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公開事項
公開內容(要素)
公開依據
公開
時限
公開
主體
公開渠道和載體
公開對象
公開方式:
(略)
一級事項
二級事項
全社會
特定
群眾
主動
依申請公開
1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信息
審批核準信息
招標內容、招標范圍、招標組織形式、招標方式:
(略)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
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負責管理的部門分別公開
■
(略)(略)站
■
(略)站
√
√
2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信息
資格預審公告
招標項目名稱:
(略)
《招標投標法》、《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發布管理辦法》
及時公開
招標人:
(略)
■
(略)■
(略)■
(略)
√
√
3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信息
招標公告
招標項目名稱:
(略)
《招標投標法》、《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發布管理辦法》、《電子招標投標辦法》
及時公開
招標人:
(略)
■
(略)■
(略)■
(略)
√
√
4
中標候選人公示
中標候選人排序、名稱:
(略)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
(略)
招標人:
(略)
■
(略)■
(略)■
(略)
√
√
5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信息
中標結果
招標項目名稱:
(略)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發布管理辦法》、《電子招標投標辦法》
及時公開
招標人:
(略)
■
(略)■
(略)■
(略)
√
√
6
合同訂立信息
包括項目名稱:
(略)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電子招標投標辦法》
及時公開
合同當事人
■
(略)■
(略)■
(略)
√
√
7
合同履行及變更信息
項目名稱:
(略)
鼓勵及時公開
合同當事人
√
√
8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信息
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澄清或修改
項目名稱:
(略)
《招標投標法》、《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電子招標投標辦法》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可能影響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或者投標文件編制的,應當在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至少3日前,或者投標截止時間至少15日前
招標人:
(略)
■
(略)■
(略)■
(略)
√
√
9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信息
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澄清、修改
項目名稱:
(略)
《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發布管理辦法》
及時公開
招標人:
(略)
■
(略)■
(略)■
(略)
√
√
10
暫停、終止招標
招標人:
(略)
《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發布管理辦法》)
及時公開
招標人:
(略)
√
√
11
市場主體信用信息
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
(略)
《行政處罰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
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負責管理的部門分別公開
■
(略)■信用中國
√
√
12
政府采購信息
招標公告
采購人:
(略)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關于做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
及時公開,公告期限為5個工作日
采購人:
(略)
■
(略)■省級(含計劃
(略))財政部門指定的媒體■《中國財經報》(《中國政府采購報》)■《中國政府采購雜志》■《中國財政雜志》■
(略)
√
√
13
資格預審公告
采購人:
(略)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關于做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
及時公開,公告期限為5個工作日
采購人:
(略)
■
(略)■省級(含計劃
(略))財政部門指定的媒體■《中國財經報》(《中國政府采購報》)■《中國政府采購雜志》■《中國財政雜志》■
(略)
√
√
14
政府采購信息
競爭性談判公告、競爭性磋商公告和詢價公告
采購人:
(略)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財政部關于做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
及時公開,公告期限為3個工作日
采購人:
(略)
■
(略)■省級(含計劃
(略))財政部門指定的媒體■《中國財經報》(《中國政府采購報》)■《中國政府采購雜志》■《中國財政雜志》■
(略)
√
√
15
采購項目預算金額
采購項目的預算金額以財政部門批復的部門預算中的政府采購預算為依據;對于部門預算批復前進行采購的項目,以預算“二上數”中的政府采購預算為依據。對于部門預算已列明具體采購項目的,按照部門預算中具體采購項目的預算金額公開;部門預算未列明采購項目的,應當根據工作實際對部門預算進行分解,按照分解后的具體采購項目預算金額公開。對于部門預算分年度安排但不宜按年度拆分的采購項目,應當公開采購項目的采購年限、概算總金額和當年安排數。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財政部關于做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
隨采購公告、采購文件公開
采購人:
(略)
√
√
16
政府采購信息
采購文件
招標文件、競爭性談判文件、競爭性磋商文件和詢價通知書。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財政部關于做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
隨中標、成交結果同時公告。中標、成交結果公告前采購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復公告
采購人:
(略)
■
(略)■省級(含計劃
(略))財政部門指定的媒體■《中國財經報》(《中國政府采購報》)■《中國政府采購雜志》■《中國財政雜志》■
(略)
√
√
17
采購信息更正公告
采購人:
(略)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財政部關于做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
投標截止時間至少15日前、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至少3日前,或者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之日3個工作日前
采購人:
(略)
■
(略)■省級(含計劃
(略))財政部門指定的媒體■《中國財經報》(《中國政府采購報》)■《中國政府采購雜志》■《中國財政雜志》■
(略)
√
√
18
政府采購信息
單一來源公示
采購人:
(略)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財政部關于做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
及時公開,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采購人:
(略)
■
(略)■省級(含計劃
(略))財政部門指定的媒體■《中國財經報》(《中國政府采購報》)■《中國政府采購雜志》■《中國財政雜志》■
(略)
√
√
19
協議供貨和定點采購的具體成交記錄
采購人:
(略)
《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及時公開
集中采購機構
■
(略)■省級(含計劃
(略))財政部門指定的媒體■
(略)
√
√
20
政府采購信息
中標、成交結果
采購人:
(略)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財政部關于做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
自中標、成交供應商確定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公告,公告期限為1個工作日
采購人:
(略)
■
(略)■省級(含計劃
(略))財政部門指定的媒體■《中國財經報》(《中國政府采購報》)■《中國政府采購雜志》■《中國財政雜志》■
(略)
√
√
21
采購合同
采購人:
(略)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財政部關于做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
合同簽訂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
采購人:
(略)
■
(略)■省級(含計劃
(略))財政部門指定的媒體■《中國財經報》(《中國政府采購報》)■《中國政府采購雜志》■《中國財政雜志》■
(略)
√
√
22
政府采購信息
終止公告
采購人:
(略)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財政部關于做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
及時公開
采購人:
(略)
■
(略)■省級(含計劃
(略))財政部門指定的媒體■《中國財經報》(《中國政府采購報》)■《中國政府采購雜志》■《中國財政雜志》■
(略)
√
√
23
公共服務項目采購需求
采購對象需實現的功能或者目標,滿足項目需要的所有技術、服務、安全等要求,采購對象的數量、交付或實施的時間和地點:
(略)
《財政部關于做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需求和履約驗收管理的指導意見》
及時公開
采購人:
(略)
■
(略)■《中國財經報》(《中國政府采購報》)■《中國政府采購雜志》■《中國財政雜志》■
(略)
√
√
24
公共服務項目驗收結果
采購人:
(略)
《財政部關于做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
驗收結束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
采購人:
(略)
■
(略)■省級(含計劃
(略))財政部門指定的媒體■《中國財經報》(《中國政府采購報》)■《中國政府采購雜志》■《中國財政雜志》■
(略)
√
√
25
政府采購信息
投訴、監督檢查等處理決定公告
相關當事人名稱:
(略)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財政部關于做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
完成并履行有關報審程序后5個工作日內
財政部門
■
(略)■省級(含計劃
(略))財政部門指定的媒體■《中國財經報》(《中國政府采購報》)■《中國政府采購雜志》■《中國財政雜志》■
(略)■信用中國
√
√
26
集中采購機構的考核結果公告
集中采購機構名稱:
(略)
同上
完成并履行有關報審程序后5個工作日內
財政部門
√
√
27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信息
土地出讓計劃
明確國有建設用地供應指導思想和原則;提出國有建設用地供應政策導向;確定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結構、布局、時序和方式:
(略)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編制規范(試行)》
每年3月31日前,公布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
市、縣人民政府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簡稱出讓人)
■
(略)站
√
√
28
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公告
出讓人的名稱:
(略)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
至少在投標、拍賣或者掛牌開始日前20日。掛牌時間不得少于10日
出讓人
■土地
(略)場或者指定的場所、媒介(一般指中國
(略)場網、當地政府媒介)■
(略)
√
√
29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信息
公告調整
公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公告、項目概況、澄清或者修改事項、聯系方式:
(略)
《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范》
按原公告發布渠道及時發布補充公告,涉及土地使用條件變更等影響土地價格的重大變動,補充公告發布時間距招拍掛活動開始時間少于20日的,招拍掛活動相應順延
市、縣人民政府自然資源管理部門
■中國
(略)場網或者土地
(略)場等指定場所■
(略)
√
√
30
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結果(成交公示)
土地位置、面積、用途、開發程度、土地級別、容積率、出讓年限、供地方式:
(略)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范》
招標拍賣掛牌活動結束后的10個工作日內
出讓人
■土地
(略)場或者指定的場所、媒介(一般指中國
(略)場網、當地政府媒介)■
(略)
√
√
31
供應結果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年度供應結果。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
及時公開
各級自然資源管理部門
■
(略)站
√
√
32
礦業權出讓信息
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公告
(略)的名稱:
(略)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礦業權交易規則》的通知、《自然資源部關于調整<礦業權交易規則>有關規定的通知》
在投標截止日、公開拍賣日或者掛牌起始日20個工作日前發布。掛牌時間不得少于10個工作日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
(略)同時發布:■
(略)站■
(略)站■
(略)交易大廳
√
√
33
招標拍賣掛牌成交結果公示
中標人或者競得人的名稱:
(略)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礦業權交易規則》的通知
發出中標通知書或者簽訂成交確認書后5個工作日內進行信息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
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
■
(略)同時發布:■
(略)站■
(略)站■
(略)交易大廳
√
√
34
礦業權出讓信息
審批結果信息
每個項目的審批結果信息(交易完成后由各級自然資源管理部門審批)。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
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各級自然資源管理部門
■
(略)站
√
√
35
項目信息
公告有效期內礦業權基本信息包括礦業權名稱:
(略)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
每年一季度集中公告
各級自然資源管理部門
■
(略)站
√
√
36
國有產權交易信息
國有企業產權轉讓信息預披露
轉讓標的基本情況;轉讓標的企業的股東結構;產權轉讓行為的決策及批準情況;轉讓標的企業最近一個年度審計報告和最近一期財務報表中的主要財務指標數據,包括但不限于資產總額、負債總額、所有者權益、營業收入、凈利潤等(轉讓參股權的,披露最近一個年度審計報告中的相應數據);受讓方資格條件(適用于對受讓方有特殊要求的情形)。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
及時公開,正式披露信息時間不得少于20個工作日
轉讓方
■
(略)站■
(略)
√
√
37
國有產權交易信息
國有企業產權轉讓信息披露
轉讓標的基本情況;轉讓標的企業的股東結構;產權轉讓行為的決策及批準情況;轉讓標的企業最近一個年度審計報告和最近一期財務報表中的主要財務指標數據,包括但不限于資產總額、負債總額、所有者權益、營業收入、凈利潤等(轉讓參股權的,披露最近一個年度審計報告中的相應數據);受讓方資格條件(適用于對受讓方有特殊要求的情形);交易條件、轉讓底價;企業管理層是否參與受讓,
(略)原股東是否放棄優先受讓權;競價方式:
(略)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
及時公開,正式披露信息時間不得少于20個工作日
轉讓方
■
(略)站■
(略)
√
√
38
國有企業產權轉讓成交公告
交易標的名稱:
(略)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
及時公開,公告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產權交易機構
■
(略)站■
(略)
√
√
39
國有產權交易信息
國有企業資產轉讓信息披露
標的基本情況、交易條件、轉讓底價、競價方式:
(略)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
轉讓底價高于100萬元、低于1000萬元的資產轉讓項目,信息公告期應不少于10個工作日;轉讓底價高于1000萬元的資產轉讓項目,信息公告期應不少于20個工作日
轉讓方
■
(略)站■
(略)
√
√
40
國有企業資產轉讓成交公告
交易標的名稱:
(略)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
不少于5個工作日
產權交易機構
■
(略)站■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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