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項名稱:
(略)
事項編碼
(略)MB186496XB
(略)0301-01權力來源法定本級行使事項類型行政許可
權力部門
(略)自然資源局辦件類型承諾件辦理對象
法定時限20個工作日承諾時限20個工作日許可數量無限制
(略)三樓自
(略)自
(略)(C14-A17)綜臺受理窗口
辦理時間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下午5.00
(略)上申請在線申請貴人視頻辦在線預約
到現場次數0次服務事項提供在線申辦,辦事人通過郵政速遞方式:
(略)
(略)辦
(略)辦是否為通辦事項是通辦范圍
(略)上支付否
是否智慧審批事項否是否同城通辦事項否是否可代辦事項否
是否就近辦理事項否是否信用懲誡事項否是否有中介服務否
數據共享無材料共享審批結果共享不共享辦理便捷度智能導航辦理
"貴人服務"微信:
(略)
手機APP辦理
審批收費是否收費不需要收費
辦理公示無需辦理公示年審或年檢不需要年審或年檢
辦理查詢申請人可通過電話、
(略)、
(略)手機APP客戶端、政務大廳窗口等方式:
(略)
咨詢申請人可前往
(略)窗口現場咨詢,或者撥打
(略)自然資源局電話(
(略))咨詢、
(略)在線咨詢。政務服務便民熱線:
(略)
在線咨詢
智能問答
監督投訴申請人可在
(略)政務服務大廳投訴臺現場投訴,或來電投訴:
(略),
(略)在線投訴。
(略)(略)貴州省委書記省長留言板
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申請人對作出的行政行為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內向
(略)人民政府或黔南州自然資源局提起行政復議,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設定依據
1依據名稱:
(略)
依據描述第五十九條鄉鎮企業、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農村村民住宅等鄉(鎮)村建設,應當按照村莊和集鎮規劃,合理布局,綜合開發,配套建設;建設用地,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六十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第六十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興辦企業或者與其他單位:
(略)
2依據名稱:
(略)
依據描述第四十
(略)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法保障鄉村產業發展、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用地需求。相鄰鄉鎮村可以根據安全、經濟、方便群眾使用的原則,統籌使用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使用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集體建設用地興辦企業或者與其他單位:
(略)
許可條件
依據及條件描述符合經依法批準的村莊規劃
(略)、鄉鎮國土空間總體規劃。
依據及條件描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條規定。
依據及條件描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條規定。
依據及條件描述符合《貴州省土地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
申請材料
(略)材料名稱:
(略)
1涉及繳納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的,提交繳費憑證
原件0份復印件1份
紙質版和電子版
紙質復印件1份,原件電子掃描件1份。
有關單位:
(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興辦企業或者與其他單位:
(略)
2土地勘測定界圖、勘測定界技術報告書
原件1份復印件1份
紙質版和電子版
紙質原件及電子版載體光盤1份,原件的電子掃描件1份(PDF格式)
測繪單位:
(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興辦企業或者與其他單位:
(略)
3申請報告(申請報告要說明使用土地的建設項目、土地用途、建設規模、使用土地面積等;報告上要有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簽署同意用地的意見)
原件1份復印件1份
紙質版和電子版
要求寫清楚申請單位:
(略)
申請人提供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興辦企業或者與其他單位:
(略)
4有批準權的部門(一般是發改部門)出具的立項、核準或備案文件
原件1份復印件1份
紙質版和電子版
紙質復印件1份,原件電子掃描件1份。
有關單位:
(略)
《貴州省土地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使用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集體建設用地興辦企業或者與其他單位:
(略)
5集體經濟組織興辦企業或者入股、聯營企業的證明(包括但不限于入股聯營協議書)
原件1份復印件1份
紙質版和電子版
紙質復印件1份,原件電子掃描件1份。
有關單位:
(略)
《貴州省土地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使用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集體建設用地興辦企業或者與其他單位:
(略)
6集體土地權屬證書或權屬證明材料
原件1份復印件1份
紙質版和電子版
原件復印件1份,原件的pdf電子版文檔1份。
不動產登記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興辦企業或者與其他單位:
(略)
7占用林地的審批文件或不占用林地的證明
原件1份復印件0份
紙質版和電子版
紙質件1份,原件的電子掃描件1份(PDF格式)
林業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三十七條:礦藏勘查、開采以及其他各類工程建設,應當不占或者少占林地;確需占用林地的,應
(略)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依法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
8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預審與選址意見書或總平面圖
原件1份復印件1份
紙質版和電子版
紙質原件及電子版光盤1份。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條:鄉鎮企業、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農村村民住宅等鄉(鎮)村建設,應當按照村莊和集鎮規劃,合理布局,綜合開發,配套建設;建設用地,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六十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9涉及農用地轉用應出具批準文件
原件0份復印件1份
紙質版和電子版
紙質復印件1份,原件電子掃描件1份。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批準。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
(略)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為實施該規劃而將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按照國務院規定由原批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機關或者其授權的機關批準。在已批準的農用地轉用范圍內,具體建設項目用地可
(略)、縣人民政府批準。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
(略)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外,將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省、
(略)、
(略)人民政府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條:鄉鎮企業、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農村村民住宅等鄉(鎮)村建設,應當按照村莊和集鎮規劃,合理布局,綜合開發,配套建設;建設用地,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六十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以下材料通過數據共享獲取:
(略)
(略)材料名稱:
(略)
1申請人身份證明及授權委托書(企業法人資格證書、營業執照、個人身份證復印件)
委托辦理的,還應提交企業法人授權委托書、經辦人身份證紙質復印件1份,原件的電子掃描件1份(PDF格式)。
市場監督管理局
數據共享《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興辦企業或者與其他單位:
(略)
特殊環節
辦理流程
受理制證決定收件審查發證0次服務事項提供在線申辦,辦事人通過郵政速遞方式:
(略)
辦事人員
前臺人員
(略)綜合窗口人員
后臺人員
首席代表
其他
辦事指數
事項指數
平均辦理時限0個工作日最快辦理時限0個工作日最慢辦理時限0個工作日
辦結率0.00%補齊補證率0.00%不予許可率0.00%
不滿意率0.00%預約次數0
(略)辦率0.00%
承諾辦理次數0容缺受理次數0延時辦理次數0
月平均辦件0季平均辦件0年平均辦件0
被咨詢次數0部門被投訴次數0
事項評價
該事項為全省通辦事項,請選擇您需要辦
(略)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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