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略):
(略)5
項目名稱:
(略)
二、澄清內容
1.本項目要求總承包項目經理:
(略)
答:是。
2.招標文件第4頁,投標人2015年7月1日至今具有一項單個合同金額1
(略)工程施工總承包業績。業績證明材料:同時提供①中標通知書或合同、②工程接收證書(工程竣工驗收證書)。如證明材料無法證明項目特征的,補充提供業主證明。時間以工程接收證書(工程竣工驗收證書)或初驗報告上時間為準。請問:業績證明材料,同時提供:①中標通知書或合同、②初驗報告或業主證明。是否可以。
答:“業績證明材料”按招標文件要求。
3.清單“14線路有關工程”劃分在“清單第06章”,該部分清單應該劃分在“第05章軌道工程”,請更改。
答:按招標工程量清單內容報價。
4.“附件03采購管理”第47頁“附錄C.15暫估價品類清單”中的暫估價與清單“暫估設備費計算表”中的價錢不一致,請更改“附件03采購管理”第47頁中的暫估價。
答:“附件03采購管理”第47頁“附錄C.15暫估價品類清單”中的暫估價有誤,以清單“暫估設備費計算表“中的價格為準。
5.本項目為施工圖招標,能否提供各專業施工圖。
(略)框架涵為節點工程,請提供橋梁圖紙。
答:本項目是以初步設計清單招標,目前無法提供施工圖。
6.招標文件“第一章招標公告”-“(二)招標內容”第2條規定“服務期三年,具體起始時間按服務人員進場的實際時間計,遇招標方機構調整、生產組織方式:
(略)
答:運營服務期起始時間以招標文件”第一章招標公告”“(二)招標內容第2條規定為準。
7.本次招標范圍(一期)與接軌站的分界線是否為D1K0+400?請明確接軌站與一期工程的分界線。
答:
(略)專用線一期工程,與接軌站部分的分界點為DK0+400。
8.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計劃工期,建設總工期:2025年6月30日前完工并具備運營條件。請具體明確開工日期。
答:開工日期以完成招標工作后,簽訂的PCO合同日期為準。建設總工期修改為2026年6月30日前完工并具備運營條件。
9.這個重力式擋土墻圖紙上未體現,只有扶壁式、懸臂式擋土墻。請提供重力式擋土墻圖紙。
答:本次招標設計依據為初步設計,重力式擋墻在設計中未特別說明,請按常規考慮。
10.C45重力式擋土墻7997方,圖紙中未找到,請提供。
答:初步設計中重力式擋墻的長度有說明,請參考。
11.《鐵路專用線PCO工程總承包及運維合同》里面,p7內容規定“運維工作包括:車務、工務、電務、機車、列檢、貨運、場站裝卸(不包括集裝箱作業)等全部運維工作”與招標文件及《鐵路專用線運維服務合同》附件1內容規定范
(略)別,增加了場站裝卸,請澄清。
答:《鐵路專用線PCO工程總承包及運維合同》里面,p7內容規定“運維工作包括:車務、工務、電務、機車、列檢、貨運、場站裝卸(不包括集裝箱作業)等全部運維工作”的表達有誤,以招標文件及《鐵路專用線運維服務合同》附件1內容規定為準,招標工作內容不含場站裝卸。
12.是否可以理解:招標文件“第四章發包人要求”中的工程量清單,在投標階段無需提供已標價工程量清單,需在中標后提供。投標人在投標階段,僅需按招標文件“第六章投標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寫即可?
答:投標人在投標階段執行招標文件“第四章發包人要求”的要求,投標文件中須提供已標價工程量清單。
13.招標文件P45“運維部分分項報價表”人員數量是否按照“第五章、擬簽訂的合同文本附件24鐵路專用線運維服務合同5.3運維服務人員配備要求”中的填寫并進行報價?
答:運維人員配備要求除執行“第五章、擬簽訂的合同文本附件24鐵路專用線運維服務合同5.3運維服務人員配備要求”外,還須符合招標文件(包括擬簽訂的合同文本和發包人要求)中已說明的其它要求。
三、聯系方式:
(略)
招標人:
(略)
地址:
(略)
聯系人:
(略)
電話:
(略)
招標代理:
(略)
地址:
(略)
聯系人:
(略)
電話:
(略)9、
(略)、
(略)、
(略)
監督部門:巨化招標辦公室
聯系電話:
(略)
附件:澄清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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