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司法局
2024年度部門決算(公開)
目錄?
第一部分2024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采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門決算說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2024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
第一部分2024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1。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門決算說明
一、部門/單位:
(略)
機構設置、職責
(略)(略)司法局為司法行政部門,
(略)委關于全面依
(略)的決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為區政府重要決策提供法律意見、區政府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承辦、本區行政執法監督和指導、本區法治社會建設統籌規劃、社區矯正和刑滿釋放人員的安置幫教、普法與依法治理、人民調解、律師工作管理、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等工作。
機關下設14個內設機構:行政辦公室、依
(略)、文件審核科、行政復議審理科、行政訴訟應訴科、行政執法協調監督科、普法與依法治理科、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律師工作管理科、公證工作管理科、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指導科、行政財務科、政工科。下屬單位:
(略)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收、支總計4092.54萬元,比上年增加59.4萬元,增長1.47%。
(一)收入決算說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計4033.33萬元,比上年增加45.6萬元,增長1.14%。
1.財政撥款收入4033.33萬元,占收入合計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4033.33萬元,占收入合計的100%;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占收入合計的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占收入合計的0%;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收入合計的0%;
3.事業收入0萬元,占收入合計的0%;
4.經營收入0萬元,占收入合計的0%;
5.附屬單位:
(略)
6.其他收入0萬元,占收入合計的0%。
圖1:收入決算
收入決算
0.00%
100.00%
■財政撥款收入
■上級補助收入
事業收入
■經營收入
■附屬單位:
(略)
■其他收入
(二)支出決算說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計4047.27萬元,比上年增加59.4萬元,增長1.49%,其中:基本支出2767.92萬元,占支出合計的68.39%;項目支出1279.35萬元,占支出合計的31.61%;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占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
(略)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支出決算
0.00o0%
0.00%
31.61%
68.39%
■基本支出項目支出上繳上級支出■經營支出對附屬單位:
(略)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4092.54萬元,比上年增加59.4萬元,增長1.47%。主要原因:因工作任務的增加,項目經費有了一定增長。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047.27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8.59萬元,占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71%;公共安全支出3061.94萬元,占本年財政撥款支出75.6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64.31萬元,占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衛生健康支出204.08萬元,占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04%;住房保障支出388.35萬元,占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6%?。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24年度年初預算14.65萬元,2024年度決算28.5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95.15%。
其中:“組織事務”(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預算14.65萬元,2024年度決算28.5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95.15%,主要原因:此項經費為基層黨組織黨建活動經費,2024年年初預算中撥付的是上半年的經費,年中時財政追加了下半年的此項經費。
2、“公共安全支出”(類)2024年度年初預算3406.27萬元,2024年度決算3061.9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9.89%。
其中:“司法”(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3406.27萬元,2024年度決算3061.9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9.89%。主要原因:我局在2024年經財政通知,調整了醫療保險的支出分類,由“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調整為“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
(略)
3、“教育支出”(類)2024年度年初預算3.42萬元,2024年度決算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
其中:“進修及培訓”(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3.52萬元,2024年度決算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主要原因:2024年度我局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局內部培訓盡量使用內部場地進行相關培訓,節省了相應的費用。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4年度年初預算410.74萬元,2024年度決算364.3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8.7%。
其中:“民政管理事務”(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51.01萬元,2024年度決算39.8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78.14%。主要原因:2024年初共有3名社工,2024年年中有1人辭職,工資及社保相應減少。
“行政事業單位:
(略)
5、“衛生健康支出”(類)2024年度年初預算9萬元,2024年度決算204.0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267.56%。
其中:“行政事業單位:
(略)
6、“住房保障支出”(類)2024年度年初預算421.94萬元,2024年度決算388.3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2.04%。
其中:“住房改革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421.94萬元,2024年度決算388.3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2.04%。主要原因:公積金及住房補貼均按規繳納。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
(略)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24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0萬元。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2767.92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1.37萬元,比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21.06萬元減少9.69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本年度無此項經費預算及支出。
2.公務接待費。本年度無此項經費預算及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024年度決算數11.37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21.06萬元減少9.6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4年度決算數0萬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未購置新公務用車,2024年度購置(更新)0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024年度決算數11.37萬元,主要原因:本著節約的原則,盡量減少公務用車不必要的支出。2024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16輛。
二、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24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合計183.35萬元,比上年增加8.45萬元,增加原因:我局承擔的工作任務增長,導致了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等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增加,同時資產、公車等老化,維修維護的相關費用增加。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24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30.39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5.7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124.69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27.46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97.75%,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30.04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23.04%。
四、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12月31日,
(略)(略)司法局共有車輛16臺;單位:
(略)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說明
2024年度政府購買服務決算693.43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
(略)
4.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
(略)
5.政府采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
(略)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于自身職責范圍且適合
(略)場化方式:
(略)
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組織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
(略)
8.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
(略)
9.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
(略)
10.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基層司法業務(項):反映各級司法行政部門用于基層司法業務的支出,包括基層工作指導費、調解費、安置幫教費、
(略)相關支出、人民陪審員選任管理費用、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費用等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普法宣傳(項):反映各級司法行政部門用于組織各種媒體的宣傳、普法裝備與設施、宣傳資料、對外宣傳、法制作品的審讀評審等方面的支出。
12.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律師管理(項):反映司法行政部門用于律師管理和法律顧問的相關支出。
13.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務(項):反映司法行政部門用于法律援助、司法鑒定、公證、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的相關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事業運行(項):反映事業單位:
(略)
15.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司法方面的支出。
1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民政管理事務(款)基層政權建設
(略)治理(項):反映開展城
(略)治理、城
(略)服務(鄉村便民服務)、村(居)民自治、村(居)務公開、鄉鎮(街道)服務能力建設等基層政權建設
(略)治理工作的支出。
1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
(略)
1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
(略)
1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
(略)
20.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
(略)
21.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
(略)
22.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
(略)
23.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單位:
(略)
?
第四部分2024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略)(略)司法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一、部門概況
(一)機構設置及職責工作任務情況
1.機構設置情況
(略)(略)司法局為司法行政部門,
(略)委關于全面依
(略)的決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為區政府重要決策提供法律意見、區政府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承辦、本區行政執法監督和指導、本區法治社會建設統籌規劃、社區矯正和刑滿釋放人員的安置幫教、普法與依法治理、人民調解、律師工作管理、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等工作。
機關下設14個內設機構:行政辦公室、依
(略)、文件審核科、行政復議審理科、行政訴訟應訴科、行政執法協調監督科、普法與依法治理科、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律師工作管理科、公證工作管理科、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指導科、行政財務科、政工科。下屬單位:
(略)
2.職責工作任務情況
(略)司法局是負
(略)司法行政工
(略)政府職能部門。
主要職責是:
(1)負責全面依
(略)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等工作;承擔全面依
(略)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
(略)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查工作。
(2)負
(略)政府重要決策提供法律意見;承擔
(略)政府會議審
(略)政府審批的涉及法律問題的有關文件或事項的合法性審核責任;
(略)政府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責任。
(3)負責擬訂、組織擬訂或審核行政規范性文件草案;
(略)政府規范性文
(略)政府報送備案工作;負責組織
(略)政府發布的行政規范性文件;負責行政規范性文件的解釋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實施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情況的有關評估工作;負責法律、法規及規章草案的征求意見工作。
(4)負責研究提
(略)貫徹實施國家重要法律、法規的方案或意見;負責研究涉及政府行政管理中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以及行政執法中普遍性問題,提出完善制度和解決問題的建議;負責
(略)政府工作部門在實施法律、法規和規章中的爭議和問題;負責
(略)政府常務會議學習法律知識工作。
(5)負
(略)行政執法監督和指導;承擔審查、確認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和行政許可事項的責任;負責指導、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負
(略)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指導行政執法隊伍建設;
(略)政府行政處罰決
(略)政府批準的行政處罰的審查工作;
(略)政府重大行政處罰的聽證工作;負
(略)行政執法機關的行政處罰、行政復議、行政賠償、行政訴訟等相關數據的備案、統計工作。
(6)
(略)政府行政復議、行政賠償案件;負
(略)政府委托
(略)政府行政訴訟
(略)人民政府受理的行政復議案件;負責協調解決行政復議管轄爭議事項;負責指導、監
(略)行政復議、應訴工作;
(略)政府行政復議接待的日常工作。
(7)承擔統籌規
(略)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定法治宣傳教育規劃,指
(略)普法宣傳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創建工作;指導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8)負責擬
(略)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鑒定、公證、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
(9)負
(略)社區矯正和刑滿釋放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10)負
(略)街道(地區)、鄉鎮司法所的管理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11)負
(略)(略)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12)負責管
(略)法律援助工作;協調指
(略)社會團體組織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
(13)負
(略)內律師執業資格和律師事務所設立的受理和審查工作;負責部分行政審批、行政處罰、執業檢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14)負責指導、監
(略)人民調解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15)負責指導監
(略)公證工作。
(16)
(略)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部門整體績效目標設立情況
(略)司法局2024年度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是:認真落實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要求,完備法律服務體系、加強法治隊伍建設、健全依法維權、化解糾紛機制,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振奮精神、乘勢而為,努力為建設法治中國,法治豐臺做出新的貢獻。其中:指派、協調或辦理法律援助事項方面,積極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基本滿足人民群眾法律援助需求;指導、監
(略)行政復議、應訴工作方面,有效控制法律風險;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創建方面,積極調解各類糾紛案件等。
二、當年預算執行情況
2023年全年預算數4092.5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預算數2813.19萬元,項目支出預算數1279.35萬元,其他支出預算數0.00萬元。資金總體支出4047.2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767.92萬元,項目支出1279.35萬元,其他支出0.00萬元。預算執行率為98.89%。
三、整體績效目標實現情況
(一)產出完成情況分析
2024年,
(略)司法局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立足法治建設、依法行政、法律服務、法治宣傳等職能,統籌推進全面依
(略),
(略)大局工作,堅
(略)域高質量發展注入司法行政法治力量。
1.產出數量
2024年,我局產出實際完成率和質量達標率都達到預算指標值。主要工作包括:一是加強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力度。我局嚴格規范審查流程,在發展改革、城市管理等領域共審核各類文件157件,提出有針對性的修改建議200余項。對區政
(略)屬部門擬定的重要合同嚴格審查,有效規避法律風險。二是聚焦法律難題發揮參謀助手作用。參與執法監督會議和各項專班工作180余次,研提法律意見近200條,參加信訪復查復核例會10次,處理履責件66件。響應“街鄉吹哨,部門報到”
(略)聯動,參與討論相關議題51次,助力解決基層治理難題,打通法律服務保障最后一公里。三是擴大行政復議受案范圍,案件“應收盡收”。共接收行政復議申請2418件,辦結2104件,維持原行政行為及駁回決定1228件,撤銷、確認違法、責令履責糾錯類案件201件,調解結案337件。
(略)建設。以區、街鎮、
(略)為抓手,共解答各類法律咨詢近4萬人次,發放起訴狀模板百余份,無償代書16件;
(略)為依托,周末法律服務不打烊,接待電話咨詢1萬余人次,滿意率99.80%;
(略)為統領,
(略)絡調度咨詢70件,轉接法援申請15件。五是創新機制,組織開展專項維權服務活動。將法律援助工作與普法宣傳、“法治十進”等工作緊密結合,利用法律援助專項維權季、重要節假日等有效宣傳機會,面向農民工、婦女、殘疾人等群體大力宣傳法律援助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提升了群眾對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曉率,開展法治宣傳17次,解答法律問題300余次,服務參與群眾1400余人。各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
(略)、社區、村,組織宣傳公共法律服務專項維權活動1384場,參與人數27154人次,接待咨詢2762人次,發放宣傳資料54617份。六是推動接訴即辦工作提質增效。共承辦“接訴即辦”
(略)絡訴求工單1464件,信訪160件,區長信箱來信98件,均按時辦結,合理合法答復訴求人。收到信息公開申請6件,全部按要求回復。
2.產出質量
產出實際完成率和質量達標率都達到預期目標。強化統籌協調,扎實穩步推進依法行政,為我局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為政府決策提供優質法治服務;強化依法辦案,大力提升復議應訴保障水平;精準普法,全面提升普法工作效能;全面加強公共法律服務規范化建設;
(略)隊伍教育整頓,努力打造團結、務實、高效、廉潔的司法行政團隊。
3.產出進度
產出時效性達到預算指標,按計劃完成了各項年度工作。
4.產出成本
我局2024年部門預算執行情況:總體支出率98.89%,其中基本經費支出率98.39%,項目經費支出率100%,結余45.28萬元均為需結轉至下年的社保及個稅。基本支出保障了
(略)司法局日常正常運行,項目產出與部門年度計劃和部門職能相匹配。
(二)效果實現情況分析
1.社會效益
2024年,我局積極推動并完成法治宣傳教育、社區矯正、法律援助、司法鑒定、行政復議應訴等方面的工作。壓實法治建設責任,推進依
(略)進程。著力完善法治建設頂層設計,著力推進法治隊伍能力建設,著力擰緊法治建設責任鏈條,著力推動豐臺
(略)建設。
一是,堅持夯實基層治理,全面筑牢社會和諧穩定基礎。圍繞我局工作和民生關注,加
(略)內法宣陣地的建設工作,開展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和法治文化活動。依法做
(略)矯正日常管理工作,
(略)矯正對象做到應收盡收,安置幫教對象做到銜接到位;切實做好重點時
(略)矯正維穩安保工作,以多元教育為手段,實現教育矯治成果最大化;增強求職引導,落實刑滿釋放人員無縫銜接;發揮人民調解組織貼近基層優勢,及時就地妥善解決矛盾糾紛,有力維
(略)社會和諧穩定。
二是,扎實做好法律咨詢工作,對提出法律援助申請的案件,做到應援盡援、能援盡援。
(略)建設,開通綠色通道服務于農民工、婦女、未成年等弱勢群體和軍人軍屬等,做好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嚴抓辦案質量,開展同行質量評估,組織開展專項維權服務活動等。
三是,
(略),落實普法責任制,通過普法宣傳提升
(略)居民法律知識和法治意識,提高普法陣地利用率和知曉率,維
(略)安全穩定,營造良好社會法治環境。著眼基層,開展實地走訪調研、開展“我(們)的法治故事”作品征集評選活動等,切實提升基層法治化水平。通過普法手段智能化、普法體驗多元化、法律服務科技化和現代化,實現普法舉措與時俱進。優化行政審批工作流程,
(略)上辦、郵件辦、預約辦、錯峰辦等形式,便利業務辦理途徑。全面落實律師行業維穩安保責任,實時掌握律師行業動態。開展行政執法檢查,調動律師,協助化解糾紛,減輕訴累。
2.可持續性影響
2024年,我局堅持夯實基層治理,全面筑牢社會和諧穩定基礎。堅持服務群眾需求,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務質效。
一方面,堅持依法行政,全面
(略)域高質量發展。充分發揮合法性審查作用、法律服務保障效能、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優化行政復議機制全力,提升行政訴訟水平。具體包括加強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力度,有效規避法律風險;突出對重大行政決策審核把關,嚴格遵照法定程序執行;多措并舉推進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回應基層關切;聚焦法律難題發揮參謀助手作用,打通法律服務保障最后一公里;組織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推動違法建設常態長效治理;擴大行政復議受案范圍,案件“應收盡收”;加大行政復議調解力度,最大化釋放行政復議調解的“柔性”效能;優化案件辦理流程,“繁簡分流”提升質效。
另一方面,全面加強黨建隊建工作,壓實責任。成立
(略)、典型案例教學、實地參觀學習、專題培訓等形式,豐富教育形式,激發學習熱情。
四、預算管理情況分析
(一)財務管理
1.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性
我局為加強預算管理、規范財務管理已建立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包括:《
(略)司法局黨組議事規則》、《
(略)司法局財務管理制度》、《
(略)司法局公務接待費、會議費、差旅費、培訓費管理辦法》、《
(略)司法局辦公用品購買、領用管理辦法》、《固定資產購置管理辦法》、《
(略)司法局資金統一管理使用規定》、《內部牽制制度》、《稽核制度》等,明確崗位職責,審批流程等內容,相關管理制度合法、合規、完整,相關管理制度已得到有效執行。
2.資金使用合規性和安全性
我局預算資金的使用符合財務管理制度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如重大財務事項,經局黨組會或局長辦公會研究討論通過后執行。資金的使用有完整的審批程序和手續;資金使用符合部門預算批復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擠占、挪用、虛列支出等情況。
3.會計基礎信息完善性
我局按照《政府會計制度》《
(略)司法局財務管理制度》《內部牽制制度》《稽核制度》等要求,及時記賬、對賬、結賬,清理往來款項,按時進行檔案整理、裝訂。同時,不斷完善內部報銷審核鏈條,,確保基礎數據信息和會計信息資料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二)資產管理
1.資產管理制度建設
為規范和加強我局資產管理,制定《
(略)司法局辦公用品購買、領用管理辦法》、《固定資產購置管理辦法》、《
(略)司法局資金統一管理使用規定》《
(略)司法局固定資產管理辦法》等,各項資產管理制度健全,能滿足資產管理要求。
2.資產管理實施情況
我局資產保存完整,資產配置合理,資產處置合規,資產賬務管理合規、賬實相符。采取的主要措施:資金支付時,履行局內大額資金審批程序,包括上報局長辦公會審批、填報《大額資金作用審批表》等;資產購置按規定簽訂合同,由資產管理員對資產驗收形成《資產驗收單》,對驗收合格的資產及時辦理入庫手續,到財務部門報銷,確保賬實相符。資產處置嚴格履行審批手續,確保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每年開展不少于1次的資產核對,確保國有資產的賬長、賬卡、賬實、賬卡一致。
(三)績效管理
1.制度建設
我局嚴格執行《
(略))等相關制度和辦法,并根據
(略)財政局當年部門績效自評工作要求安排年度績效工作。
2.職責分工
為加強我局績效管理由行政財務科牽頭,組織各業務處室及所屬事業單位:
(略)
3.績效工作開展情況
我局建立適合本部門特點的預算績效管理長效機制,強化內部職責分工和績效管理責任,做到預算編制有目標、預算執行有監控、預算完成有評價、評價結果有反饋、反饋結果有應用,實現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
一是2024年度部門和項目在預算申報前,組織各處室填報績效目標表,經審核
(略)財政。
二是2024年我局按照
(略)績效管理的要求,組織開展2024年上半年績效目標執行監控工作,監控項目數量為22個,形成了《2024年項目支出績效目標執行監控報告》和《2024年市級項目支出績效目標執行監控匯總表》。實現了預算執行情況和績效目標實現程度“雙監控”,有效提高預算執行效率和資金使用效益。
三是2025年我局按照
(略)財政局《關于開展
(略)2024年度部門績效自評工作的通知》要求,積極組織部門自評工作,完成1個部門重點項目自評,24個自評表的填報,撰寫部門整體績效報告。部門績效自評及時對績效信息進行匯總分析整理,不斷提高我局的績效管理水平。
(四)結轉結余率
2024年底我單位:
(略)
結轉結余率=結轉結余總額/支出預算數×100%=45.28/?4092.54×100%=1.11%。
(五)部門預決算差異率
我局2024年決算收入為4092.54萬元,全年預算收入為4092.54萬元;決算支出為4047.27萬元,全年預算支出為4092.54元。
部門預算收入差異率=(部門決算收入數-部門預算收入數)/部門預算收入數×100%=(4092.54-4092.54)/4092.54×100%=0.00%;
部門預算支出差異率=(部門決算支出數-部門預算支出數)/部門預算支出數×100%=(4092.54-4047.27)/4092.54×100%=1.06%。
五、總體評價結論
(一)評價得分情況
根據評價指標體系測算,我局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得分是:97.64分。
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1.部門整體績效目標設定不夠細化、量化,后續的可考量性尚不足。
2.部門整體實施效果對應的效益資料歸集不夠全面,項目過程資料留痕不足,不能充分體現項目實施效果。
六、措施建議
1.科學、合理、規范地確定部門績效目標,提升整體績效目標設置的合理性,績效指標的產出數量對產出內容進一步細化、量化,并與產出質量和效益相對應,增強整體績效目標的可衡量性。
2.加強項目效益、效果資料的歸集整理,注重績效產出證明材料的充分性和完整性。深入分析各項業務數據、成果資料結果,擴大績效結果的利用價值。尤其是加強項目完成后對社會效應,可持續影響、服務對象滿意度等方面的資料收集。如對于受益群體較明顯的項目應及時開展服務對象滿意度調查,提升項目的社會效益。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2024法律援助案件補貼
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一、基本情況
(一)項目概況
1.項目背景
(略)(略)司法局(以下簡稱“我局”)為司法行政部門,
(略)委關于全面依
(略)的決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為區政府重要決策提供法律意見、區政府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承辦、本區行政執法監督和指導、本區法治社會建設統籌規劃、社區矯正和刑滿釋放人員的安置幫教、普法與依法治理、人民調解、律師工作管理、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等工作。
為落實我局法律援助職能,規范法律援助補貼發放行為,鼓勵法律援助人員積極履行法律援助義務,依據《
(略))相關規定,
(略)(以下簡稱“
(略)”)申請“2024法律援助案件補貼”項目。
2.主要內容及實施情況
“2024法律援助案件補貼”項目是依據《
(略)法律援助補貼辦法》規定,對
(略)法律援助案件進行補貼,預計辦理案件總數大于500件,積極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基本滿足人民群眾法律援助需求。
3.資金投入和使用情況
本項目2024年預算資金80萬元,批復資金80萬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計支付80萬元,預算執行率100.00%。
(二)項目績效目標
績效目標:做
(略)公共法律服務及法律援助相關工作,按照法律援助制度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做好相關案件的辦理工作,充分保
(略)法律服務民生保障工作,做好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案件辦理工作,并按規定發放相關刑事案件辦案補貼;按照法律援助制度及相關法律法規,做好民事等法律援助案件辦理工作,并按規定發放相關民事等案件辦案補貼。具體指標如下:
一級指標
二級指標
三級指標
指標值
產出指標
數量指標
辦理案件總數
≥500件
產出指標
質量指標
為人民群眾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務,為受援人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補貼資金發放準確合法。
=100%
產出指標
時效指標
完成時間
1年
成本指標
經濟成本指標
預算資金
=80萬元
效益指標
社會效益指標
積極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基本滿足人民群眾法律援助需求。
=100%
二、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一)績效評價目的、對象和范圍
通過績效評價,一是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強化支出責任,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二是進一步總結和分析項目資金的實施效果,檢驗財政支出預期目標實現程度,考核財政支出效率和綜合效果;三是為我局以后年度相關項目提供參考依據。
(略)“2024法律援助案件補貼”項目。績效評價范圍項目使用財政資金的決策情況、資金投入管理和使用情況、相關管理制度辦法的健全性及執行情況、實現的產出情況以及取得的效益情況。
(二)績效評價原則、評價指標體系(附表說明)、評價方法、評價標準等
本次評價工作遵循“客觀、公正、科學、規范”的原則,運用科學、合理的績效評價指標、評價標準和評價方法,對項目的經濟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以及預算資金的投入、使用過程、產出和效果進行客觀、公正地測量、分析和評判。
根據《
(略)),按照“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框架”,結合項目特點,制定了“2024法律援助案件補貼”項目指標體系。其中項目決策權重占10%,項目過程權重占20%,項目產出權重占40%,項目效益權重占30%。
(三)績效評價工作過程
為確保績效評價工作的客觀公正,評價工作組嚴格按照績效評價工作程序組織實施績效評價工作,主要程序如下:
1.組建評價工作組
按照工作要求和該項目特點,根據項目實際情況遴選相關業務專家、績效管理專家和財務專家組成專家組。評價工作組對每名成員的職責及分工進行了明確,并對工作組全體人員和專家進行了培訓。
2.研究制定指標體系
評價工作組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細化評價指標,明確評價標準,最終確定項目評價指標體系。
3.召開專家評價會
評價工作組會同項目單位:
(略)
4.撰寫績效評價報告
評價工作組在專家評價會結束后,匯總專家打分和評價意見,完成績效評價報告的撰寫。
三、綜合評價情況及評價結論
經專家評議,該項目綜合評價得分98分,其中:決策8分,過程20分,產出30分,效益30分,績效級別評定為“優”。
四、績效評價指標分析
(一)項目決策情況
為了更好地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落實中央關于“凡屬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必須經集體討論作出決定,不準個人或少數人專斷”的指示要求,我局制定了《
(略)按照職責分工編制項目預算,經黨組會審議通過后,上報
(略)財政局。
2024年1月11日,取得了
(略)),本項目立項。
本項目立項程序規范,符合相關政策要求,
(略)職責相符,屬于公共財政支持范圍。
(二)項目過程情況
1.組織實施
(略)依據《
(略)。
2.資金使用
為加強資金管理,我局制定了《
(略)司法局財務管理制度》、《
(略)司法局資金統一管理使用規定》等,為資金的規范使用提供制度保障。同時,為規范法律援助補貼發放行為,我局制定了《
(略)法律援助補貼辦法》,明確了法律援助補貼用途、補貼范圍及發放程序等內容,其中補貼范圍包括刑事案件、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國家賠償案件、民事執行案件、勞動爭議仲裁、人事爭議仲裁或其他非訴訟法律事務、代擬法律文書以及法律咨詢等。發放程序如下:
(1)承辦人辦理完法律援助案件后,按照要求完成
(略)(略)承辦案件錄入工作,并向法律援助工作機構報送已結案的卷宗材料,結案卷宗材料按照《
(略)法律援助業務檔案立卷歸檔辦法》要求立卷。
(2)法律援助工作機構對承辦人提交的卷宗材料及案件辦理情況進行審核評估,確定案件質量合格后,按照《
(略)法律援助補貼辦法》的規定,核定補貼發放數額。
(3)法律援助工作機構制作案件補貼支款憑證,經制表人、
(略)和法援科負責人簽字后,按照財務和審批有關規定統一發放案件補貼。
2024年,
(略)嚴格按照辦法執行,審核法律援助補貼明細,上報黨組會審議。經黨組會審議通過后,履行內部的支付手續。執行情況如下:
(略)
補貼單位:
(略)
補貼案件數量(件)
補貼金額(元)
1
北京觀道律師事務所
2
6500
2
北京樺天律師事務所
3
11550
3
北京鈐韜律師事務所
18
33325
4
(略)常鴻律師事務所
109
278675
5
(略)觀道律師事務所
30
107725
6
(略)樺天律師事務所
1
3850
7
(略)慧海天合律師事務所
48
151125
8
(略)嘉安律師事務所
11
29350
9
(略)金友律師事務所
3
11550
10
(略)京翰律師事務所
7
20550
11
(略)科宇律師事務所
4
13475
12
(略)民博律師事務所
17
45450
13
(略)謙君律師事務所
12
38350
14
(略)星竹律師事務所
1
3850
15
(略)中友律師事務所
16
44675
合計
282
800000
(三)項目產出情況
2024年,
(略)在局黨組的正確領導下,全面貫徹
(略)區兩級文件會議精神,扎扎實實做好基層群眾法律服務,按計劃完成了2024法律援助案件補貼放工作。績效目標及指標完成情況如下:
一級指標
二級指標
三級指標
指標值
完成
產出指標
數量指標
辦理案件總數
≥500件
2099件
產出指標
質量指標
為人民群眾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務,為受援人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補貼資金發放準確合法。
=100%
完成
產出指標
時效指標
完成時間
1年
完成
成本指標
經濟成本指標
預算資金
=80萬元
完成
效益指標
社會效益指標
積極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基本滿足人民群眾法律援助需求。
=100%
完成
取得主要成績:2024年全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099件(民事1127件,刑事972件),比2023年增長51.6%,收卷836件(民事512件,刑事324件)同比增長48.5%;接待來電來訪4.5萬余人次,挽回各類經濟損失1200余萬元。全年現場接待并解答法律咨詢1萬余人次,針對“夾心層群體”,創新工作模式,主動擬定和發放起訴狀模板100余份,無償代書20余件;
(四)項目效益情況
本項目的實施,積極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基本滿足人民群眾法律援助需求。
(略)周末法律服務不打烊,接待電話咨詢1萬余人次,滿意率99.8%。
(略)絡調度咨詢70件、轉接法援申請15件。開通綠色通道,對農民工、婦女、未成年等弱勢群體和軍人軍屬進行重點關注,共受理農民工案件586件,未成年案件35件,婦女維權案件300余件,重點跟案30余起。二是全力做好認罪認罰從寬試點和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工作。全覆蓋案件增至695年,增幅136%。嚴抓辦案質量,將服務民生落在實處。三是2024年5月,在京津冀法援案件互評工作中,
(略)民刑事案卷優秀率均為100%(全市16個區參評,
(略)、豐臺、房山三個單位:
(略)
五、主要經驗及做法、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經驗及做法
本項目嚴格履行我局預算申報及審批程序,有效控制了財政資金。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嚴格按照《
(略)法律援助補貼辦法》執行,確保補貼資金發放的合法、合規。
(二)存在的問題
1.績效目標及指標不夠全面。
本項目法律援助案件補貼,產出指標未明確補貼標準;法律援助案件補貼服務于人員群眾,缺少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
2.績效指標值設定偏低。
本項目年初產出指標為辦理案件總數≥500件,實際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099件(民事1127件,刑事972件),比2023年增長51.6%,收卷836件(民事512件,刑事324件)同比增長48.5%,是年初目標的4.2倍,指標值設定偏低。
(三)原因分析
對預算績效管理政策理解不到位,績效目標編制要求不清晰,導致績效目標及指標不夠全面、合理。
六、有關建議
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培訓,科學設置項目的績效指標,發揮績效指標的引導約束作用。
七、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無。
?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2。
附件:
附件1-
(略)司法局2024年部門決算報表
附件2-
(略)司法局2024年部門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附件: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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