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你單位:
(略)
一、建設項目性質
項目(項目代碼:
(略)-
(略))性質為新建,位于
(略)城區、博白鎮、徑口鎮、黃凌鎮、三灘鎮、亞山鎮、旺茂鎮、鳳山鎮、水鳴鎮、永安鎮、浪平鎮(清泉水廠:東經109°55′26.067″,北緯22°9′42.217″;清清水廠:東經110°6′51.485″,北緯22°7′20.699″;鳳山加壓泵站:東經110°0′23.861″,北緯22°4′11.944″;旺茂加壓泵站:東經109°54′37.565″,北緯22°6′21.557″;綠珠加壓泵站:東經109°54′44.648″,北緯22°15′52.475″)。
二、建設項目內容
(略),分別為鳳山加壓泵站、旺茂加壓泵站、綠珠加壓泵站、甘泉加壓泵站。
三、項目環境質量現狀
空氣環境:根據
(略)博白生態環境局公布的2024年1月-12月
(略)空氣質量監測數據,2024年
(略)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為98.35%,環境空氣6項基本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PM2.5)、一氧化碳、臭氧濃度均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略))二級標準及修改單要求,項目
(略)域空氣質量屬于
(略)
水環境:根據《地表水環境質量評價辦法(試行)》(環辦〔2011〕22號),地表水水質評價指標為:《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略))表1中除水溫、總氮、糞大腸菌群以外的21項指標,總氮不作為日常水質評價指標。必要時,可針對水溫、總氮、糞大腸菌群作為參考指標單獨評價。因此,本次評價將總氮作為參考指標單獨評價,不作為日常水質評價指標。
根據監測結果,溫羅水庫取水口、凌清水庫取水口監測點的各監測因子(總氮除外)均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略))II類標準。溫羅水庫取水口總氮濃度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略))II類標準,凌清水庫取水口總氮濃度未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略))II類標準,但能達到Ⅲ類標準。
聲環境:,鳳山加壓泵站廠址、旺茂加壓泵站廠址、社根嶺村、清泉水廠四周廠界監測點噪聲均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GB
(略))2類標準;黃泥田村噪聲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GB
(略))1類標準;清清水廠四周廠界、綠珠泉水廠四周廠界噪聲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略))2類標準》。
生態環境:項目位
(略)城區、博白鎮、徑口鎮、黃凌鎮、三灘鎮、亞山鎮、旺茂鎮、鳳山鎮、水鳴鎮、永安鎮、浪平鎮。根據現場調查,項目擬建鳳山加壓泵站廠址及周邊現狀植被主要有桉樹、鬼針草、牽牛花、芒萁等;擬建旺茂加壓泵站廠址及周邊植被主要有松樹、龍眼樹、石榴樹、芒萁、鬼針草等;清泉水廠周邊植被主要有桉樹、芭蕉樹、竹子、芒萁、鬼針草以及綠化植物等;清清水廠周邊植被主要有桉樹、杉樹、五節芒、芒、芒萁、烏毛蕨、鬼針草等;綠珠泉水廠周邊植被主要有桉樹、龍眼樹、芒萁、鬼針草以及農作物玉米、水稻、蔬菜等;項目配水管道沿線現狀植被以人工種植的桉樹、龍眼樹、綠化植物和農作物植被類型為主,農作物主要有水稻、玉米以及各種蔬菜等。動物主要為本地常見的爬行類、嚙齒類、昆蟲和鳥類。項目評價范圍內未發現珍稀瀕危和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廣西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項目評價范圍內無自然
(略)、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地、風景
(略)、森林公園、地質公園、重要濕地、原始天然林、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天然集中
(略)等生態環境
(略)。項目評價范圍內不涉及自然
(略)、風景
(略)、文物保護等,項目部分配水管線(約3.7km)穿越綠珠江飲用水水源
(略)二級陸域,清清水廠部分用地位于凌清水庫飲用水水源
(略)一級陸域范圍內。
四、建設項目按照報告表和我局批復的要求落實環境保護措施,可以減輕對周邊環境的負面影響。因此,同意你單位:
(略)
五、主要環境保護措施
1.施工期
(1)廢氣防治措施如下:
①強化揚塵精細化管控,督促各類施工工地做到周邊圍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物料堆放覆蓋、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百分之百”。加強施工工地出場車輛沖洗管理,確保運輸車輛車身、輪胎、底盤等部位積泥沖洗干凈后方可出場,確保出入口兩側50
(略)整潔。
②在靠近配水管道兩側的居民點設置施工圍擋。施工圍擋高度不低于1.8m,圍擋下方設置不低于20cm高的防溢座以防止粉塵流失;圍擋必須是由金屬、混凝土、塑料等硬質材料制作;任意兩塊圍擋以及圍擋與防溢座的拼接處都不能有大于0.5cm的縫隙,圍擋不得有明顯破損的漏洞。特別是輸水管道兩側居民點,施工時應對靠近居民點兩側設置圍擋,圍擋高度不得低于1.8m,長度不得少于輸水管道所經過居民點的長度。
③定期灑水降塵。施工現場應當有專人負責保潔工作,配備灑水設備,定期灑水清掃。對于輸水管道兩側的居民點沿線,增加揚塵噴灑頻率,施工期每天至少早中晚噴灑3次。
④運輸車輛沖洗裝置。明確專人負責沖洗保潔,確保車輛不帶泥出場,運輸車輛駛出工地前,應對車輪、車身、
(略)。
⑤易揚塵物料覆蓋。所有砂石、灰土、灰漿等易揚塵物料都必須以不透水的隔塵布完全覆蓋或放置在頂部和四周均有遮蔽的場所內;防塵布或遮蔽裝置的完好率必須大于95%;小批量且在8小時之內投入使用的物料除外。
⑥配水管道施工采取分段施工的方式:
(略)
(2)廢水防治措施如下:
①施工廢水經沉淀后回用于灑水降塵、不外排。
②試壓廢水經沉淀處理后用于旱地澆灌。
③混凝土養護廢水經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現場灑水降塵,不外排。
④生活污水依托現有工程化糞池及周邊生活設施處理后用于附近林地施肥,不外排。
(3)噪聲防治措施如下:
①施工單位:
(略)
②與配水管道的距離在25m范圍內的村屯,在靠近輸水管道一側設置擋板作為臨時聲屏障,圍擋高度不低于1.8m,圍擋必須是由金屬、混凝土、塑料等硬質材料制作,任意兩塊圍擋的拼接處都不能有大于0.5cm的縫隙,圍擋不得有明顯破損的漏洞。
③建設單位:
(略)
④
(略),增加噪聲源與周邊村屯的距離。
(4)固體廢物防治措施如下:
①
(略)外運,
(略)建設。
②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清運至主管部門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場處理。
③生活垃圾經收集后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理。
④泥漿自然干化后覆土掩埋恢復種植。
(5)施工期生態保護措施:
①在
(略),表層的熟土在管溝開挖時應單獨堆放,管溝回填時將其覆蓋在表層,保護寶貴的表層的熟土,減輕地表的農業耕作及植被恢復的影響。
②管道回填覆土時作適當壓實,保持土壤的適當緊實度,管溝回填要略高于地表,防止遇雨塌陷,全段管道施工完后并盡快進行地貌恢復,進行人工綠化和護坡等防護。
③
(略),
(略)的內側,
(略)作為管道的保護屏障。
④開挖土石臨時堆置于管溝兩側,堆土邊坡控制在1:1.5~1:2,高度控制在1.5m內,局部征地較困難,作業帶較窄,堆土高度較大時要先設攔擋措施,如用編織袋裝土圍擋,設簡易的排水溝排水,并配備塑料薄膜(防雨布),在下雨時覆蓋,防止雨水侵蝕造成表層土流失。施工后期,利用保存的表土進行覆土還耕、覆土綠化。
⑤加強施工組織管理,嚴格按照設計要求進行施工,不得隨意擴大施工范圍,施工過程中若有滾落到項目征地范圍外的土石方應予以清除,恢復被壓占的植被或農田復耕。
⑥本工程臨時
(略)域占地類型主要為旱地、其他林地、其他草地等,所占地類表層土較為肥沃,堆渣前應先剝離表土,表土集中堆放于管線一側,施工結束后進行表土回覆。施工結束后回填一般土石方和表層土后,應對臨時占地進行土地整治,然后按占補平衡的原則將土地進行復耕或綠化恢復。
⑦加強監管,嚴格按環保要求施工,施工廢水做到回用不外排,防止影響水生生物生境的污染事故發生。
⑧加強施工期車輛、管理機械和車輛沖洗應盡量要求施工機械和車輛到專門清洗點或修理點進行清洗和修理,避免洗車廢水排放到河流中。
(6)飲用水水源
(略)保護措施:
①施工期禁止外排任何廢水。項目施工期的廢水主要包含施工生活污水、施工機械設備清洗廢水。本項目均采用商品混凝土,不在現場攪拌,
(略)沖洗廢水。施工廢水經沉淀池處理后回用于場地灑水降塵。項目產生的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用于周邊林地施肥,
(略)域不在飲用水源
(略)范圍內。
②項目不在水源
(略)范圍內設置各種生產
(略)、臨時堆土場等。施工場地等施工臨時用地應遠離水源
(略)匯水徑流補給處。嚴禁向飲用水源
(略)和其他地表水體排放廢水,禁止在水源
(略)范圍內堆放建筑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
③
(略)線施工和運輸;機修間只能存放故障機械,對機械、設備及運輸車輛的維修保養,應在水源
(略)之外進行,禁止在飲用水源
(略)范圍內進行施工機械維護和保養。
④在飲用水源
(略)邊界上設置醒目的標牌、界碑,在加強環境監管,科學合理地進行施工組織,定期對施工人員進行宣傳教育和培訓,嚴禁跨界野蠻施工,嚴禁破壞或者擅自移動飲用水源
(略)標牌、界碑,盡量減少對水源
(略)地表植被的破壞,以保持水源
(略)(略)的穩定。
2.營運期
(1)廢氣防治措施:
①次氯酸鈉發生器廢氣、消毒間及加藥間廢氣等采取加強通風、自然稀釋凈化。
②
(略)頂排放。消毒間及加藥間廢氣
(2)廢水防治措施:
①濾池反沖洗廢水經排水排泥池收集后用潛水泵回收至配水池作原水使用,不外排。
②沉淀池排泥水經排水排泥池收集排入污泥濃縮池濃縮沉淀,上清液通過輸水管道回流至配水池回用進入處理流程,污泥脫水產生的濾液回流至排泥池重新處理,無生產廢水外排。
③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圍林地施肥,不外排。
④化驗室清洗廢水經過中和劑中和后進入化糞池,經化糞池處理后用于林地施肥,不外排。
(3)噪聲防治措施:
項目采取選用低噪聲設備、基礎減振、消聲、廠房隔聲等措施后,鳳山加壓泵站、旺茂加壓泵站各廠界噪聲貢獻值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略))2類標準,清泉水廠、清清水廠、綠珠泉水廠各廠界噪聲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略))2類標準,社根嶺村、民新村敏感點噪聲預測值均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GB
(略))2類標準。
(4)固體廢物防治措施:
①
(略)脫水處理后,用于退化土壤修復或礦山復墾。
②廢包裝袋、廢溶液瓶均交由供應商回收利用,不作為固體廢物管理。
③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
④廢機油采用專用密閉桶裝暫存于廠內設置的危險廢物暫存間,委托有資質單位:
(略)
⑤含油抹布暫存于廠內設置的危險廢物暫存間,委托有資質單位:
(略)
⑥化驗室廢液、次氯酸鈉發生器酸洗廢液等采用專用密閉桶裝暫存于廠內設置的危險廢物暫存間,委托有資質單位:
(略)
(5)產業政策相符性
本項目為機制砂項目,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中的限制類和淘汰類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要求。
項目所屬行業不在《廣西工業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1年本)》(桂工信規范〔2021〕6號)中所列的14個行業之內,符合廣西地方產業政策的要求。
本項目符合國家和地方產業政策的要求。
(6)選址合理性
本項目位
(略)城區、博白鎮、徑口鎮、黃凌鎮、三灘鎮、亞山鎮、旺茂鎮、鳳山鎮、水鳴鎮、永安鎮、浪平鎮。根據《廣西“生態云”平臺建設項目智能研判報告》,本項目主要涉及綠珠江飲用水水源
(略)一般生態空間、
(略)其他優先保護單元、
(略)城鎮空間重點管控單元、
(略)農業空間重點管控單元、
(略)其他重點管控單元、
(略)一般管控單元,項目不涉及生態保護紅線和公益林。根據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本項目永久占地類型主要為農用地、建設用地,項目永久占地不涉及生態保護紅線、公益林、飲用水水源
(略)、基本農田等
(略),項目用地符合
(略)的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要求。根據建設單位:
(略)
項目部分配水管線(約3.7km)穿越綠珠江飲用水水源
(略)二級陸域。針對涉及水源地
(略)(略)建設,施工期和運營期將嚴格按照相關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條例進行管理,確保符合
(略)管控要求。本項目屬于供水設施的建設項目,項目建設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訂)、《飲用水水源
(略)污染防治管理規定》(2010年修訂)、《廣西壯族
(略)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2017年5月1日施行)等相關法律法規中的規定與要求。
綜上分析,本項目選址合理。
(7)“三線一單”相符性
本建設項目與
(略)生態環境準入及管控要求清單相符。
六、根據《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要求,新建排污單位:
(略)
七、嚴格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
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應當按照環境保護設計規范的要求,編制環境保護篇章,落實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措施以及環境保護設施投資概算。
建設單位:
(略)
八、建設項目竣工后,你單位:
(略)
九、
(略)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負責該項目的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工作。
十、項目在建設和生產經營運行中要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規范和政策要求,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確保生產安全。
十一、本批復自下達之日起超過五年方決定開工建設的,其環評文件應報我局重新審核。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
(略)
?
?
(略)生態環境局
2025年7月23日
?
(此件公開發布)
?
抄送:
(略)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略)。
(略)博白生態環境局2025年7月23日印發
?
文件下載:
2025.10
(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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