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高新技術產業
(略)環保管家項目(二次)成交結果公告
一、
(略):XZQ-CG-CS-
(略)
二、項目名稱:
(略)
三、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
(略)
供應商地址:
(略)
成交金額:
(略).00元
評審報價:
(略).00元
評審得分:91.34分
四、主要標的信息:
服務類
名稱:
(略)
服務范圍:宣城
(略)環保管家服務需
(略)提供入園準入咨詢、企業環保巡查體檢技術服務、園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服務、協助環境管理服務、駐點服務、環保培訓,并配備無人機、快速檢測試劑、
(略)探測機器人等,開展常態化巡河檢查和異常情況溯源排查工作等。
服務要求:符合現行有關標準、規范、規程的要求。
服務時間:一年。合同一年期滿后,在項目預算資金落實的前提下,經采購人:
(略)
服務標準:符合現行有關標準、規范、規程的要求。
五、評審專家名單:左秀蘭、湯雪梅、鄧雅琴(采購人:
(略)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1、參照原“發改辦價格〔2003〕857號、發改價格〔2011〕534號、國家計委計價〔2002〕1980號”文件規定標準的80%計取代理費用(計算后的代理費不滿
(略),按
(略)計)。
2、金額:1563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若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成交結果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向安徽宣城高新技術產業
(略),聯系電話:
(略)
若供應商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
(略)財政局提出投訴。
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
(略)
2、采購人:
(略)
3、被質疑人名稱:
(略)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購人:
(略)
名稱:
(略)
地址:
(略)
聯系方式:
(略)
2、采購代理機構:
(略)
名稱:
(略)
地址:
(略)
聯系方式:
(略)
3、項目聯系方式:
(略)
項目聯系人:
(略)
電話:
(略)、
(略)
十、附件:
1.采購文件:采購文件.pdf
2.主要成交標的承諾函:主要成交標的承諾函.pdf
3.中小企業聲明函:中小企業聲明函.pdf
附件信息:
招標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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