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經
(略)人民政府批準,
(略)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決定采取掛牌方式:
(略)
一、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見下表):
(略)
(略)
土地位置
土地面積
土地用途
出讓方式:
(略)
不動產登記單元代碼
容積率
建筑密度
綠地率
出讓年限
起始價
(萬元/畝)
競買保證金(萬元)
競價增幅
(萬元/畝)
1
LQ〔2025〕-G12號
(略)西側、
(略)北側
18611.48平方米(約27.92畝)
工業用地
掛牌
(略)7GB00141
不小于1.4
不小于40%
不大于15%
工業用地20年
8.5
218
0.2
2
LQ〔2025〕-G13號
(略)西側、
(略)北側
17988.97平方米(約26.98畝)
工業用地
掛牌
(略)7GB00142
不小于1.4
不小于40%
不大于15%
工業用地50年
11
260
0.2
上述地塊其他規劃指標按規劃要求執行。
二、競買人資格及宗地要求:
LQ〔2025〕-G12號宗地資格要求:
1.該宗地以“標準地”形式采用掛牌方式:
(略)
2.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不接受聯合申請。
3.依據《安徽省自然
(略)場信用管理實施辦法》及《安徽省自然
(略)場失信行為懲戒清單(2020年版)》等文件規定,競買人在報名時
(略)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進行信用記錄查詢,如存在失信懲戒信息記錄或近5年以來在
(略)區域內存在失信記錄的,則不予受理申請。
4.競得人須自成交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簽訂項目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逾期未簽訂的取消競得資格,競買保證金不予返還。
5.競得人須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后30日內繳清全部土地出讓金。
6.競得人嚴格按照“標準地”投資建設協議約定的開竣工日期完成開工和竣工。
7.出讓人自簽訂出讓合同之日起30日內會同邢塘街道辦理土地移交手續,并負責監督受讓方將合同條款履行到位。宗地范圍內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拆遷至室內地坪,其他維持現狀,外部條件(道路、水、電、氣等)均以現狀為準。
8.競得人嚴格按照“標準地”投資建設協議約定的投產日期投產運行。
9.對閑置土地約定。按照自然資源部《閑置土地處置辦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10.對竣工期限的界定。競得人須自簽訂出讓合同之日起3個月內實質性開工建設,根據規劃建設方案,全部建筑物須一次性開工建設,不允許分期,并在開工建設后12個月內竣工。竣工后試產6個月后投產、達產。
11.競買人在辦理競買登記手續時,須書面承諾“已認真閱讀該宗地相關出讓文件并自愿受其約束,對土地現狀充分了解無異議,愿意在約定時間內現狀接收土地,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交付確認表》,不對宗地現狀交付和相關出讓文件有異議提出抗辯”。
LQ〔2025〕-G13號宗地資格要求:
1.該宗地以“標準地”形式采用掛牌方式:
(略)
2.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不接受聯合申請。
3.依據《安徽省自然
(略)場信用管理實施辦法》及《安徽省自然
(略)場失信行為懲戒清單(2020年版)》等文件規定,競買人在報名時
(略)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進行信用記錄查詢,如存在失信懲戒信息記錄或近5年以來在
(略)區域內存在失信記錄的,則不予受理申請。
4.競得人須自成交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簽訂項目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逾期未簽訂的取消競得資格,競買保證金不予返還。
5.競得人須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后30日內繳清全部土地出讓金。
6.競得人嚴格按照“標準地”投資建設協議約定的開竣工日期完成開工和竣工。
7.出讓人自簽訂出讓合同之日起30日內會同邢塘街道辦理土地移交手續,并負責監督受讓方將合同條款履行到位。宗地范圍內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拆遷至室內地坪,其他維持現狀,外部條件(道路、水、電、氣等)均以現狀為準。
8.競得人嚴格按照“標準地”投資建設協議約定的投產日期投產運行。
9.對閑置土地約定。按照自然資源部《閑置土地處置辦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10.對竣工期限的界定。競得人須自簽訂出讓合同之日起3個月內實質性開工建設,根據規劃建設方案,全部建筑物須一次性開工建設,不允許分期,并在開工建設后12個月內竣工。竣工后試產6個月后投產、達產。
11.競買人在辦理競買登記手續時,須書面承諾“已認真閱讀該宗地相關出讓文件并自愿受其約束,對土地現狀充分了解無異議,愿意在約定時間內現狀接收土地,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交付確認表》,不對宗地現狀交付和相關出讓文件有異議提出抗辯”。
三、本次掛牌出讓設有保留價,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本次掛牌公告期含競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記公告期,競得人取得土地后,在辦理初始登記時,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記。
五、本次出讓地塊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詳見《
(略)宗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須知》。
六、其他事項
1.申請人可于2025年7月8日8時至2025年8月4日16時前,到
(略)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獲取:
(略)
2.競買保證金到賬的截止時間為2025年8月4日16時前。
3.經審查,申請人具備申請條件,并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我局確認其競買資格。
4.競買人需提交的材料:詳見以上宗地的《掛牌出讓文件》。
5.提交競買申請前,競買申請人應對出讓宗地進行實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讓文件和宗地現狀;對出讓文件和宗地現狀有疑問的,應在競買申請前向
(略)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書面提出。
6.競買申請人一旦提出競買申請,即視為對出讓文件內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約束,對宗地現狀無異議。競買申請人競得出讓宗地后,不得以該宗地的出讓文件和現狀異議對成交結果及所簽署的相關文件提出抗辯。
七、此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地點:
(略)
掛牌地點:
(略)
掛牌時間:2025年7月28日8時至2025年8月6日16時止。
(略)開標大廳舉行掛牌出讓結果確認儀式。
備注:具體掛牌時間、地點:
(略)
八、聯系方式:
(略)
(略)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聯系人:
(略)
(略)聯系人:
(略)
開戶單位:
(略)
開戶銀行:
(略)(略):
(略)(略)
(略)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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