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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額:
根據2025年政府工作報告,2025年擬安排地方政府專項債券4.4萬億元,比上年增加5000億元。
(二)細分領域額度:
1. 債務化解:預計有約2.8萬億元專項債資金用于債務化解。
2. 項目建設:專項債資金將投向市政和產業園區基礎設施、棚戶區改造、鐵路等傳統基建領域,以及土地儲備項目、收購存量商品房、補充銀行資本金等。
3. 項目資本金:預計專項債用作項目資本金的比例將有所提升。
(三)各省額度:
1. 廣東:2025年提前下達新增債務限額為3213億元,其中專項債務3035億元。
2. 江蘇:2025年提前下達新增債務限額為1540億元。
3. 內蒙古:2025年提前下達新增債務限額為305億元。
4. 其他省份:多數省份的新增債務限額已“頂格”下達,具體額度根據2024年新增債券規模的60%左右計算。
(四)總體來看:
2025年地方專項債總額為4.4萬億元,重點投向債務化解、項目建設、土地儲備、收購存量商品房等領域。各省額度已根據2024年新增債券規模的60%左右“頂格”下達,具體額度因省份而異。
二、2025專項債申報核心變化:核心調整必須掌握(一)申報領域
1、交通基礎設施
(1)鐵路:
支持范圍:高速鐵路、城際鐵路、貨運鐵路及鐵路專用線。
(2)收費公路:
支持范圍:高速公路、國省干線改造。
(3)民用機場:
干線機場、支線機場。
(4)綜合交通樞紐:
客運樞紐,重點包括改擴建高鐵站、城市軌道交通站、城市綜合客運站等獨立樞紐項目。
(5)城市軌道交通:
地鐵、市域(郊)鐵路。
(6)城市停車場:
獨立停車場項目,可含充電樁(此類項目縣(區、開發區)可以統一規劃、統一申報)。
(7)水運:
內河航運樞紐、港口。
2、能源
(1)天然氣管網和儲氣設施:
支持范圍:
①天然氣管網:主要是管壓4.0MPa以上的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首站到門站的管道),主要包含國家干線管網和省級干線管網(從國干網中連接的一級支線或二級支線);
② 儲氣設施:主要是天然氣在各城市建立的帶有儲罐的儲氣設施。
(2)煤炭應急儲備設施:
支持范圍:承諾由國家相關部委調度的戰略性樞紐型煤炭儲備項目,投資覆蓋廣、項目規模較大的新增煤炭儲備能力項目。
(3)城鄉電網:
支持范圍:
①農村電網改造(國家電網統一向各省市發改委報送);
②城市配電網;
③邊遠地區離網型新能源微電網。
注意:涉及供區爭議項目需取得雙方明確同意意見后填報;農網項目涉及國網省電力公司、省水電集團供區的,請地方上報前與相應電網公司取得一致意見。
(4)新能源項目:
支持范圍:
①大型風電、光伏基地、抽水蓄能電站等綠色低碳能源基地(含深遠海風電及其送出工程);
②村鎮可再生能源供熱;
③新能源汽車充電樁;
④公共領域充換電基礎設施。
3、農林水利
(1)農業
支持范圍:高標準農田建設,漁港和漁港經濟區建設,農作物、畜禽、水產育種創新能力提升,制(繁)種能力提升,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農作物病蟲害區域應急防治中心,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等。
(2)林草業
支持范圍:國家儲備林項目,儲備飼草基地。
(3)水利
支持范圍:水庫工程(包含水庫除險加固)、引調水工程、配調水工程、城鄉供水一體化工程(鄉鎮、農村)、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
4、生態環保
支持范圍:縣城及建制鎮污水收集及新建處理設施或提標改造(重點支持城市新區、城中村、老舊城區、城鄉結合部等空白區域),污水資源化利用,污泥處置;垃圾焚燒發電一體化、生活垃圾分類、垃圾回收分揀中心、垃圾資源化利用(包括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設施)等。
注意:不在申報范圍內,或打捆項目涵蓋其他內容較多的項目;沒有收益,或收益較低的項目;不支持PPP項目;鄉村污水垃圾治理項目不支持前置要件不齊項目,包括用地、選址、能評、環評、審批文件。
5、社會事業
(1)衛生健康(含應急醫療救治設施、公共衛生設施)
支持范圍: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包括綜合醫院、中醫醫院、婦幼保健院,其中縣級也可以支持縣級醫院分院。
(2)教育
支持范圍:①職業教育:公辦中職、公辦高職、技工院校。②學前教育:公辦幼兒園。③普通高校學生宿舍。
(3)養老托育
支持范圍:①養老:省、市、縣級的公辦老年養護院,包括社區居家類的養老服務設施。②托育:公辦托育機構。
(4)文化旅游
支持范圍:旅游基礎設施主要包括游客服務中心、停車場、旅游廁所、旅游道路、智慧旅游服務設施等,旅游道路須為短距離的通景區道路、“斷送路”、景區內必要的游步道。注意:原則上不支持青少年宮、婦女兒童活動中心、老年人活動中心、基層文化服務中心、職工書屋等;不支持收益難以覆蓋還本付息的博物館、圖書館等;不支持大型人造景觀、仿古建設、拆真建假和異國風情等項目。
(5)其他社會事業(體育和民生)
支持范圍:①體育公園、全民健身中心、公共體育場中的標準田徑跑道和標準足球場地、社會足球場、健身步道、公共服務設施等。②殯葬、殘疾人康復、精神衛生、優撫醫院等。
6、城鄉冷鏈物流基礎設施
(1)城鄉冷鏈物流設施
支持范圍:肉類、果蔬、蛋奶、醫藥等農業設施。
(2)糧食倉儲物流設施
支持范圍:成品糧倉庫、原糧倉庫。
(3)國家物流樞紐等物流基礎設施
支持范圍:國家物流樞紐設施,地方物流園區。4、應急物資倉儲物流設施支持范圍:應急物資中轉站、生活物資城郊大倉基地。
(4)農產品批發市場
支持范圍:農產品或農貿市場的新建、改造及信息化提升。注意:不支持內容 :不支持建設內容含辦公樓、宿舍、食堂、綜合樓、公寓等樓堂館所及綠化、亮化等。不支持名稱為物流項目但是建設內容為建設廠房、安置房、辦公用房等,或者是單純的交通、城建設施建設等此類項目。
7、市政和產業園區基礎設施
(1)市政基礎設施
支持范圍:
①供排水:主要支持城市含縣城自來水廠建設、供排水管網建設,不支持純鄉鎮的農村飲水工程。②供熱:長距離供熱管網。
③供氣:主要支持城市含縣城建成區燃氣管網及相關場站設施建設、更新改造等項目。
④地下管線管廊:建設內容應主要為地下綜合管廊、管溝、管線。
信息化:智慧交通、智慧水務、智慧教育、智慧社區、智慧文旅等市政基礎設施信息化。
(2)產業園區基礎設施(主要支持國家級、省級產業園區基礎設施)
支持范圍:國家級、省級產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倉儲、供排水、供熱、停車場、污水處理廠、重點支持已簽訂入駐協議及跟企業有合作意向的標準化廠房和科創孵化器,對沒有招商引資成果的項目不予安排債券發行以及配建的少量輔助用房(包括研發中心、科研樓、員工宿舍、員工食堂等)。注意:應明確建設內容和規模(包括輔助用房),不能以建設孵化器、加速器、園區配套基礎設施、園區生活基礎設施等或項目建設意義代替建設內容,不支持園區內單純的道路、橋梁建設項目,不支持園區內產業項目,不支持園區內酒店開發項目。
8、新型基礎設施
(1)市政公共服務等民生領域信息化
智慧交通、智慧水務、智慧教育、智慧社區、智慧文旅等及水電氣暖等市政基礎設施信息化。
(2)云計算中小型數據中心、人工智能基礎設施
提供云計算數據服務和人工智能服務支撐的相關產業發展基礎投資。
(3)軌道交通、機場、高速公路等傳統基礎設施智能化改造聚焦傳統基礎設施信息化改造,用于數據采集、傳輸、智能化的應用及軟硬件設備投資。
(4)第五代通信移動通信 5G 融合應用設施
利用 5G 傳輸特性,支持 5G 信息采集、監測預警、通信指揮、應急服務等融合應用,包括公共服務管理、環境管理、公共衛生等突發事件以及樞紐管理等。
(5)國家級、省級公共技術服務和數字化轉型平臺
國家部委、省級認定的公共技術服務、公共數字化轉型平臺,包括國家和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工信、市場監管等部門認定的公共技術服務和數字化轉型平臺。注意:以設備軟硬件投資為主,不包含辦公用房、房屋建設。
不支持內容:
①含有辦公用房和技術用房,寫字樓、廠房、產業園等純粹的土建項目;
②企業投資的產業化項目;
③建設內容主要為寬帶網絡、廣播電視、移動通信以及相關配套設施建設的項目。
9、國家重大戰略項目:
(1)京津冀協同發展。
(2)長江經濟帶發展。
(3)“一帶一路”建設。
(4)粵港澳大灣區建設。
(5)長三角一體化發展。
(6)推進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
(7)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
(8)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
具有鮮明戰略要素和屬性的項目;要求項目支撐服務戰略實施,不能僅僅是項目名稱中冠名,還要在建設內容中充分體現相關要素和屬性。
不支持范圍:未納入相關規劃,不屬于重大戰略明確的重點任務或投向,對推進重大戰略作用不重要。若項目屬于其他投向領域的,應優先按照相應行業領域申報;若較綜合類項目,可在此專項里申報。
10、保障性安居工程
(1)城鎮老舊小區改造
支持范圍: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需明確改造多少個小區,多少戶。
(2)保障性租賃住房
(3)公共租賃住房
(4)棚戶區改造(主要支持在建收尾項目,適度支持新開工項目)
支持范圍:必須是已開工在建的項目(明確是否納入哪一年棚改計劃、實物安置多少戶)。
(5)城中村改造
支持范圍:支持人口凈流入的大城市和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城市新建、改建保障性租賃住房納入計劃內的項目(明確納入計劃的情況)。
11、特殊重大項目
(二)核心領域:
1. 交通、能源、市政等傳統基建
2. 新基建(5G、數據中心)
3. 民生服務(醫療、教育)
4. 產業園區
2025年新增“新質生產力配套基建”(如算力中心、低空經濟基建)和“城市更新2.0”(含老舊小區加裝充電樁、適老化改造),但嚴控“大型會展中心”“景觀提升”等“非急需”項目。
(三)新增方向:
專項債支持范圍變化,新增了以下范圍:
(1)支持收購存量商品房;
(2)支持盤活存量閑置土地;
(3)支持前瞻性、戰略性新興產業基礎設施;
(4)擴大用作資本金的領域、規模和比例。相關具體政策還未出,但 2024 年 5 月 1 日施行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對特許經營項目使用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用做項目資本金首次開了“口子”,規定:將專項債券用作項目資本金的,應當按照國家關于資本金管理的規定和專項債券有關規定執行。此規定平息了之前關于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能否用于特許經營項目的紛爭;
(5)支持有收益的老舊街區(老舊廠區)改造等城市更新項目。上述新的支持范圍,可以作為新的儲備項目。
(四)新增導向
(1)加強對經濟大省專項債券支持力度,額度分配向項目準備充分、投資效率較高的地區傾斜,支持經濟大省重大項目建設;
(2)合理安排其他地區專項債券額度,推動在建項目續建完工和國家重大戰略項目落地實施;
(3)專項債券支持導向的變化,對非經濟大省爭取專項債券資金提出了挑戰,對項目儲備提出更高要求,地方政府應積極適應專項債券管理機制的變化,緊緊抓住和使用好在建項目“綠色通道”,推動項目謀劃儲備。
(五)負面清單新增項:
文旅項目中含房地產配套的“偽文旅”項目、投資回報率不足3%的產業園區。
(六)項目成熟度要求
2025年申報項目需100%完成用地預審、環評批復,50%以上項目需在申報前完成施工圖設計。
(七)穿透式監管落地
建立“財政部-省級-市縣”三級穿透監測系統,要求項目單位每月上傳施工進度、資金支付憑證,對進度滯后項目直接凍結資金。
(八)管理趨嚴的變化
(1)責任主體:“借用管還”全生命周期管理,強化了主管部門和項目單位的責任,明晰發改、財政和項目主管及實施單位之間的責任歸屬,更便于項目的管理和實施。今后在線監測、實地督導、現場核查等常態化;
(2)項目資產臺賬和分類管理,未來可能會有同類項目綜合負債和資產平衡,彌補單一項目在一定時期內收益和負債難以平衡的困難。未來政策值得研究和期待;
(3)建立償債備付金制度,能否解決目前項目收益不及預期自身難以平衡的問題;提前償還可以減輕地方政府負債成本,值得密切關注和跟進;
(4)發改委提出的項目審核自主權試點這一新政策,財政部具體措施中未提及,這是比較大的政策變化,亦應密切關注。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作為積極財政政策工具之一,多年配合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積極對投向范圍進行調整,發揮了投資帶動效應。我們要時刻把握相關政策,謀劃布局儲備項目,爭取發行更多專項債券,助力地方經濟發展。
三、2025專項債申報全流程拆解(附流程圖)(一)項目發起
由項目主管部門或實施機構以項目建議書的形式向主管部門提交需申請專項債的項目。(最開始是作為儲備項目,由財政先進行一輪篩選)。
用于土地儲備的專項債經財政局、自然資源局先進篩選選報。
(二)項目準備
準備立項文件、可行性研究報告、一案兩書等等...資料準備好之后,由主管部門會同實施機構進行項目報送,即按要求在省級政府債券管理平臺系統中錄入省級政府債券管理平臺系統。
(三)項目審核
先由各級主管部門對上報的項目進行初審,再由財政廳組織專家組進行專家評審。
(四)項目入庫
項目庫分為儲備庫、發行備選庫、執行庫三個子庫。
(1)通過初審的項目納入儲備庫管理。
(2)通過專家審核通過的項目,從儲備庫轉入發行備選庫,作為發行項目專項債券的備選項目。
(3)在上級核定新增專項債務限額內,地方政府結合項目輕重緩急等因素從發行備選庫選取項目轉入執行庫。
(五)債券發行
在已制定的各省市的專項債額度之下,由財政廳提出全年度項目專項債券發行方案(或計劃)。由各級省財政部門按發行計劃,請債券發行機構,安排發行專項債,專項債發行后,各級財政部門應按要求主動披露項目專項債券相關信息,包括發行信息、發行結果、付息信息、兌付信息、定期信息、重大事項信息等。
(六)申報流程
(七)專項債申報過程中需要的資料清單
(一)一案兩書:
實施方案、財務評價報告、法律意見書。
(二)可行性研究報告:
對項目實施的可行性進行論證。
(三)財政評審報告:
項目投資估算經財政投資評審中心或專業評審機構評審,并取得財政局相關批復或已編制正式項目投資概算報告。
(四)規劃許可:
自規局出具的項目規劃或用地規劃。
(五)立項文件:
發改局出具的準予立項資料,如項目建議書的批復等。
(六)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
發改局出具的關于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準予的批復文件。
(七)用地手續:
自規局出具的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用地規劃許可證、劃撥決定書、國有土地使用證等,具體根據項目用地性質辦理。
(八)環評文件:
環保局出具的項目關于環境影響的登記表或報告批復。
(九)收入測算說明:
對項目收入進行合理預測,一是項目預期收入與建設內容密切匹配;二是收入預測類型合理,收入實現具有可實現性;三是收入預測取值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區標準的、或有市場詢價材料支撐的、或有以往年度同性質項目運營收入作支撐;四是項目收入測算有計算構成,有收入測算明細。
(十)項目資金籌集情況說明:
保障項目財政資金明確,到位時間、條件能夠落實。
(十一)其他要件
具備《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及招投標手續可提升項目成熟度。
四、發行審核要點(一)前置條件評審要點
前置條件評審,主要對評價項目能不能達到專項債券發行基本條件,前置條件有一項不符合的,即評審不通過(實行一票否決權)。
(二)項目質量評審要點
前置條件評審通過的項目進行質量評審,按照評分標準進行綜合評估打分,質量好、得分高的納入發行(備選)庫,并優先安排發行;質量差、得分低的項目不予入庫。
雷區1:挪用資金發工資
案例:某縣將2.3億棚改專項債用于公務員績效獎,縣長被黨內嚴重警告。
紅線:專項債不得用于經常性支出,嚴禁置換存量債務。
雷區2:虛報項目進度
案例:某市高鐵站配套項目偽造施工照片,導致后續5億元額度被核減。
對策:建立“工程監理+區塊鏈存證”雙監管機制。
雷區3:資金沉淀超半年
新規:2025年要求債券發行后3個月內支付率需達30%,6個月達60%,否則省級財政可強制收回額度。
工具推薦:使用“專項債資金支付預警系統”,自動觸發督辦短信。
雷區4:違規注資城投
政策:2025年明確禁止通過SPV公司、基金嵌套等方式變相輸血城投平臺。
替代方案:合規路徑應為“專項債→項目單位→EPC總包方”。
(其他雷區:擅自調整用途、配套資金不到位、收益未上繳國庫等,因篇幅限制略)
六、績效管理硬指標:四張表決定明年額度財政部將根據2024年項目績效評價結果,按“優、良、中、差”四檔分配2025年額度:
成本管控表:超概算10%直接扣減20%額度;
收益實現表:實際收益低于測算值50%的項目所在區縣暫停申報1年;
就業帶動表:基建類項目需提供農民工工資專戶流水;
民生滿意度表:醫院、學校等項目委托第三方開展群眾調查。
結語:2025年專項債的“生死邏輯”專項債已從“資金輸血”轉向“精準滴灌”,唯有吃透政策、做實項目、嚴控風險的地方政府,才能在這場3.9萬億的“資金爭奪戰”中勝出。建議各地立即啟動三項行動:
組建“發改+財政+行業局”專班,9月底前完成項目預審;
對2019-2023年專項債項目開展“回頭看”,整改遺留問題;
建立“專項債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統”,對接財政部監測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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