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名下位于
(略)的住宅房地產的拍賣公告
(略)人民法院將于2025年8月6日10時起至2025年8月7日10時止(延時的除外)
(略)上(網址
(略)_court.htm?spm=a213
(略).0.VMiNjn&user_,戶名:
(略)人民法院)進行公開拍賣活動,現公告如下:
一、
(略)名下位于
(略)內動產以及其他特許經營權。未騰空,拍賣成交后2個月交付(詳見評估報告)
(一)區位狀況
(1)位置狀況
①坐落:
(略);
②方位:拍賣對象
(略),
(略),
(略),北至丹溪大道;
③距離:距離嘉泰新時代廣場約300米,與丹陽
(略)場、世貿廣場、
(略)實驗小學、
(略)(略)、蘭溪汽車西站、中國工商銀行等重要設施距離多數在2公里以內;
④臨街(路)狀況:
(略);
⑤朝向:商鋪大門朝東;
⑥
(略)層/總層數:第1-2層/共17層。
(2)交通狀況
①道路狀況:拍賣對象
(略)(略);
②出入可利用的交通工具:附近有蘭溪汽車西站以及23-A路、302路、305
(略)及出租車經過,交通狀況優;
③交通管制情況:無交通管制;
④停車方便程度:周邊物業以商業、住
(略)為主,
(略)停車位,停車便捷度一般。
(3)環境狀況
①自然環境:周邊主要為商業街和住
(略),區域內空氣、噪聲等污染不明顯,綠化一般,自然環境一般;
②人文環境:周邊主要有商業街和住
(略),人文氛圍一般;
③景觀:無特殊景觀。
(4)商業繁華度
拍賣對象
(略)域附近有嘉泰新時代廣場、世貿廣場,人流量較大,商業氛圍較濃厚。
(5)外部配套設施狀況
①基礎設施:拍賣對象
(略)域土地開發程度達到“六通一平”,給水、排水、通電、通路、通訊、通氣、土地平整等基礎設施完善;
②公共服務設施:拍賣對象
(略)域附近有嘉泰新時代廣場、丹陽
(略)場、世貿廣場、
(略)實驗小學、
(略)(略)、蘭溪汽車西站、中國工商銀行等,公共配套設施齊全。
(二)權益狀況
(1)根據
(略)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提供的不動產權屬查詢結果單記載,拍賣對象房地產登記狀況如下:
所有權人
(略)
(略)碼
浙(2019)
(略)
(略)
(略)8GB00307F
(略)狀態:查封
不動產坐落
(略)
不動產狀況
權利
性質
所在層
總層數
用途
建筑面積
土地使用
權面積
建筑
年份
土地使用
結束時間
建筑結構
出讓/商品房
1-2
17
商業服務業/商業服務
196.9
31.21
2018
(略)
鋼筋混凝土結構
附記
登記日期
(略)
變更日期
他項權利
(略)
抵押信息
查封法院
(略)
查封原因
查封類型
異議方
查封截止期限
(略)人民法院
(2019)浙0781執4430號
1-查封
吳連峰
2022年11月03日至2025年11月02日
備注
(2)根據委托方提供的《房屋(店鋪)租賃合同》部分內容摘要如下:
租賃期限:自2021年8月1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合計伍年,房屋租金先付后用。合同到期后續租,乙方享有同等優先權利。
房屋租金:每年度租金為人民幣柒萬元整,合同內租金不變。合同到期后乙方續租,租金
(略)整體租金隨
(略),另行商定。
租金支付方式:
(略)
①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租金合計
(略)(貳拾捌萬元整)(肆年);
②第五年租金計
(略)(柒萬元整)先付后租;
③乙方配合甲方辦理房屋超面積補償款,
(略)。
其他事項:乙方需合法經營,所經營費用及稅費由乙方自行承當,經營一切事務與甲方無關,乙方需自行交納水電費、物業管理費等相關費用。
(三)實物狀況:
(1)土地實物狀況
①名稱:
(略)
②四至:拍賣對象所處宗地四至明晰;
③面積:土地使用權面積為31.21平方米;
④用途:商業服務用地;
⑤形狀:規則多邊形;
⑥地形地勢:拍賣對象所處地塊地勢平坦;
⑦開發程度:土地開發程度達到“五通一平”,給水、排水、通電、通路、通訊、土地平整等基礎設施完善;
⑧地基承載力:該宗地地基無不良地質現象,地基承載力較好;
⑨土壤狀況:該宗地為商業服務用地,土壤未受過污染。
(2)建筑物實物狀況
①名稱:
(略)
②建筑規模:建筑面積為196.9平方米;
③房屋用途:商業用房;
④建筑結構:鋼筋混凝土結構;
⑤
(略)層/總層數:共17層的地上第1-2層;
⑥設施設備:水、電、衛、消防設施齊全,設施設備總體維護較好;
⑦裝飾裝修:拍賣對象外墻為花崗巖,入戶門為鋁合金玻璃門,室內門為木門,窗為鋁合金窗。
第1層:地面為木地板,內墻為乳膠漆、木飾面板,頂面為石膏板吊頂;廚房:地面為地磚,內墻為墻磚,頂面為PVC吊頂,安裝有簡易灶臺、上柜;衛生間:地面為地磚,內墻為墻磚,頂面為PVC吊頂,內設洗漱臺、坐便器等衛生潔具。
第2層:
(略)梯通往第2層,地面為木地板,內墻為乳膠漆、鋁合金窗玻璃隔斷,頂面為乳膠漆。
上述裝飾裝修描述與現狀不完全一致的或有其他未述及部分,以現狀實物為準。;
⑧層高:底層層高約4.5米,第2層層高約3.4米;
⑨通風采光:拍賣對象通風采光條件較差;
⑩空間布局:空間布局合理;
?建成時間:2018年;
?使用及維護狀況:現場查勘未發現不均勻沉降,建筑物功能符合使用要求,維護保養狀況較好;
?完損狀態:無明顯的損毀狀況,可以正常使用,屬完好房。
生效判決文書:(2024)浙0781民終833號
評估價:235萬元,起拍價:132萬元,保證金13.5萬元,加價幅度:0.1萬元及其倍數。
二、競買人條件:凡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參加競買。
如參與競買人未開設淘寶賬戶,可委托代理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進行,但須在競買開始前向委托法院辦理委托手續,經法院確認后方能報名進行競拍;競買成功后,競買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負責人)須與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辦理交接手續。如委托手續不全,競買活動認定為委托代理人的個人行為。
因不符合條件參加競買的,由競買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咨詢、展示看樣的時間與方式:
(略)
四、本次拍賣活動設置延時出價功能,在拍賣活動結束前,每最后5分鐘如果有競買人出價,就自動延遲5分鐘。
五、拍賣方式:
(略)
六、特別提醒:拍賣標的物以現狀進行拍賣,其外觀、結構、固定裝修及內在質量以移交時的現狀為準。房地產的實際面積以過戶時登記機關確定為準。有意者請親自實地看樣,詳細情況可向物業及相關部門了解。拍賣人對房屋外觀、質量問題、結構調整、固定裝修損壞、房地產面積差異等瑕疵不作擔保,由買受人自行承擔相關責任,由此產生的問題也不影響拍賣成交結果及成交價格。如有房屋結構與發證時發生改變的,由競買人自行到相關職能部門了解能否辦理過戶手續。未看樣的競買人視為對本標的實物現狀進行確認,責任自負。
七、標的物轉讓登記手續由買受人自行辦理,交易雙方按照稅法規定繳納各自應承擔的相應稅費。出賣方(被執行人)繳納本次交易環節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個人所得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買受人繳納本次過戶所產生的印花稅、契稅。具體稅額以稅務部門確定的實際稅(費)為準。(具體詳情請咨詢稅務部門,咨詢電話:12366)。
買受人應在收到法院過戶法律文書后及時辦理不動產過戶手續,向稅務機關申報和結算交易稅費。出賣人應承擔稅費由買受人先行墊付,墊付后買受人憑稅務部門出具的出賣方已繳納稅費票據,向本院申請退還已墊付稅(費)。
買受人在收到法院過戶法律文書之日起30日內未完成過戶,未向本院提交墊付出賣人稅費票據申請退費的,本院將直接聯系稅務機關并按稅務機關出具的出賣人應繳金額,經審核無異后將稅款直接劃付稅務機關。因買受人未在上述期限內及時辦理過戶或稅款申報,可能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稅費政策的變化導致稅費增加、延遲過戶產生的滯納金及新的政策性障礙等,均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可能存在的物業、水、電等欠費均由買受人承擔。不動產如有原有戶口難以遷出、新戶難以遷進的情況由買受人自行承擔解決。競拍人競拍前自行向相關部門咨詢了解。土地使用權類型為劃撥的,其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八、與本標的物有關人員[案件當事人、擔保物權人(質押權人)、優先購買權人等]均可參加競拍,不參加競拍的請關注本次拍賣活動的整個過程。
九、對上述標的權屬有異議者,請于2025年8月1日與本院聯系。
十、本標的物優先購買權人相關說明:本標的物若存在優先購買權,公示滿5日視為已通知。享有優先購買權人請于規定時間內提交有效證明至法院,經法院確認后方可以優先購買權人身份競拍。
十一、
(略)將鎖定競買人支付寶賬戶內的資金作為應繳的保證金。司法拍賣因標的物價格相對較高的,競買人參與競拍,支付保證金及余款可能會碰到當天限額無法支付的情況,
(略)上充值銀行,
(略)查詢,網址:
https://
(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本標的物競得者原鎖定的保證金自動轉入法院指定賬戶,拍賣余款在2025年8月27日17時前繳入法院指定賬戶(戶名:
(略):
(略)(略)姓名與買受物品;請勿將余款直接打入支付寶賬戶),拍賣未成交的,競買人鎖定的保證金自動釋放,鎖定期間不計利息。
十二、拍賣成交后買受人悔拍的(逾期未支付拍賣款,視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賣。重新拍賣時,原買受人不得參加競買,繳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依次用于支付拍賣產生的費用損失、彌補重新拍賣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差價、沖抵本案被執行人的債務以及拍賣財產相關的被執行人的債務。
十三、本拍品的按揭貸款事宜,競買人必須在拍賣前與
1、
(略)蘭溪支行聯系。聯系人:
(略)
2、
(略)蘭溪支行聯系。聯系人:
(略)
3、
(略)(略)支行聯系。聯系人:
(略)
4、浙商銀行聯系。聯系人:
(略)
5、
(略)聯系。聯系人:
(略)
競買人在拍賣競價前請務必再仔細閱讀本院發布的拍賣須知。本公告最終解釋權歸
(略)人民法院所有。
咨詢、展示看樣:
(略),聯系電話:
(略)
(略)拍輔助機構咨詢電話:
(略)2;
承辦法官咨詢電話:
(略)2;
監督電話(監察室):
(略)3;
聯系地址:
(略)
(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略)名下位于
(略)的住宅房地產
暫無修改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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