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陰環信復字〔2025〕5號
關于吳**信訪事項的答復
吳**先生:
2025年6月26日,我局接到您向中央第三巡視組來電投訴反映“
(略)白雪村河邊的養豬場糞便未經處理排放入河中,臭氣熏天,影響居民正常生活”的問題交辦件后,我局對此高度重視,由
(略)生態環境局湘陰分局戴**局長包案,于6月27日組織執法大隊大隊長沈**、長侖中隊程**、信訪辦孟**成立工作專班具體承辦。對您反映的情況進行了詳細調查,現將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一、調查情況
(略)康益生態種養殖合作社共存欄2000頭。該合作社于2020年初開始建設,2020年底建成并投入養殖;養殖場完成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建成牲豬養殖欄舍面積2800㎡,設計存欄量2100頭,有糞污處理設施,建有化糞池200m3,黑膜沼氣池250m3,除臭墻3個。糞污暫存黑膜沼氣池和化糞池,由抽糞車定期統一抽取,統一送往各養魚池、果園、稻田、肥料廠等,并登記臺賬。
(1)關于水體污染“白雪村河邊的養豬場糞便未經處理排放入河中”的問題。
針對投訴反映的糞污外排的問題,根據現場核查,被投訴養殖場為
(略)康益生態種養殖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吳**,位于
(略)白雪村白雪茶場;我局執法人員采用無人機對該養殖場周邊進行了航拍,根據航拍情況,未發現糞污直排、偷排外環境情況;通過調閱屈原行政
(略)(略),未發現糞污直排河道情況。
我局于2025年6月27日對一道避風渠上中下游水質分別進行了檢測,檢測報告(編號:湘陰環監(檢)字〔2025〕第038號)結果顯示:水質達到農田灌溉渠水質標準。
(2)關于空氣污染“臭氣熏天,影響居民正常生活”的問題。
針對投訴件反映的空氣污染問題。
(略)對該養殖場周邊四個點位進行了無組織廢氣(臭氣濃度)進行檢測,檢測報告(編號:A
(略)12),檢測結果顯示:廠界及敏感點(
(略))臭氣濃度均未超標。
二、養殖場存在的問題
2025年6月27日,我局執法人員現場排查發現,該合作社除臭設施循環水長時間未進行更換,生物除臭劑3天添加一次,可能存在除臭效果不佳,針對上述問題,我局執法人員要求該合作社立即整改。
三、養殖場落實整改情況
2025年7月3日,我局執法人員對該合作社進行后督查,該合作社噴淋塔循環用水已落實3天更換一次;生物除臭劑由原來3天添加1次調整為1天添加3次。
如不服本答復意見書,您可自收到本答復書起60日內向
(略)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復議。
(略)生態環境局湘陰分局
2025年7月11日
(經辦人:程司宇,聯系電話: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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