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業(yè)銀行關于財富產品經理:
(略)
根據我行培訓工作需要,我行將開展財富產品經理:
(略)
一、采購需求及資格要求
1.1采購需求
為強化財富專業(yè)人才隊伍建設,推動財富中臺建設,現采購財富產品經理:
(略)
1.產品經理:
(略)
培訓時間:線下集中培訓3天,其中外部講師授課天數1天、興業(yè)銀行內部講師授課天數2天。計劃辦班時間為2025年四季度,具體以實際情況為準。
培訓對象:各分行產品經理:
(略)
2.產品經理:
(略)
培訓時間:線下集中培訓5天,其中外部講師授課天數4天、興業(yè)銀行內部講師授課天數1天。計劃辦班時間為2025年四季度,具體以實際情況為準。
培訓對象:各分行基金產品經理:
(略)
3.產品經理:
(略)
培訓時間:線下集中培訓5天,其中外部講師授課天數3天、興業(yè)銀行內部講師授課天數2天。計劃辦班時間為2025年四季度,具體以實際情況為準。
培訓對象:各分行理財產品經理:
(略)
4.產品經理:
(略)
培訓時間:線下集中培訓5天,其中外部講師授課天數3天、興業(yè)銀行內部講師授課天數2天。計劃辦班時間為2025年四季度,具體以實際情況為準。
培訓對象:各分行保險產品經理:
(略)
1.2人員資質要求
(略)配備經驗豐富、相對固定、分工明確的項目支持團隊人員,項目團隊人員數量不少于3人。
(略)配備經驗豐富的備選授課講師,擁有金融從業(yè)經驗、培訓過同類項目,具有過硬的專業(yè)能力。
1.3服務要求
(略)培訓內容方面
(略)方案設計:項目開展前,梳理財富產品經理:
(略)
(略)課程設置:根據培訓目標,針對前期調研與反饋結果,確定授課要點、授課師資等。
(略)線上運營方面
(略)微信:
(略)
(略)發(fā)布學習地圖,明確培訓安排。
(略)微信:
(略)
(略)根據學習內容設計合理積分體系與獎勵措施。
(略)項目宣傳方面
(略)整體項目宣傳設計方案,覆蓋培訓前、中、后期宣傳安排,明確宣傳方式:
(略)
(略)定期發(fā)布線上運營海報、長圖文、宣傳視頻等。
(略)成果材料方面
(略)記錄、整理、發(fā)布在線學習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學習時長、在線互動頻次、學習成果分享等,根據積分管理評選優(yōu)秀學員、優(yōu)秀小組。
(略)提供優(yōu)秀學員、優(yōu)秀小組獎品、學習證書,并通過郵寄送達。
(略)制作項目總結長圖文、
(略)推文等。
1.4供應商資質要求
(略)企業(yè)成立3年以上,近三年財務穩(wěn)健,可穩(wěn)定提供服務。
(略)具備2020年至今與20
(略)重要性銀行總部級合作開展與本項目相似針對分行中臺(理財產品經理:
(略)
二、報名要求
2.1依法成立,為存續(xù)、在營、開業(yè)、在冊、登記成立等正常企業(yè)狀態(tài)。
2.2在興業(yè)銀行開立對公賬戶,若中標本項目,則通過興業(yè)銀行對公賬戶結算該項目相關費用。
2.3充分理解我行服務需求并能夠根據需求提供相應的服務。
2.4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財務情況。
2.5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
2.6未被“信用中國”網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未被“
(略)”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未被“
(略)”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名單”、未被“
(略)”
(略)站“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不在興業(yè)銀行供應商禁用/退出期內。
2.7經營范圍經國家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同時獲得從事行業(yè)有效執(zhí)業(yè)證明、行政許可、專業(yè)資質等證照。
2.8兩年內目標服務領域未出現嚴重安全事件。
三、征集時間
本次供應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5年8月1日23:59止。
四、報名方式:
(略)
采購部門聯(lián)系人:
(略)
葉老師,聯(lián)系電話:
(略)
向老師,聯(lián)系電話:
(略)
聯(lián)系時間: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其他時間請勿打擾)。若有意向請將供應商資料于征集截止時間前提交至
(略)@
(略)郵箱:
(略)
歡迎各供應商對此項目的需求、技術要求、服務要求提出書面意見或建議,若有請將于征集截止時間前提交至
(略)@
(略)郵箱:
(略)
1.提交的供應商資料內容包括如下四項:
材料1:《興業(yè)銀行財富產品經理:
(略)
材料2:興業(yè)銀行財富產品經理:
(略)
材料3:供應商準入信息導入模板
材料4:承諾函
以上四項材料填報模板詳見附件,提交材料1-
(略)(單位:
(略)
2.提交資料所發(fā)送的郵件名稱:
(略)
3.提交供應商資料大小不超過10M。(提交的郵件附件總大小超過10M自動攔截視為無效應答,附件請勿通過第三方郵箱:
(略)
五、注意事項
1.能夠完全滿足我行采購需求、有合作意向、符合資格要求、報名要求的供應商均可報名。
2.
(略)場調研不代表采購邀請或意向,僅為
(略)場情況發(fā)起。若需后續(xù)對接,我行將會主動聯(lián)系報名者;未予聯(lián)系的報名者,我行將對材料予以保密。
3.
(略)場調研不收取供應商的任何費用。
4.供應商須對報名信息和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提供虛假材料,將取消報名資格并列入我行供應商黑名單。
5.對于上述事項存在疑問的,請及時與我行聯(lián)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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