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靈山公園配套服務設施項目(市政公共資源有償使用)招標公告
黔靈山公園配套服務設施項目(市政公共資源有償使用)
招標公告
根據《財政部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的通知》(財稅〔2016〕116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規定,黔靈山公園配套服務設施項目(市政公共資源有償使用)已完成了實施方案審批等前期相關工作,獲得相關部門批準。現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黔靈山公園配套服務設施項目(市政公共資源有償使用)已
(略)人民政府授
(略)綜合行政執法局作為實施機構,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按程序組織該項目招標采購工作,全力推進項目實施。建設資金
(略)政公共資源有償使用受讓方(以下簡稱“受讓方”),招標人:
(略)
二、招標內容
本項目
(略)綜合行政執法局(以下簡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通過公開招標
(略)政公共資源有償使用受讓方,并與其簽訂《黔靈山公園配套服務設施
(略)政公共資源有償使用協議》,將本項目涉
(略)政公共資源使用權出讓給受讓方,由受讓方負責本項目的設計、建設、運營、維護和移交等全過程工作。
三、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項目名稱:
(略)
黔靈山公園配套服務設施項目(市政公共資源有償使用)
2、本項目招標范圍:
本項目擬對黔靈湖的碼頭和游船設施、纜車、文創自營店、黔
(略)域配套
(略)(
(略)、
(略)等)進行提質改造;新增街景移動商鋪、兒童游樂廣場、充電寶點位、智慧導游、自助售賣機、行李寄存柜、景區嬰兒車、景區觀光車、景區觀光代步電動車、旅拍、
(略)集、老壩時光、夜間消費套餐、登高望遠鏡、登山助力器、輪滑樂園、叢林飛躍和水上體育公園等項目,盤活運營30處存量配套經營點,并對項目范圍內的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等進行維修維護,提供優質的公園休閑娛樂服務及公園運營管理服務。項目建設運營過程中,經招標人:
(略)
3、本項目估算總投資100062.12萬元。
4、項目建設工期:預計為12個月。
5、項目有償使用年限:本
(略)政公共資源有償使用年限為20年,其中項目改擴建工程的建設期預計為1年,自《黔靈山公園配套服務設施
(略)政公共資源有償使用協議》生效之日起至本項目改擴建工程完工驗收通過之日止;項目存量部分運營期與有償使用年限保持一致,項目改擴建部分運營期自完工驗收通過后次日起算固定為19年。市政公共資源有償使用年限屆滿后,受讓
(略)政公共資源及涉及的項目資產無償移交給政府或其指定機構。
四、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復印件或掃描件加蓋投標人公章):
具體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具體要求: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或銀行出具有效的2025年資信證明;
(略)提供銀行出具的有效的2025年資信證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專業能力:
具體要求:提供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專業能力的證明材料,或以投標人自行提供的承諾為證明材料。
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具體要求: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有效證明材料,或提供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承諾(格式自擬),無需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5、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的其他條件:
投標人須承諾:在“
(略)”網站()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中,在“信用中國”網站()未被列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中,如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中的自愿取消其投標資格,并自愿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及后果。(詳見投標文件格式)
6、單位:
(略)
(二)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五、招標文件的獲取:
(略)
時間:
(略)(貴州省
(略))上發布的招標公告所示時間。
地點:
(略)
六、投標保證金繳納
1、投標保證金額為:0元。
2、交納要求
(略)(貴州省·
(略))
(略)系統為準。
七、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
(略)(貴州省
(略))上發布的招標公告所示時間。
地點:
(略)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5個工作日。
九、發布公告的媒介
(略)(貴州省·
(略))、
(略)上發布。
十、聯系方式:
(略)
招標人:
(略)
聯系人:
(略)
聯系方式:
(略)
招標代理:
(略)
聯系人:
(略)
聯系方式: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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