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2025年07月-01競價公告
(略):NJJD-
(略)7-126
(略)就市場煤采購進行公開競價,歡迎具備資格的供應商參加。
一、基本信息
1.煤種:煙煤
2.采購數量:20,000噸
3.交貨地點:
(略)
4.交貨日期:
(略)至
(略)
5.運輸方式:
(略)
6.交貨價格:到廠價
7.數量驗收方式:
(略)
8.質量驗收方式:
(略)
9.貨款結算方式:
(略)
10.是否含稅:含稅
二、
(略)
(略)(
(略))
三、時間安排
1.競價模式:一次報價
2.第一次報價截止時間:
(略):09:16
四、質量標準
煤炭指標
單位:
(略)
典型值
拒收值
發熱量(收到基低位)
kcal/kg
≥3,500
<2,500
收到基全硫St,ar
%
<3
≥3.5
干燥無灰基揮發份Vdaf
%
15
收到基灰分Aar
%
全水分(Mt)
%
<8
≥12
空干基內水(Mad)
%
粒度
mm
灰熔點(ST)
℃
哈式可磨系數(HGI)
HGI
五、獎懲標準
投標保證金及履約保證金繳納方式:
(略)
收款單位:
(略)
(略):
(略)(略)
(1).買方收取投標保證金是為免除因報價方不履行諾言或違反競價過程有關規定而對自身造成的風險。
(2).本次投標保證金為10萬元(壹拾萬元整)。
(略)上報價截止時間之前從其基本帳戶將投標保證金轉入項目買方帳戶,(如遇節假日,投標保證金可順延至工作日內對公賬戶轉入,方可參與評標)。備注:
(略)(對公賬戶轉入,保留轉款銀行回執進行查驗或將銀行回執電子版上傳至QQ郵箱:
(略)
(3).此次招標工作結束后賣方投標保證金,60個工作日內到財務管理部辦理退還手續。
(4).賣方中標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繳納履約保證金,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
(5).由于自身原因放棄中標資格的賣方,買方有權扣除相應投標保證金。
煤炭買賣合同(市場)
(略):【】
(略):【】
出賣人(賣方):【】
買受人(買方):【
(略)】
簽約時間:【2025】年【7】月【】日簽約地點:
(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經平等協商,就煤炭購銷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收貨人名稱:
(略)
1.收貨人為:【
(略)】
2.交貨期間為:【2025】年【7】月【12】日至【2025】年【7】月【31】日。
3.供煤礦點、交貨地點:
(略)
煤種/品種供煤礦點(產地)發站到站交貨地點:
(略)
煙煤/
(略)儲煤場合計
(略)1112
22
分月計劃(或旬/日計劃)交貨量系基于買方電量計劃進行確定,買方可根據實際電量和需求變化對計劃交貨量、交貨時間、交貨地點:
(略)
一方調整合同總量或月度數量不得超過【10%】。
4.品種規格及質量要求:
賣方所供煤炭需滿足《商品煤質量管理暫行辦法》和以下煤質指標要求:
品名/煤種發熱量全水灰分揮發分硫分灰熔點哈氏可磨系數粒度
Qnet,ar【(千卡/千克)/】Mt(%)A【ad】(%)V【daf】(%)St,【ar】(%)ST(℃)HGI(mm)
煙煤3500≤發熱量全水≤8/15≤揮發分硫分≤3.00///
所供煤炭中不得含有任何對卸輸煤設施、
(略)及燃燒設備造成意外損壞的物質,由此造成的相應損失由賣方承擔。
符合下列條件的,買方有權拒收并終止合同:
【1】Qnet,ar<2500千卡/千克。
【2】Mt>12%。
【3】St,ar>3.50%。
二、運輸方式:
(略)
1.運輸:本合同項下煤炭的運輸由【賣方】組織,托運人為【賣方】,并以【汽車】運輸的方式:
(略)
如賣方與發貨人不一致,賣方需向買方提供由發貨人出具的發運煤炭權屬的證明材料,作為本合同的有效結算附件。
2.風險分擔: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在貨物交付買方之前,煤炭所有權歸賣方所有,其毀損、滅失的風險及損失由賣方承擔。在貨物交付買方后起,煤炭所有權轉歸買方所有,其毀損、滅失的風險及損失由買方承擔。
3.費用承擔:在貨物交付買方之前,有關本合同項下煤炭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堆存費、倉儲等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交付買方后,有關煤炭的一切費用由買方承擔。
4.按照國家環保排放標準“低碳環保、綠色出行”的精神有關要求,賣方負責組織運輸車輛,車輛必須符合《
(略)交通安全法》,優先清潔能源汽車運輸(純電、氫能)及符合國家環保排放標準(三元催化及氧傳桿噐等設施完好)的車型,重污染天氣時賣方必須嚴格遵守買方關于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要求組織車輛,并遵守買方有關管理規定,如有違反按相關規定處罰。若因此問題造成買方的一切損失,均由賣方承擔。
三、數量及質量驗收
1.數量以噸為計量單位:
(略)
【賣方】有權對數量及質量驗收過程進行監督,但不得影響和干預【買方】驗收工作。
2.以【買方】數量、質量為初步驗收依據的,如賣方對驗收結果有異議,應在接到該批次驗收結果【3】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異議,經協商后可委托具有省級及以上質量技術監督機構授權資質的第三方煤質檢驗機構進行復檢,買、賣雙方以復檢結果進行最終驗收結算。如賣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書面異議,則該驗收結果即作為最終驗收結算依據。
3.檢驗費用:數量檢測費用由【買方】承擔,質量檢測費用由【買方】承擔。發生復檢時,復檢費用由買、賣雙方主張的檢驗結果與最終復檢結果偏差較大的一方承擔,若偏差相同,則復檢費用由提出異議方承擔。
4.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賣方應熟知和遵守買方驗收相關制度或標準,摻雜使假或違反制度或標準的責任由賣方承擔,按照《入廠煤質量驗收管理標準》進行扣罰?!?
【(2)禁止開展保理融資相關業務。】
四、合同價格
(一)合同價格執行到廠含稅熱量單價計價。
1.煤價(含增值稅,增值稅稅率為【13%】),采用【單卡計價】方式:
(略)
煤價=基準價格+質量調整價+數量調整價+其他因素調整價
(1)基準價格:質量指標符合本合同第一條第3項約定標準的煤炭到廠交貨含稅基準價格,具體如下:
品名/煤種熱值范圍【(千卡/千克)】熱值基準價格【元/[(千卡/千克)×噸])】加權方式:
(略)
煙煤3500≤Qnet,ar合同周期收到基加權低位發熱量×熱值基準價格
(2)質量調整價:
①發熱量指標以本合同第一條第4項約定的各品種“煤炭質量”為基準,在約定范圍內的,按照品種基準價格/相應基準發熱量進行加價或減價。超出約定范圍的,按照以下方式:
(略)
品名/煤種煤質指標指標范圍變化幅度價格增減額(價格或比例)增減基準加權方式:
(略)
煙煤【熱值】【3300≤-<3500】增減基準基礎上降低【1-100千卡/千克】熱值基準價格逐級扣減0.001元/[(千卡/千克)×噸]【3500】【合同周期】收到基加權低位發熱量×(熱值增減基準價格-質量調整價)
煙煤【熱值】【3000≤-<3300】增減基準基礎上降低【1-100千卡/千克】熱值基準價格逐級扣減0.002元/[(千卡/千克)×噸]【3500】【合同周期】收到基加權低位發熱量×(熱值增減基準價格-質量調整價)
煙煤【熱值】【2500≤-<3000】增減基準基礎上降低【1-100千卡/千克】熱值基準價格逐級扣減0.003元/[(千卡/千克)×噸]【3500】【單批次】收到基加權低位發熱量×(熱值增減基準價格-質量調整價)
煙煤【熱值】【0-<2500】按0.02元/(千卡/千克)×噸結算【2500】【單批次】收到基加權低位發熱量×0.02元/(千卡/千克)×噸
②【硫分/水分等】指標以本合同第一條第4項約定的各品種“煤炭質量”為基準,在約定范圍內的,不調整價格。超出約定范圍的,按照以下方式:
(略)
品名/煤種煤質指標指標范圍變化幅度價格增減額(價格或比例)增減基準加權方式:
(略)
煙煤硫分St,ar(%)>3.00%每上升0.01%基價扣減0.3元/噸3.00%【合同周期】(加權驗收值-增減基準)×價格增減額
煙煤水分Mt(%)>8%每上升0.1%基價扣減0.1元/噸8%【合同周期】(加權驗收值-增減基準)×價格增減額
煙煤揮發分Vdaf(%)<15%每降低0.01%基價扣減0.02元/噸15%【合同周期】(加權驗收值-增減基準)×價格增減額
(3)數量調整價:
以本合同第一條第3項約定的【供貨總數量】為基準,在約定范圍內的,不調整價格。超出約定范圍的,按照以下方式:
(略)
到貨率范圍(%)考核標準
90%<到貨率不考核
80%<到貨率≤90%結算單價下浮1元/噸(含稅)
70%<到貨率≤80%結算單價下浮3元/噸(含稅)
60%<到貨率≤70%結算單價下浮5元/噸(含稅)
50%<到貨率≤60%結算單價下浮7元/噸(含稅)
到貨率≤50%扣除全部履約保證金
五、結算及付款
1.雙方存在數量或質量異議時,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
(略)
在交貨后【3】個工作日內,買、賣雙方爭取對數量或質量異議達成一致意見并簽訂補充協議后辦理結算。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提請第三方進行復檢,以復檢的結果進行驗收結算。
2.買、賣雙方約定【每月】結算一次。
3.買、賣雙方對貨物不存在任何異議后,買方于合同到期次月15-25日根據結算單據對【上月】貨款(如未特別說明,均包含運雜費在內)進行結算:
(1)過衡單、貨物交接單、數量計量結果,如存在過數量異議的,應提交數量最終結果依據;
(2)質量化驗結果,如存在過質量異議的,應提交質量最終結果依據。
4.結算方式:
(略)
買賣雙方完成結算確認后【15個工作日內】,由賣方向買方開具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買方收到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后【30個工作日內】向賣方支付全部已結算確認的貨款。
5.付款方式:
(略)
6.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若遇資金確有困難,經雙方協商,付款期限可適當推遲?!?。
六、合同變更與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發生如下任何一種情形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且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1.賣方違反本合同義務,經買方書面通知后【3】日內仍未糾正的;
2.賣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經買方書面通知后【3】日內仍未履行的;
3.在約定的交貨日前【3】日,買方書面通知賣方的;
4.賣方發生破產清算、注銷或吊銷營業執照等情形的;
5.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買方解除合同的情形。
發生如下任何一種情形的,賣方有權解除合同且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1.買方違反本合同義務,經賣方書面通知后【3】日內仍未糾正的;
2.買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經賣方書面通知后【3】日內仍未履行的;
3.買方發生破產清算、注銷或吊銷營業執照等情形的;
4.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賣方解除合同的情形。
七、違約責任
1.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應加強溝通,因賣方原因未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發運煤炭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扣留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
2.因賣方提供的煤炭不符合本合同質量要求導致買方缺煤停機或造成設備異常損壞的,賣方應采取更換、補發等替代方式:
(略)
3.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是為了保證中標單位:
(略)
(2).【因供貨質量指標違約或未能滿足《商品煤質量管理暫行辦法》等國家相關政策要求和本合同約定,或達到拒收條件的,買方有權拒收。如買方選擇拒收的,賣方應按買方要求限期改正,如賣方不采取補救措施或補救仍不符合要求的,買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扣除履約保證金,并不予支付貨款,賣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買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八、不可抗力
1.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戰爭、政府征用、沒收等不可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事件與因素)致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買、賣雙方對此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2.不可抗力發生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一方應在【3】日內將情況通知另外一方,并有義務采取合理措施將損失降到最低,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停止或影響消除后【3】日內向另外一方提供相應書面證明。
3.不可抗力事件停止或影響消除后,對于本合同相關的約定事項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解除本合同,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爭議解決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以下方式:
(略)
向買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2.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至【2025】年【7】月【31】日。
2.本合同由雙方保密,未經許可不能對外提供,除非法律規定需要。
3.本合同僅限買賣雙方煤炭買賣業務,賣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得債權用于債權轉讓、保理融資、銀行貸款、質押和其它融資等業務,否則,給買方造成損失的,賣方應賠償買方損失。在此情況下,買方可以無條件解除本合同,而不需根據本合同第七條給予賣方任何糾正或整改寬限期。
4.雙方約定本合同其他相關事項為:【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經雙方蓋章確認的本合同相關的往來傳真文件與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視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如本合同是通過競價程序訂立的,則競價文件構成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如有沖突,以本合同內容為準】。
5.未經買方同意,賣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6.本合同一式【6】份,雙方各執【3】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為合同簽字頁)
賣方(蓋章):買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通訊地址:
(略)
聯系人:
(略)
聯系電話:
(略)
開戶行:開戶行:
(略)(略)支行
(略):賬號:
(略)(略)
(略):稅號:
(略)207807W
六、爭議解決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以下方式:
(略)
七、聯系方式:
(略)
1.采購執行單位:
(略)
2.聯系人:
(略)
3.聯系電話:
(略)
八、備注
(略)紀委全程監督,紀委監督電話:0913-
(略)委托,
(略)負責運營。平臺對煤炭競價實行有償服務,茲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一、競價服務費收費主體單位:
(略)
九、合同附件
市場煤采購合同標準模板(到廠交貨).docx
十、平臺監督舉報通道
(略)監督舉報電話:
(略);平臺監督舉報郵箱: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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