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A-702房產的公告
(第一次)
(略)(略)人民法院將于2025年8月20日10時至2025年8月21日10時止(延時除外)
(略)上進行公開拍賣活動(法院賬戶名:
(略)(略)人民法院),現公告如下:
一、拍賣標的:
(略)】;拍賣物建筑面積為:107.42平方米(具體以相關主管部門最后核定為準);用途:住宅;性質:商品房;拍賣物建筑面積、性質、用途、是否欠地價及土地使用費,以相關主管部門最后核定為準。拍賣物建筑面積如實際面積與登記面積不符,其風險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起拍價:
(略).33元,保證金:
(略),增價幅度:
(略)及其倍數
二、咨詢、展示看樣的時間與方式:
(略)
三、本次拍賣活動設置延時出價功能,在拍賣活動結束前,每最后5分鐘如果有競買人出價,將自動延遲5分鐘。
四、拍賣方式:
(略)
五、特別提醒:標的物以實物現狀為準,法院不承擔標的物的瑕疵保證。有意者請親自實地看樣,未看樣的競買人視為對本標的實物現狀的確認,責任自負。
六、競買人應當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自然人競買時應當符合現行國家及
(略)有關房地產調控政策規定的條件;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自行向相關主管部門核實條件。參與競買住宅類房產的競拍人應符合
(略)關于住宅類房產限購政策,應具備購買資格,否則相關法律后果自行承擔。
(略)拍賬戶,可委托代理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進行,但須在開拍前5個工作日內
(略)人民法院辦理委托手續;競買成功后,競買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負責人)須與委托代理人一同
(略)人民法院辦理交接手續。如委托手續不全,競買活動認定為委托代理人的個人行為。
七、競得人在競買成功后、繳足拍賣余款、簽訂《拍賣成交確認書》后3個工作日內,
(略)申請購房資格。該業務可在線上辦理:
(略),搜索“出具購房資格證明”服務事項,進入申辦頁面后,競得人填寫申請信息,并根據頁面提示要求上傳《拍賣成交確認書》、身份證明、婚姻證明、居民戶口本、社保或個稅繳納明細等申請材料。
(略)服務大廳窗口辦理。
(略)在收到申請后3個工作日內對競得人的購房資格進行審查,并出具《購房資格證明》或《不具備購房資格告知書》。競得人可在申辦頁面查看和下載電子版《購房資格證明》。競得人如需要蓋實體章的紙質證明,
(略)服務大廳領取。
(略)出具的《購房資格證明》僅限于本次住宅類法拍房的過戶之用途。
競得人應在簽訂《拍賣成交確認書》
(略)出具的《購房資格證明》提交至法院,法院審查后依法作出過戶執行裁定書。
如買受人無購房資格,或未在規定期限內向法院提交《購房資格證明》的,法院將撤銷拍賣并重新拍賣,該競買人不得參與該標的物的后續競拍。
拍賣成交后,法院僅出具過戶執行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并送達給相關主管部門辦理解封和產權過戶手續。買受人應自過戶法律文書送達之日起30日內到相關主管部門進行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八、拍賣成交時,所涉及的由原權利人及買受人承擔的稅收和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稅及附加、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交易手續費、權證工本費、個人(企業)所得稅、房產稅和其他相關費用,以相關部門最終核定為準),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由原權利人和買受人各自支付。
原權利人負擔的部分,買受人先行墊付,自墊付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持有效完稅憑證、支付憑證至本院申報退款,逾期申報造成無法退付該墊付款的,買受人應另循法律途徑解決。上述一切稅、費、應補地價、土地使用費的具體金額由競買人自行向相關主管部門咨詢。
因稅務機關要求“先稅后證”的,司法拍賣流拍后申請執行人接受以物抵債的,接受抵債的申請執行人應先行墊付原權利人應當承擔的稅費,墊付稅費不計入抵債金額,由被執行人向申請執行人清償。
拍賣標的所涉及的水、電、煤氣、管理費等相關未了受法律保護的債務均由買受人承擔。
九、對上述標的權屬有異議者,請于開拍前五個工作日與本院聯系。
十、與本標的物有利害關系的當事人可參加競拍,不參加競拍的請關注本次拍賣活動的整個過程。
十一、本標的物優先購買權人相關說明:無。
十二、
(略)拍賬戶內凍結相應資金作為應繳的保證金,拍賣結束后未能競得者凍結的保證金自動解凍,凍結期間不計利息。本標的物競得者原凍結的保證金自動轉入法院指定賬戶。
十三、拍賣余款請在結束拍賣后7天內一次性繳入法院指定賬戶(戶名:
(略):
(略)60587)
拍賣成交后買受人悔拍的,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依次用于支付拍賣產生的費用損失、彌補重新拍賣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差價、沖抵本案被執行人的債務以及與拍賣財產相關的被執行人的債務。悔拍后重新拍賣的,原買受人不得參加競買。
十四、司法拍賣因標的物本身價值,其起拍價、保證金、競拍成交價格相對較高的,競買人參與競拍,支付保證金及余款可能會碰到當天限額無法支付的情況,
(略)上充值銀行。
(略)查詢。
十五、依照法釋〔2016〕18號《
(略)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
(略)拍標的物后,
(略)將生成相應《
(略)絡競價成功確認書》,確認書中載明實際買受人姓名、
(略)信息。
十六、本院已依法通知雙方當事人。(如雙方當事人下落不明,根據法釋〔2016〕18號《
(略)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六條的規定,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滿5日,即視為已經通知。)
競買人在拍賣競價前請務必再仔細閱讀本院發布的拍賣須知。
舉報監督電話:
(略)8,本規則其他未盡事宜,請向拍賣人咨詢。
法院咨詢電話:
(略)8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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