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機場電梯維保服務采購項目(
(略):GXJD-
(略)88)變更公告01
項目名稱:
(略)
(略):GXJD-
(略)88
采購人:
(略)
采購代理機構:
(略)
地址:
(略)
項目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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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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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7月2日
變更日期:2025年7月9日
內容:
(略)
章節
澄清前
澄清后
1
第一章磋商公告3.供應商資格要求3.2
第二章供應商須知3.5資格審查資料(十)
供應商具有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電梯)安裝、維修B級(含B級)以上許可證,同時子項目含曳引驅動乘客電梯(含消防員電梯)、曳引驅動載貨電梯、自動扶梯與自行人行道、雜物電梯、液壓驅動電梯。
供應商具有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電梯)安裝、維修B級(含B級)以上許可證,同時子項目含曳引驅動乘客電梯(含消防員電梯)、曳引驅動載貨電梯、自動扶梯與自行人行道、雜物電梯。
2
第一章磋商公告3.供應商資格要求3.6
第二章供應商須知3.5資格審查資料(九)
業績證明材料:供應商須在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近3年內每年電梯維保量保持在200臺以上(需提供業績表及合同復印件)。
業績證明材料:供應商須在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內每年電梯維保量保持在200臺以上(需提供業績表及合同復印件)。
有效業績認定舉例:
①假設某供應商的響應文件提供的電梯維保合同務期限為2022年3月10日-2025年3月10日,合同年限認定如下:
2022年業績=2022年3月10日–2022年12月31日維保量
2023年業績=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維保量
2024年業績=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維保量
注意:2025年的部分超出“近3年”范圍,不計入。
②假設該合同總維保電梯數量為400臺,每年電梯維保量按下列方式:
(略)
2022年(約9個月):計入量=400臺×9/36=100臺
2023年(12個月):計入量=400臺×12/36≈133臺
2024年(12個月):計入量=400臺×12/36≈133臺
備注:供應商須提供分年度維保量證明材料,否則該合同業績不計入任何年度。(合同需清晰顯示服務期限、維保電梯總臺數、蓋章等關鍵內容)
(略)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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