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名稱:
(略)
(略)持有的1臺車,車輛類型為小型普通客車,具體詳見車輛轉讓明細表。
標的按現狀轉讓,具體以現場實物為準。
(略)(以下簡稱“廣西交易所集團”)查閱。
車輛轉讓明細表
(略)
(略)碼
(略)
(略)
車輛類型
車輛使用性質
初次登記日期
年檢有效期
表顯里程(萬公里)
掛牌價格(元)
保證金(元)
1
桂AFR535
五菱牌LZW6431MF
LZWADAGA8D
(略)
小型普通客車
非營運
(略)
2024-07
17.7156
3,000.00
1,000.00
特別提示:
1.查看車輛時間:2025年9月15日,下午15:00-17:00(具體以與查看車輛聯系人:
(略)
2.車輛存放地點:
(略)
3.查看車輛聯系人:
(略)
4.本次轉讓標的具體參數及現狀以現場實際為準;
5.簽約時間以簽約通知為準。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1.意向受讓方需親自查看標的,標的狀況以現狀為準。意向受讓方須對標的進行謹慎地選擇,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為由而拒絕履行相關義務。車輛具體參數、質量、狀況均以現場、實物為準,由(意向)受讓方自行勘驗,轉讓方對車輛參數、質量、狀況以及既往的使用、維保歷史不作任何承諾。
2.本次車輛以現狀轉讓和交付,車輛存在使用年限長、使用頻率高、部件老化等車況,受讓方提車后,所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違法、車輛損失、維修費用及其他責任和損失均由受讓方完全承擔,原車主單位:
(略)
3.車輛轉讓前的違章罰款由轉讓方負責解決并承擔相應費用。
4.本次轉讓車輛設置受讓保證金和過戶保證金,成交后受讓保證金直接轉為過戶保證金,受讓方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車輛過戶手續的,過戶保證金不予退還。
5.成交后由受讓方自行辦理車輛過戶手續并承擔全部稅費。
6.其他約定詳見附件車輛轉讓合同,最終解釋權歸轉讓方所有。一、標的基本信息標的信息:
(略)持有的1臺車,車輛類型為小型普通客車,具體詳見車輛轉讓明細表。
標的按現狀轉讓,具體以現場實物為準。
(略)(以下簡稱“廣西交易所集團”)查閱。
車輛轉讓明細表
(略)
(略)碼
(略)
(略)
車輛類型
車輛使用性質
初次登記日期
年檢有效期
表顯里程(萬公里)
掛牌價格(元)
保證金(元)
1
桂AFR535
五菱牌LZW6431MF
LZWADAGA8D
(略)
小型普通客車
非營運
(略)
2024-07
17.7156
3,000.00
1,000.00
特別提示:
1.查看車輛時間:2025年9月15日,下午15:00-17:00(具體以與查看車輛聯系人:
(略)
2.車輛存放地點:
(略)
3.查看車輛聯系人:
(略)
4.本次轉讓標的具體參數及現狀以現場實際為準;
5.簽約時間以簽約通知為準。
三、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交易條件掛牌價格:3000價款支付方式:
(略)
2.成交后,受讓方須在接到廣西交易所集團通知的2個工作日內簽訂《成交確認書》并付清成交價款及交易服務費(交易服務費按《受讓申請與承諾書》的約定收取),自行與轉讓方約定到車輛停放地址:
(略)
3.受讓方交納的受讓保證金不抵扣成交價款,成交后受讓保證金直接轉為車輛過戶保證金,受讓方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車輛過戶后,憑過戶相關材料(行駛證、登記證等)辦理過戶保證金退還手續,過戶保證金不計息退還。退款金額為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扣除交易服務費后剩余部分,如受讓服務費不足以扣除交易服務費則需補交。
4.本次交易價款通過廣西交易所集團專用賬戶結算。
5.意向受讓方在受讓前還應對車輛過戶、辦證所涉及的稅、費、轉入地的車輛入籍管理政策、限購政策和環保政策等規定事先了解,因不了解相關規定而參加受讓的,其責任由受讓方自負,廣西交易所集團不予退款和退車。受讓方需提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車輛管理部門對受讓方有其他資格要求的,從其規定。
6.受讓方自行辦理車輛過戶手續,車管所受理雙方車輛過戶申請當日,視為車輛權屬已經完成轉讓。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等有關稅收管理規定,轉讓車輛涉及的稅費,轉、受雙方應按規定的納稅義務依法納稅。受讓方資格條件受讓方資格條件:1.須為合法存續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受讓。
3.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報名提交材料:一、法人、非法人組織
1.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2.非法人主體資格證明材料及負責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
3.受讓申請與承諾書;
4.標的狀況確認書;
5.掛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關材料。
二、自然人
1.身份證明文件,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
2.受讓申請與承諾書;
3.標的狀況確認書;
4.掛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關材料。
注:1、除受讓申請與承諾書和授權委托書需要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企業法人或非法人組織);自然人的報名材料復印件需按手印,需提供身份證原件備查。
2、
(略)站公告提供的報名地址:
(略)
2.本次車輛以現狀轉讓和交付,車輛存在使用年限長、使用頻率高、部件老化等車況,受讓方提車后,所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違法、車輛損失、維修費用及其他責任和損失均由受讓方完全承擔,原車主單位:
(略)
3.車輛轉讓前的違章罰款由轉讓方負責解決并承擔相應費用。
4.本次轉讓車輛設置受讓保證金和過戶保證金,成交后受讓保證金直接轉為過戶保證金,受讓方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車輛過戶手續的,過戶保證金不予退還。
5.成交后由受讓方自行辦理車輛過戶手續并承擔全部稅費。
6.其他約定詳見附件車輛轉讓合同,最終解釋權歸轉讓方所有。保證金詳細交納金額:1000交納截止時間:
(略):00:00交納注意事項:1.交納資金以到達廣西交易所集團指定的賬戶時間為準,受讓保證金不計利息。
2.不支持柜臺現金轉賬及現場交納現金。
3.符合要求的意向受讓方應在掛牌公告期內,足額交納受讓保證金。
4.未成交的意向受讓方的受讓保證金在交易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原額退回(不計利息)。
5.受讓方不在規定的時間內簽訂《成交確認書》或車輛轉讓合同的,受讓保證金不予退回。賬戶信息
賬戶名稱:
(略)
披露附件
四、掛牌信息掛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無合格意向受讓方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讓方有合格意向受讓方,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讓方:其他方式:
(略)
五、聯系方式:
(略)
"總則
(略)(以下簡稱廣西交易所集團)接受委托方委托,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發布項目公告。
(略)站披露的項目信息均為參考性意見,不構成廣西交易所集團對標的的任何承諾或交易建議。意向方(報名人)應自行判斷,并對項目進行實地考察和盡職調查,不應以僅僅基于廣西交易所集團披露的項目信息作出意向決定為由拒絕履行相關義務。
任何單位:
(略)
第二條意向方參與交易的,應當遵守廣西交易所集團的交易規則,并仔細閱讀本須知。
(略)(
(略).cn)及第四產權(
(略))
(略)上交易地址:
(略)
第四條意向方參與項目交易,須注冊賬戶并完成實名認證后,
(略)上報名。
(略)上注冊賬戶和密碼,
(略)上報名和參與交易的,均視為意向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并視為意向方已取得有權機構的審批或授權。
關于通知事項的說明
第六條廣西交易所集團將同時按以下方式:
(略)
一、
(略)(略)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報名材料中載明的聯系人:
(略)
(略)(略)碼接受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網站信息或手機短信一旦發送成功,即視為意向方已經收到相關通知或信息。請意向方保持手機通訊通暢,
(略)查看通知消息。若因意向方手機設置問題造成信息被屏蔽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擔相應后果。
(略)上報名的說明
第七條廣西交易所集團對標的現狀和已知的瑕疵、風險進行的披露,不能視為對標的物真偽或者品質的保證,廣西交易所集團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請意向方在報名前自行對標的物現狀、權證及相關費用進行詳細了解和實地查看并作出是否報名的決定。
第八條意向方報名應具備公告要求的資格條件,對提交的主體身份信息和相關報名資格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并確保其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否則,廣西交易所集團有權取消其報名資格。
(略)上報名的基本步驟如下:
一、意向方應在項目公告的有效時間段內完成報名手續;
二、完成報名手續包括遞交報名材料和交納足額保證金(以在規定時間內到達廣西交易所集團指定賬戶為準);
三、
(略)上提交報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讓/競租申請與承諾書》等;
四、項目公告對意向方有特殊資格要求的,
(略)同步提交公告要求的其它相關材料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公章。
廣西交易所集團概不接受郵寄方式:
(略)
(略)上報名并按期足額交納保證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諾以不低于掛牌底價交易。
第十一條若意向方提交資料的內容不符合要求,應在廣西交易所集團規定時間內及時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補充提交。逾期提交的,廣西交易所集團將不予受理。項目公告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十二條項目中止交易的,意向方有權申請退回保證金。經廣西交易所集團審核同意退回的,視為意向方自愿撤回報名。
若恢復交易的,撤回報名的用戶有權重新報名參與交易。
第十三條項目終結交易的,意向方交納的保證金廣西交易所集團將及時、原途徑、全額、無息退回。
(略)上競價的說明
第十四條意向方的交易資格被確認后,
(略)絡競價。競價過程中,意向方應遵循《
(略)網絡競價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意向方的交易資格被確認后,取得參與競價資格。
意向方的優先購買權資格經確認后,取得優先競買資格。順序不同的優先購買權人分別享有不同級別的優先競買代碼。
(略)服務器時間為準。
(略)。
第十七條競價過程中若無人出價導致交易失敗的,意向方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回。
第十八條意向方在競價過程中一旦出價,即表明:
一、已完全了解標的物的相關情況,并接受所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認可公告內容和相關披露事項,清楚并了解相關的法律風險。若交易成功后,將按照樣本合同及附件的內容與委托方簽約。
第十九條意向
(略)絡安全自行負責。若因設備故障、網絡異常或操作失誤導致的一切損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擔。
第二十條因意向方的如下行為產生的一切后果,廣西交易所集團不承擔任何責任:
一、所填寫的主體資格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造成交易資格不能被確認;
二、所填寫的聯系方式:
(略)
三、未及時關注廣西交易所集團發布的競價活動相關信息和通知的;
四、因自備的終端設備故障、停電、網絡異常等原因導致無法正常競價的;
五、
(略)服務器時間不符而導致未按時參與競價的。
第二十一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廣西交易所集團有權中止或終結競價活動,意向方自行承擔可能產生的損失:
一、
(略)(略)絡故障等影響交易正常進行的;
二、包括但不限于標的權屬不符、標的性狀改變等原因而使競價活動產生爭議的;
三、接到委托方或有權部門作出的中止或終結競價通知的。
第二十二條中止情形消失,符合恢復競價條件的,由廣西交易所集團重新組織競價。
關于交易成功的說明
第二十三條意向方被廣西交易所集團確認為成交人的,應根據公告要求到廣西交易所集團或廣西交易所集團指定地點:
(略)
本須知所稱“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滿,僅有一家意向方被確認符合資格條件,在確認資格同時視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滿,有多家符合資格條件的意向方,根據交易規則被確認為成交人時,視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應當視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二十四條成交人交納的保證金按照公告要求進行處置。其他意向方交納的保證金將在確定成交人之次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按照原途徑、全額、無息退回。
第二十五條廣西交易所集團在確定成交人后根據公告要求組織交易雙方簽訂交易合同。
第二十六條交易成功后,廣西交易所集團按照公告要求及相關約定收取產權交易服務費,按照交易規則或公告要求向交易雙方出具交易憑證。
第二十七條交易各方及其關聯方之間不得惡意串通,否則交易無效。因此造成的損失,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依法承擔責任。
第二十八條本須知的最終解釋權歸廣西交易所集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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