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鐵塔2025
(略)裝修改造項目比選公告
河源鐵塔2025
(略)裝修改造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公開邀請有意向的單位:
(略)
1.采購項目簡介
1.1采購項目名稱:
(略)
1.2采購人:
(略)
1.3采購代理機構:
(略)
1.4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項目資金由比選人自籌,資金已落實。
1.5采購項目概況:河源鐵塔2025
(略)裝修改造。
1.6標段劃分:不劃分。
1.7成交單位:
(略)
1.8本項目設置最高限價。本項目設置最高限價,最高限價為41.28萬元,供應商的含稅總價超過最高限價的,其參選將被否決。
2.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
2.1采購范圍:河源鐵塔2025年天和城
(略)(略)絡覆蓋等智能化施工。具體工作內容以工程量清單、圖紙為準。
2.2項目預算:項目預算含稅金額41.28萬元,結算上限金額不超過合同簽訂金額。
2.3項目地點:
(略)
2.4計劃工期要求:采購人:
(略)
2.5承包方式:
(略)
2.6質量要求:達到國家、行業相關規范、規定合格標準,滿足比選文件的要求。
2.7工程保修期要求:自驗收合格之日起2年(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的防滲漏為自項目驗收合格之日起5年)。
2.8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保修期結束。
3.供應商資格要求
3.1依法設立:供應商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
(略)
證明材料要求:供應商如為企業法人,須提供合法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供應商如為事業單位:
(略)
3.2資質要求:供應商須同時具備有效的以下兩項資質:
(1)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或其下屬行政機構頒發的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貳級(或以上)資質或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或以上)資質;
(2)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或其下屬行政機構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證明材料要求:
(1)上述證書須提供有效證書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2)若供應商已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號)規定換發或頒發資質證書的,根據上述文件規定的資質對應關系進行認定。
3.3人員要求:
(1)企業主要負責人:具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或其下屬行政機構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A證);
(2)項目負責人:具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或其下屬行政機構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3)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或其下屬行政機構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
證明材料要求:
(1)配置的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得為同一人擔任,且不得與其他崗位人員為同一人,否則,其他崗位人員不予認可。
(2)須提供上述人員有效的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由社保管理部門出具的2025年01月01日以來任意連續不少于3個月在供應商單位:
(略)
(3)須提供三類安管人員證企相符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3.4業績要求:供應商自2022年01月01日至應答文件遞交截止日(單項合同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框架合同以訂單簽訂時間為準)在全國范圍內須具備同類項目業績(同類項目定義:建筑室內裝修裝飾施工項目(廠房除外))。
證明材料要求:
(1)須提供合同關鍵頁掃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稱:
(略)
(2)如框架合同采購方采用線下下達訂單,須同時提供框架合同和該框架合同下的訂單(需要體現采購方蓋章及與所提供框架協議的關聯性)作為證明材料。
(3)
(略)下達訂單,按以下任一方式:
(略)
①
(略)訂單截圖+采購方蓋章的訂單清單(建議同時提供可編輯的Excel格式的訂單清單上傳至大附件);訂單清單應包含框架合同名稱:
(略)
②
(略)訂單截圖(需要體現與所提供框架協議的關聯性)。
(4)若為單項合同,時間和金額以合同為準;若為框架合同,時間和金額以訂單為準。材料內容應足以支撐判斷合同內容、時間、金額等情況,資料不全,評委無法確定該項業績的則不予認可。
3.5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采購人:
(略)
(2)為本采購項目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的,但設計施工總承包除外;
(3)為本采購項目的監理人;
(4)為本采購項目的代建人;
(5)為本采購項目提供采購代理服務的;
(6)與本采購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
(略)
(7)與本采購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
(略)
(8)與本采購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
(略)
(9)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10)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11)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內(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應答文件遞交截止日)被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的;
(13)在最近五年內(自2020年01月01日起至應答文件遞交截止日)被判處單位:
(略)
(14)在最近五年內(自2020年01月01日起至應答文件遞交截止日)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
(略)”的生效判決為準);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以“信用中國”網站(
(略).cn)
(略)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為準),已執行完畢或不再執行的除外;
(16)
(略)列入【全國/廣東省/
(略)】“禁止交易企業名單”的;
(17)
(略)列入中國鐵塔【全國級/廣東省級/
(略)】企業黑名單的;
(1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證明材料要求:供應商須提供《信譽承諾函》。
3.6關聯企業要求:
(1)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應答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采購項目應答。
(2)供應商的股東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應答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采購項目應答。
(3)供應商的高級管理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單位:
(略)
3.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選。
3.8本項目不得轉包、違法分包。
4.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比選文件第三章“評審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供應商,其應答將被否決。
5.比選文件的獲取:
(略)
電子比選文件獲取:
(略)
(略)(https://
(略))(以下簡稱“平臺”)發售電子比選文件,具體如下:
5.1比選文件獲取:
(略)
5.2比選文件獲取:
(略)
5.2.
(略)(https://
(略))進行本項目比選文件的登記申領。
(略)注冊的供應商須先進行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7】供應商注冊及CA辦理”。
(略)完成注冊后,供應商選擇“供應商”
(略)進行本項目比選文件的登記申領。首先點擊左側菜單“采購文件領取”模塊,在右側列表選擇對應項目及標包,然后點擊右側“查看/操作”按鈕,填寫項目聯系人:
(略)
(略)獲取:
(略)
5.3比選文件費用:每套售價【300.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略)繳納,支付要求:比選文件發售期間,
(略)(https://
(略))進行支付(詳見5.5),支付完成后,
(略)中點擊“線下支付”并聯系招標代理:
(略)
5.4比選文件款發票事宜:【發票為電子發票,
(略)(https://
(略))供應商的首頁界面,點擊“財務管理-標書費發票”,可查看下載標書費電子,請投標人及時下載】
5.
(略)(https://
(略))注冊:未注冊用戶,
(略)址,
(略)注冊,根據操作手冊完成在線注冊,注冊提交后可提醒代理機構:
(略)
6.應答文件的遞交
電子應答文件的遞交:
6.1應答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即應答截止時間)為:2025年07月22日09時00分。
6.2電子應答文件的遞交:
(略)(https://
(略))提交,請選擇“供應商”
(略)(https://
(略)),首先點擊左側菜單“我的項目”模塊,在右側列表選擇對應項目及標包,然后點擊右側“查看/操作”按鈕,最后點擊左下方“投標文件遞交”按鈕進行應答文件遞交。
6.
(略)完成加密電子應答文件的上傳。
(略)下載比選文件或電子應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
(略)提交電子應答文件。
電子應答文件遞交及解密異常時的處理方式:
(略)
(1)當電子應答文件上傳異常時,
(略)技術支撐人員解決。
(2)因供應商自身原因導致電子應答文件遞交失敗造成的后果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3)因供應商自身原因導致應答文件未解密的,視為供應商撤銷應答文件。
(4)因供應商之外的原因造成應答文件未解密的,視為撤回應答文件。
(5)因供應商自身原因導致電子應答文件遞交失敗的,其應答無效。
7.供應商注冊及CA辦理
7.1平臺注冊
(略)注冊后,方可申領本項目比選文件。
(略)完成注冊但忘記密碼的潛在供應商,
(略)首頁“忘記密碼”按鈕,
(略)頁要求填寫相關信息并上傳相關文件,重置密碼。
(略)完成注冊的潛在供應商,
(略)首頁“新用戶注冊”按鈕進行注冊,具體操作詳見首頁“操作手冊”專區的《用戶注冊登錄操作手冊》。
7.2CA證書辦理
(略)進行電子應答的潛在供應商須提前辦理CA證書進行應答文件編制和應答,供應商請在比選文件獲取:
(略)
CA證書辦理流程詳見《供應商操作手冊》,請選擇“供應商”
(略)(https://
(略)),點擊左側菜單“操作手冊”模塊下載。
7.3技術支撐聯系方式:
(略)
常規操作咨詢及問題處理請聯系客服電話:
(略)(工作日8:30-17:00)。
聯系支撐人員前請確認已認真閱讀過操作手冊。項目相關問題請聯系本公告中的招標代理:
(略)
8.應答文件開啟時間和地點:
(略)
應答文件開啟在應答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進行,地點:
(略)
9.發布公告的媒介
(略)(
(略))、
(略)(
(略).cn)、
(略)(https://
(略))上發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10.聯系方式:
(略)
采購人:
(略)
采購代理機構:
(略)
地址:
(略)
地址:
(略)
郵編:/
郵編:/
聯系人:
(略)
聯系人:
(略)
電話:
(略)
電話:
(略)(李丹妮)、彭榮贊(
(略))
傳真:/
傳真:/
電子郵件:/
電子郵件:
(略)@163.com
(略)址:/
(略)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略):/
(略):/
異議接收郵箱:
(略)
采購代理機構:
(略)
主要負責人或其授權的項目負責人(簽名):
2025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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