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公告
(第一次)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司法拍賣房產競買人資格若干問題的規定》,競買人應當符合拍賣房產所在地購房政策的相關條件要求,不具備購房資格、虛構購房資格參與競拍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略)(略)人民法院將于2025年8月27日10時至8月28日10時止(延時的除外)
(略)上(網址:
(略),戶名:
(略)(略)人民法院)進行公開拍賣活動,現公告如下:
一、拍賣標的:江蘇
(略)
市場價:526.0109萬元,起拍價:368.2077萬元,保證金:38萬元,增價幅度:1.8萬元。
二、競買人條件:競買人應當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法律、行政法規和司法解釋對買受人資格或者條件有特殊規定的,競買人應當具備規定的資格或者條件。不符合資格或條件參加競買的,由競買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略)上實名注冊,如參與競買人未開設淘寶賬戶,可委托代理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進行,但須在競買開始前三日15時前
(略)人民法院辦理委托手續;競買成功后,競買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負責人)須與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辦理交接手續。如委托手續不全,競買活動認定為委托代理人的個人行為。
依照《
(略)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16)18號】第三十四條規定:
(略)絡司法拍賣的,下列機構和人員不得競買并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競買與其行為相關的拍賣財產:
一、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
二、網絡服務提供者;
三、承擔拍賣輔助工作的社會機構或者組織;
四、第(一)至(三)項規定主體的工作人員及其近親屬。
因不符合條件參加競買的,導致成交后無法辦理過戶,按棄標處理,由競買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請謹慎參拍。如買受人逾期未支付拍賣款,妨礙人民法院正常執行的,本院將根據情節輕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買受人相關法律責任,依法采取罰款、拘留等處罰。同時,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賣。重新拍賣時,原買受人不得參加競買。拍賣成交后買受人悔拍的,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依次用于支付拍賣產生的費用損失、彌補重新拍賣價款低于原變賣價款的差價、沖抵本案被執行人的債務以及與拍賣財產相關的被執行人的債務。如其繳納的保證金不足以彌補重新拍賣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差價等費用損失的,由原買受人承擔不足部分,拒不繳納的,法院將強制執行,并視情節輕重,采取相應法律措施。
三、
(略)在拍賣期間對上述房產的相關信息進行咨詢及組織看樣等工作(
(略)統一安排),聯系電話:
(略)
四、本次拍賣活動設置延時出價功能,在拍賣活動結束前,每最后5分鐘如果有競買人出價,就自動延遲5分鐘。
五、拍賣方式:
(略)
本拍品的拍賣信息僅發布在最高人民法院《
(略)絡服務提供者名單庫》
(略),
(略)外未與其他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合作或委托,
(略)咨詢相關事宜。如發現有其他中介、機構或個人假借人民法院名義,妨礙人民法院司法活動,本院將根據情節輕重對該中介、機構或個人采取相應法律措施。
六、標的物以實物現狀為準,本院不承擔本標的瑕疵擔保責任。特別提醒,有意者請親自實地看樣,未看樣的競買人視為對本標的實物現狀的確認,責任自負。如拍品存在結構、區劃改動等情形,以不動產登記部門測繪配圖登記為準,恢復原狀等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解決。
七、拍賣成交買受人付清全部拍賣價款后,憑法院出具的執行裁定書、協助執行通知書及拍賣成交確認書自行至相關管理部門辦理標的物權屬變更手續。辦理過程中所涉及的買賣雙方所需承擔的一切稅、費和所需補交的相關稅、費(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稅、營業稅、土地增值稅、契稅、過戶手續費、印花稅、權證費、水利基金費、出讓金以及房產及土地交易中規定繳納的各種費用)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當地主管部門規定由相應主體承擔;,具體費用請競買人于拍賣前至相關單位:
(略)
八、與本標的物有利害關系的當事人、案件當事人、擔保物權人(質押權人)、優先購買權人等均可參加競拍,不參加競拍的請關注本次拍賣活動的整個過程。
九、
(略)將凍結競買人支付寶賬戶內的資金作為應繳的保證金,拍賣結束后未能競得者凍結的保證金自動解凍,凍結期間不計利息。本標的物競得者原凍結的保證金自動轉入法院指定賬戶,拍賣余款在2025年9月11日17時前繳入法院指定賬戶(戶名:
(略):
(略)(略)。)
(略)工作人員,告知余款支付情況,并按照電話通知(競買人憑付款憑證、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及具備購房資格的證明材料)
(略)人民法院執行局簽署《拍賣成交確認書》。
十、司法拍賣因標的物本身價值,其起拍價、保證金、競拍成交價相對較高的,競買人參與競拍,支付保證金及余款可能會碰到當天限額無法支付的情況,
(略)上充值銀行。
(略)查詢,網址:https://
(略)-helpcenter.php?spm=
(略)&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依照《
(略)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16)18號】第三十四條規定:
(略)拍標的物后,
(略)將生成相應《
(略)絡競價成功確認書》,確認書中將載明實際買受人姓名、
(略)等信息。
特別注意事項:競買人在拍賣競價前請務必再仔細閱讀本院發布的拍賣須知。
法院咨詢電話:
(略)(吳)
受托咨詢及看樣:
(略)在拍賣期間對上述房產的相關信息進行咨詢及組織看樣等工作(
(略)統一安排),聯系電話:
(略)
(略)客服熱線:
(略)
聯系地址:
(略)
(略)(略)人民法院監督電話:
(略)
(略)中級人民法院監督電話:12368
(略)(略)人民法院
2025年7月23日
重要提示:該房產是否能夠提供貸款及競買人是否符合貸款條件及其他事宜,請提前咨詢!!!本公告以外的貸款及鏈接與法院無關!
因各人情況不同,銀行不保證您一定可以通過貸款審核,如發生銀行對您提交的材料審核不通過的情況,需要您按照法院發布的《拍賣(變賣)公告》、《拍賣(變賣)須知》等材料上規定的時間自行湊款并繳納拍賣尾款,如不按期繳納,您將承擔《拍賣(變賣)公告》、《拍賣(變賣)須知》上規定相關后果。
銀行:
(略)南京分行
聯系人:
(略)
聯系方式:
(略)
銀行:
(略)南京分行
聯系人:
(略)
聯系方式:
(略)
銀行:
(略)南京雨花支行
聯系人:
(略)
聯系方式:
(略)
銀行:招商銀行南京分行
聯系人:
(略)
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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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紫金農村商業銀行江寧支行
聯系人:
(略)
聯系方式:
(略)
銀行:
(略)支行
聯系人:
(略)
聯系方式:
(略)
銀行:郵政儲蓄銀行新街口支行
聯系人:
(略)
聯系方式:
(略)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江寧支行
聯系人:
(略)
聯系電話:
(略)
銀行:紫金農商銀行江寧
(略)支行
聯系人:
(略)
聯系方式:
(略)
聯系人:
(略)
聯系方式: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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