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委托,本單位:
(略)
一、
(略):YZ-CQFW(2025)-089
二、標的概況:
子標的1:東錢湖大堰野營場地營地主場地
標的物1
權證相關信息
無
地址:
(略)
(略)(略)東錢湖湖小線大堰野營場地內
面積(m2)
10372m2
標的物用途
商業
出租方
寧波東錢湖文
(略)
(略)
出租期限
三年
免租期
無
備注
含場地硬件配套
標的物現狀
空置
是否優先承租權情況
無
交易底價
(略)/年
加價幅度
(略)/年
子標的2:東錢湖大堰野營場地集裝箱場地
標的物2
權證相關信息
無
地址:
(略)
(略)(略)東錢湖湖小線大堰野營場地內
面積(m2)
84m2
標的物用途
商業
出租方
寧波東錢湖文
(略)
(略)
出租期限
三年
免租期
無
備注
含基礎硬裝、配套草坪、碎石場地
標的物現狀
空置
是否優先承租權情況
無
交易底價
(略)/年
加價幅度
(略)/年
三、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1)禁止將標的物用于下列經營活動:
A、危害國家安全,損害公共利益,影響居民生活秩序等其他經營活動;
B、在學校周邊開設酒吧、歌舞廳、棋牌室、電子游戲室、網吧等娛樂場所;
C、違反浙委辦傳﹝2014﹞8號文件精神開設會所;
D、非法生產、加工、儲存、經營易燃性、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
E、其他違法違紀行為。
(2)租賃期限:租賃期限三年,協議一年一簽,租賃期自標的物實際交付之日起計算。
(3)支付方式:
(略)
(4)履約保證金(押金)金額:按成交價年租金的15%;承租方應在簽訂簽署租賃合同之日起三日內將履約保證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賬戶。
(5)承租方負責后續項目涉及的內裝提升、設備的購置、人員費用、原材料采購等相關費用承擔。出租方按標的物、場地現狀交付承租方,承租方對標的物現狀已經完全了解并同意按標的物現狀接收,標的物的裝修、后續維修均由承租方負責,所涉費用都由承租方支付。承租方因經營需要進行的改造設計及施工圖,必須經出租方審查同意后方可實施。承租方須獨立承擔垃圾清運、場地清理等運營相關事項,并承擔費用。同時需根據實際用量按月向出租方結清水電費,電費標準1.4元/度,水費標準8元/噸。相關費用如后期有調整,按照調整后最新標準執行。承租方如要使用標的物
(略)域,需另行向出租方支付費用,具體一事一議。競得人在競價中應充分考慮上述費用,不得以此為由拒簽合同或拖繳費用。如發生繳費拖欠事宜損害出租方利益的,出租方有權終止合同且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承租方如要使用標的物
(略)域,需另行向出租方支付費用,具體一事一議。
(6)承租方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自行辦妥相關證照、許可證、環保、消防等手續,并自行完善相關配套設施;租賃標的物是否適合承租方實際用途,是否滿足承租方證照的辦理、審批(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水電氣、排污)等均由承租方自行了解、咨詢及確認,出租方概不負責。
(7)承租方租賃該資產不得用于高油煙、高污染業態。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承租方不得隨意改變資產用途。承租方須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租賃期間所有安全、環保、治安等管理工作均由承租方負責,承租方的設施設備和運營活動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環保、治安方面的法律法規要求,須保證所租標的物整潔衛生,不得因經營活動影
(略)整體景觀以及造成臨湖水質污染。如發生違反以上法律法規等方面被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造成社會影響,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擔責任,出租方有權解約;如承租方在運營過程中因經營活動影響場地整體景觀,出租方在提出整改意見后,承租方未作相應整改的情況下,出租方有權解約,并由承租方承擔相關經濟損失和責任。
(8)運營投訴處理:運營中涉及消費者投訴的,由承租方自行處理和承擔賠償責任;因承租方原因產生的環保、工商、衛生等方面的罰金均由承租方承擔。
(9)標的交付,以移交時的標的物現場現狀為準。展示圖片僅供參考,不作為交付時的依據,承租方不得以交付時標的物現場現狀與展示照片不符等原因放棄成交或拒絕簽署《成交確認書》或《租賃合同》。標的的外觀、結構、實際面積、固定裝修及內在質量以移交時的現狀為準,不包含可以搬遷的動產。
(略)對標的物外觀、質量問題、結構調整、固定裝修損壞、房地產面積差異等不作擔保,申租方應自行考量,由此產生的問題不影響成交結果及成交價格。申租方繳納交易保證金并報名成功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的狀況及相關協議條款的約定,自愿接受標的物的全部現狀和瑕疵,并愿意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在租賃期間,如有標的物結構發生改變的,須修復的相關費用由承租方承擔;相關安裝或維修(包括但不限于防水、管線、水電表、空調、漏水漏電維修、標的物損耗維修等)(如有)均由承租方自行完成并自行承擔費用。租賃期滿后,出租方對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的裝修裝潢、安裝、維修等不進行任何形式的賠償或補償。
(10)承租方不得將標的擅自轉包、轉租;不得將所租標的物作任何形式的抵押或擔保;標的物租賃期間必須保持標的物整體結構不受破壞,擅自拆改結構或改變用途造成損失的由承租方賠償損失。
(11)公開競價結束后,競得人應在公示屆滿后5個工作日內簽署《成交確認書》,并在約定時間內簽署合同。競得人未在規定時間內簽署的,
(略)有權不予退還交易保證金,
(略)扣除交易雙方應當支付的交易服務費后,剩余保證金歸產權單位:
(略)
(12)申租方成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及標的物質量瑕疵等為由,拒絕簽訂出租方提供的租賃合同或拒付價款,否則視為違約。意向申租方請務必現場看房了解實際情況,未看樣的申租方視為對該標的物的全部現狀及瑕疵的確認,責任自負。成交后若承租人對此有異議,并以此為理由要求降低租金或提出其他要求的,出租人概不接受,均視為承租人違約,并由承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13)承租方需要保證項目的正常運營時間。如承租方未向出租方報備歇業或停業計劃,且連續無理由停業3日或者年度累積無理由停業7日,出租方有權停止履行協議之約定義務,提早解除協議并由承租方承擔出租方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并全額扣除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相關經濟損失和責任。
(14)如遇資規問題、環保問題、土地收儲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提前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如因規劃調整或政府征遷等原因需要提前終止協議的,出租方需提前一個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在協議解除后1個月內應無條件騰空場地(項目不可移動的固定裝飾歸出租方所有),結清費用,終止對外宣傳或招攬生意,如未果,出租方可以合理的方式:
(略)
(15)其他約定詳見擬簽署合同,最終解釋權歸出租方所有。
(16)申租方在競價前須詳細閱讀《網絡競價須知》(試行)。參加本次競價活動的申租方必須遵守本須知的各項條款,并對自己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略)所有。
四、評估信息
標的一:大堰野營場地主場地招租項目年租金
評估機構:
(略)
評估基準日:2025年5月19日
(略):甬國評報字(2025)第042號
標的二:大堰野營場地集裝箱場地招租項目年租金
評估機構:
(略)
評估基準日:2025年6月30日
(略):甬國評報字(2025)第061號
五、申租方資格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
(2)申租方未被“信用中國”(
(略).cn)、
(略)(
(略).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以發布結果公示之日在信用中國、
(略)站查詢結果為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申租方須需在資格后審時提供相關證明資料;若查詢當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無法查詢且一時無法恢復的,可在簽署《成交確認書》前對成交人進行查詢,如成交人不符合要求的,則交易終止,申租方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
(3)不接受聯合體報名參與競價。
六、資格審查方式:
(略)
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
(略)
資格審查資料:資格審查申請函、營業執照復印件(或其他組織證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委托人辦理時須提供)。
七、公告期限
本次交易公告時間: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4日下午16:00(北京時間)。
八、交易方式:
(略)
(略)絡競價方式:
(略)
公開競價開始時間:2025年8月5日上午09:30(北京時間)。
(略)絡競價開始后,在自由競價時間(15分鐘)內,
(略)頁面上顯示的當前價格進行出價。系統提供固定的加價幅度按鈕,競價人可以選擇按鈕出價,也可以自行錄入價格,每次加價金額必須符合公告確定的加價幅度或加價幅度的整數倍,否則出價無效,系統不予記錄。在自由競價最后2分鐘無新最高價出現,網絡競價準時自動結束,若有新最高價出現,
(略)自新最高價出現時自動繼續延續2分鐘,以此類推,直至無新最高價出現,
(略)自動關閉,最高價的競價人即為競得人,
(略)上競價人、競得人競價行為有效性的法律依據。
產權交易信息公告期滿后,產生2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申租方的,按照公告約定的交易方式:
(略)
九、交易保證金
(1)交易保證金:
(略)
子標名稱:
(略)
交易保證金(元)
1
東錢湖大堰野營場地營地主場地
20000
2
東錢湖大堰野營場地集裝箱場地
5000
交納截止時間:2025年8月4日下午16:00(北京時間)。
交納方式:
(略)
收款單位:
(略)
(略):
(略)(略)01426
開戶行:農業銀行寧波鄞州分行
申租方應在交納截止時間前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
(略)
(2)交易保證金退還遵循如下原則:
1、申租方未被確定為預競得人,在公開競價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將其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全額無息返還;
2、申租方在交納保證金后退出產權交易程序,在公開競價或競價失敗后5個工作日內,將其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無息返還;
3、在作出中止(中止期限超過14天的)或終止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不涉及產權交易中止或終止事項的申租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無息返還。
(3)當出現下列情形時,保證金不予退還,
(略)扣除交易雙方應當支付的交易服務費后,剩余保證金歸產權單位:
(略)
1、申租方提供虛假、失實材料造成相關方損失的;
2、申租方通過獲取:
(略)
3、申租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侵害出租方合法權益的;
4、申租方在公開競價過程中違反約定公開競價規則,擾亂公開競價秩序的;
5、標的展示期間,不遵守規定的,擾亂展示活動,破壞標的的;
6、申租方無故不推進交易或無故放棄受讓的;
7、申租方違反法律法規或相關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標的展示時間及地點:
(略)
十一、交易服務費
成交人于簽署《成交確認書》
(略)支付交易服務費:按首年月租金的一半收取(即成交價/24);交易服務費超過15萬元的,按15萬元計。
交易服務費支付賬戶信息:
開戶名:
(略),開戶銀行:農業銀行寧波鄞州分行,
(略):
(略)042154。
十二、聯系電話:
(略)
(略)
業務聯系人:
(略)
監管單位:
(略)
(略)(https://
(略))、
(略)(http://
(略))查閱。
附件:擬簽署合同&《網絡競價須知》(試行)
附件:擬簽署合同&網絡競價須知(試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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