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A
(略)00451項目名
(略)R
(略)地塊項目
(略)A
(略)(略)標段名稱:
(略)
工程類型其他項目
(略)R
(略)地塊房地產建設開發項目
招標公告(資格后審)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略)R
(略)地塊房地產建設開發項目已
(略)數據局批準建設,
(略),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擬選定項目開發管理及工程建設承包人。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略)建設地點:
(略)
(略)建設規模:二類居住用地,用地面積為45415平方米,規劃總建筑面積約為91700平方米;暫定規劃指標:1.05≤容積率≤1.2,建筑密度≤25.0%,綠地率≥30.0%。詳見項目建設規劃條件。
(略)合同估算價:約51571.05萬元。
(略)工期要求:
(1)開發管理服務期: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最末期集中交付后6個月,以及售后服務期間的配合服務,超過前述服務期限的,按專項合同第三十一條(項目緩建與超期)約定履行。
(2)營銷服務期:自項目預售許可證領取起至整盤銷售目標達成時止(含前期)。整盤銷售目標是指住宅銷售去化率85%,車位去化率50%,工抵房除外。詳見專項合同條款約定。
(3)建設周期:施工工期1095日歷天。
計劃開工日期:2025年8月28日(具體開始工作時間以發包人簽發的書面進場工作通知為準,施工開工日期以監理人簽發的書面開工令為準)。
計劃竣工交付時間:2028年8月27日。
關鍵節點:
(略)處2026年1月24日前對外開放;2026年2月7日前取得首張預售許可證。
(4)設計周期:中標之日起30天內完成規劃方案設計與優化調整并向主管部門申報;規劃方案調整通過審批后40天內提交設計文件報審圖辦,并在15天內完成施工圖審圖工作。
2.2招標范圍
對
(略)R
(略)地塊房地產建設開發項目進行(包括但不限于):
(1)項目管理(聯合體牽頭人負責):根據招標人:
(略)
(2)項目設計(聯合體牽頭人負責):包括但不限于地質勘察、方案設計(含項目規劃方案、初步方案、配套方案、裝修方案、整個地塊的總平、
(略)、樣板房、臨時樣板
(略)(略)、亮化、道路、綠化景觀、水表遠傳、消防、標識標牌、充電樁、圍墻、場地、路燈、車棚、停車位、供配電等配套工程)、深基坑設計文件(包括支護或護坡、降排水、監測方案、專家論證及深基坑、周邊相鄰建構筑物及管線的監測和設計等)、綠色建筑、其他各類專項設計、深化設計(不含門窗、欄桿、地庫管線BIM等二次深化設計)及施工全過程的施工指導、技術咨詢、現場服務、設計變更及項目驗收等相關設計配合服務;并負責初步設計、深化設計的專家評審、報批主管部門、審圖辦等部門審核并保證設計審查通過等。(不含施工圖設計和勘察設計的審查費及
(略)和樣板房軟裝成本)
(3)工程施工(聯合體施工企業負責):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全期的前期工程、房屋建筑及安裝工程、
(略)裝修工程、樣板房裝修工程、室外配套工程、景觀綠化工程(包括本項目范圍
(略)道路)、亮化工程、電梯、公區裝修工程、外裝工程、智能化工程、供電內線工程、紅線外相關工程(如有)、門窗、欄桿深化設計與施工工程、地庫管線BIM設計及工程、其他零星工程、相關檢驗檢測等,項目從立項至綜合竣工驗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并負責房屋保修期內的房屋維修工作。
(4)項目銷售(聯合體牽頭人負責):除政府規定的自持的配套用房外,本項目所有的商品房、商業、儲藏室及地下車位的銷售工作(含向業主交房工作)。
2.3質量要求: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詳見專項合同條款約定。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的資格條件:
(略)房地產開發企業:具有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地產開發二級及以上資質;
(略)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具有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
本項目允許組成聯合體投標,牽頭人為具有房地產開發資質的企業。
3.2擬派項目負責人資質等級(不得為同一人)
(略)房地產開發企業擬派管理負責人需具有建設工程系列或經濟管理類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證書;
(略)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擬派施工負責人需具有國家一級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專業)資格,且同時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特別提醒:一級注冊建造師,必須滿足《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
3.3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具體要求:
①本項目聯合體是指兩個及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組成的聯合體。成員各方須根據招標文件要求,滿足相應的資質、資格條件。
(略)投資參股的關聯企業具備上述資質、資格條件要求的,須組成聯合體投標;
②聯合體成員數量不超過3家,牽頭人必須為具備房地產開發資質的企業;
③組成聯合體投標的,應具有聯合體各方共同投標協議,并明確牽頭人和成員各方具體工作分工(格式見《聯合體協議書》,參照執行,可作補充但不得更改實質性內容);
④聯合體的各方(
(略))不得再以單獨名義或參加新的聯合體在本項目中投標。
3.4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企業和擬派項目負責人近2年內(自投標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6類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企業近1年內(自投標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
(略)
企業近三個月內(自投標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3.5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略)項規定的情形。
3.6
(略)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3.7根據《關于在我省國有資金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中應用建筑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有關要求的通知》(蘇建招辦〔2022〕2號)文件要求,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指本項目要求的資質)未處于不合格狀態。
4.招標文件的獲取:
(略)
4.1招標文件獲取:
(略)
4.2招標文件獲取:
(略)
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
(略)”是指:“
(略)”。
5.投標截止時間
5.1投標截止時間為:2025年8月7日9時00分。
5.2逾期遞交的投標文件,招標人:
(略)
5.3遞交地點:
(略)
6.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略)
評標、定標辦法本項目采用評定分離方式:
(略)
8.發布公告的媒介
(略)、
(略)(略)上發布。
9.特別提示
(1)本項目采用鴻雁不見面交易的模式,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2)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其投標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標公告系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聯系方式:
(略)
招標人:
(略)
(略)
代理機構:
(略)
(略)
地址:
(略)
(略)江海圓融匯1#10層
地址:
(略)
(略)903室
聯系人:
(略)
蔡女士
聯系人:
(略)
曹女士周先生
電話:
(略)9
電話:
(略)9、
(略)
附件:
招標人:
(略)
招標文件正文.pdf
招標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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