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略)
項目名稱:
(略)
(略)商鋪經營權招租(
(略)項目部)(五次)
(略)
SHX-ZB-
(略)?
掛牌日期
掛牌起始日期:2025年07月16日
掛牌終止日期:2025年08月04日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不延長掛牌期。
基本情況
出租方名稱:
(略)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略)349342W
所在地:
(略)
聯系人:
(略)
出租方承諾:本次出租標的權屬清晰,出租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出租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審批或備案程序。
標的
基本情況
坐落位置
(略)東側利達廣場
租賃期限
3年
經營范圍
服從相關管理部門管理,依法、依規開展銷售經營活動
其他說明
支付方式:
(略)
標的
評估情況
評估價格
(略)/年
評估機構
(略)
(略)
蘇至言【2024】價評字SH0029號
評估基準日
2024年12月28日
標的名稱:
(略)
起拍價(元/年)
增價幅度(元)
競買保證金(元)
參考面積約(㎡)
租期(年)
備注
(略)商鋪經營權招租(
(略)項目部)(五次)
63000
200或其的倍數
18000
133.82
3
租賃期間,禁止使用瓶裝液化氣罐
特別事項
說明
▲注意事項:1、
(略)使用非IE系統登錄報價;
2、請各競買人競價后、繼續競價前、競價結束前1分鐘一定要不停按“刷新價格”按杻,以獲取:
(略)
一、租金支付方式:
(略)
1.成交價為年租金。
2.本次承租期滿后,與房屋不可分割的裝飾、裝修及不可移動的資產等屬產權人所有。
3.支付方式:
(略)
4.競買成功后按成交價的10%繳納履約保證金,按照約定支付至產權人指定賬戶。
5.拍賣人只提供拍賣成交確認書,產權人、拍賣人不提供成交價款的發票。
6.具體支付細節以合同簽訂為準。
二、事項說明
1.競拍人應在本公告報名時間截止前自行現場踏勘標的,主動向委托人咨詢標的相關情況,自行了解使用該房屋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完成報名的競買人都視同已現場踏勘標的,認可了標的范圍、面積、瑕疵等相關情況并認可租賃要求,自愿承擔因上述原因導致的一切后果。報名參加競買視同接受以展示的標的實物現狀轉讓。
現場聯系人:
(略)
2.所有標的物均以現場實物現狀和實際數量、意向承租方實地察看為準。
(略)無論采用何種方式:
(略)
3.租賃期內,承租方負責租賃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擔租賃房屋發生的水、電、燃氣、暖氣、通訊、收視、
(略)、衛生、物業管理費以及房屋、附屬物、相關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費等所有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并直接向有關管理單位:
(略)
4.租賃期內,承租方對租賃房屋進行裝飾裝修時,裝飾裝修方案須經委托人書面同意,且裝飾裝修不得改動或破壞房屋結構,如擅自改動或破壞房屋原有結構,承租方應立即恢復原狀,給委托人或第三人造成損失的應由承租方承擔。租賃房屋的裝飾裝修費用及租期內房屋的維修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5.租賃期內,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減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規或政府行為,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賃房屋而導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實際租賃時間以天計算,多退少補,承租方投入到房屋的不動產部分,委托人不予補償。
6.租賃期內,承租方應自覺接受相關管理部門的管理,不得利用租賃房屋從事任何違法違規活動,因使用不當給委托人或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承租方承擔。
7.租賃期滿或租賃合同終止時,承租方投入到房屋的裝修、裝潢部分,無償歸委托人所有,并將租賃房屋在租賃期滿或租賃合同終止后及時移交委托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補償要求。
8.現有標的物現狀出租,在競拍成交后,委托人不再增加、承擔任何維修費用。
9.承租方在承租期內原則上不得轉租,不得將房屋部分或者全部與第三方合作經營,如遇特殊情況應提前向出租方書面報備并得到批復,不得逾期支付租金,如違反按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約定執行。
10.標的由出租方負責交付,房屋交付時間、租賃起止時間和其它相關要求均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11.拍賣人只提供拍賣成交確認書,產權人、拍賣人不提供成交標的價款發票,由買受人自行開據發票,并承擔全部稅費。
12.合同簽訂且標的移交前,因標的發生的任何風險由產權人承擔,合同簽訂且標的移交后由買受人承擔。
13.標的的交付及相關事宜由產權人負責。
14.本公告未盡事宜以承租方與委托人實際簽訂《租賃合同》為準。
三、其他
1.本次出租底價均為含稅價。
2.本公告涉及資金、價款均以人民幣為單位:
(略)
3.租賃期內的水、電、物業、消防、房產維護、維修等費用,按照“誰使用、誰支付”的原則,由承租方繳納。如因逾期繳費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4.承租方在承租期內原則上不得擅自轉租,特殊情況應提前向出租方報備。
5.承租方要服從出租方及相關管理部門管理,依法、依規開展經營活動。
6.出租方應當承擔對出租房產的日常管理職能,及時制止承租方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如有必要應當終止合同。
7.租賃期內,除該房屋內外已有的設施外,乙方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書面方式:
(略)
8.承租期內,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減免承租費(有國家相關職能部門文件通知要求的,另行按照規定執行);承租方負責出租標的資產的安全責任,如遇政府拆遷,承租方需無條件配合搬離,不得索取賠償或補償。
9.承租期內,承租方應自覺接受相關管理部門的管理,不得利用承租房屋從事任何違法違規活動,因使用不當給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承租方承擔。
10.承租期滿或承租合同終止時,將承租房屋在承租期滿或承租合同終止后3日內移交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補償要求,如承租方拒不讓房,則出租方有權采取一切措施,強行收回房屋(室內如有遺留物品,則視為承租方的丟棄物,任由出租方處置),因此造成一切損失,均由承租方承擔。
11.房屋以現狀對外承租,在競價成交后,出租方不再增加、承擔任何維修費用。
12.其他條件以《合同》簽訂為準。
承租方應具備的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依法設立、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應具備獨立簽訂、履行合同的能力;
3.信譽良好,無不良行為,未被相關部門列入失信人名單
承租方須承諾的事項
1.意向承租方須承諾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受讓資金來源合法。
2.意向承租方須承諾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
3.意向承租方須承諾具備獨立簽訂、履行合同的能力。
4.意向承租方須承諾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參與本次收購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禁止性情形。
5.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承租方承諾的事項。
其他說明
一、交易方式:
(略)
掛牌期滿后,本標段征集到兩家或兩家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略)絡競價方式:
(略)
二、競價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4日18:00(非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除外)。
2.報名方式:
(略)
意向受讓方如報名多個標段,則按標段名稱:
(略)
3.
(略):
3.1以企業法人身份報名須提供:
(1)營業執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內須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和代理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3)受讓申請和承諾函。
3.2以自然人身份報名:
(1)本人身份證(正反面)。
(2)受讓申請和承諾函。
意向承租方應及時交納交易保證金、
(略)上傳資料提交審核。保證金未到賬、
(略)的資料未按要求全部上傳或審核未通過的,視為報名不合格,不具備競價資格。
意
(略)上報名、競價的,相關責任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擔。
三、交易保證金
1.保證金金額:
(略)整。
2.保證金交納截止時間:2025年8月4日18:00。
3.繳納方式:
(略)
3.1意向買受人須通過轉帳支票(同城)、電匯(異地)、網上銀行等方式:
(略)
(1)戶名:
(略)
(2)開戶行:江蘇泗洪農村商業銀行營業部
(3)賬號:由系統隨機生成
注意:(1)、交易保證金以實際到達本公告交易保證金專用賬戶為準,未在繳納截止時間前到達的,視為報名不成功,即不具備競買資格。
(2)、企業法人申請報名,
(略)賬戶打款。(企業以個人、辦事處、分公司、子公司名義或從他人賬戶繳納的交易保證金無效)
保證金未在交納截止時間前到賬的,或交納金額不足的,視為放棄報名,不具備資格。
意向買受人應充分考慮資金在途時間,確保交易保證金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賬戶。
一旦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被視為已知悉標的的情況,接受標的的一切現狀(包括瑕疵、缺陷)。
4.處置方式:
(略)
4.1競買成功后,買受人的保證金不沖抵成交價款,須另行繳納成交價款。被確定買受人的,按公告約定與委托方簽訂《合同》后,
(略)在收到受讓方出具的退還保證金通知之日起5
(略)退還。
4.2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交易保證金在確定承租方之日起5
(略)退還。
5.意向買受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交易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5.1作出有效報價后反悔的。
5.2在競價活動中提供虛假材料的。
5.3非法獲取:
(略)
5.4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侵害國家、集體或他人合法權益的。
5.5干擾、阻撓他人競價的。
5.6買受人(競價成交方)出現在規定時間內拒絕簽署《成交確認書》、付清首年租金、與產權人簽訂合同、交納租賃押金等不履約行為的。
5.7在競買活動中不服從管理,惡意阻撓競買活動正常進行的。
5.8違反法律法規或相關規定產權人、拍賣機構造成損失的。
5.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還的保證金作為對產權人、拍賣機構損失的補償,不足以補償的,該意向買受人還需另行賠償。
四、競價及成交
1.競價開始時間
開標時間:2025年8月5日下午15:30;
2.競價方式:
(略)
競價單位:
(略)
增價幅度:200元及其整數倍。
自由競價期:30分鐘。
3.成交方式:
(略)
五、合同簽訂、價款支付及資產移交
1.受讓方應于競價成交之日起3日內簽署《成交確認書》并交清拍賣傭金(成交價款3%)和平臺維護費(按成交價款比例支付,詳見附件里收費標準)。
2.成交結果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與產權人簽訂合同并在簽訂合同前繳納成交價款。
六、其他
未盡事宜以簽訂合同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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