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區28-1地塊商住基建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略)區28-1地塊商住基建項目已由
(略)發展改革局以項目代碼:
(略)-
(略)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自籌,出資比例為100%,
(略),
(略),
(略),行政監督部門為
(略)建設局。本項目采用合作開發模式發包,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
(略)
2.2項目基本情況:
(略)(略)28-1
(略)以東、
(略)以南、
(略)以北,地塊建設用地面積為約34875㎡。建設住宅、商業、配套規證總建筑面積約101943.75㎡,其中住宅約56235㎡、商業約5700㎡、其它配套約840㎡,地上約8718.75㎡不計入適宜容積率,地下建筑面積約27600㎡,不計容架空層面積約2850㎡,建筑高度≤72米。(具體方案由規委會審批通過后確定)。
2.3招標范圍:
(略)區28-1地塊商住基建項目采用合作開發模式,
(略),
(略)負責監理、第三方造價咨詢的委托等。
中標人負責除征地拆遷、監理、第三方造價咨詢委托外的項目全過程開發、營銷及管理,負責建設用地范圍內前期手續辦理(不含用地手續和劃撥決定書辦理)、三通一平(含施工通水、通電、
(略)、場地平整、原地坪以下障礙物清理、
(略)遷移、場地內河道填方等)、勘察、施工圖設計及專項設計發包、設計實施及管理、工程實施及管理、項目普通住宅銷售、工程設備、材料采購及管理、配套工程實施及管理(包含永久水、電、華數、電信、二次供水、管道煤氣、充電樁配電箱(含電表箱)、紅線內外配套銜接、等職能單位:
(略)
2.4開發期限:
(略)區28-1地塊商住基建項目開發期限自合作開發合同簽訂之日起不超過34個月,其中工程施工工期自開工令簽發之日起至竣工備案完成之日止不超過30個月,同時開發節奏須滿足本項目土地出讓的相關約定(具體詳見土地出讓相關文件)。
(略)批準,
(略)提出調整開發計劃,
(略)批準或提出的開發計劃、期限為準;開發期限包含項目的前期報批階段、工程實施階段、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及交房階段。(其中項目實施過程各重要時間節點詳見附件4。)
2.5質量標準:合格。
2.6發包模式:
(略)區28-1地塊商住基建項目采用股權合作開發+全過程代建代銷模式發包,
(略)(
(略))15%的股權(及相應的債權,余同),
(略)從摘地開始在本項目上所支付的土地款、各項稅費、
(略)(
(略))成本。
3.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或聯合體)具備以下房地產開發資質、設計資質、施工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開發能力,資質條件如下:
①房地產開發資質:投標人(如聯合體,則為出資代建方)具備房地產開發二級及以上資質;
②設計資質:投標人(如聯合體,則為設計方)具備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建筑行業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建筑行業建筑工程甲級資質;
③施工資質:投標人(如聯合體,則為施工方)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對應資質應在“浙江省
(略)(略)”上資質動態核查結果處于“合格”狀態),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出資主體:要求本項目出資持股主體必須為出資代建方。
3.2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①聯合體牽頭人必須為出資代建方,組成聯合體各方不得再單獨或與其他單位:
(略)
3.3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企業經理:
(略)
(二)人員要求:
3.4項目負責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高級工程師或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
3.5設計負責人:擬派設計負責人具有一級注冊建筑師或一級注冊結構師執業資格,聯合體投標的,設計負責人須由承擔設計任務的聯合體成員委派。
3.6施工負責人:擬派施工負責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施工負責人要求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聯合體投標的,施工負責人須由承擔施工任務的聯合體成員委派。
3.7如擬派項目負責人或施工負責人在投標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開始時間為合同工程中標通知書發出日期,或者不通過招標方式:
(略)
(三)其他
3.8投標人及其擬派項目負責人、施工負責人、設計負責人未被列入
(略)場失信黑名單(
(略)黑名單記錄、失信聯合懲戒記錄
(略)(略)嚴重失信名單的信息為準);
3.9投標人及其擬派項目負責人、施工負責人、設計負責人自2022年7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無行賄犯罪記錄;
3.10投標人及其擬派項目負責人、施工負責人、設計負責人自2022年7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11投標人及其擬派項目負責人
(略)(略)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3.12投標人及其擬派項目負責人未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有效期內)
(略);
3.13省外企業應按規定辦理“省外建設工程企業進浙備案”手續;
3.14根據浙江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浙江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評定分離”試點定標操作指引(試行)》的通知和《
(略),本項目招標采用“評定分離”方式:
(略)
4.招標文件的獲取:
(略)
4.1本項目招標文件及其相關附件和補充(答疑、澄清)、
(略)上下
載方式:
(略)
4.2
(略)址:潛在投標人登錄
(略)(略)(http://ggzyjy-
(略).cn/col/col
(略)/index.html)自行下載招標文件;
4.3
(略)上下載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4.4未在
(略)(略)-
(略)注冊并辦理CA的投標人,
(略)辦理,詳見
(略)(略)“辦事指南-企業注冊及CA網址(http://ggzyjy-
(略).cn/col/col
(略)/index.html)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5年8月7日09時00分,
(略):
(略)(略)(http://ggzyjy-
(略).cn/col/col
(略)/index.html)。
5.2逾期上傳的投標文件,招標(代理)人不予受理。
6.招投標方式:
(略)
6.1公開招標。
6.2?采用評定分離
7.聯系方式:
(略)
招標人:
(略)
地址:
(略)
聯系人:
(略)
電話:
(略)6
招標代理:
(略)
地址:
(略)
聯系人:
(略)
電話:
(略)
行政監督部門:
(略)建設局
地址:
(略)
電話:
(略)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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