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項名稱:
(略)
事項編碼
(略)570085F
(略)00D5權力來源法定本級行使事項類型行政確認
權力部門
(略)自然資源局辦件類型承諾件辦理對象
法定時限30個工作日承諾時限1個工作日
法定時限30個工作日承諾時限1個工作日
辦理窗
(略)不動產一窗綜合窗口。交通指引:
(略)民可在沿線站點乘坐1路、7路公交車抵達。
辦理時間09:00-12:00、13:00-17:0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略)上申請在線申請在線預約
到現場次數0次服務事項提供在線申辦,辦事人通過郵政速遞方式:
(略)
(略)辦
(略)辦是否為通辦事項是通辦范圍
(略)上支付否
是否同城通辦事項否是否可代辦事項否
是否就近辦理事項否是否信用懲誡事項否是否有中介服務否
辦理便捷度智能導航辦理
"貴人服務"微信:
(略)
手機APP辦理
收費是否收費收費收費標準收費金額:工本費10元
收費依據及描述《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不動產登記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fā)改價格規(guī)[2016]2559號
收費標準依據附件(財稅〔2016〕79號.pdf(財稅〔2019〕45號.pdf
發(fā)改價格規(guī)〔2016〕2559號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不動產登記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pdf;(財稅〔2016〕79號.pdf;(財稅〔2019〕45號.pdf;
發(fā)改價格規(guī)〔2016〕2559號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不動產登記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pdf;(財稅〔2016〕79號.pdf;(財稅〔2019〕45號.pdf;
辦理公示無需公示年審或年檢不需要年審或年檢
辦理查詢申請人可通過電話、
(略)、
(略)手機APP客戶端、政務大廳窗口等方式:
(略)
咨詢申請人可在
(略)咨詢臺進行現場咨詢或通過自然資源局窗口進行電話咨詢:
(略)。政務服務便民熱線:
(略)(略)
在線咨詢
智能問答
監(jiān)督投訴申請人可通過撥打
(略)市民服務熱線;
(略)效能督查科
(略)進行投訴,
(略)在線咨詢投訴。
(略)(略)貴州省委書記省長留言板
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申請人對行政確認決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內依法提出行政復議申請,或者在六個月內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設定依據
1依據名稱:
(略)
依據描述第六條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監(jiān)督全國不動產登記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確定一個部門為本
(略)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負責不動產登記工作,并接受上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主管部門的指導、監(jiān)督。第七條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
(略)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
(略)、設
(略)人民政府可以確定本級不動產登記機構統一辦理所
(略)的不動產登記。跨縣級
(略)域的不動產登記,由
(略)級
(略)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分別辦理。不能分別辦理的,由
(略)級
(略)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協商辦理;協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主管部門指定辦理。國務院確定的重點國
(略)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國務院批準項目用海、用島,中央國家機關使用的國有土地等不動產登記,由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規(guī)定。
申請條件
依據及條件描述《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六條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動產權利人可以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變更登記:(一)權利人的姓名、名稱:
(略)
申請材料
(略)材料名稱:
(略)
1不動產登記申請表
不動產登記申請書.jpg[示范文本下載]
不動產登記申請書.docx[格式文本下載]
原件1份復印件0份
紙質版
提供原件一份
申請人提供
(略)申請材料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的材料包括: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2申請人身份證明;3不動產權屬證書;4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的材料,包括:(1)買賣的,提交買賣合同;互換的,提交互換協議;贈與的,提交贈與合同;(2)因繼承、受遺贈取得的,按照本規(guī)范
(略)的規(guī)定提交材料;(3)作價出資(入股)的,提交作價出資(入股)協議;(4)法人或其他組織合并、分立導致權屬發(fā)生轉移的,提交法人或其他組織合并、分立的材料以及不動產權屬轉移的材料;(5)共有人增加或者減少的,提交共有人增加或者減少的協議;共有份額變化的,提交份額轉移協議;(6)不動產分割、合并導致權屬發(fā)生轉移的,提交分割或合并協議書,或者記載有關分割或合并內容的生效法律文書。實體分割或合并的,還應提交有權部門同意實體分割或合并的批準文件以及分割或合并后的不動產權籍調查表、宗地圖、宗地界址點坐標等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7)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等導致權屬發(fā)生變化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等材料;5已經辦理預告登記的,提交不動產登記證明;6劃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的,還應當提交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的批準文件;7依法需要補交土地出讓價款、繳納稅費的,應當提交土地出讓價款繳納憑證、稅費繳納憑證;8法律、行政法規(guī)以及《實施細則》規(guī)定的其他材料。
2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與國有土地使用證
原件1份復印件0份
紙質版
提供原件一份
申請人提供
(略)申請材料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的材料包括: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2申請人身份證明;3不動產權屬證書;4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的材料,包括:(1)買賣的,提交買賣合同;互換的,提交互換協議;贈與的,提交贈與合同;(2)因繼承、受遺贈取得的,按照本規(guī)范
(略)的規(guī)定提交材料;(3)作價出資(入股)的,提交作價出資(入股)協議;(4)法人或其他組織合并、分立導致權屬發(fā)生轉移的,提交法人或其他組織合并、分立的材料以及不動產權屬轉移的材料;(5)共有人增加或者減少的,提交共有人增加或者減少的協議;共有份額變化的,提交份額轉移協議;(6)不動產分割、合并導致權屬發(fā)生轉移的,提交分割或合并協議書,或者記載有關分割或合并內容的生效法律文書。實體分割或合并的,還應提交有權部門同意實體分割或合并的批準文件以及分割或合并后的不動產權籍調查表、宗地圖、宗地界址點坐標等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7)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等導致權屬發(fā)生變化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等材料;5已經辦理預告登記的,提交不動產登記證明;6劃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的,還應當提交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的批準文件;7依法需要補交土地出讓價款、繳納稅費的,應當提交土地出讓價款繳納憑證、稅費繳納憑證;8法律、行政法規(guī)以及《實施細則》規(guī)定的其他材料。
3規(guī)劃部門批準文件
原件1份復印件0份
紙質版
提供原件一份
申請人提供
(略)申請材料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的材料包括: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2申請人身份證明;3不動產權屬證書;4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的材料,包括:(1)買賣的,提交買賣合同;互換的,提交互換協議;贈與的,提交贈與合同;(2)因繼承、受遺贈取得的,按照本規(guī)范
(略)的規(guī)定提交材料;(3)作價出資(入股)的,提交作價出資(入股)協議;(4)法人或其他組織合并、分立導致權屬發(fā)生轉移的,提交法人或其他組織合并、分立的材料以及不動產權屬轉移的材料;(5)共有人增加或者減少的,提交共有人增加或者減少的協議;共有份額變化的,提交份額轉移協議;(6)不動產分割、合并導致權屬發(fā)生轉移的,提交分割或合并協議書,或者記載有關分割或合并內容的生效法律文書。實體分割或合并的,還應提交有權部門同意實體分割或合并的批準文件以及分割或合并后的不動產權籍調查表、宗地圖、宗地界址點坐標等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7)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等導致權屬發(fā)生變化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等材料;5已經辦理預告登記的,提交不動產登記證明;6劃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的,還應當提交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的批準文件;7依法需要補交土地出讓價款、繳納稅費的,應當提交土地出讓價款繳納憑證、稅費繳納憑證;8法律、行政法規(guī)以及《實施細則》規(guī)定的其他材料。
4土地出讓合同補充協議、土地出讓金繳清憑證、完稅憑證(補交土地出讓金的需提交)
原件1份復印件0份
紙質版
提供原件一份
申請人提供
(略)申請材料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的材料包括: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2申請人身份證明;3不動產權屬證書;4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的材料,包括:(1)買賣的,提交買賣合同;互換的,提交互換協議;贈與的,提交贈與合同;(2)因繼承、受遺贈取得的,按照本規(guī)范
(略)的規(guī)定提交材料;(3)作價出資(入股)的,提交作價出資(入股)協議;(4)法人或其他組織合并、分立導致權屬發(fā)生轉移的,提交法人或其他組織合并、分立的材料以及不動產權屬轉移的材料;(5)共有人增加或者減少的,提交共有人增加或者減少的協議;共有份額變化的,提交份額轉移協議;(6)不動產分割、合并導致權屬發(fā)生轉移的,提交分割或合并協議書,或者記載有關分割或合并內容的生效法律文書。實體分割或合并的,還應提交有權部門同意實體分割或合并的批準文件以及分割或合并后的不動產權籍調查表、宗地圖、宗地界址點坐標等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7)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等導致權屬發(fā)生變化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等材料;5已經辦理預告登記的,提交不動產登記證明;6劃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的,還應當提交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的批準文件;7依法需要補交土地出讓價款、繳納稅費的,應當提交土地出讓價款繳納憑證、稅費繳納憑證;8法律、行政法規(guī)以及《實施細則》規(guī)定的其他材料。
以下材料通過數據共享獲取:
(略)
(略)材料名稱:
(略)
1申請人身份證明
申請人身份證明.pdf[示范文本下載]
提供復印件一份
申請人提供
數據共享
(略)申請材料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的材料包括: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2申請人身份證明;3不動產權屬證書;4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的材料,包括:(1)買賣的,提交買賣合同;互換的,提交互換協議;贈與的,提交贈與合同;(2)因繼承、受遺贈取得的,按照本規(guī)范
(略)的規(guī)定提交材料;(3)作價出資(入股)的,提交作價出資(入股)協議;(4)法人或其他組織合并、分立導致權屬發(fā)生轉移的,提交法人或其他組織合并、分立的材料以及不動產權屬轉移的材料;(5)共有人增加或者減少的,提交共有人增加或者減少的協議;共有份額變化的,提交份額轉移協議;(6)不動產分割、合并導致權屬發(fā)生轉移的,提交分割或合并協議書,或者記載有關分割或合并內容的生效法律文書。實體分割或合并的,還應提交有權部門同意實體分割或合并的批準文件以及分割或合并后的不動產權籍調查表、宗地圖、宗地界址點坐標等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7)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等導致權屬發(fā)生變化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等材料;5已經辦理預告登記的,提交不動產登記證明;6劃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的,還應當提交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的批準文件;7依法需要補交土地出讓價款、繳納稅費的,應當提交土地出讓價款繳納憑證、稅費繳納憑證;8法律、行政法規(guī)以及《實施細則》規(guī)定的其他材料。
特殊環(huán)節(jié)
辦理流程
審查受理決定0次服務事項提供在線申辦,辦事人通過郵政速遞方式:
(略)
辦事人員
前臺人員
(略)綜合窗口人員
后臺人員
首席代表
其他
該事項為全省通辦事項,請選擇您需要辦
(略)域:
線下通辦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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