ淌┕ず贤瑫泛惪們r人民幣6,694,553.10元,物
(略)消防整改已開始施工。
2.土地使用權
恩市國用(2013)第100002號,
(略)恩施分行;恩市國用(2013)第010809號,
(略)恩施分行;恩市國用(2013)第100072號,
(略)恩施分行;鄂(2020)
(略)D3、D4房屋已塌陷,D2房屋也受到塌陷影響。
3.構筑物及其他輔助設施
(略)(瀝青)、
(略)、
(略)(略)、圍墻、園區(qū)圍墻、值班崗亭、卸貨站臺等25項。目前,物
(略)D
(略)進行了改造施工。
4.機器設備、車輛、電子設備、生產(chǎn)性生物資產(chǎn)若干。
5.其他無形資產(chǎn)。鐵路專用線與國鐵接軌經(jīng)營權、硒港商標、硒君商標。
(四)物
(略)資產(chǎn)倉儲服務情況
物
(略)經(jīng)營項目多為物流類和建材類,入駐物
(略)的商戶約有100戶左右(部分合同預收倉儲費截止日距破產(chǎn)裁定日時間較長,
(略)162.5萬元倉儲期截至2034年10月31日、
(略)213.8萬元倉儲期截至2028年2月28日)。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破產(chǎn)法》第十八條之規(guī)定,管理人決定繼續(xù)履行物
(略)未履行完畢的服務合同。
截至2024年4月17日,物
(略)預收倉儲費20,265,342.63元以及合同保證金6,172,500.00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物
(略)預收倉儲費13,979,839.54元以及合同保證金6,151,500.00元,共計20,131,339.54元。預收倉儲費和合同保證金根據(jù)各商戶繼續(xù)履行合同的情況將予以動態(tài)調整。
(略)專用線鐵軌需要整修。
三、招募目的及方式:
(略)
為維護全體債權人及各方主體的合法利益,釋放重整企業(yè)重整價值,實現(xiàn)資源有效整合,推動和確保重整企業(yè)重整成功,實現(xiàn)債權人、債務人與投資人互利共贏。
(略)全部股權公開招募重整投資人。
(略)的全部股權(
(略)凈收益)。
(略)全部債權(含預計債權)、共益?zhèn)鶆眨ê勒暮碗娏Ω脑熨M用)、管理人報酬、破產(chǎn)費用等。恩施州人民政府國有資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債權3325萬元作為資本公積管理,不屬于自然人股東按股本比例所有,也不參與投資款分配。故投資款在支付上述債權和相關費用,扣除資本公積3325萬元后的剩余財產(chǎn),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如果投資人承擔了其他或有債權的,投資人可向股東追償或從應分配給股東的剩余財產(chǎn)中扣除。
評估基準日之日(2024年4月17日)
(略)凈收益的計算方法:評估基準日之日起至重整投資人支付全部投資款之前的業(yè)務收入(含應收租金)在支付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預收倉儲費和租金、合同保證金、當期稅款、當期成本和費用后的剩余財產(chǎn),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凈收益具體以會計審計結論為準。
招募成功后,管理人將根據(jù)恩施州中級人民法院(2024)鄂28破2-2號《民事裁定書》批準的《
(略)重整計劃草案》以及本招募公告進行分配。
四、招募底價
根據(jù)恩施州中級人民法院(2024)鄂28破2-2號《民事裁定書》批準的《
(略)重整計劃草案》中關于“最終招募底價不得低于520,000,000.00元”的要求,本次招募底價不得低于人民幣伍億貳仟萬元整(小寫520,000,000.00元)。
五、意向投資人招募要求
意向投資人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意向投資人應當是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xù)的企業(yè)法人、非法人組織或自然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二)意向投資人應具有足夠資金實力,并能提供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或銀行賬戶余額等證明材料;
(三)意向投資人可以是聯(lián)合體,聯(lián)合體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意向投資人組成,聯(lián)合體成員應符合上述條件,聯(lián)合體成員共同對本項目投資義務連帶承擔全部責任。
六、招募流程
(一)報名時間、方式:
(略)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接受報名,意向投資人應采取EMS郵寄《投資意向報名書》(詳見附件1)并繳納保證金。
《投資意向報名書》郵寄地址:
(略)
繳納保證金:人民幣壹億元整(小寫100,000,000.00元)。管理人指定收款賬戶如下:
賬戶名稱:
(略)
(略):
(略)(略)
開戶銀行:
(略)恩施施州支行
報名截止時間:2025年10月20日18時。
(二)盡職調查、提交《重整投資方案》及繳納投資款
意向投資人報名并簽署《保密承諾函》(詳見附件2)后,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機構開展盡職調查工作。
意向投資人盡調后,確定不投資的,須向管理人提交退款申請書,管理人收到申請書且意向投資人無違反本招募公告的要求、《保密承諾函》等約定的,
(略)無息退還保證金。
意向投資人盡調后,決定參與投資談判的,應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資方案》和足額繳納全部投資款(不低于招募底價520,000,000.00元,含保證金)。《重整投資方案》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破產(chǎn)法》的規(guī)定,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資人資信能力介紹、重整投資方式:
(略)
繳納全部投資款(不低于招募底價520,000,000.00元,含保證金)。管理人指定收款賬戶如下:
賬戶名稱:
(略)
(略):
(略)(略)
開戶銀行:
(略)恩施施州支行
意向投資人提交《重整投資方案》等談判資料和繳納全部投資款的截止時間:2025年11月20日18時。
(三)確定投資人
如截止到2025年11月20日18時,有且僅有一家符合報名條件的意向重整投資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資方案》并足額繳納全部投資款(不低于招募底價520,000,000.00元,含保證金)的,則該意向投資人為中選重整投資人。
如截止到2025年11月20日18時,有兩家或兩家以上符合報名條件的意向重整投資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資方案》并足額繳納全部投資款的,
(略)進行公開競價,出價最高者確定為重整投資人。
提交了《重整投資方案》并足額繳納全部投資款但未中選的單位:
(略)
中選投資人收到中選通知書后,應按照管理人要求簽署《重整投資協(xié)議》。
七、招募須知
1.本招募公告中所述內容,僅供意向投資人參考,并不代表管理人對意向投資人的承諾,亦不替代意向投資人盡職調查。意向投資人可自行決定是否聘請專業(yè)人士進行盡職調查、出具投資意見等,并自行對盡職調查的結果負責,相關投資風險需自行承擔。
2.意向投資人決定參與招募前應仔細閱讀本公告,理解投資過程中可能存在的風險,一旦提交談判資料即視為同意按債務人現(xiàn)狀進行投資,接受所有標的物上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也視為對本次投資人招募程序確認并同意承擔風險。
3.因本次重整可能涉及股權過戶等事項,為此,所產(chǎn)生的稅費負擔、企業(yè)合規(guī)經(jīng)營(包括但不限于經(jīng)營項目許可、消防、規(guī)劃等)等情況,意向投資人應當自行向相關政府部門進行咨詢和了解,審慎評判決策、自行協(xié)調解決。
4.如出現(xiàn)影響本次招募的重大事項或其他情形,管理人可以中止、變更或撤回本次招募,且無需對意向投資人的工作進行任何補償。
5.意向投資人自行負擔參與本次招募活動所產(chǎn)生的費用。
6.
(略)管理人享有。
特此公告。
(略)管理人
2025年9月10日
附件:
1.投資意向報名書
2.保密承諾函
附件1
投資意向報名書
(略)管理人:
貴單位:
(略)
意向
投資人
姓名/名稱:
(略)
聯(lián)合體(如適用)
是(請列明各成員全稱并注明牽頭人):
意向投資人簡介
(聯(lián)合體應分別進行說明)
意向投資人通訊方式:
(略)
(聯(lián)系人:
(略)
聯(lián)系人:
(略)
聯(lián)系電話:
(略)
電子郵箱:
(略)
地址:
(略)
意向投資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年月日
附件2
保密承諾函
(略)管理人:
(略)具有初步投資意向,為進一步明確承諾人義務,保護各方利益,現(xiàn)作如下承諾:
一、承諾人應保密的內容
承諾人須予以保密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商業(yè)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行業(yè)數(shù)據(jù)、業(yè)務數(shù)據(jù)、公司資料、會計審計資料、評估資料、人事資料、財產(chǎn)權屬材料、無形資產(chǎn)材料、重大合同、財務資料、債權人債權資料及其他信息資料等債務人或管理人提供給承諾人的相關資料。
2.執(zhí)業(yè)秘密。管理人執(zhí)行職務過程中收集、統(tǒng)計、整理的數(shù)據(jù)和各類信息,商業(yè)談判過程中與承諾人往來形成的各類通知、法律文書或電子信息。
3.獲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相關的電子資料、口頭、圖像或書面信息資料,無論在提供信息資料時是否以口頭或以書面方式:
(略)
4.承諾人因工作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商業(yè)秘密、執(zhí)業(yè)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無論這些秘密信息有無商業(yè)上的價值,
(略)或管理人所有。
5.其他管理人認為需要保密的信息。
二、承諾人應保密的方式:
(略)
1.承諾人所知悉保密內容僅限于承諾人參與重整投資正當合理使用。
2.承諾人嚴格遵守相關保密要求,并采取應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護該秘密。
3.
(略)管理人書面同意,不得再將獲取:
(略)
4.
(略)投資外,承諾人不得利用秘密進行其他活動。
三、違反承諾的責任
承諾人違反承諾,
(略)和管理人造成損害的,根據(jù)損害結果,承擔全部經(jīng)濟賠償責任。
承諾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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