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決定向社會公開招標
(略)地質災害防治“十五五”規劃編制工作。
一、招標內容
(略)地質災害防治“十五五”規劃編制
二、項目概況
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浙江省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在充分總結“十四五”期
(略)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基礎上,開
(略)地質災害防治“十五五”規劃編制,為科學部署“十五五”期
(略)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地質勘查工作提供依據。
三、工作內容
1、總結“十四五”
(略)(略)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效與不足及“十五五”所面臨的形勢與需求,提出“十五五”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目標指標、主要任務、重點工程及保障措施等建議,編制綜合研究報告。
2、編制規劃文本、附圖、規劃編制說明及數據庫。
四、項目成果要求
提交成果包括:規劃文本、附圖、規劃編制說明及數據庫。
五、具體要求
1、投標企業應具備自然資源廳頒發的有效期內的地質災害防治單位:
(略)
2、項目負責人必須具有地質類或水工環類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符合條件的企業,可至我局報名,并提供項目標書。我局將根據技術方案及報價、企業專業實力及業績,經綜合考評,擇優選擇一家服務企業,采購上限28萬元。
5、中標服務企業應于2026年2月底前完成綜合研究報告編寫,2026年5月底前完成規劃論證稿編制,2026年9月底前完成規劃論證、報批和成果驗收工作(具體時間節點按
(略)下發的相關文件執行)。
6、投標文件的密封包裝封面應當清楚地標明項目名稱:
(略)
7、投標文件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應清楚地標記“正本”或“副本”的字樣。當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投標文件的正本與副本應分別裝訂成冊。投標文件不得采用活頁夾裝訂,否則,招標人:
(略)
8、項目涉及的相關資料可向生態耕保科咨詢或獲取:
(略)
9、凡發現中標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投標無效,并將移交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1)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的;
(2)采取不正當手段詆毀、排擠其他投標人的;
(3)與采購人:
(略)
(4)向采購人:
(略)
(5)拒絕有關部門監督檢查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的;
(6)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損害采購人:
(略)
10、若中標供應商放棄中標,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招標文件規定提交履約擔保,或其它原因被依法撤銷中標資格,則采購人:
(略)
報名時間: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人:
(略)
聯系電話:
(略)
郵寄地址:
(略)
附:《評分標準》
評標內容及標準
(略)
評標因素
評分標準
1
價格分
(30分)
評標基準價=滿足投標文件要求且“參與評審的價格”中最低的價格
基準價得分為滿分30分,其他供應商報價得分計算公式如下:
其他供應商報價得分=(評標基準價/參與評審的價格)×30%×100
2
項目了解
(15分)
根據投標人對項目背景理解、尤其是
(略)的地質環境條件及地質災害防治現狀進行綜合評議。
項目理解全面、分析合理準確且具有針對性的得11-15分;
項目理解較為全面,分析較為合理、準確,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6-10分;
項目理解不夠透徹,分析較為片面的得0-5分。
3
項目工作方案(15分)
工作方案針對性、合理性,先進性、科學性強,全面、合理,項目進度安排及保障措施合理、科學,可執行性強的得11-15分;
實施工作方案針對性、合理性,先進性、科學性一般,項目進度安排及保障措施基本合理、科學,具有可執行性的得6-10分;
實施工作方案針對性、合理性,先進性、科學性欠佳,有缺陷,項目進度安排欠科學合理,可操作性欠缺的得0-5分。
4
質量保證措施
(10分)
措施完善,有效地確保項目質量的得8-10分;
措施存在一些不足,與項目需求的匹配度一般的得5-7分;
措施明顯不足,無法保證項目質量的得0-4分。
5
售后服務方案
(10分)
售后服務內容具體、措施得當、合理可行的得8-10分;
售后服務內容充分,措施適當,相對合理可行的得5-7分;
售后服務內容缺乏、措施不力,不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務的得0-4分。
6
類似業績
(3分)
投標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擔并
(略)級及以上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編制的,每提供一個業績證明得1.5分,最高得3分。
注:投標文件內提供合同(協議)復印件,合同(協議)的簽訂日期為2020年1月1日及以后。
7
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情況
(7分)
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為高級工程師(地質類或水工環專業)的得3.5分,本項最高得7分。
注:同一人只計算1次,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只計算1次,投標文件內提供證書復印件;上述人員必須為投標人的在職人員,提供2025年度投標人為其連續繳納3個月及以上的社會保險證明,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計分。
8
其他項目人員的組成結構情況
(10分)
項目組的其他成員專業結構配置均衡合理、數量充足,能夠充分滿足項目實施,具備副高級技術職稱(地質類、水工環專業等)的每一名得2分,具備相關專業中級技術職稱(地質類、水工環專業等)人員每一名得1分。
注:投標文件內提供職稱證書復印件;上述人員必須為投標人的在職人員,提供2025年度投標人為其連續繳納3個月及以上的社會保險證明,不符合要求的人員在評審中不予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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