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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農業農村局,廳機關各處室,廳屬各單位:
為做好2025年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培育“頭雁”項目實施工作,按照農業農村部人事司《關于規范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培育“頭雁”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農人才函〔2024〕22號)、《關于實施2025年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培育“頭雁”項目的通知》(農人才函〔2025〕18號)和《云南省農業農村廳 云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云南省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培育“頭雁”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云農人〔2022〕49號)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遴選培育對象
(一)嚴格條件范圍
1.按規定條件遴選。培育對象應同時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年齡在55周歲以下,高中(中專)以上學歷,身心健康(能獨立完成一個月集中授課、一學期線上學習、一系列考察互訪、一名導師幫扶指導的“4個一”培育),誠信經營,遵紀守法,在當地群眾中有較好的口碑。
(2)面向農民專業合作社理事長、家庭農場主、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社會化服務組織負責人、市縣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負責人及種養大戶等帶頭人。省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大型企業負責人不作為培育對象。
(3)從事當地農業主導、優勢或特色產業3年以上,形成穩定的經營模式和一定規模,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4)有長期從事農業及相關產業且帶動農戶共同發展的意愿,善于接受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和新理念,主動向農戶分享經驗、提供技術支持和信息服務。近3年累計帶動30戶或100名以上農民實現增收致富。
2.聚焦產業遴選。聚焦農產品生產加工業、鄉村特色產業、幫扶產業,以及休閑農業、鄉村民宿、農產品電商等鄉村新產業新業態,加強帶頭人培育。重點支持脫貧地區,向國家和省級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傾斜。對于支農“三支一扶”人員、鄉村文旅帶頭人支持項目入選人員等符合條件的可納入培育范圍。
3.不重復遴選。對已選派過“頭雁”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業社會化服務主體、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不再重復選派人員參加培育。
(二)嚴格遴選程序
嚴格按照個人申請、縣級推薦、省市甄選、部級備案的程序,層層篩選,逐級審核,將符合條件的帶頭人遴選出來。各級農業農村部門在學員遴選過程中,要充分發揮業務科室熟悉掌握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情況的優勢和聯系指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職能作用,及時將“頭雁”項目政策傳達到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確保帶頭人知曉并自愿申請。縣級農業農村部門要落實首推責任,認真進行篩選,通過“頭雁培育管理系統”報送人選,確保信息準確完整。州(市)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做好統籌平衡,做到優中選優,保證“頭雁”學員遴選質量。
(三)嚴格任務落實
1.2025年全省計劃培育“頭雁”800人。請各州(市)農業農村局和省水產站根據《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培育“頭雁”項目名額分配表》(附件1),嚴格按照遴選標準和程序做好學員遴選。2025年8月10日前,以電子郵件方式將《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培育“頭雁”項目推薦人員情況一覽表》(附件2)蓋章掃描件及可編輯電子版、《自愿參訓承諾書》(附件3)掃描件報送省“頭雁”項目辦公室審核。
2.各州(市)農業農村局根據省“頭雁”項目辦公室反饋的初步審核通過的學員名單,及時組織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做好“頭雁”培育項目管理系統信息錄入;按照個人申請、縣級和州(市)級兩級審核推薦的程序,填寫學員申請表,由縣級農業農村部門核準信息后下載紙質表并蓋章報送省“頭雁”項目辦公室。
3.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嚴格把好人選入口關,將宣傳發動和遴選學員的責任切實落實到指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產業發展的各相關業務科室,并請“頭雁”學員、村“兩委”成員等多方協作,務必確保宣傳發動到位,務必確保人選質量。請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加強對接往期未參加培育的儲備學員,按程序將其作為首選學員納入培育。鼓勵對接工信、商務、文旅、工會、團委、婦聯等有關部門,共同開展學員遴選。
二、加強支持引導
(一)強化政策支持。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認真貫徹落實《云南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扶持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頭雁”培育對象的通知》要求,創新優化政策舉措,系統集成政策支持,鼓勵制定專門性政策,對“頭雁”進行針對性支持。
(二)強化保障激勵。“頭雁”培育經費中央財政補助人均不超過2萬元,往返學校交通費由學員個人承擔。鼓勵各地按規定設立創業基金和開展表揚評優等,對優秀學員進行激勵,充分調動“頭雁”學員學習積極性和產業發展主動性。
(三)強化示范引領。鼓勵優化建立“頭雁”支持政策同帶動農戶增收掛鉤機制,引導“頭雁”更加積極主動地與農戶緊密聯合與合作,通過保底分紅、入股參股、服務帶動等方式,讓農民更多分享產業增值收益。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頭雁”產業發展、聯農帶農、榮譽獲得等方面情況的跟蹤了解,并組織“頭雁”定期在“頭雁培育管理系統”的“示范引領”模塊填報更新信息,做好審核把關,確保完整準確。
(四)鼓勵“頭雁”服務鄉村人才培養。支持“頭雁”擔任在校農科生產業導師,可將“頭雁”領辦的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經營主體作為實訓場所、專家服務站等鄉村人才教育培訓的基地平臺。支持往屆“頭雁”參與經驗分享、交流互訪等活動,為新老“頭雁”搭建交流合作平臺。
三、其他有關事項及要求
(一)培育機構及計劃
通過公開招投標方式遴選確定中國農業大學、中山大學、華中農業大學作為2025年我省“頭雁”項目培育機構,對帶頭人開展為期1年的定制化、體驗式、孵化型培育。各培育機構集中授課時間及地點計劃如下:
中國農業大學(北京):計劃9月10日—11月21日開展線下集中培訓,開設農產品加工班、中藥材班、休閑農業班。
中山大學(廣州、深圳):計劃9月3日—11月20日開展線下集中培訓,開設經營管理綜合能力提升和農產品品牌營銷與運營管理能力提升專題培訓班。
華中農業大學(武漢):計劃9月5日—11月21日開展線下集中培訓,開設茶咖、果蔬、水產三個班。
(二)配合組織學員參訓
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積極配合培育機構組織學員按時參訓,督促學員按規定完成培育任務,做好學員跟蹤服務工作。鼓勵有條件的州(市)、縣(區)農業農村部門選派專人跟班督學。
(三)維護管理人員信息
各州(市)、縣(區)聯絡員及管理員有變化的,請按照《云南省“頭雁”項目管理人員名單》(附件4)及時填報變更人員信息。
(四)加強經驗總結交流
各地要組織“頭雁”學員關注和用好“頭雁興農”微信公眾號、視頻號等宣傳媒介,加強“頭雁”信息交流;要積極總結提煉“頭雁”培育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特別是“頭雁”在培育后引領帶動當地產業提質增效、農民增收致富方面的效果,配合培育機構、引導廣大“頭雁”,加大全媒體宣傳力度,共同講好“頭雁”故事。
請各州(市)農業農村局于2025年11月30日前將年度培育工作總結和1—2個典型案例的蓋章掃描件及可編輯電子版報送省“頭雁”項目辦公室。年度培育工作總結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學員遴選、綜合支持、示范引領等方面的經驗做法、特色亮點及主要成效,典型案例重點反映“頭雁”在育后聯農帶農情況。
省農業農村廳宣傳與人才工作處:莫文娜,0871-65749570。
省“頭雁”項目辦公室:徐梅、黃雁梅;0871-65321777,ngxzj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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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培育“頭雁”項目名額分配表
2.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培育“頭雁”項目推薦人員情況一覽表
3.自愿參訓承諾書
4.云南省“頭雁”項目管理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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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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