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競價公告
承運業務公告
(略):NCYD-
(略)7-033
(略)就陜西省,
(略),
(略)到河南省,三
(略),
(略)承運業務進行公開競價,歡迎具備資格的供應商參加。
一、基本信息
1.承運業務類型:國內承運
2.運輸方式:
(略)
3.幣種:人民幣
4.承/倒運數量:60,000
5.發貨地:陜西省,
(略),
(略)
6.到貨地:河南省,三
(略),
(略)
7.報價單位:
(略)
8.交貨日期:
(略)至
(略)
9.運距:640
二、
(略)
(略)(
(略))
三、時間安排
1.競價模式:一次報價
2.第一次報價截止時間:
(略):07:41
四、競價主要條款
一、承運說明:
1、
(略)煤炭買賣合同的附件,
(略)承運魏墻礦原煤,并承擔煤炭裝車到達電廠的全部費用(含煤礦協調、上游煤場、裝車、短盤、站臺、長途運輸等所有費用)。
2、電廠按兩票制結算【
(略)開具13%煤款增值稅發票,運費由承運方開具9%增值稅運輸發票】。
(略)結算數量作為運費結算依據,鐵路運輸電廠承擔1.2%(公路運輸電廠承擔1.0%)的途耗,其余部分承運方承擔。
二、裝車預約點:
(略)經度109.290899,緯度38.
(略);三、交貨地點:
(略)
四、運輸方式:
(略)
五、若承運的煤炭到廠化驗全月加權熱值出現偏差,在結算運費中對承運方進行熱值差調整價索賠。
熱值差調整價:根據合同期內礦方與電廠熱值差情況對運費單價進行調整(熱值偏差=電廠熱值-礦方熱值)。當礦方出具的結算說明中,明確計價熱
(略)間熱值的,礦方熱
(略)間下限作為結算熱值依據。調整價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具體如下:
(略)熱值偏差(千卡/千克)運費熱值偏差調整價(元/噸)
1-100<熱值偏差<1000
2-200<熱值偏差≤-101(熱值差+100)*0.10
3-300<熱值偏差≤-201(熱值差+200)*0.2-10
4熱值偏差≤-301(熱值差+300)*0.3-10-20
六、運費結算方法:
1、運費單價:競標價格****元/噸(含稅價)
當虧噸超過礦發結算數量的鐵運1.2%(或汽運1.0%)時,
運費結算金額=礦發結算數量×運費單價+熱值差調整價-虧噸金額
虧噸金額=虧噸數量×(煤款結算單價+運費單價)
虧噸數量=礦發結算數量—【電廠計量數量+礦發結算數量*鐵運1.2%(或汽運1.0%)】
當盈噸或虧噸不超過礦發結算數量的鐵運1.2%(或汽運1.0%)時,
運費結算金額=礦發結算數量×運費單價+熱值差調整價
2、在卸車過程中,除甲方認定的重大煤質異常、嚴重威脅甲方安全生產等事件外,因扣矸、扣水、扣雜等所產生的扣噸事項,在運費結算中進行扣噸考核,扣噸考核金額=運費單價×扣噸數量。
3、電廠計量數量以當月礦發日期和車數統計,乙方承運煤炭到廠及票據齊全后,甲方五個工作日向乙方出具結算單,乙方收到結算單后向甲方開具增值稅發票,甲方收到乙方增值稅運輸發票后,及時完成運費付款。
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負責煤礦監裝,落實煤質監督責任。空氣干燥基(Vdaf)不低于合同約定或礦方化驗值1.5個百分點,對比該兩種化驗指標,均超出范圍的,不能查明原因的,視為換煤處理,扣除保證金;干燥基全硫(St.d)不高于合同約定或礦方化驗值0.5個百分點,對比該兩種化驗指標,均超出范圍的,不能查明原因的,視為換煤處理,扣除保證金。
七、甲方責任:
1、向乙方和礦方提供煤炭承運委托書;
2、及時結算;
3、維持廠內車輛秩序,出現接卸問題,甲方負責協調。
八、乙方責任:
1、負責合同兌現。
2、對所承運煤炭的質、數量負責。
3、對其所使用的車輛應全部達到環保要求負責。
4、對所提供給甲方的各種票據的真實性負責。
5、嚴格遵守礦(廠)
(略)及裝卸管理規定,違者按規定處罰。
6、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規格、數量定制鉛封,不得使用其他鉛封,鉛封費用由乙方承擔。
7、乙方車輛應相對固定、加蓋篷布并打好鉛封、貼好封條,待進入甲方
(略)域內驗收合格后方可打開篷布、拆除鉛封及封條。
8、應提前向甲方預報煤車類型、車數、供煤數量、裝煤地點:
(略)
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執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及全部經濟損失。
十、爭議解決:甲乙雙方在執行煤炭運輸過程中,如出現商業糾紛且雙方協商未果后,須向甲方所在地三門峽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需在競價中標后繳納履約保證金10萬元。
2、運輸車輛必須符合《
(略)交通安全法》和國家排放標準,應選用同類車型、裝車重量基本一致,并遵守買受人的調度和指揮。出賣人用于運輸的車輛必須符合地方環保排放標準,相關環保證明資料完整,車輛環保設備(三元催化器)齊全,同時應按照環保要求進行燃煤運輸。
3、按甲方指定地點:
(略)
4、因乙方原因協調、組織不力,沒有在電廠規定時間內進行啟動拉運的扣除競價保證金5萬元。
5、乙方運煤車輛司乘人員應妥善保管相關運輸票據,因乙方票據丟失、票據不符等原因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相關人員及運煤車輛在承運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事故及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乙方應提前向甲方預報煤車類型、車數、供煤數量、裝煤地點:
(略)
8、乙方按照甲方的調運計劃組織煤源、裝車、發運;若煤種、煤質發生改變,甲方有權拒絕接卸,由此造成的直接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在裝車前24小時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人員進行現場監裝。
9、乙方承諾按照甲方《公司入廠煤煤質監督及異常處理辦法》、《公司煤炭購銷、運輸合同安全協議書》等相關管理制度執行。
10、如
(略)場價格變化,雙方可
(略)場變化情況,協商調整合同價格及履行數量。
五、聯系方式:
(略)
1.采購執行單位:
(略)
2.聯系人:
(略)
3.聯系電話:
(略)
六、備注
七、附件
八、平臺監督舉報通道
(略)監督舉報電話:
(略);平臺監督舉報郵箱: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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