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服務合同
項目名稱:
(略)
委托方:
(略)港航管理局
(甲方)
受托方:
(略)
(乙方)
(略)
簽訂時間:2025年7月
簽訂地點:
(略)
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印制
填寫說明
一、本合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印制的技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各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可推介技術合同當事人參照使用。
二、本合同書適用于一方當事人(受托方)以技術服務為另一方(委托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
三、簽約一方為多個當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關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項下(增頁)分別排列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書未盡事項,可由當事人附頁另行約定,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五、當事人使用本合同書時約定無需填寫的條款,應在該條款處注明“無”等字樣。
技術服務合同
委托方(甲方):
(略)港航管理局
住所地:
(略)
法定代表人:
項目聯系人:
(略)
聯系方式:
(略)
通訊地址:
(略)
電話:傳真:
電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略)
住所地:
(略)
法定代表人:王如政
項目聯系人:
(略)
聯系方式:
(略)
通訊地址:
(略)
電話:
(略)傳真:
(略)
電子信箱:
(略)@qq.com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天津港4號錨地全覆蓋水深測量項目進行的專項技術服務,并支付相應的技術服務報酬。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并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甲方委托乙方進行技術服務的內容如下:
1.技術服務的目標:探明天津港4號錨地水下地形地貌,排除礙航物影響船舶錨泊的安全隱患,為開展錨地通航安全影響研究和方案設計研究提供數據支撐。
2.技術服務的內容:
(1)對天津港4號錨地進行多波束全覆蓋水深測量;測量范圍內按國家和行業規范和海圖更新要求進行表層底質取樣探測;按有關規范要求進行定點流速流向觀測,制作多波束掃海測量水深圖;制作專題紙質海圖及電子版專題海圖;制作表層底質圖;將掃測成果
(略)的電子海圖進行同步更新;為滿足4號錨地海圖更新及發布航行通告要求而需開展的其他調查、研究。
(2)測繪范圍、面積及要求:
掃海測量面積不少于63.4平方公里(詳細掃測范圍坐標見表1所示)。采用多波束全覆蓋水深測量,并按技術要求進行表層底質探測、定點驗流。
表1:掃海測量范圍
測量范圍名稱:
(略)
坐標
面積(平方公里)
(B)
(L)
約63.4
天津港4號錨地全覆蓋水深測量項目
(略)N
(略)E
(略)N
(略)E
(略)N
(略)E
(略)N
(略)E
(3)執行技術標準及主要技術要求:
技術標準:
《海道測量規范》GB
(略);
《中國海圖圖式》GB
(略);
《中國航海圖編繪規范》GB
(略);
《國家三、四等水準測量規范》GB
(略);
《
(略)測量技術要求》JT/T790—2010;
《
(略)(GNSS)測量規范》GB/T
(略);
《通航尺度核定測量技術要求》JT/T
(略);
其他相關行業規定;
測量坐標系:CGCS2000坐標系;
深度基準:當地理論最低潮面;
測量手段:水深采用多波束全覆蓋水深測量,表層底質探測采用底質取樣器;聲學多普勒流速流向儀(ADCP)。
3.需滿足的質量、技術規格要求
3.1錨地全覆蓋掃海測量面積不少于63.4km2,驗流連續觀測時長不少于25h,進行表層底質取樣分析不少于200點位。
3.2水位控制精度:水位觀測允許偏差為±5cm,水位讀數精確至1cm。
3.3測深精度:深度測量極限誤差(置信度95%),水深≤20m,極限誤差±0.3m;20m<水深≤30m,極限誤差±0.4m。
3.4流速測量精度:流速不大于2Kn時,流速測量誤差不超過流速值的±0.05m/s;流速超過2Kn時,流速流量誤差不超過流速值的±5%。
3.5測量成果應符合公開出版發行的海圖海洋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和海事管理機構發布的通航安全有關參數要求。
3.6成果優良率≥95%。
3.7定位精度優于1m。
4.技術服務的方式:
(略)
第二條:乙方應按下列要求完成技術服務工作:
1.技術服務地點:
(略)
2.技術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
3.技術服務進度:(1)2025年9月30日前:對天津港4號錨地進行多波束全覆蓋水深測量、表層底質取樣探測和定點流速流向觀測工作。(2)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數據處理、質量檢查、圖紙報告編制并將成果以甲方認定的形式提交至甲方并配合甲方完成項目驗收。(注:乙方配合
(略)海圖更新工作。)
4.乙方指定項目負責人:董玉磊(聯系方式:
(略)
5.技術服務質量要求:保證在真實性、準確性、全面性等各個環節不出現偏離,保證提供優質的技術服務成果。
6.技術服務質量期限要求:做好技術服務后期服務,熱情、周到的解決技術服務中遺留的問題,使甲方滿意。
7.技術服務提交成果:(1)提供海圖系列產品制作[專題紙海圖(1:25000)1幅,(1:30000)2幅、電子版專題海圖1套、多波束全覆蓋掃測水深圖(1:10000)8套、表層底質圖2套];(2)紙質技術報告4份;(3)存儲有(1)-(2)電子版數據的光盤1張。
第三條:為保證乙方有效進行技術服務工作,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提供技術資料:
(1)項目相關的規劃和數據。
(2)天津港4號錨地已開展的規劃、可行性研究等相關成果。
2.其他:無
3.甲方提供上述技術資料和協作事項的時間及方式:
(略)
第四條:甲方向乙方支付技術服務報酬及支付方式:
(略)
1.技術服務費總額為含稅價:人民幣壹仟壹佰伍拾捌萬元整(小寫:¥
(略))。
2.技術服務費由甲方分期(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
具體支付方式:
(略)
(1)首期支付本合同總額的30%,合計人民幣叁佰肆拾柒萬肆仟元整(小寫:¥
(略))。支付時間:本合同簽訂并就本期需支付款項收到乙方開具的合法有效的符合甲方要求的發票后30個工作日內。
(2)第二期支付本合同總額的70%,合計人民幣捌佰壹拾萬陸仟元整(小寫:¥
(略))。支付時間:乙方完成合同約定的全部工作量后向甲方提交掃海測量成果、測繪成果資料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收到乙方開具的合法有效的符合甲方要求的發票后(以在后日期為準)30個工作日內。
乙方未向甲方開具發票或開具的發票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權拒付且不承擔任何責任。
乙方開戶銀行名稱:
(略)
全稱:
(略)
開戶行名稱:
(略)
開戶行地址:
(略)
(略):
(略)(略)
(略):
(略)(略)
第五條: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應遵守的保密義務如下:
甲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2.涉密人員范圍:與項目相關的管理及工作人員。
3.保密期限:自提交涉密資料之日起至涉密資料經合法途徑公開之日止。
4.泄密責任:承擔由于泄密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乙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對本合同項下形成和取得的所有數據、信息、文件、建議、報告等與本項目開展相關的一切資料以及項目研究成果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2.涉密人員范圍:乙方獲取:
(略)
3.保密期限:自獲取:
(略)
4.泄密責任:不得對甲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方傳播、轉讓或用于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否則,應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
第六條:本合同的變更、補充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雙方確定以下列標準和方式:
(略)
1.乙方完成技術服務工作的形式:向甲方提交掃海測量成果、測繪成果資料經甲方驗收合格。
2.技術服務工作成果的驗收標準:符合相關技術規范并通過專家評審會。
3.技術服務工作成果的驗收方法:由甲方組織專家評審會(驗收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4.驗收的時間和地點:
(略)
第八條:雙方確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術服務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歸甲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歸雙方所有。
第九條:雙方確定,按以下約定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提供成果的,每逾期一天按技術服務費總額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擔任何責任。合同解除的,甲方已支付的技術服務費乙方應予返還,未支付的不再支付。
2.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經驗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權要求限期整改,直至符合甲方要求。乙方拒不整改或經整改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應按技術服務費總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擔任何責任。合同解除的,甲方已支付的技術服務費乙方應予返還,未支付的不再支付。
3.乙方應保證其提供的工作成果不侵犯第三方的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識產權),如因侵犯第三方權利造成損失或引起糾紛的,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及第三方的造成的全部損失。
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任何工作轉交給第三方完成,否則甲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擔任何責任。合同解除的,甲方已支付的技術服務費乙方應予返還,未支付的不再支付。第十條: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崔雯
為甲方項目聯系人:
(略)
一方變更項目聯系人:
(略)
第十一條: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發生不可抗力。但受不可抗力影響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并采取相應措施避免損失擴大。
第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2種方式:
(略)
1.提交天津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廉政工作相關要求見附件:《廉政責任書》。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9份,甲方持5份,乙方持4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
(略)港航管理局(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
乙方:
(略)(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
印花稅票粘貼處:
(以下由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填寫)
(略):
1.申請登記人:
2.登記材料:(1)
(2)
(3)
3.合同類型:
4.合同交易額:
5.技術交易額:
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印章)
經辦人:
年月日
附件
廉政責任書
甲方:
(略)港航管理局
乙方:
(略)
為加強廉政建設,規范天津港4號錨地全覆蓋水深測量項目合同執行中雙方的行為,防止謀取不正當利益的違法違紀現象的發生,保護國家、集體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廉政建設的有關規定,訂立本廉政責任書。
一、雙方的責任
1.1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相關政策,以及廉政建設的各項規定。
1.2嚴格執行天津港4號錨地全覆蓋水深測量項目合同文件,自覺按照合同辦事。
1.3各項活動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誠信、透明的原則(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者外),不得為獲取:
(略)
1.4發現對方在業務活動中有違規、違紀、違法行為的,應及時提醒對方,情節嚴重的,應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紀檢監察、司法等有關機關舉報。
二、甲方責任
甲方的領導和從事該合同項目的工作人員,在合同執行的事前、事中、事后應遵守以下規定:
2.1不得向乙方和相關單位:
(略)
2.2不得在乙方和相關單位:
(略)
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關單位:
(略)
2.4不得參加有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乙方和相關單位:
(略)
2.5不得向乙方和相關單位:
(略)
三、乙方責任
應與甲方保持正常的業務交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程序開展業務工作,嚴格執行有關仿真、政策和強制性標準,并遵守以下規定:
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員索要、接受或贈送禮金、有價證券、貴重物品及回扣、好處費、感謝費等。
3.2不得以任何理由為甲方和相關單位:
(略)
3.3不得接受或暗示為甲方、相關單位:
(略)
3.4不得以任何理由為甲方、相關單位:
(略)
四、違約責任
4.1甲方工作人員有違反本責任第一、二條責任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理;給乙方單位:
(略)
4.2乙方工作人員有違反本責任書第一、三條責任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處理;給甲方單位:
(略)
五、本責任書與天津港4號錨地全覆蓋水深測量項目合同同時生效和終止。
六、本責任書作為天津港4號錨地全覆蓋水深測量項目的附件,與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責任書總份數與合同雙方持有份數與天津港4號錨地全覆蓋水深測量項目合同規定的份數相同。
點擊查看公告內容:天津港4號錨地全覆蓋水深測量項目技術服務合同.pdf
關注微信公眾號 免費查看免費推送
|
上文為隱藏信息僅對會員開放,請您登錄會員賬號后查看, 如果您還不是會員,請點擊免費注冊會員
【咨詢客服】 |
沈燕 |
 |
【聯系電話】 |
13335654237 |
【客服微信】 |
1981064095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