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02京撫線瓜臺子村至老城段繞城新建工程招標公告【信息發布時間:2025/7/22】【我要打印】【關閉】
G102京撫線瓜臺子村至老城段繞城新建工程施工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G102京撫線瓜臺子村至老城段繞城新建工程已由遼寧省交通運輸廳以《遼寧省交通運輸廳關于G102京撫線瓜臺子村至老城段繞城新建工程初步設計的批復》(遼交公水[2023]249號)批準建設,施工圖設計已由
(略))批準,建設資金來自省計劃投
(略)(縣)預算資金,出資比例為省計劃投資66%,區(縣)預算資金34%,
(略)。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及招標范圍2.1項目概況
本項目起點位于
(略)、涵洞24道。
2.2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劃分為1個標段。
2.3招標范圍:本項目施工圖紙中全部工程內容的實施、完成及缺陷修復,具體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
2.4計劃工期:計劃開工日期:2025年9月20日,計劃竣工日期:2027年10月31日,共計771日歷天(實際日期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投標人須具備的資格條件如下:
(略)資質要求,
(1)投標人應具有國內獨立法人資格及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投標人應具備下列①或②的要求:
①
(略)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
②
(略)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備橋梁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
(3)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略)業績要求
(1)近5年(指交工驗收時間為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日)內,至少獨立完成過1個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1.5
(略)工程施工項目,且工程驗收評定為合格或以上等級;
(2)近5年(指交工驗收時間為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日)內,至少
(略)橋梁業績(
(略)線合同中的橋梁),且工程質量驗收評定為合格或以上等級。
注:同一個業績可以同時滿足業績(1)、(2)的要求。
(略)項目經理:
(略)
(1)項目經理:
(略)
(2)項目總工1名:
(略)工程及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交通運輸部或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B類”合格證書并在有效期內。
注:項目經理:
(略)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投標人與招標人:
(略)
3.4投標人存在下列不良狀況或不良信用記錄的單位:
(略)
①被省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招標項目所在地的投標資格且處于有效期內;
②被責令停業,暫扣或吊銷執照,或吊銷資質證書;
③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④
(略)(http://
(略).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⑤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經理:
(略)
⑥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5投標人應進入交通運輸部“
(略)(略))要求,招標人:
(略)
4.招標文件的獲取:
(略)
4.2
(略)員注冊后,請于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7月28日,每日8時00分至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
(略)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
(略)”,明確所投標段,匿名免費下載招標文件、圖紙和參考資料。
4.3驅動下載地址:
(略)
https://
(略).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
投標工具制作軟件下載地址:
(略)
https://
(略).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投標人操作手冊下載地址:
(略)
(略).cn/fwdt/xzzx1/gczb/jtgc/scxz/
5.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5.1招標人:
(略)
□組織進行工程現場踏勘和召開投標預備會,時間地點:
(略)
5.2投標文件應為加密的投標文件。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5年8月13日9時00分,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
(略)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
(略)”,將加密的投標文件上傳。
5.3逾期上傳的、
(略)站的或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標文件,招標人:
(略)
6.評標辦法本項目評標辦法采用雙信封形式的技術評分最低標價法,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公告附件。
7.發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
(略)(遼寧省·
(略))》(
(略))以及、《
(略)》(
(略).cn)、《
(略)》(
(略))、
(略)(略)站(
(略).cn/)上發布。
8.招標工作公開接受社會監督8.1公示制度
招標人:
(略)
8.2異議、投訴處理
(略)異議處理
(1)潛在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文件的異議以及招標人:
(略)
(2)投標人對開標如有異議,應在“
(略)”提出。
(3)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評標結果如有異議,應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提出。投標人提出異議以及招標人:
(略)
(略)投訴處理
行政監督部門按照《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2013年3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第23號令修改)、《關于建立健全招標投標領域優化營商環境長效機制的通知》(發改法規〔2021〕240號)、交通運輸部《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遼寧省交通運輸廳《
(略)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的意見》(遼交公水規[2024]11號)等相關規定,接受針對公示內容的投訴。投訴材料要求、投訴受理條件及查處按照上述規定執行。
9.聯系方式:
(略)
地址:
(略)
郵編:112000
聯系人:
(略)
電話:
(略)
招標人:
(略)
地址:
(略)
聯系人:
(略)
聯系電話:
(略)
招標代理:
(略)
地址:
(略)
郵編:110005
聯系人:
(略)
電話:
(略)-82
電子郵件:
(略)@qq.com
評標辦法(技術評分最低標價法)
評標辦法前附表[①]
(略)
評審因素與評審標準
(略)
(略)
形式評審與響應性評審標準
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標準:
(1)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字跡清晰可辨:
a.投標函按招標文件規定填報了項目名稱:
(略)
b.投標函附錄的所有數據均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c.投標文件組成齊全完整,內容均按規定填寫。
(2)投標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簽字、投標人的單位:
(略)
(3)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提供了投標保證金:
a.投標保證金金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金額,且投標保證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標有效期;
b.若投標保證金采用現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標人應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之前,將投標保證金由投標人的基本賬戶轉入招標人:
(略)
c.若投標保證金采用銀行保函形式提交,銀行保函的格式、開具保函的銀行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投標文件中提供了銀行保函彩色影印件,且滿足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
(略)項規定。
d.若投標保證金采用電子保函形式提交,
(略)或金融機構出具,保函的有效期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投標文件中提供了電子保函彩色影印件,且滿足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
(略)項規定。
(4)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署投標文件的,須提交授權委托書,且授權人和被授權人均在授權委托書上使用CA數字證書加蓋個人電子印章或電子簽名章。
(5)投標人法定代表人親自簽署投標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上使用CA數字證書加蓋個人電子印章或電子簽名章。
(6)投標人未以聯合體形式投標。
(7)投標人如有分包計劃,符合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11款規定,且按招標文件第九章“投標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寫了“擬分包項目情況表”。
(8)同一投標人未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文件。
(9)投標文件中未出現有關投標報價的內容。
(10)投標文件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未超過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限。
(11)投標文件對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12)權利義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a.投標人應接受招標文件規定的風險劃分原則,未提出新的風險劃分辦法;
b.投標人未增加發包人的責任范圍,或減少投標人義務;
c.投標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驗收、計量、支付辦法;
d.投標人對合同糾紛、事故處理辦法未提出異議;
e.投標人在投標活動中無欺詐行為;
f.投標人未對合同條款有重要保留。
(13)“施工組織設計”采用暗標形式,其編制須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14)未發現投標人與其他投標人存在使用同一不可篡改的唯一標識軟硬件設備投標的(如:MAC地址:
(略)
(15)投標人按招標文件規定提供了不拖欠農民工工資承諾書。
(16)按招標文件規定提供有效的投標人告知承諾函
(17)按招標文件規定提供項目經理:
(略)
投標文件未滿足以上任一條件的,其投標視為無效,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評審標準:
(1)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字跡清晰可辨:
a.投標函按招標文件規定填報了項目名稱:
(略)
b.投標函與招標文件規定一致,未進行實質性的修改和刪減;
c.已標價工程量清單說明文字與招標文件規定一致,未進行實質性修改和刪減;
d.投標文件組成齊全完整,內容均按規定填寫。
(2)投標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簽字、投標人的單位:
(略)
(3)投標報價未超過招標文件設定的最高投標限價。
(4)投標報價的大寫金額能夠確定具體數值。
(5)投標人未提供調價函。
(6)同一投標人未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報價。
(7)投標人按招標文件要求填寫工程量固化清單,填寫完畢的工程量固化清單未對工程量固化清單電子文件中的數據、格式和運算定義進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單中的投標報價和投標函大寫金額報價一致。
(8)未發現投標人與其他投標人存在使用同一不可篡改的唯一標識軟硬件設備投標的(如:MAC地址:
(略)
投標文件未滿足以上任一條件的,其投標視為無效,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略)
資格評審標準
(1)投標人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
(2)投標人的資質等級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3)投標人的類似項目業績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4)投標人的信譽要求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5)投標人的項目經理:
(略)
(6)投標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7)投標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略)項或第
(略)項規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8)投標人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略)項規定
投標文件未滿足以上任一條件的,其投標視為無效,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略)
條款內容
編列內容
(略)
第一個信封評分分值構成
(總分100分)
施工組織設計:40分
主要人員:25分
其他因素:35分
(略)
第二個信封詳細評審標準
評標價計算公式:
評標價(經評審的投標報價)=投標函文件報價
(略)
通過第一個信封詳細評審的投標人數量
按照招標人:
(略)
(略)
評分因素
評分因素權重值
各評分因素細分項
分值
評分標準
(略)(1)
施工組織設計
40分
總體施工組織布置及規劃
5
針對本項目的總體施工組織布置及規劃描述具體,內容充實,對項目認識深刻,對施工過程有全面深入的了解,準確掌握項目的特點,其施工組織計劃內容詳實,任務明確,對施工有明確的指導作用。本項最多得5分,最低得3分。
重點、關鍵和難點工程項目的施工方案、方法與技術措施
5
針對本項目的重點、關鍵和難點工程理解及施工方案、工藝流程,技術復雜措施理解較深、有針對性措施。本項最多得5分,最低得3分。
工期保證體系及保證措施
5
施工計劃、工期目標、工期保證體系完善,對工期保障問題有具體措施,施工工序安排全面、合理,合理安排在雨、雪或霧天的施工內容,完全滿足項目施工需要。本項最多得5分,最低得3分。
工程質量管理體系及保證措施
5
包括質量目標、質量管理體系、質量保證措施等,保證體系等,管理體系完善,保證措施具有合理性、針對性及可操作性。本項最多得5分,最低得3分。
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及保證措施
5
包括安全目標、安全生產管理體及施工安全保證措施,體系完善,保證措施具有合理性及可操作性,對可能出現的安全問題或隱患有預案及應急處理措施以及平安工地建設等內容。本項最多得5分,最低得3分。
環境保護、水土保持、文明施工、文物保護保證體系及保證措施
5
針對本項目的環境保護、水土保持、文明施工、文物保護保證體系及保證措施描述準確,保證措施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本項最多得5分,最低得3分。
項目風險預測與防范,事故應急預案
5
針對本項目的項目風險預測與防范分析準確,具有切實可行的事故應急預案及措施。本項最多得5分,最低得3分。
創建品質工程措施及方案
5
有提升質量、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的措施,包括結構品質提升(至少含耐久性高性能混凝土專項研究)、工程管理智能化(至少含工地管理可視化、計量支付管理數字化、人員管理信息化、監控量測、超前地質預報等措施)、工程施工標準化(至少
(略)三場標準化建設規模及標準、標準化圍擋封閉施工、站場出口設置車輛清洗設備等)、擬采用成熟的新技術、新工藝等措施。此外創建品質工程還應包括工程質量(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強度標準差<1.5,鋼筋混凝土保護層厚度(工后)合格率≥95%)、安全保障、綠色環保、軟實力等措施優劣程度。本項最多得5分,最低得3分。
(略)
評分因素
評分因素權重值
各評分因素細分項
分值
評分標準
(略)(2)
主要人員
25分
項目經理:
(略)
15
(1)滿足資格審查條件(項目經理:
(略)
(2)滿足資格審查強制性資格條件(項目經理:
(略)
近五年(指任職時間段為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日)內,擔任過1項合同額不低于1.5
(略)工程施工項目的項目經理:
(略)
注:項目經理:
(略)
項目總工
10
(1)滿足資格審查條件(項目經理:
(略)
(2)滿足資格審查強制性資格條件(項目經理:
(略)
近五年(指任職時間段為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日)內,擔任過1項合同額不低于1.5
(略)工程施工項目的項目總或項目副總工或技術負責人業績,且工程驗收評定為合格或以上等級,加4分,本項最多加4分。
注:項目總工業績證明資料同“附錄4資格審查條件(項目經理:
(略)
(略)(3)
其他因素
35分
企業業績
15
(1)滿足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要求)的,得9分;
(2)在滿足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要求)的基礎上:
近5年(指交工驗收時間為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日)內,每增加1項合同額不低于1.5
(略)(略)工程施工項目,且工程質量驗收評定為合格或以上等級,加6分,本項最多加6分。
注:企業業績證明資料同“附錄2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要求)”的要求。
履約信譽
20
投標人在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發布有效的施工企業信用評價結果,上一年度AA級信用等級為20分、A級信用等級為15分、B級信用等級為10分、C級信用等級為5分、D級信用0分。
1.信用評價等級按照以下原則認定:
(略)施工企業信用評價等級時,投標按其認定;不具備時,投標信用評價等級按照以下原則認定:
(一)具有全國綜合信用評價等級的,按照全國綜合信用評價等級認定。
(二)無全國綜合信用評價等級的,按照企業注冊地省級信用評價等級認定。
(三)無全國綜合信用評價等級和注冊地省級信用評價等級的,根據“
(略)(略)(略)”查詢結果(
(略)頁復核),無不良行為記錄的按A級認定,有不良行為記錄但超過三年(自然年,下同)的按B級認定,三年內有不良行為記錄的按C級認定。
2.投標人有多個信用評價結果時按遼寧省、交通運輸部、企業注冊地的順序提供,如未按順序提供,只提供最高等級的,評標委員會現場核實后對未按要求順序提供信用等級評價結果的投標人此項分值賦分為0分。
3.
(略)上公布的最新評價結果為準,公示期內除外。
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
1.評標辦法
本條細化為:
1.1采用雙信封形式技術評分最低標價法。
(1)評標委員會首先對投標文件第一信封進行初步評審,然后對通過第一信封初步評審的投標文件按照本章2.2款規定的評分標準進行第一信封進行第一個信封詳細評審,并按照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評標辦法前附表
(略)規定數量以內的投標人,方可進入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的評審,其第二信封在監督機關的監督下進行線上開標。
若兩個及以上投標人在商務和技術綜合得分均相同時,評標委員會按照以下優先順序確定排名推薦順序:
①上一年度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評為較高信用等級的投標人優先;
②企業業績得分較高的投標人優先;
③主要人員得分較高的投標人優先;
④施工組織設計得分較高的投標人優先;
⑤若施工組織設計得分也相同時,則由評標委員會根據投標文件的編制情況投票確定其排名順序。
(2)評標委員會對開啟的投標文件第二信封進行形式和響應性評審,對通過形式和響應性評審的投標人,按評標價由低至高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評標價相等時,評標委員會依次按照以下優先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確定中標人:
①投標報價低的投標人優先;
②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評為較高信用等級的投標人優先;
③商務和技術得分較高的投標人優先;
④企業業績得分較高的投標人優先;
⑤主要人員得分較高的投標人優先;
⑥施工組織設計得分較高的投標人優先;
⑦若施工組織設計得分也相同時,則由評標委員會根據投標文件的編制情況投票確定其排名順序。
(3)通過第一信封評審的投標人為3個及以上的,招標人:
(略)
(5)若通過第一信封形式性與響應性及資格性評審的有效投標人數量僅為三家時,不再進行打分,第一信封評審采用通過制。
1.評標方法
本次評標采用技術評分最低標價法。評標委員會對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投標文件的施工組織設計、主要人員、技術能力等因素進行評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對排名在招標文件規定數量以內的投標人的報價文件進行評審,按照評標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根據招標人:
(略)
2.評審標準
2.1初步評審標準
(略)形式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略)資格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略)響應性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分值構成與評分標準
(略)第一個信封評分分值構成
(1)施工組織設計: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主要人員: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其他評分因素: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略)第一個信封評分評分標準
(1)施工組織設計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主要人員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略)第二個信封詳細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評標程序
3.1第一個信封初步評審
(略)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提交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略)項至第
(略)項規定的有關證明和證件的原件,以便核驗。評標委員會依據本章第2.1款規定的標準對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進行初步評審。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略)評標委員會依據本章第
(略)項、第
(略)項規定的評審標準對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進行初步評審。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2第一個信封詳細評審
(略)評標委員會按本章第2.2款規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進行打分,并計算出各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
(1)按本章第
(略)項(1)目規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施工組織設計部分計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
(略)項(2)目規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主要人員部分計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
(略)項(3)目規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其他部分計算出得分C。
(略)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分值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略)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A+B+C。
(略)評標委員會按照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評標辦法前附表規定數量以內的投標人,其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通過詳細評審。
(略)通過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初步評審的投標人不少于3個且未超過評標辦法前附表第
(略)項規定數量的,均通過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詳細評審,不再對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文件進行評分。
3.3第二個信封開標
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結束后,招標人:
(略)
3.4第二個信封初步評審
(略)評標委員會依據本章第
(略)項、第
(略)項規定的評審標準對投標文件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進行初步評審。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略)投標報價有算術錯誤的,評標委員會按以下原則對投標報價進行修正,修正的價格經投標人書面確認后具有約束力。投標人不接受修正價格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1)投標文件中的大寫金額與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
(2)總價金額與依據單價計算出的結果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為準修正總價,但單價金額小數點有明顯錯誤的除外;
(3)當單價與數量相乘不等于合價時,以單價計算為準,如果單價有明顯的小數點位置差錯,應以標出的合價為準,同時對單價予以修正;
(4)當各子目的合價累計不等于總價時,應以各子目合價累計數為準,修正總價。
(略)工程量清單中的投標報價有其他錯誤的,評標委員會按以下原則對投標報價進行修正,修正的價格經投標人書面確認后具有約束力。投標人不接受修正價格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1)在招標人:
(略)
(2)在招標人:
(略)
(3)當單價與數量的乘積與合價(金額)雖然一致,但投標人修改了該子目的工程數量,則其合價按招標人:
(略)
(略)修正后的最終投標報價若超過最高投標限價(如有),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5第二個信封詳細評審
(略)評標委員會按本章第2.2款規定的量化因素和標準進行價格折算,計算出評標價,并編制價格比較一覽表。
(略)評標委員會發現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使得其投標報價可能低于其個別成本的,應要求該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不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由評標委員會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并否決其投標。
3.6投標文件相關信息的核查
(略)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應查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
(略)(略)”,對投標人的資質、業績、主要人員資歷和目前在崗情況、信用等級等信息進行核實。若投標文件載明的信息與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
(略)(略)”發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標人的資格條件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略)評標委員會應對在評標過程中發現的投標人與投標人之間、投標人與招標人:
(略)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a.投標人之間協商投標報價等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b.投標人之間約定中標人;
c.投標人之間約定部分投標人放棄投標或中標;
d.屬于同一集團、協會、商會等組織成員的投標人按照該組織要求協同投標;
e.投標人之間為謀取中標或排斥特定投標人而采取的其他聯合行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a.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
(略)
b.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
(略)
c.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一人;
d.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投標報價呈規律性差異;
e.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
f.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
(略)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招標人:
(略)
a.招標人:
(略)
b.招標人:
(略)
c.招標人:
(略)
d.招標人:
(略)
e.招標人:
(略)
f.招標人:
(略)
(4)投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弄虛作假的行為:
a.使用通過受讓或租借等方式:
(略)
b.使用偽造、變造的許可證件;
c.提供虛假的財務狀況或業績;
d.提供虛假的項目負責人或主要技術人員簡歷、勞動關系證明;
e.提供虛假的信用狀況;
f.其他弄虛作假的行為。
3.7投標文件的澄清和說明
(略)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可以書面形式要求投標人對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的內容、明顯文字或計算錯誤進行書面澄清或說明。評標委員會不接受投標人主動提出的澄清、說明。投標人不按評標委員會要求澄清或說明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略)澄清和說明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或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算術性錯誤的修正除外)。投標人的書面澄清、說明屬于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略)評標委員會不得暗示或誘導投標人作出澄清、說明,對投標人提交的澄清、說明有疑問的,可以要求投標人進一步澄清或說明,直至滿足評標委員會的要求。
(略)凡超出招標文件規定的或給發包人帶來未曾要求的利益的變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評標時不予考慮。
3.8不得否決投標的情形
投標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略)項所列情形的,均視為細微偏差,評標委員會不得否決投標人的投標,應按照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略)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3.8評標結果
(略)除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外,評標委員會按照評標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并標明排序。
(略)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向招標人:
(略)
“評標辦法前附表”用于進一步明確正文中未盡的事宜,由招標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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