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2025年西藏西郊倉庫改造、維修項目成交候選人公示
(略)2025年西藏西郊倉庫改造、維修項目詢價小組按照應答文件載明的評選方法和標準已完成對各供應商遞交的應答文件的評審,評審結果如下:
(一)成交候選人情況:
1.第一成交候選人
(1)單位:
(略)
(2)應答報價:不含稅160194.175元,稅率3%,含稅165000.00元
(3)質量:符合詢價文件規定的質量
(4)采購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項目服務結束
(5)評審情況:本項目2025年07月10日開始評審,詢價小組成員5名。本項目共3名供應商參與應答。因本項目有效供應商只有1家,
(略)。根據文件中載明的供應商不足三家的處理原則【遞交應答文件的供應商不足三家時,可繼續組織應答;有效供應商為兩家時可進行評審或重新組織應答;有效供應商為一家時,可與其進行定向談判(單一來源采購)或重新組織詢價;無供應商遞交應答文件及其他情況重新組織詢價】
(略)定向談判。詢價小組按照詢價文件規定對供應商遞交的應答文件進行了評審。經評審,
(略)為成交候選人。
(6)項目負責人姓名及其相關證書名稱:
(略)
(7)響應詢價文件要求的資格能力條件:符合詢價文件規定的資格能力條件
公示期:2025年07月16日至2025年07月18日,共3天。
公示期間,供應商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成交人有異議的,可向采購人:
(略)
1.異議提出人應為供應商或與本項目有關的利害關系人;
2.書面異議材料應包括異議事項及證明材料等內容,異議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
(略)
(2)異議項目名稱:
(略)
(3)具體明確的異議事項和相關的主張、訴求;
(4)必要的證明材料和依據;
(5)提出異議的日期;
3.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異議函應當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
(略)
4.異議應在公示期內提出;
5.異議人應提供關于異議事項的有效線索,且應配合查證;
6.書面異議材料加蓋單位:
(略)
7.異議人對其他供應商的應答文件及評審資料等非公開內容提出異議的,應提供合法信息來源;
采購人:
(略)
(1)異議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項要求的;
(2)已作出明確答復,且無新的事實證據,就同一事項反復提出異議的;
(3)異議事項已進入行政投訴、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異議人應保證異議內容和相關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及其來源的合法性,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郵箱:
(略)
采購人:
(略)
2025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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