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項目基本情況
(略):2025ANNFN00227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
(略)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7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采購公告?采購文件□采購結果
更正內容:
1、采購文件P28頁,第二包服務需求
更正為:“1、中標供應商須深刻理解“大美廬江”品牌內涵,充分利用合肥南站
(略)域的高人流量優勢及精準覆蓋地鐵、公交等換乘人群,進行精準有效的形象廣告宣傳推廣。
根據采購方提供的視頻、圖片等原始素材,中標供應商負責進行專業化的剪輯、后期制作(包括但不限于配音、配樂、特效包裝、字幕設計等),最終制作完成符合在刊要求的廣告成片。
廣告成片需具備高度的藝術性和感染力,充分展現廬江獨特的自然生態、人文底蘊、發展活力等核心氣質與形象,有效提升廬江的知名度和美譽度。
2、中標供應商制作的廬江形象宣傳廣告內容必須提交采購方進行最終審定。
供應商應根據采購方的書面修改意見,無條件、及時地進行修改完善,直至獲得采購方書面確認后方可安排投放。
采購方保留在廣告投放期間,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對廣告內容細節、具體排期計劃等進行合理調整的權利,供應商應積極配合執行。
3、投放位置:合肥南站
(略)域LED顯示屏或燈箱。
媒體類型:LED顯示屏或燈箱。
媒體規格:單塊媒體有效可視面積不小于8平方米(㎡)。
在刊時間:每日不少于30分鐘。
宣傳周期:連續投放180天(日歷天)。
在刊時段:在刊計劃需覆蓋每日主要旅客出站高峰時段(建議涵蓋早7:00至晚21:00),并確保在黃金時段(如早高峰7:00-10:00,晚高峰16:00-19:00等)有較高的在刊密度,具體時段分布需在投標方案中明確并承諾。供應商應提供技術手段保障在刊計劃的嚴格執行。
4、中標供應商需提供客觀、有效的在刊監測報告,定期每月向采購方提交,證明在刊位置、時段等關鍵指標符合合同約定。”
更正日期:2025年7月14日
三、其他補充事宜
無
四、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購人:
(略)
名稱:
(略)
地址:
(略)
聯系方式:
(略)
2.采購代理機構:
(略)
名稱:
(略)
地址:
(略)
聯系方式:
(略)
3.項目聯系方式:
(略)
項目聯系人:
(略)
電話:
(略)7
附件信息:
更正公告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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