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2025-
(略)生產經營用車服務項目
(
(略))_詢比公告
(略)2025-
(略)生產經營用車服務項目(
(略)),
(略),
(略)。項目資金由采購人:
(略)
一、項目概況
1.1
(略):CMOS
(略)
1.2
(略):
(略)D-2025-D-F-B18167
1.3項目名稱:
(略)
1.4采購內容:本項目根據機要通信、商務活動、應急保障、會議活動、公務接待、生產場地擺渡等生產經營用車需求,
(略)生產經營用車管理要求,提供生產經營用車服務,包括固定用車和臨時用車,包含商務車、中巴車、大巴車3個種類。具體用車類型以各單位:
(略)
1.5項目預算:40.288萬元(不含稅)。
1.6采購包劃分情況:不劃分采購包。
1.7合同類別及有效期:單項合同,合同服務期限2025年9月1日-2027年8月31日,如簽約時間晚于2025年9月1日,則合同簽約有效期為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兩年或合同金額使用完畢時止(兩者先到先止)。
1.8擬選取合作供應商數量:確定1名中選人,由該名中選人承擔本項目100%份額。
包段產品名稱:
(略)
標包1車輛行駛服務次3
二、資格要求
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略)
2.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提供合法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其他組織經營證明,具備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或承諾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略)年7月1日至本項目應答截止日,應答人至少具備一個合同金額≥【10萬元(不含稅)】的同類項目業績(同類項目:車輛租賃服務等類型項目)。
同類項目業績需提供合同關鍵頁(合同首頁、金額頁、服務內容頁、蓋章簽字頁)的復印文件以及對應合同下一張已開具發票的清晰掃描件(發票不得是紅沖、作廢等異常狀態;發票開具時間不得早于合同生效日期)。如為框架合同,則須另附框架合同下累計金額≥【10萬元(不含稅)】的子合同/采購訂單類/結算單類/其他甲乙雙方確認單據的關鍵頁。單項合同以合同不含稅金額為準,時間以簽訂時間為準,框架合同以其相對應的子合同/采購訂單類/結算單類/其他甲乙雙方確認單據累計不含稅金額為準,時間以子合同/采購訂單類/結算單類/其他甲乙雙方確認單據簽訂時間為準。
對于框架合同,若只提供訂單合同未提供對應的框架合同,相應的訂單合同無效。合同中未體現簽訂日期的,視為無效業績。
(略)的業績不能互用,證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或不齊全的同類項目經驗不予認可。
2.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應答;單位:
(略)
包應答或者未劃分采購包的同一項目應答。
2.4.應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為采購人:
(略)
2.5.
(略)(
(略)、
(略))本產品負面行為處理名單內的,
(略)全集團聯動禁止合作名單內的供應商和個人。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獲取:
(略)
3.1
(略)上發售電子版采購文件,不再出售紙質采購文件。采購文件售賣時間為2025年07月21日23時00分至2025年07月26日23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凡有意參與的潛在供應商,
(略)(http://b2
(略),下同)進行購買采購文件(
(略)購買采購文件,
(略)注冊而后購買采購文件)。
3.2采購文件每套售價零元(¥0元),售后不退。支付要求:無。
注意:無論采購文件是否收費,供應商請務必在采購
(略),進入“招投標操作”界面,選擇詢比項目進行采購文件購買操作;否則將無法正常應答。
3.3
(略)首頁提供操作手冊,供應商可以下載并根據操作手冊提示進行信息注冊、CA證書辦理、下載采購文件及應答。
(略)操作的咨詢,
(略)技術支持聯系電話:
(略)
3.4供應商必須在應答截止時間之前辦理CA證書,并使用CA證書進行加密后才能應答;否則將無法正常應答。CA
(略)首頁下方下
(略)“CA證書辦理及安裝”說明。
四、應答文件的遞交
4.1本項目不接受紙質應答文件的遞交(應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權書除外如有)。
4.2
(略)遞交,應答截止時間為2025年07月30日09時00分。
4.3本項目將于上述應答截止
(略)進行唱價,
(略)遠程開標準時參加。
4.4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采購人:
(略)
(略)逾
(略)的應答人;
(略)未按照本公告要求獲得本項目采購文件的應答人。
4.5電子應答文件遞交異常的處理規則:應答人的電子應答文件出現遞交異常時,采購人:
(略)
五、電子采購應答規則
5.1
(略)上遞交電子應答文件。
5.2當所有應答人的應答文件唱價解密異常時,則推遲唱價,直至應答文件可正常解密。當個別供應商電子應答文件唱價解密異常時,
(略)原因造成的,由應答人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5.3供應商的電子應答文件是經過CA證書加密后上傳提交的,任何單位:
(略)
5.4供應商在應答截止時間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電子應答文件,提交新應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電子應答文件,
(略)將徹底刪除。
5.5
(略)查看電子應答文件上傳提交結果,了解和確認電子應答文件提交狀態。
5.6系統提供遞交電子應答文件的渠道:
(略)僅支持通過輔助標書編制-投標工具進行遞交電子投標文件
六、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詢比公告僅在“
(略)”上發布,詢比公告將明確對供應商的資格要求、發售采購文件的日期和地點:
(略)
七、聯系方式:
(略)
采購人:
(略)
代理機構:
(略)
聯系地址:
(略)
郵編:450000
聯系人:
(略)
聯系人:
(略)
聯系人:
(略)
聯系人:
(略)
聯系人:
(略)
電子郵件:
(略)@139.com
異議渠道:
(此鏈接僅用于潛在應答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采購文件存在影響采購公平性、公正性問題的異議;不接受業務咨詢)
八、免責聲明
(略)發布本次項目采購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
(略)。除上述外,
(略)站、論壇等媒介上發布任何采購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轉載的、
(略)為采購主體的采購信息均為非法轉載,均為無效。
九、附加項
應答方須按下述所列的所有步驟進行操作以完成詢比文件購買申請流程:
9.1新注冊供應商,在發起文件購買之前,請仔細核對、
(略)注冊信息,若因注冊信息錯誤出現無法辦理CA證書等情況請及時聯
(略)后臺電話
(略)協助解決。如因供應商注冊信息錯誤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及時辦理CA證書影響招投標過程并因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9.2
(略)中完成詢比文件購買申請參與項目,請務必在詢比
(略)(http://b2
(略)),進入“投標管理”-“投標應答”-“投標應答”-“購買標書”界面,選擇本項目進行詢比文件購買操作,否則將無法正常應答,采購人:
(略)
9.3供應商針對詢比文件購買申請、電子鑰匙辦理、網上招投標操作等相關業務的咨詢,
(略)技術支持聯系電話:
(略)
9.4供應商在項目詢比文件購買申請時所留的聯系人:
(略)
采購人:
(略)
2025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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