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水務局因實施
(略)媯水河行洪能力提升及綜合治理工程,擬征收延慶鎮石河營村集體土地0.0675公頃(1.0125畝,具體面
(略)政府征地批復為準),該項目
(略)水務局負責落實征地補償安置事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略)現行集體土地征收政策,現就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及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范圍及土地現狀
(一)擬征收土地范圍
(略)媯水河行洪能力提升及綜合治理工程項目位于香營鄉、四海鎮、劉斌堡鄉、延慶鎮。擬征收起點為四海鎮大吉祥村、止點為延慶鎮延康橋(項目位置具體以本項目建設工程規劃用地測量成果報告書為準)。
(二)擬征收土地現狀
依據《土地權屬審查告知書》,項目征收集體土地權利人為延慶鎮石河營村經濟合作社。擬征收延慶鎮石河營村經濟合作社集體土地0.0675公頃(1.0125畝,具體面
(略)政府征地批復為準),土地權屬清晰,四至明確,無權屬爭議。
二、征收目的
項目建成后將提高媯水河河道防洪能力,達到防洪規劃要求的標準,保證兩岸居民生命、財產安全,降低遭受雨洪災害的風險,
(略),改善河道生態環境。
三、辦理補償登記期限
自2025年8月18日起,到2025年9月17日止,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未簽訂補償協議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到延慶鎮人民政府辦理補償登記相關事宜。登記地址:
(略)
四、提出意見反饋渠道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的延慶鎮人民政府、延慶鎮石河營村村民委員會所在地張貼,自2025年8月18日起,到2025年9月17日止(公告時間為30個自然日,張貼當日不計入公告時間)。
延慶鎮石河營村經濟合作社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和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本公告內容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有不同意見的,公告期內可以向
(略),郵編:102100,聯系電話:
(略)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擬定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將組織召開聽證會。逾期未提出具體意見或聽證申請的,視為放棄權利。
(略)(略)人民政府將依據聽取意見及聽證情況,在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后印發實施。
五、其他事項
征地補償安置內容最終以
(略)人民政府征地批復為準。
土地利用現狀地類名稱:
(略)
特此公告。
附件:
(略)媯水河行洪能力提升及綜合治理工程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延慶鎮石河營村)
(略)(略)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8日
附件
(略)媯水河行洪能力提升及綜合治理
工程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延慶鎮石河營村)
因
(略)媯水河行洪能力提升及綜合治理工程建設用地需要,擬征收延慶鎮石河營村集體土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略)現行集體土地征收政策,結合項目征地前期工作開展情況,
(略)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制定
(略)媯水河行洪能力提升及綜合治理工程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一、征地基本情況
建設單位:
(略)
項目名稱:
(略)
征地位置:延慶鎮石河營村。
征收范圍:項目位于香營鄉、四海鎮、劉斌堡鄉、延慶鎮。擬征收項目起點為四海鎮大吉祥村、止點為延慶鎮延康橋(項目位置具體以本項目建設工程規劃用地測量成果報告書為準)。
征地面積:擬征收延慶鎮石河營村集體土地0.0675公頃(1.0125畝,具體面
(略)政府征地批復為準)。
二、土地現狀
1.土地權屬及地類情況:依據《土地權屬審查告知書》,擬征收土地所有權人為延慶鎮石河營村經濟合作社,土地權屬清晰,四至明確,無權屬爭議。擬征收延慶鎮石河營村集體土地審查認定現狀地類情況如下:
地類名稱:
(略)
征地面積(公頃)
征地面積(畝)
農用地
林地
0.0501
0.7515
未利用地
河流水面
0.0174
0.2610
合計
0.0675
1.0125
土地利用現狀地類名稱:
(略)
2.地上物情況:地上現狀調查涉及林木等,
(略)負責組織開展土地現狀調查,進行清點確認。最終補償以協議為準。
三、征收目的
項目建成后將提高媯水河河道防洪能力,達到防洪規劃要求的標準,保證兩岸居民生命、財產安全,降低遭受雨洪災害的風險,
(略),改善河道生態環境。
四、補償標準、安置方式:
(略)
征收土地應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一)區片綜合地價(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依據《
(略)),
(略)媯水河行洪能力提升及綜合治理工程應執行征收農
(略)片綜合地價,延慶鎮石河營村位于
(略)Ⅳ區片,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為15.66萬元/畝,共計1.0125畝,總金額為15.8558萬元。
按照《
(略)),
(略)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比例為4:6。
(二)按照《
(略))及相關政策規定,項目擬征收延慶鎮石河營村經濟合作社土地不涉及農轉非人員安置和支付社會保障費用事宜。
(三)項目擬征收延慶鎮石河營村經濟合作社土地不涉及農村村民住宅及青苗等的補償。涉及的林木等其他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
(略)(略)政府審定的《
(略)媯水河行洪能力提升及綜合治理工程征拆項目補償方案》標準執行。
五、其他事項
土地利用現狀地
(略)政府征地批復文件為準,如發生變化,不影響補償標準,不再重新制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略)(略)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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