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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鷹千問
從房屋買賣過程中的注意事項到租房遭遇侵權的維權路徑,“東鷹千問”項目用以通俗易懂的語言讓大眾在面對法律小困擾時,找到應對之策,也有不少讀者提出新的疑問,希望了解更多與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知識。
房產交易、租賃領域問答將聚焦租賃合同、租金糾紛、權益保障、風險防范等實務問題,提供專業、實用的解答。如有疑問,歡迎留言互動,東鷹律師將為您答疑解惑。
本期我們關注——
房屋使用安全
1.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主體如何確定?
答:房屋所有權人是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所有權人與使用人不一致的,所有權人與使用人按照約定承擔房屋使用安全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所有權人承擔房屋使用安全責任。
2.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需要承擔哪些責任?
答:(一)按照房屋設計用途或者依法批準的用途合理使用房屋;
(二)按照規定對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進行安全檢查、維護和修繕,及時排除安全隱患;
(三)對危險房屋及時采取封閉停用、維修加固或者拆除等解危措施;
(四)開展房屋裝修活動時遵守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規定;
(五)依法委托房屋安全鑒定和外墻面安全性檢測;
(六)配合政府及相關部門依法組織實施的房屋使用安全日常巡查、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危險房屋治理和應急處置等工作;
(七)按照規定進行白蟻防治;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責任。
3.小區共有部分使用安全責任如何落實?
答:房屋共有部分的安全檢查、維護、修繕等管理責任,由相關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依法共同承擔。房屋共有部分委托物業服務人管理的,物業服務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承擔房屋共有部分的安全檢查、維護、修繕等管理責任,并建立相應管理檔案。?
物業服務人發現當事人對房屋共有部分的使用行為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應當及時予以勸阻、制止,必要時應當向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報告;接到報告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及時告知區、縣(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4.建設單位對房屋使用安全具有什么責任?
答:建設單位應當向買受人書面告知房屋的基本情況、性能指標、設計使用年限、使用與維護保養要求、保修范圍和期限等事項,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合同約定,承擔保修期內房屋的保修責任。房屋的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的保修和治理責任,在法定設計文件規定的使用年限內由建設單位承擔,但是因使用不當、第三方侵權行為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壞除外。建設單位注銷、清算的,保修責任的承擔依照法律規定執行。
城市房屋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以及農村房屋的設計、施工、材料供應等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合同約定對房屋質量負責。
5.房屋白蟻防治工作如何開展?
答:建設單位應當在新建、改建、擴建房屋時依法實施白蟻預防處理。鼓勵個人建房或者裝修房屋時,委托白蟻防治機構實施白蟻預防處理。?
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已建成房屋進行蟻害檢查。 發現蟻害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及時委托白蟻防治機構實施滅治。鼓勵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在房屋周邊綠化出現蟻害并且可能影響房屋使用安全時,委托白蟻防治機構實施白蟻滅治。
白蟻防治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范實施滅治,向屬地白蟻防治主管部門報送蟻害信息。
6.房屋安全性檢測機構發現房屋是危房的,該怎么辦?
答:經鑒定為危險房屋的,房屋安全鑒定機構應當自出具房屋安全鑒定報告之日起三日內將鑒定報告送達委托人并報區、縣(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發現房屋存在可能倒塌等現實危險的,應當立即告知委托人,并報告區、縣(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7.房屋外墻使用安全如何落實?
答: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除依照《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 規定對建筑幕墻進行安全性檢測外,還應當做好外墻面安全的日常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并且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應當及時委托相關檢測機構進行安全性檢測:
(一)墻面出現異常變形、大面積空鼓、脫落等現象的;
(二)面板、連接構件出現異常變形、脫落、爆裂等現象的;
(三)遭受自然災害或者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外墻面損壞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應當進行檢測的其他情形。
8. 房屋鑒定為危房,經上報后主管部門如何處理?
答:經鑒定為危險房屋的,區、縣( 市)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收到房屋安全鑒定報告后,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向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發出督促解危通知書,提出對危險房屋的處理意見和解危期限,同時書面告知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和同級相關部門。
9.什么情況下,房屋安全的督促解危通知書應當提出立即停止使用的意見?
答:(一)房屋安全鑒定報告提出停止使用或者拆除意見的;
(二)用于生產經營、公益事業、出租或者人員集聚的房屋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
督促解危通知書提出立即停止使用意見的,區、縣( 市)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同時提請本級人民政府按照規定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10.收到督促解危通知書后房屋安全使用責任人應當怎么做?
答: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應當根據督促解危通知書的處理意見和解危期限,對危險房屋采取封閉停用、維修加固、拆 除等解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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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房地產業協會 房地產研究分會副會長
浙江省法學會 工程建設法學研究會 理事
雷茁
浙江東鷹律師事務所律師,畢業于西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主要業務領域:房地產開發、項目合作、項目并購、招商運營、物業管理等。
房產交易、租賃領域的第六期結束咯~敬請期待下一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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