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名
(略)數據
(略)地面100個電動自行車充電樁車位招租
(略)(略)3租賃底價0.0008萬元/個/月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略)信息披露結束日期
(略)
標的所
(略)(略)>
(略)>
(略)資產類別房產租賃
招租方承諾標的簡況招租方簡況交易條件與承租方資格條件
一、招租方承諾
本出租方(或委托會員)現提出申請,
(略)站及相關媒體公開發(fā)布資產租賃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1、我方已知曉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和貴所交易規(guī)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2、本次資產租賃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租賃的資產權屬清晰,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資產租賃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規(guī)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對于設定擔保物權的資產租賃,符合我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涉及政府社會公共管理事項的,已依法報政府有關部門審核;3、我方租賃資產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發(fā)布申請書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我方若發(fā)生違規(guī)違約行為,給意向承租方和貴所造成損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資產租賃公告中設定的交易保證金金額承擔違約責任。交易保證金金額不足以彌補損失的,利益受損方可以向我方進行追償。
二、標的簡況
標的名
(略)數據
(略)地面100個電動自行車充電樁車位招租
坐
(略)盤名稱:
(略)
租賃底價0.0008萬元/個/月租賃期限(年)5
租金支付方式:
(略)
租金遞增方式:
(略)
(略)渝(2018)
(略)不動產權第
(略)
(略)面1層結構無
房屋證載用途其他商服用地招租面積(㎡)
優(yōu)先權人是否行權否移交時限招租方自合同簽訂且已全額收到履約保證金、首期租金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以屆時現狀移交租賃標的
是否存在租賃否
評估/咨詢/
(略)(渝)中合資評[2025]報字第0311號
評估/咨詢/估價基準日
(略)
重要信息披露1.本項目涉
(略)優(yōu)食管家食堂旁(30㎡/個)、一期五標露天車位(55㎡/個)(具體位置詳見租賃合同附件);
2.承租方負責提供電動自行車充電樁設備和安裝服務并承擔電動自行車充電樁的場地電費;
3.地面電動自行車充電站采用棚式充電站設計,承租方需按照招租方的要求階段性進行安裝,每次安裝電動自行車充電樁的位置及個數需征求招租方書面同意后才能實施;
4.本項目首期租金(首年租金)按照100個充電樁車位收取,剩余租金按照電動自行車充電樁安裝批次收取,每批次安裝完成首次運營日為租賃費收取起始日,每年收取一次。本項目總合同期為5年,不因分批次安裝而順延;
5.在租賃期內承租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及
(略)制定的法規(guī)和政策開展經營活動,自行配置停車場運營所需相關設施設備(包括但不限于智能道閘、
(略)、
(略)以及停車指示標志等),自行辦理從事經營所需的各種許可手續(xù)(包括但不限于停車收費許可、停車備案登記手續(xù)等),各項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標的踏勘聯(lián)系人:
(略)
三、招租方簡況
(略)
(略)
評估備案機構無
四、交易條件與承租方資格條件
以下交易條件為招租的基本條件,是租賃合同的必備條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時不得低于該條件,但可對該條件進行細化和補充,其中優(yōu)于該基本條件的內容應當作為招租文件和租賃合同的組成部分
與租賃相關其他條件1、意向承租方須在掛牌期內通過現場報名(工作時間)或網上報名(
(略)上報名操作指南
(略))兩種方式:
(略)
2、若掛牌期滿只產生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則采取協(xié)議方式:
(略)
3、為保護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權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設定如下內容作為要約,意向承租方一旦通過交易資格確認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對此的承諾。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現下列情形導致交易無法推進或影響交易秩序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在扣除重慶聯(lián)交所交易服務費后,招租方有權扣除剩余部分作為違約金:(1)提出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未參與后續(xù)交易的;(2)在競價或報價過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進行有效報價的;(3)在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招租方簽訂租賃合同或未按租賃合同及公告約定足額支付交易價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的;(5)其他無故不推進交易或無故放棄承租行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約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現上述違約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確定為承租方后,在不涉及交易保證金扣除情形下,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重慶聯(lián)交所出具交易憑證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全額無息退還;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重慶聯(lián)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動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全額無息退還。
4、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請時,須認真閱讀并完全認可租賃合同及本項目公告全部內容,并承諾成為承租方后,同意將按照本公告公示的租賃合同版本在約定時限內與招租方簽訂租賃合同。
5、意向承租方需詳細了解標的現狀(包括但不限于:(1)車位具體位置及充電樁點位;(2)標的裝修及管道建設現狀;(3)本次招租車位系劃線車位,每個車位面積系招租方自行測算所得,可能與實際存在誤差;(4)能否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經營許可;(5)
(略)盤入住現狀;(6)
(略)、配套設施、環(huán)境、工程配置條件)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后(包括但不限于能否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經營許可等)決定是否承租,并按照國家規(guī)定和租賃合同及公告的相關約定使用。公告期間意向承租方若需實地踏勘,可聯(lián)系招租方銜接相關事宜。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視為對標的現狀及相關約定的充分了解與認可(包括但不限于經營風險:①
(略)盤未來入住情況預估;②其它業(yè)態(tài)布局和可能產
(略)場風險(含相關部門臨時施工、維修整改等帶來的經營風險等)),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等為由放棄承租、拒簽租賃合同或拒付租金。
6、租賃期內,承租方須按照合同及公告約定的用途使用承租標的,并不得擅自改變租賃用途和建筑及結構現狀,如遇臨時性特殊情況需改變的,須提前向招租方提出書面申請并經招租方審批同意后方能實施。
7、在租賃期限內,未經招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1)不得擅自將承租場地轉租、轉讓、轉借、抵押或部分轉租、轉讓、轉借、抵押給他人;(2)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標的使用用途和建筑及結構現狀;(3)不得將租賃標的用于非法用途。
8、在租賃期內承租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及
(略)制定的法規(guī)和政策開展經營活動,自行配置停車場運營所需相關設施設備(包括但不限于智能道閘、
(略)、
(略)以及停車指示標志等),自行辦理從事經營所需的各種許可手續(xù)(包括但不限于停車收費許可、停車備案登記手續(xù)等),各項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9、意向承租方應在被確定為承租方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招租方簽訂租賃合同,在租賃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將首期租金(12個月租金)和交易服務費支付至重慶聯(lián)交所指定賬戶,并將履約保證金(
(略))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賬戶,剩余租金由招租方與承租方按照合同約定執(zhí)行。承租方須同意重慶聯(lián)交所在出具交易憑證后2個工作日內,將首期租金劃至招租方指定賬戶。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簽訂租賃合同的或未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首期租金的,除扣除交易保證金外,招租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和終結交易,并將標的另行出租。合同期滿承租方在租賃期內能遵守合同并經招租方驗收標的無損壞、完結清退手續(xù)的,招租方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如承租方違約或造成招租方損失,招租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10、標的移交前的相關費用由招租方負責,移交后標的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安裝充電樁、裝修、水、電、空調、場地維護、設備安裝及維護、社會綜合治理、環(huán)境衛(wèi)生、防火安全、保衛(wèi)、衛(wèi)生、值守、巡檢以及接受年度審驗等費用)由承租方自行負責(需招租方名義繳納的以招租方名義繳納)
11、本項目招租價格為不含增值稅價格,承租方須另行向招租方支付租賃資產的稅金。稅金根據交易標的物及價款,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核定。
12、除第10、11條所述費用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稅、費由招租方、承租方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及合同約定各自承擔;本次交易重慶聯(lián)交所服務費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收費標準詳見https://
(略)?id=30233。
13、本次招租車位系劃線車位,每個車位面積系招租方自行測算所得,可能與實際存在誤差。標的面積以現狀交付為準,不因面積不符而影響成交結果
14、備查資料:租賃合同、評估報告。
承租方資格條件無
交易保證金設定是否交納保證金是交納金額0.30萬元
交納截止時間掛牌截止日24時前到賬,以到賬為準交納方式:
(略)
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延長信息發(fā)布,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交易方式:
(略)
(略)
交易機構聯(lián)系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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