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描述該批標的資產為造紙顏料等,目前存放于寧
(略)沙
(略)。該批資產狀況均以移交時的實物現狀為準,資產照片或清單僅供參考,不代表標的資產與其完全一致。轉讓方不負責技術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請各位意向受讓方謹慎參與報價。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一、(資產狀態)本標的資產均按現狀轉讓,轉讓方不保證其完整性、品質及其原用途,不負責技術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均以現場實物現狀為準。本項目披露的清單、數量及照片僅供參考,不代表標的資產與其完全一致。二、(意向受讓方資質)意向受讓方需自行了解為完成標的資產清(拆)運工作所需的國家及標的所在地法律法規規定資質、條件和限制,如因意向受讓方不符合相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或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險或出現事故的,責任由意向受讓方承擔。三、(受讓申請及保證金)意向受讓方在交納交易保證金并報價后,視為已對轉讓標的資產完成現場考察/踏勘,了解與認可標的現狀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轉讓標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對其現狀及相關交易風險充分知悉,同時視為已承諾自身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資質與條件,并承擔非轉讓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風險。
(略)中自主申請退回,項目成交后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將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北交所在收到雙方確認的《資產移交確認書》次日后,
(略)上自主申請退還。四、(成交付款)受讓方須在競價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簽署《動態報價成交確認書》并將全部成交價款及等同于成交價款1%的交易服務費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賬戶。五、(資產移交)受讓方須持北交所出具的《資產移交通知書》與轉讓方聯系辦理資產移交手續并簽署處置合同及《資產移交確認書》,并自交易雙方簽署《資產移交確認書》后按轉讓要求完成標的資產的清(拆)運。受讓方須接受轉讓方的組織安排,并遵守轉讓方相關規章制度,不得影響轉讓方的正常運營生產,不得對轉讓方地面、建筑物及設備、設施等造成毀壞。如因受讓方原因造成轉讓方、受讓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的,由受讓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拆除、清運過程中涉及的拆除、吊裝、運輸安全責任及產生的拆除、運輸、吊裝等費用由意向受讓方自行承擔。在資產移交完畢后,不遺留任何標的附屬物。受讓方未按轉讓方要求清(拆)運完畢的,轉讓方有權將標的資產移出原有場地另行存放,運輸及存放費用由受讓方承擔。六、(移交管理)標的資產移交涉及的一切費用由受讓方自理,受讓方在移交過程中應遵守轉讓方的規章、制度,由意向受讓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環保責任由受讓方自負。自簽署《資產移交確認書》后,標的資產便移交受讓方,轉讓方不負責保管。七、(爭議解決)意向受讓方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及資產質量、數量等方面瑕疵為由要求退還標的物或拒付價款,否則將視為違約,轉讓方有權扣除其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作為補償,并保留進一步追究責任的權利。八、(稅率)本項目包含增值稅,轉讓方向意向受讓方開具增值稅率為13%符合國家相關稅率規定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其他披露事項(非強制考察)意向受讓方在信息公告期間應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讓方須嚴格遵守標的所在地現場展示有關規定;展示報名時間:項目公告期間的工作日(09:30-11:30,14:00-17:00)。各意向受讓方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名,由轉讓方統一組織現場展示,其它時間轉讓方不再另行組織。意向受讓方一經報價即表示對標的資產瑕疵及數量、現狀認可,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標的資產或拒付成交價款及服務費。現場考察時應遵守轉讓方制度規定。聯系人:
(略)
其他附件附件:參考清單(造紙顏料).xlsx
咨詢電話
(略)
實物資產轉讓動態報價承諾函
(適用于“綜合資產動態報價專場競價項目”)
北京產權交易所(以下簡稱“北交所”):
本方就參與“綜合資產動態報價專場競價項目”動態報價活動做出如下承諾:
一、本方已仔細閱讀并自愿遵守《北京產權交易所實物資產轉讓操作規則》、《北京產權交易所實物資產轉讓動態報價實施辦法》以及《北京產權交易所實物資產轉讓動態報價須知(適用于“綜合資產動態報價專場競價項目”)》(以下簡稱“《動態報價須知》”)等文件的規定,同意按照相關規定參加“綜合資產動態報價專場競價項目”動態報價活動。
二、本方具備完成項目競價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權參與競價,并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三、本方已進行并完成針對本項目交易標的的現場踏勘(包括但不限于轉讓方提供的可供查閱的標的相關檔案文件)。若本方無法前往本項目預展地點:
(略)
四、本方所提交的材料中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本方對其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
五、本方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支付能力和商業信用,競買資金來源合法,無商業欺詐行為和不良的誠信記錄,不存在對競買項目不利的重大訴訟事項。
六、本方承諾在參與競價時,充分考慮與項目相關的各項風險因素,
(略)中的一切行為均代表本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七、本方承諾不擾亂報價、不惡意串通或參與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及北交所交易規則的行為。
八、本方同意轉讓方和北交所有權根據《動態報價須知》的規定扣除保證金。
九、
(略)站信息披露要求規定的付款期間將交易價款(全額)及交易服務費交納至北交所指定賬戶。
十、
(略)站信息披露要求的規定完成資產移交手續。
十一、本方競買成交后,如不能在規定時間內付清交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按要求完成項目移交的,承諾承擔以下責任:
受讓方逾期未能付清全部交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的,構成違約,北交所有權扣除其保證金。違約方須向北交所交納本次動態報價中受讓方及轉讓方應支付的交易服務費。北交所有權根據轉讓方的申請再次組織本標的的交易活動,再次成交的成交價如低于本次成交價,則差額部分由違約方補足。違約方的保證金不足以彌補上述費用的,北交所、轉讓方有權向違約方進行追索。
受讓方未按要求完成項目交割的,轉讓方不再承擔相應保管責任,標的的毀損滅失風險由受讓方承擔。在標的移交過程中所發生的包括但不限于運輸、拆解、保管、處理等一切費用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并同意從受讓方已交納的保證金中扣除。移交過程中如造成標的存儲地點:
(略)
承諾人:
(略):36:00
實物資產轉讓動態報價須知
(適用于“綜合資產動態報價專場競價項目”)
一、本須知依據《北京產權交易所實物資產轉讓操作規則》和《北京產權交易所實物資產轉讓動態報價實施辦法》制定。
二、本次動態報價活動使用北京產權交易所(以下簡稱“北交所”)
(略)——
(略)(以下簡稱“北交互聯”,https://
(略)),競買人應當仔細閱讀并遵守《
(略)服務協議》。
三、您參加本次動態報價活動,應當知悉并遵守《北京產權交易所實物資產轉讓操作規則》、《北京產權交易所實物資產轉讓動態報價實施辦法》的規定,認真閱讀本《須知》并接受其全部內容。
四、本次動態報價采用“保證金交易制”。1、綜合資產保證金錢包保證金規則:保證金金額以項目信息披露公告為準。在保證金充足的前提下,可同時參與多個項目的競價。保證金不足時,應以萬元整數倍追加交納,補足后方可進行競價。2、單項目保證金規則:保證金金額以單個項目轉讓底價的一定比例計算,并按照信息披露公告中約定的保證金金額交納。保證金不用于抵扣交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如果您成為受讓方,您需另行支付上述款項。您所交納的保證金作為參與本專場競價項目的保證,用于競價項目的履約擔保,履約義務在競價項目披露信息中予以列示。若您發生違約,轉讓方和北交所有權扣除您的保證金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并有權中止或取消您在北交互聯中本專場的競價資格,追究違約責任。
五、您取得報價資格的程序如下:
1、在北交互聯進行注冊;
2、在北交互聯——
(略)——
(略)進行實名認證信息錄入;
3、進入任意標的詳情頁面,點擊“參與報價”按鈕,同意本須知并簽署《實物資產轉讓動態報價承諾函(適用于“綜合資產動態報價專場競價項目”)》;
4、在線交納本次動態報價活動的保證金后獲得報價資格,即可參與報價;對于項目信息披露公告中要求意向受讓方提交其他報名材料的,須經北交所審核通過后獲得報價資格即可參與報價。
六、您應于動態報價活動開始前,
(略)站(
(略))或北交互聯(https://
(略))了解并掌握相關操作規程;
(略)站公告的信息,完成本專場交易標的現場踏勘。
七、
(略)上展示的交易標的圖片、名稱:
(略)
八、本次動態報價活動按交易標的現狀進行競價,您應對交易標的進行踏勘。您一經報價,即表明認可交易標的現狀。
您認可并同意:您參與競買的交易標的均為非標準化產品,您一旦競價成功成為受讓方,則不得以不了解動態報價方式:
(略)
九、
(略)站披露信息。
十、本次動態報價由自由報價期和限時報價期組成。
1、
(略)站披露信息。在此期間,您可對轉讓標的進行報價,您的每次有效報價隨即成為當前報價。
2、自由報價期結束后立即進入限時報價期。限時報價期可由多個限時報價周期組成,在每個限時報價周期內,如出現新的有效報價,則進入新的限時報價周期;在一個限時報價周期內如未出現新的有效報價,則當前有效報價方成為本次動態報價活動的受讓方。
十一、動態報價加價規則:
(略)站披露信息。您的每次有效報價為當前報價加上加價幅度的整數倍。
十二、動態報價活動結束后,受讓方將收到北交互聯定向發送成交通知的手機短信,或通過北交互聯賬戶查看成交記錄。
(略)站信息披露要求支付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并到北交所簽署《動態報價成交確認書》及其他需要簽署的法律文件后辦理資產交割等事宜。
十三、受讓方未按時足額支付交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的,構成違約。北交所、轉讓方有權扣除其保證金,違約方須向北交所交納本次動態報價中受讓方及轉讓方應支付的交易服務費。北交所有權根據轉讓方的申請再次組織該項目的交易活動再次組織本標的交易活動。再次成交的成交價如低于本次成交價,則差額部分由違約方補足。違約方的保證金不足以彌補上述費用的,北交所、轉讓方有權向違約方進行追索。
十四、受讓方在交納交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后,
(略)站信息披露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資產交割,超過交割期限仍未提取標的,轉讓方不再承擔相應保管責任,標的可能出現的毀損滅失風險由受讓方承擔。在標的移交過程中所發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裝、拆除、運輸等一切費用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移交過程中如造成標的存儲地點:
(略)
因受讓方原因導致未能按時交割的,將視為受讓方違約,喪失競買資格,保證金將被扣除。
因轉讓方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資產不能交割的,經過受讓方申請,北交所核實后將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退還受讓方。
十五、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對應選取本條相關內容(適用于綜合資產保證金錢包項目)若您競價成功,在完成競得標的交易價款、交易服務費支付及交割等手續辦理后,可選擇繼續競買本專場其他項目或申請退還保證金;若您未競價成功且無任何當前最高報價,可點擊“退保證金”按鈕,申請退還保證金。(適用于單項目保證金項目)若您競價成功,在完成競得標的交易價款、交易服務費支付及交割等手續辦理后或您未競價成功的,可點擊“退保證金”按鈕,申請退還保證金。保證金退還,您需登錄北交互聯賬戶進行退還保證金申請,經北交所審核通過后將保證金無息退至您原支付銀行賬戶。
十六、您若提供虛假資料、擾亂報價、惡意串通或發生其他違反法律法規情形的,北交所有權確認報價無效,取消您在北交互聯的競價資格,并扣除您交納的保證金,保留對您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十七、您應對您參與動態報價的注冊賬戶的安全性負責,
(略),在系統中的一切行為均視為您本人的行為,由您本人負責。
十八、因您的如下行為產生的一切后果,北交所不承擔任何責任:
1、
(略)發布的動態報價活動相關信息的;
2、所填寫的信息不真實、不準確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冊賬戶無法激活或保證金無法退還的;
3、
(略)絡異常等原因導致無法正常報價的;
4、
(略)服務器時間不符而導致未按時參與報價的(
(略)服務器時間為準)。
十九、
(略)因不可抗力、軟硬件故障、非法入侵、
(略)異常、競價活動中斷的,北交所不承擔任何責任。北交所將視情況組織繼續報價或重新報價,
(略)站進行信息公示。繼續報價或重新報價的方式:
(略)
報價記錄可以恢復的,以中斷時的最高有效報價為起始價繼續報價;報價記錄無法恢復的,以轉讓底價為起始價重新報價。繼續報價或重新報價時將進行不少于1個工作日的自由報價,且本項目交易標的累計的自由報價期的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略)
(略):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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