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對1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審批意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反饋我局環評科。公示期為2025年7月07日—2025年7月11日。
擬審批環境影響報告表
項目名稱:
(略)
年產200噸白酒5000噸灌裝水項目
建設地點:
(略)
河南省
(略)郭井固村村西1000米處
建設單位:
(略)
(略)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略)
建設項目概況:
項目屬于新建項目,占地面積4500平方米(租賃9803.91平方米廠院,實際用地面積約4500平方米),建筑面積2200平方米。年生產200噸白酒5000噸灌裝水。項目生產工藝技術1:選料-發酵-制曲-蒸餾-勾兌-灌裝-成品;2:水源采集-水質凈化過濾-灌裝-成品。項目主要生產設備有粉碎機,蒸餾鍋,凈化機,儲存罐,灌裝機,壓蓋機,封口機等設備。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廢水
本項目生產廢水主要為發酵產生的黃漿水、蒸餾產生的鍋底廢水、洗瓶廢水、生活污水、地面沖洗廢水、設備清洗廢水、軟水制備廢水以及鍋爐廢水。
項目發酵過程中產生的黃水回用于拌和窖泥及窖底養護;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由周邊村民定期拉到農田肥田,不外排;灌裝水制備濃水屬于清凈下水,用于車間地面沖洗外排
(略)自建污水處理站處理后用于周邊農田灌溉,不外排;鍋底廢水、鍋爐廢水、車間地面及設備沖洗廢水、洗瓶廢水、清洗水質凈化設備廢水和洗灌裝水瓶廢水經收集后排
(略)自建污水處理站處理后用于周邊農田灌溉,不外排;
(2)廢氣
本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廢氣主要包括糧食上料、粉碎產生的粉塵;大曲上料、粉碎產生的粉塵、發酵結束后產生的出窖廢氣;蒸餾過程中產生的有機廢氣;酒糟、陳化殘渣暫存過程中產生的揮發廢氣、污水處理站產生的惡臭氣體以及天然氣燃燒廢氣。
五糧、大曲上料、粉碎產生的粉塵經集氣罩收集后,通過布袋除塵器處理,達標后由一根15m高排氣筒(DA001)高空排放;
蒸餾產生的乙醇廢氣與酒糟貯存產生的乙醇廢氣經集氣罩(收集效率90%)收集,進入一套兩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效率為80%),經處理達標后通過一根15米高排氣筒排放(DA002);
天然氣鍋爐采用低氮燃燒達標處理后通過一根8米高排氣筒排放(DA003);
污水處理站設施加蓋密閉,
(略)達標處理后由15m高的排氣筒(DA004)排放;
本項目產生的廢氣為顆粒物、非甲烷總烴、鍋爐廢氣、NH3、H2S,顆粒物執行《河南省重污染天氣通用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4年修訂版)涉鍋爐企業A級要求、《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略))二級標準;非甲烷總烴執行《關于全省開展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議值》(豫環攻堅辦[2017]162號)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氣通用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4年修訂版)涉VOCs企業績效引領性指標;
鍋爐廢氣執行河南省地方標準《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1/
(略))表1);臭氣濃度NH3、H2S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略))。
(3)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來源于集中在粉碎機、洗瓶機以及各種風機、水泵噪聲等生產設備運行產生的噪聲,通過選用低噪聲的設備,全部設備置于密閉廠房內,在高噪聲設備底部增設防振墊,將高噪聲設備置于廠房中央,并加強設備維護,廠界滿足《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排放標準》(GB
(略))中的2類標準要求。
(4)固廢
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有廢活性炭、酒糟、陳化殘渣、污水處理站污泥、生活垃圾、除塵器收集的粉塵、破碎雜物。
破碎雜物暫存于一般固廢暫存間定期交環衛部門處理;酒糟、陳化殘渣暫存后外售養殖場作為飼料;除塵器收集的粉塵回用于生產;污水處理站污泥定期泵入板框壓濾機處理后暫存于一般固廢暫存間定期交環衛部門處理;廢活性炭暫存于危險廢物暫存間定期交有資質單位:
(略)
公眾參與情況:
(略)站公示,公示期內,無異議
聽證權利告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有重大利益關系的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上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公眾反饋意見的聯系方式:
(略)
辦理部門:
(略)生態環境
(略)分局
受理地點:
(略)
(略)2樓生態環境局窗口
聯系電話:
(略)
0392—
(略)
落款日期:
2025年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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