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任務名稱:
(略)
聯查部門
抽查事項
聯查對象
檢查主體
責任分工
抽查比例
時間安排
備注
1
2025年度糧食收儲企業部門聯合抽查
發展改革部門(糧食行政管理部門)
糧食收購活動監督檢查;地方儲備糧管理檢查。
糧食收儲企業
市、縣級發展改革部門(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市、縣級發展改革部門(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牽頭發起,
(略)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市級
(略)級儲備糧比例不低于備查庫點的30%,縣(區)級
(略)級儲備糧比例不低于備查庫點的50%,不設上限。
分兩批次;第一批2025年6月25日前完成,第二批2025年11月25日前完成。
省計劃
市場監管部門
在用計量器具監督檢查。
2
2025年度糧食加工企業部門聯合抽查
發展改革部門(糧食行政管理部門)
社會糧食流通監督檢查;企業“兩個安全”情況監督檢查。
糧食加工企業
市、縣級發展改革部門(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市、縣級發展改革部門(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牽頭發起,
(略)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原則上一般檢查事項抽查比例不高于10%,由各級糧食部門按實際情況自行確定比例。
分兩批次;第一批2025年6月25日前完成,第二批2025年11月25日前完成。
省計劃
市場監管部門
食品生產監督檢查。
3
2025年度全省營利性民辦學校部門聯合抽查
教育行政部門
招生簡章、辦學行為、教育教學質量、財務資產狀況以及實施學歷教育的營利性民辦學校執行電子學籍制度情況的檢查;學校教育裝備產品(含文體教育用品、教學儀器、校服等)的檢查。
營利性民辦學校
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衛生健康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牽頭發起,市、縣級教育行政、衛生健康、市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市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抽查基數和比例。原則上
(略)不少于2所學校隨機抽取;營利性民辦學校數超過10
(略),抽查比例不低于50%。
2025年4月至11月
省計劃
衛生健康部門
學校衛生監督執法檢查。
市場監管部門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檢查;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
4
2025年度學科類校外培訓部門聯合抽查
教育行政部門
培訓內容、培訓班次、招生對象、教師資質、培訓行為檢查。
面向中小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
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民政部門、市場監管部門、消防救援機構
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牽頭發起,同級民政、市場監管、消防救援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可以根據實際增加公安、衛生健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參與聯合抽查。)
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抽查基數和比例,原則上
(略)級不低于10%的比例隨機抽取。
2025年4月至11月
省計劃
民政部門
登記情況檢查。
市場監管部門
價格行為檢查;廣告發布行為檢查。
消防救援機構
消防安全情況檢查
5
2025年度科技類非學科校外培訓部門聯合抽查
科技部門
培訓內容、培訓班次、招生對象、教師資質、培訓行為檢查。
面向中小學生的非學科類(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
市、縣級科技部門、市場監管部門、消防救援機構
市、縣級科技部門牽頭發起,
(略)場監管、消防救援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可以根據實際增加教育、公安、衛生健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參與聯合抽查。)
按
(略)不低于10%的比例隨機抽取。
2025年4月至11月
省計劃
市場監管部門
價格行為檢查;廣告發布行為檢查;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
消防救援機構
消防安全情況檢查
6
2025年度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部門聯合抽查
文化和旅游部門
培訓內容、培訓班次、招生對象、教師資質、培訓行為檢查。
面向中小學生的非學科類(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
市、縣級文化和旅游部門、市場監管部門、消防救援機構
市級文化和旅游部門牽頭發起,市、縣級文化和旅游、市場監管、消防救援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可以根據實際增加教育、公安、衛生健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參與聯合抽查。)
按
(略)不少于20個機構的數量隨機抽取。
2025年4月至11月
省計劃
市場監管部門
價格行為檢查;廣告發布行為檢查;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
消防救援機構
消防安全情況檢查。
7
2025年度體育類校外培訓部門聯合抽查
體育部門
培訓內容、培訓班次、招生對象、教師資質、培訓行為檢查。
面向中小學生的非學科類(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
市、縣級體育部門、市場監管部門、消防救援機構
市、縣級體育部門牽頭發起,
(略)場監管、消防救援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地可以根據實際增加教育、公安、衛生健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參與聯合抽查。)
按
(略)不低于10%的比例隨機抽取。
2025年4月至11月
省計劃
市場監管部門
價格行為檢查;廣告發布行為檢查;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
消防救援機構
消防安全情況檢查。
8
2025年度全省勞動用工部門聯合抽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工資支付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情況檢查;勞動合同簽訂情況檢查。
全市存續企業
市、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市場監管部門、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管理部門
市、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牽頭發起,市場監管、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根據日常監管實際情況自行確定抽查基數和比例。
2025年4月至8月
省計劃
市場監管部門
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通航建筑物運行情況監督檢查。
交通運輸管理部門
9
2025年度職業技能培訓評價機構部門聯合抽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法律法規執行情況檢查。
職業技能教育培訓、鑒定機構
縣(市、區)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縣(市、區)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牽頭發起,同級教育行政、市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全市職業技能培訓機構88家(其中企業法人24家),抽查比例5%。
2025年4月至11月
教育行政部門
招生簡章、辦學行為、教育教學質量、財務資產狀況以及實施學歷教育的營利性民辦學校執行電子學籍制度情況的檢查;學校教育裝備產品(含文體教育用品、教學儀器、校服等)的檢查。
市場監管部門
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
10
2025年度職業技能人才評價機構部門聯合抽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職業技能人才評價機構法律法規執行情況檢查。
職業技能鑒定機構
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牽頭發起,
(略)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全市職業技能人才評價機構35家(其中企業法人17家),抽查比例5%。
2025年4月至11月
市場監管部門
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
11
2025年
(略)人力
(略)場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部門聯合抽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人力
(略)場法律法規執行情況檢查。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市、縣(市、區)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市、縣(市、區)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牽頭發起,
(略)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全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572家;抽查比例3%。
2025年4月至11月
市場監管部門
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
12
2025年度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企業部門聯合抽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法律法規執行情況檢查。
全市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企業
市、縣(市、區)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市、縣(市、區)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牽頭發起,
(略)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全市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企業共108家;抽查比例為5%。
2025年4月至11月
市場監管部門
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
13
2025年度賓館、旅店部門聯合抽查
公安部門
賓館、旅店取得許可證和治安管理情況的檢查。
全市賓館、旅店、民宿等住宿經營單位:
(略)
縣級公安部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文化和旅游部門、衛生健康部門、消防救援機構
縣級公安部門牽頭發起,同級住房城鄉建設、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部門、消防救援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根據實際情況按照不超過5%的比例隨機抽取。
2025年4月至11月
省計劃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房屋質量安全的檢查;星級賓館、酒店等場所一次性用品使用情況檢查。
文化和旅游部門
星級酒店懸掛標識標牌情況檢查;
(略)傳播秩序情況的檢查。
衛生健康部門
賓館、旅店衛生情況的檢查。
消防救援機構
消防安全情況檢查。
14
2025年度新型住宿服務部門聯合抽查
商務部門
對新型住宿服務企業審核、登記、安全等進行檢查。
新型住宿服務企業
市、縣級商務部門、公安部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文化和旅游部門、市場監管部門、消防救援機構
市級商務部門牽頭發起,市、縣級公安、住房城鄉建設、文化和旅游、市場監管、消防救援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根據實時數據合理確定抽查比例。
2025年3月至10月
省計劃
公安部門
治安安全情況檢查。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
文化和旅游部門
對等級旅游民宿服務質量進行規范。
市場監管部門
登記(備案)事項檢查。
消防救援機構
消防安全情況檢查。
15
2025年度民爆生產、銷售和爆破企業部門聯合抽查
工業和信息化部門
銷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業違法銷售、儲存民用爆炸物品;未經許可銷售民用爆炸物品。
民用爆炸物品生產企業、銷售企業和爆破企業
市、縣(市、區)級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民爆行業主管部門)、公安部門、氣象部門、消防救援機構
市、縣(市、區)級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民爆行業主管部門)牽頭發起,同級公安、氣象、消防救援機構按職責分工負責。
抽查基數全部2戶企業,抽查比例100%。
2025年4月至11月
公安部門
民用爆炸物品購買、運輸和流向登記行為的檢查。
氣象部門
防雷安全檢查。
消防救援機構
消防安全情況檢查。
16
2025年度公章刻制企業部門聯合抽查
公安部門
公章刻制業治安管理檢查。
全市公章刻制企業
縣級公安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縣級公安部門牽頭發起,
(略)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目前,全市印章刻制業共190家,
(略)區隨機抽取2家。
2025年4月至11月
省計劃
市場監管部門
價格行為檢查。
17
2025年度食鹽定點批發企業部門聯合抽查
工業和信息化部門
對食鹽定點批發企業的監管。
全市食鹽定點批發企業
市、縣(市、區)級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市、縣(市、區)級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牽頭發起,
(略)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全市5戶;抽查比例:60%。
2025年4月至11月
市場監管部門
一般風險食品銷售監督檢查;登記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
18
2025年度養老機構部門聯合抽查
民政部門
服務質量安全、資金安全、突發事件應對、從業人員監督等檢查。
已備案養老機構
市、縣級民政部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市場監管部門、消防救援機構
市、縣級民政部門牽頭發起,同級住房城鄉建設、市場監管、消防救援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全市養老機構149戶,總體抽查比例約10%。
2025年6月至10月
省計劃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建筑消防設計審查和驗收監督檢查。
市場監管部門
登記(備案)事項檢查;虛假宣傳行為檢查;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檢查;保健食品銷售監督檢查;特種設備使用單位:
(略)
消防救援機構
消防安全情況檢查。
19
2025年度經營性公墓建設管理部門聯合抽查
民政部門
服務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對、從業人員監督等檢查。
經營性公墓
市、縣級民政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市、縣級民政部門牽頭發起,
(略)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市抽查數量不少于2家。
2025年4月至10月
省計劃
市場監管部門
價格行為檢查;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
20
2025年度司法鑒定所部門聯合抽查
司法行政部門
司法鑒定機構執業情況監督檢查。
司法鑒定所
縣(市、區)級司法行政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市級司法行政部門牽頭發起,
(略)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司法鑒定機構7戶,按8%比例隨機抽取。
2025年4月至11月
市場監管部門
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情況,明碼標價情況及其他價格行為的檢查。
21
2025年度律師事務所部門聯合抽查
司法行政部門
律師事務所法定設立條件情況;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執業情況。
律師事務所
縣(市、區)級司法行政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市級司法行政部門牽頭發起,
(略)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全市律師事務所89戶,按8%比例隨機抽取。
2025年4月至11月
市場監管部門
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情況,明碼標價情況及其他價格行為的檢查。
22
2025年度代理記賬機構部門聯合抽查
財政部門
會計監督檢查。
代理記賬機構
縣(市、區)級財政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縣(市、區)級財政部門牽頭發起,
(略)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2025年4月至11月
市場監管部門
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
23
2025年度政府采購代理機構:
(略)
財政部門
政府采購代理機構:
(略)
政府采購代理機構:
(略)
市級財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市級財政部門牽頭發起,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全市96家;抽查比例5%。
2025年4月至11月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工資支付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情況檢查;勞動合同簽訂情況檢查。
24
2025年度全省林草種子生產經營部門聯合抽查
林業主管部門
生產用地情況;承諾踐諾情況;植物新品種引種;林草種子生產經營者生產經營檔案;林草種子標簽保有及填寫;林草種子質量;是否正常開展生產經營活動;是否在林草種子生產經營許可
(略)域外開展生產經營或設立分支機構;是否存在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林草種子生產經營單位:
(略)
省、市、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各級林業主管部門牽頭發起,
(略)場監管部門參加。
各級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抽查基數;抽查比例為10%。
2025年4月至11月
省計劃
市場監管部門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監督專項抽查;商標使用行為的檢查。
25
2025年度陸生野生動物經營利用部門聯合抽查
林業主管部門
是否按照特許獵捕證、狩獵證規定的種類、數量、地點:
(略)
陸生野生動物經營利用單位:
(略)
省、市、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各級林業主管部門發起,
(略)場監管部門參加。
各級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抽查基數;抽查比例省級4%,市、縣級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2025年4月至11月
省計劃
市場監管部門
對野生動物非法交易相關行為的檢查。
26
2025年度水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部門聯合抽查
農業農村部門
人工繁育和經營利用資質檢查;人工繁育和經營利用物種情況檢查;物種系譜、人工繁育和經營利用檔案檢查;人工繁育、經營利用許可證有效期和年度審驗情況檢查;人工繁育場所、設施和技術檢查;水生野生動物標識使用情況檢查。
持有人工繁育、經營利用水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許可,申報水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標識的的單位:
(略)
省、市、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市、
(略)場監管部門
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發起,市、縣級農業農村、市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抽查基數325家,按5%比例隨機抽取。
2025年4月至11月
省計劃
市場監管部門
對野生動植物非法交易相關行為的檢查。
27
2025年度獸藥質量部門聯合抽查
農業農村部門
獸藥生產質量管理規范檢查。
持有有效期內生產許可證的獸藥生產企業
省、市、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市、
(略)場監管部門
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發起,市、縣級農業農村、市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抽查基數45家,按照20%比例抽查。
2025年4月至11月
省計劃
市場監管部門
廣告發布行為的檢查;商標(含集體商標、證明商標)使用行為的檢查。
28
2025年度農藥生產部門聯合抽查
農業農村部門
原材料有關許可證明文件,生產工藝流程,生產記錄等情況。
農藥生產企業
省、市、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市、
(略)場監管部門。
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發起,市、縣級農業農村、市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抽查基數101家,按照6%比例抽查。
2025年4月至11月
省計劃
市場監管部門
廣告發布行為的檢查;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監督專項抽查;商標(含集體商標、證明商標)使用行為的檢查。
29
2025年度種畜禽生產經營部門聯合抽查
農業農村部門
種畜禽生產經營監督檢查;動物衛生監督管理。
種畜禽生產經營企業
縣(市、區)級農業農村部門、生態環境部門。
市級農業農村部門牽頭發起,縣(市、區)級農業農村、生態環境部門具體實施。
(略)級種畜禽生產經營企業30家,抽查2家。
2025年4月至11月
生態環境部門
排污單位:
(略)
30
2025年度生豬屠宰活動部門聯合抽查
農業農村部門
生豬屠宰活動監督檢查;動物衛生監督管理
生豬屠宰廠(場)
縣(市、區)級農業農村部門、生態環境部門
市級農業農村部門牽頭發起,縣(市、區)級農業農村、生態環境部門具體實施。
(略)級生豬屠宰企業7家;抽查1家。
2025年4月至11月
生態環境部門
排污單位:
(略)
31
2025年度動物診療許可機構部門聯合抽查
農業農村部門
動物診療許可檢查。
全市從事動物診療活動的機構
縣(市、區)級農業農村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市級農業農村部門牽頭發起,縣(市、區)級農業農村、市場監管部門具體實施。
全市約200家,按照1%比例抽取。
2025年4月至11月
市場監管部門
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
32
2025年度肥料生產經營部門聯合抽查
農業農村部門
有機肥料產品質量檢查;登記產品標簽標識檢查。
省內登記的有機肥料生產企業
省、市、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市、
(略)場監管部門。
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發起,縣農業農村、市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重點監管的有機肥料企業約35家,按照100%比例抽取。
2025年4月至11月
省計劃
市場監管部門
廣告發布行為的檢查;商標(含集體商標、證明商標)使用行為的檢查。
33
2025年度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部門聯合抽查
農業農村部門
企業生產經營資質檢查;生產經營檔案檢查;生產經營品種、標簽檢查;生產經營品種質量、真實性檢查。
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企業
省、市、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市、
(略)場監管部門。
省、市農業農村部門牽頭發起,市、縣級農業農村、市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省級發證企業70家。蕪湖發證企業11家,抽查1家。
2025年6月至11月
省計劃
市場監管部門
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價格行為檢查;商標(含集體商標、證明商標)使用行為的檢查。
34
2025年度飼料、飼料添加劑部門聯合抽查
農業農村部門
生產許可條件的檢查;生產記錄和檢驗記錄的檢查;產品標簽規范使用情況的檢查。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
省、市、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市、
(略)場監管部門
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發起,市、縣級農業農村、市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抽查基數491家,按照3%比例隨機抽取。
2025年4月至11月
省計劃
市場監管部門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監督專項抽查;商標(含集體商標、證明商標)使用行為的檢查。
35
2025年度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部門聯合抽查
農業農村部門
企業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許可證;生產經營檔案檢查;標識檢查等。
轉基因加工企業
省、市、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市、
(略)場監管部門
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發起,市、縣級農業農村、市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抽查基數83家,按照36%比例抽取。
2025年4月至11月
省計劃
市場監管部門
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
36
2025年度測繪行業部門聯合抽查
自然資源規劃(林業主管部門)
測繪資質檢查;測繪安全生產檢查;測繪項目成果質量檢查;地理信息安全檢查。
測繪資質企業
市級自然資源規劃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市級自然資源規劃部門發起,
(略)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全市40家;抽查比例不超過25%。
2025年4月至11月
市場監管部門
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
37
2025年度木材加工經營行業部門聯合抽查
自然資源規劃(林業主管部門)
是否存在違規收購、存儲、加工、銷售、運輸、利用松木及其產品行為;是否存在違規收購、加工、調運、使用其他森林植物及其產品行為。
木材加工經營企業
市級、縣(市、區)級自然資源規劃(林業主管部門)、生態環境部門
市、縣(市、區)級自然資源規劃(林業主管部門)門牽頭發起,同級生態環境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級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抽查基數;抽查
(略)級5%,縣級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2025年4月至11月
生態環境部門
排污單位:
(略)
38
2025年度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污染防治情況部門聯合抽查
生態環境部門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污染防治情況。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
市、縣級生態環境部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市、縣級生態環境部門牽頭發起,同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參與。
全市基數21家(動態更新);抽查比例100%。
2025年4月至11月
省計劃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城
(略)城生活污水處理廠運營情況。
39
2025年度ODS類企業部門聯合抽查
生態環境部門
ODS物質的生產、使用、銷售、維修、回收、銷毀及原料用途企業的監管。
涉及ODS物質生產、使用、銷售、維修、回收、銷毀及原料用途的企業
市、縣級生態環境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市、縣級生態環境部門牽頭發起,
(略)場監管部門參與。
全市基數13家(動態更新),抽查比例100%。
2025年4月至11月
省計劃
市場監管部門
登記(備案)事項檢查。
40
2025年度核與輻射安全類部門聯合抽查
生態環境部門
一般核技術利用單位:
(略)
核技術利用單位:
(略)
市、縣級生態環境部門,同級衛生健康部門
重點核技術利用單位:
(略)
重點核技術利用單位:
(略)
2025年4月至11月
衛生健康部門
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
(略)
41
2025年度全省城鎮燃氣經營部門聯合抽查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燃氣經營企業安全檢查。
城市(縣城)燃氣經營企業
市、縣級燃氣主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氣象部門
市、縣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牽頭發起,
(略)場監管、氣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按照3%比例隨機抽取。
2025年7月至9月
省計劃
市場監管部門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
(略)
氣象部門
防雷安全檢查。
42
2025年度房地產開發企業資
(略)場行為部門聯合抽查
住房城鄉建設(房管)部門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商品房預售等事項的檢查。
全市房地產開發企業
市、縣級住房城鄉建設(房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市、縣級住房城鄉建設(房管)部門牽頭發起,
(略)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抽查比例不少于2%。
2025年4月至10月
省計劃
市場監管部門
合同格式條款的檢查;廣告發布行為的檢查。
43
2025年度全省物業服務企業部門聯合抽查
住房城鄉建設(房管)部門、城市管理部門
物業服務企業服務項目信息公開、安全管理責任落實、合同備案、裝修登記制度等事項的檢查;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情況監督檢查。
全市物業服務企業
市、縣級住房城鄉建設(房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市、縣級住房城鄉建設(房管)部門牽頭發起,同
(略)管理、市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抽查比例不少于2%。
2025年4月至10月
省計劃
市場監管部門
價格行為檢查;合同格式條款的檢查;特種設備使用單位:
(略)
44
2025年度全省房地產經紀機構部門聯合抽查
住房城鄉建設(房管)部門
房地產經紀機
(略)場行為監督管理。
全市房地產經紀機構和人員
市、縣級住房城鄉建設(房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市、縣級住房城鄉建設(房管)部門牽頭發起,
(略)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抽查比例不少于2%。
2025年4月至10月
省計劃
市場監管部門
合同格式條款的檢查;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
45
2025年度全省房地產估價機構、注冊房地產估價師部門聯合抽查
住房城鄉建設(房管)部門
房地產估價機構
(略)場行為監督管理;注冊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行為檢查。
全市房地產估價機構及注冊房地產估價師
市、縣級住房城鄉建設(房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市、縣級住房城鄉建設(房管)部門牽頭發起,
(略)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抽查比例不少于2%。
2025年4月至10月
省計劃
市場監管部門
合同格式條款的檢查;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
46
2025年度建筑工程質量部門聯合抽查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檢查。
符合檢查條件的在建工程
省、市、縣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市場監管部門、國防動員部門、氣象部門
省、市、縣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牽頭發起,
(略)場監管、國防動員、氣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符合檢查條件的在建工程項目,抽查比例不超過2%。
2025年9月至11月
省計劃
市場監管部門
生產、銷售領域建筑材料產品質量檢查。
國動(人防)部門
人防設施質量檢查。
氣象部門
防雷安全檢查。
47
2025年
(略)供水企業部門聯合抽查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城市供水生產質量安全檢查。
供水企業
市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水務部門、衛生健康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市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牽頭發起,同級水務、衛生健康、市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全市6家;抽查比例30%。
2025年4月至11月
水務部門
取水單位:
(略)
衛生健康部門
飲水供水單位:
(略)
市場監管部門
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情況,明碼標價情況及其他價格行為的檢查;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
48
2025年度建筑業資質企業部門聯合抽查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建筑業企業資
(略)場行為監督檢查。
建筑業企業
市、縣(市、區)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
市、縣(市、區)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牽頭發起,同級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全市總數:76家;各級抽查比例5%。
2025年4月至11月
工業和信息化部門
建設工程違反規定使用袋裝水泥或者現場攪拌混凝土、現場攪拌砂漿的行為。違反規定使用粘土磚行為。
49
2025年度建筑工程施工企業部門聯合抽查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檢查(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檢查)。
建筑工程施工企業
市、縣(市、區)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生態環境部門、城市管理部門
市、縣(市、區)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牽頭發起,同級生態環境、城市管理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全市總數:110家;各級抽查比例5%。
2025年4月至11月
生態環境部門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監督檢查。
城市管理部門
工程施工單位:
(略)
50
2025年度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部門聯合抽查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監督檢查。
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
市、縣(市、區)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市、縣(市、區)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牽頭發起,
(略)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全市總數:10家;各級抽查比例10%。
2025年4月至11月
市場監管部門
基本情況及變更;體系文件;人員;報告和原始記錄;儀器設備與場所設施;分包;能力驗證;信息上報;證書標志使用;耗材儲存及使用情況;內部審核和管理評審;關注公正性情況;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
51
2025
(略)危險貨物運輸企業部門聯合抽查
交通運輸管理部門
危險貨物(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的許可以及運輸工具的安全管理和從業人員資格認可。
(略)(略)危險貨物運輸企業
市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公安部門、生態環境部門
市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牽頭發起,同級公安、生態環境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根據經營企業實際數量,總體比例不超過5%,根據信用類別不同,對守信、警示、失信、嚴重失信企業分別按1%、10%、50%和80%比例抽取。
2025年4月至11月
省計劃
公安部門
運輸車輛資質是否齊全、是否存在逾期未檢驗和未報廢、非法改裝、使用性質不符合等安全隱患。
生態環境部門
危險廢物轉移聯單運行情況的檢查。
52
2025
(略)運輸新業態企業部門聯合抽查(網絡預約出租車)
交通運輸管理部門
(略)絡預約出租汽車企業經營活動;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情況;抽成“陽光行動”落實情況。
(略)及注冊車輛、駕駛人員
市、縣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公安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市場監管部門、稅務部門
市、縣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牽頭發起,同級公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市場監管、稅務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根據經營企業實際數量,總體比例不超過5%,根據信用類別不同,對守信、警示、失信、嚴重失信企業分別按1%、10%、50%和80%比例抽取。
2025年4月至11月
省計劃
公安部門
車輛是否存在逾期未檢驗和未報廢等安全隱患;車輛及駕駛人員是否有多次交通違法未處理。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勞動規章制度建設情況;明確與從業人員用工關系、簽訂協議等情況;從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情況;保障從業人員獲得合理勞動報酬情況;保障從業人員獲得合理休息情況。
市場監管部門
價格行為檢查。
稅務部門
履行納稅義務、扣繳稅款義務及其他稅法遵從情況的檢查。
53
城市公共汽車客運運營服務部門聯合抽查
交通運輸管理部門
城市公共汽車客運運營服務行為。
城市公共汽車客運經營人、公交車輛
市、縣(市、區)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公安部門
市、縣(市、區)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牽頭發起,同級公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市級原則上抽取1家,各縣(市、區)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2025年4月至11月
公安機關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查;消防安全檢查。
54
2025年度港口(碼頭)生產經營活動部門聯合抽查
交通運輸管理部門
港口經營許可事中事后監管;沿江港口的港口設施保安計劃履行情況。
注冊許可的港口企業以及取得《港口設施保安符合證書》的港口企業。
市、縣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生態環境部門、水利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市、縣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牽頭發起,同級生態環境、水利、市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抽查比例。
2025年4月至11月
省計劃
生態環境部門
港口碼頭污染防治情況。
水利部門
項目許可檢查;建設情況檢查。
市場監管部門
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價格行為檢查;特種設備使用單位:
(略)
55
2025
(略)運輸新業態企業部門聯合抽查(
(略))
交通運輸管理部門
(略)絡貨運經營者對實際承運車輛及駕駛員資質審查情況的檢查;網絡貨運經營者虛構交易、運輸、結算信息的檢查。
注冊在我省、
(略)
市、縣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市場監管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稅務部門
市、縣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牽頭發起,
(略)場監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稅務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根據經營企業實際數量,市級原則上抽查1-2戶企業。各縣(市、區)根據實際自行確定。
2025年4月至11月
省計劃
市場監管部門
價格行為檢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保障從業人員獲得合理勞動報酬情況檢查。
稅務部門
履行納稅義務、扣繳稅款義務及其他稅法遵從情況的檢查
56
2025
(略)運輸客運站經營部門聯合抽查
交通運輸管理部門
(略)運輸客運站經營的監督檢查。
(略)(略)運輸客運站經營單位:
(略)
市、縣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衛生健康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市、縣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牽頭發起,同級衛生健康、市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根據經營企業實際數量,總體比例不超過5%,根據信用類別不同,對守信、警示、失信、嚴重失信企業分別按1%、10%、50%和80%比例抽取。
2025年4月至11月
省計劃
衛生健康部門
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執法檢查。
市場監管部門
價格行為檢查;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
57
2025年度班車客運經營部門聯合抽查
交通運輸管理部門
(略)旅客運輸企業、車輛資質和駕駛人員、車輛動態監控情況。
(略)取得許可的班車客運企業
市、縣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市、縣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牽頭發起,同級公安、市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抽查比例。
2025年4月至11月
省計劃
公安部門
運輸車輛資質是否齊全、是否存在逾期未檢驗和未報廢、非法改裝、使用性質不符合等安全隱患。
市場監管部門
價格行為檢查;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
58
2025
(略)普通貨物運輸企業部門聯合抽查
交通運輸管理部門
(略)普通貨物運輸經營許可的檢查。
(略)普通貨物運輸經營企業
市、縣(市、區)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公安部門
市、縣(市、區)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牽頭發起,同級公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根據經營企業實際數量,總體比例不超過5%,根據信用類別不同,對守信、警示、失信、嚴重失信企業分別按1%、10%、50%和80%比例抽取。
2025年4月至10月
公安部門
(略)普通貨物運輸經營許可的檢查
59
2025
(略)運輸貨運站(場)經營部門聯合抽查
交通運輸管理部門
(略)運輸貨運站(場)經營的監督檢查。
貨運站場經營企業
市、縣(市、區)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市場監管部門、公安部門
市、縣(市、區)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牽頭發起,
(略)場監管、公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根據經營企業實際數量,總體比例不超過5%,根據信用類別不同,對守信、警示、失信、嚴重失信企業分別按1%、10%、50%和80%比例抽取。
2025年4月至10月
市場監管部門
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
公安部門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查;消防安全檢查。
60
2025年度巡游出租車經營企業部門聯合抽查
交通運輸管理部門
巡游出租車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
全市巡游出租車經營企業
市、縣(市、區)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市、縣(市、區)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牽頭發起,
(略)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根據經營企業實際數量,總體比例不超過5%,根據信用類別不同,對守信、警示、失信、嚴重失信企業分別按1%、10%、50%和80%比例抽取。
2025年4月至10月
市場監管部門
在用計量器具監督檢查;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
61
2025年度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行為部門聯合抽查
交通運輸管理部門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行為的監督檢查。
駕駛員培訓機構
市、縣(市、區)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市、縣(市、區)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牽頭發起,
(略)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根據經營企業實際數量,總體比例不超過5%,根據信用類別不同,對守信、警示、失信、嚴重失信企業分別按1%、10%、50%和80%比例抽取。
2025年4月至10月
市場監管部門
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
62
2025年度機動車維修經營部門聯合抽查
交通運輸管理部門
機動車維修經營的監督檢查。
機動車維修經營企業
市、縣(市、區)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生態環境部門
市、縣(市、區)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牽頭發起,同級生態環境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根據經營企業實際數量,總體比例不超過5%,根據信用類別不同,對守信、警示、失信、嚴重失信企業分別按1%、10%、50%和80%比例抽取。
2025年4月至10月
生態環境部門
污染防治措施落實情況檢查。
63
2025
(略)運輸經營活動部門聯合抽查
交通運輸管理部門
(略)運輸經營活動監督檢查。
(略)運輸經營企業、國內船舶管理業經營企業
市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急管理部門
市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牽頭發起,同級應急管理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根據經營企業實際數量,總體比例不超過5%,根據信用類別不同,對守信、警示、失信、嚴重失信企業分別按1%、10%、50%和80%比例抽取。
2025年4月至10月
應急管理部門
危險化學品包裝、運輸、裝卸等安全檢查。
64
2025年度與航道有關工程項目建設單位:
(略)
交通運輸管理部門
對市級權限范圍內建設項目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審核意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全市與航道有關工程項目建設單位:
(略)
市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生態環境部門
市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牽頭發起,同級生態環境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根據經審核的數量,按15%比例抽取。
2025年4月至10月
生態環境部門
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落實情況的檢查。
65
2025年度取水單位:
(略)
水務部門
取水單位:
(略)
全市取水單位:
(略)
市、縣(市、區)級水務部門、生態環境部門部門
市、縣(市、區)級水務部門牽頭發起,同級生態環境部門按職責分工配合。
全市取水單位:
(略)
2025年4月至11月
生態環境部門
排污單位:
(略)
66
2025年新車
(略)場部門聯合抽查
商務部門
汽車銷售行為、汽車
(略)場秩序檢查。
新車銷售企業
市、縣級商務部門、市場監管部門、稅務部門
市、縣級商務部門牽頭發起,
(略)場監管、稅務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根據實時數據合理確定抽查比例。
2025年3月至10月
省計劃
市場監管部門
價格行為檢查;合同格式條款的檢查。
稅務部門
履行納稅義務、扣繳稅款義務及其他稅法遵從情況的檢查。
67
2025年度二
(略)場部門聯合抽查
商務部門
二手車
(略)場經營者、二手車經營主體備案情況檢查;二手車交易信息采集情況檢查。
二手車
(略)場經營者、二手車經營主體(含二手車經銷、經紀、評估等)
市、縣級商務部門、公安部門、市場監管部門、稅務部門
市、縣級商務部門牽頭發起,同級公安、市場監管、稅務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根據實時數據合理確定抽查比例。
2025年4月至10月
省計劃
公安部門
內部治安保衛機構或者配備專(兼)職保衛人員情況檢查;內部治安保衛制度建立情況檢查;內部視頻監控設備安裝、運行情況,視頻監控錄像資料留存情況、服務對象和機動車的基本信息登記情況。
市場監管部門
價格行為檢查;合同格式條款的檢查;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
稅務部門
履行納稅義務、扣繳稅款義務及其他稅法遵從情況的檢查。
68
2025年度報廢機動車回收行業部門聯合抽查
商務部門
回收拆解企業符合資質認定條件情況檢查;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程序合規情況檢查;《資質認定書》使用合規情況檢查、出具《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情況檢查;“五大總成”及其他零部件處置情況檢查。
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
市、縣級商務部門、公安部門、生態環境部門、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市、縣級商務部門牽頭發起,同級公安、生態環境、交通運輸管理、市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根據實時數據合理確定抽查比例。
2025年4月至10月
省計劃
公安部門
內部治安保衛機構或者配備專(兼)職保衛人員情況檢查;內部治安保衛制度建立情況檢查;內部視頻監控設備安裝、運行情況,視頻監控錄像資料留存情況的檢查;服務對象和機動車的基本信息登記情況的檢查。
生態環境部門
報廢機動車拆解企業危險物管理情況檢查。
交通運輸管理部門
對相關機動車維修企業零配件采購來源和維修零部件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市場監管部門
合同格式條款的檢查。
69
2025年度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部門聯合抽查
商務部門
單用途商業預付卡資金管理;單用途商業預付卡法律責任。
品牌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發卡企業和集團單用途預付卡發卡企業(省級檢查)、規模發卡企業(市級檢查)
省、市級商務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省、市級商務部門牽頭發起,
(略)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省、市兩級均按照不超過12%的比例抽查。
2025年4月至11月
省計劃
市場監管部門
合同格式條款的檢查;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
70
2025年度拍賣經營企業部門聯合抽查
商務部門
對拍賣企業經營權和拍賣師情況的檢查。
全市取得拍賣經營批準證書的企業
市、縣級商務部門、公安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市級商務部門牽頭發起,市、縣級商務、公安、市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市根據實時數據確定抽查基數,按不低于5%比例隨機抽取。
2025年4月至10月
省計劃
公安部門
拍賣業治安管理檢查。
市場監管部門
拍賣活動經營資格的檢查。
71
2025年度成品油經營企業經營行為部門聯合抽查
商務部門
對企業零售成品油經營資質開展檢查;對企業購銷、出入庫、油品來源、銷售去向、檢驗報告、檢查記錄等相關臺賬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開展檢查;對企業崗位制度、操作規章、工作制度的建立情況開展檢查。
成品油批發、倉儲、零售經營企業
市、縣級商務部門、公安部門、生態環境部門、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急管理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市、縣級商務部門牽頭發起,同級公安、生態環境、交通運輸管理、應急管理、市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全省約5000家成品油經營企業,總體抽查比例不低于2%。
2025年4月至11月
省計劃
公安部門
對企業反恐工作措施開展檢查。
生態環境部門
對企業油氣回收裝置和其他涉及環境保護制度建設和實施情況開展檢查。
交通運輸管理部門
對企業涉及成品油運輸活動開展檢查。
應急管理
部門
對依法應當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企業危險化學品經營資質、安全生產制度建設、設備設施等安全生產管理實施情況開展檢查。
市場監管
部門
登記(備案)事項檢查;油品質量、商標使用和經營行為進行檢查。
72
2025年度商業特許經營活動部門聯合抽查
商務部門
對開展商業特許經營活動的企業是否具備相應條件、是否合規備案、備案時是否隱瞞有關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是否依規進行信息披露的情況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監督。
全市商業特許經營備案企業
市、縣級商務部門、市場監管部門、公安部門
市級商務部門牽頭發起,市、縣級商務、公安、市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抽查比例不少于10%。
2025年4月至10月
省計劃
公安部門
以特許經營的名義從事傳銷活動、利用特許經營合同騙取他人錢財等構成合同詐騙或其他詐騙的、以及其他特許經營違法涉及犯罪行為依法處置。
市場監管部門
廣告發布行為檢查;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商標使用行為的檢查。
73
2025年度再生資源回收經營活動部門聯合抽查
商務部門
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備案情況檢查。
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
市、縣級商務部門、公安部門、生態環境部門、城市管理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市級商務部門牽頭發起,市、縣級公安、生態環境、城市管理、市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根據實時數據合理確定抽查比例(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備案數量1000個及以
(略),抽查數量不少于30個;備案數量1000個以
(略),抽查數量不少于20個)。
2025年4月至10月
省計劃
公安部門
回收生產性廢舊金屬的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向所
(略)公安機關備案情況檢查;再生資源回收活動治安管理情況檢查。
生態環境部門
再生資源回收過程中環境污染的防治情況檢查。
城市管理部門
(略)點落實環境衛生管理有關法律法規情況進行檢查。
市場監管部門
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
74
2025年度重點稽查對象部門聯合抽查
稅務部門
履行納稅義務、扣繳稅款義務及其他稅法遵從情況的檢查。
列入各級重點稽查對象名錄的納稅人
省、市級稅務部門,市、
(略)場監管部門
省、市級稅務部門牽頭發起,
(略)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級自行維護本級重點稽查對象名錄,抽查比例不低于為20%。
2025年4月至11月
省計劃
市場監管部門
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
75
2025年度
對外勞務合
作經營行為
部門聯合檢
查
商務部門
對外勞務合作監督管理:對是否足額繳納勞務備用金、是否按規定報送統計資料進行檢查;對外派勞務項目合同備案進行檢查;安全生產檢查。
全市對外勞務合作企業
市級商務局、市場監管部門
市級商務部門牽頭發起,
(略)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全市對外勞務合作企業3家,抽查比例:35%。
2025年4月至11月
市場監管部門
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
76
2025年度全省娛樂場所(游藝廳、室,舞廳)部門聯合抽查
文化和旅游部門
娛樂場所取得、公示相關許可證及其他情況的檢查。
全市娛樂場所(游藝廳、室,舞廳)
市、縣級文化和旅游部門、公安部門、衛生健康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市級文化和旅游部門牽頭發起,各級公安、衛生健康、市場監管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按照10%比例隨機抽取。
2025年4月至11月
省計劃
公安部門
治安安全情況檢查。
衛生健康部門
衛生狀況及衛生制度的檢查。
市場監管部門
登記(備案)事項;公示信息情況檢查。
77
2025年度全省營業性演出經營活動從業單位:
(略)
文化和旅游部門
營業性演出經營活動從業單位:
(略)
全市營業性演出經營活動從業單位:
(略)
市、縣級文化和旅游部門、公安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市級文化和旅游部門牽頭發起,市、縣級文化和旅游、公安、市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按照10%比例隨機抽取。
2025年4月至11月
省計劃
公安部門
治安安全情況檢查。
市場監管部門
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
78
2025年度全省藝術品經營單位:
(略)
文化和旅游部門
藝術品經營單位:
(略)
全市藝術品經營單位:
(略)
市、縣級文化和旅游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市級文化和旅游部門牽頭發起,市、縣級文化和旅游、市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按照10%比例隨機抽取。
2025年4月至11月
省計劃
市場監管部門
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
79
2025
(略)絡經營旅行社業務部門聯合抽查
文化和旅游部門
旅行社取得許可證情況的檢查;旅行社經營情況的檢查;
(略)絡經營旅行社業務抽查;
(略)站抽查。
全市旅行社及其分支機構、
(略)、
(略)站
市、縣級文化和旅游部門、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省文化和旅游廳牽頭發起,市、縣級文化和旅游、交通運輸管理、市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全省約2200家,按10%比例隨機抽取。
2025年4月至11月
省計劃
交通運輸管理部門
旅行社租(使)用的旅游包車資質和駕駛員從業資質檢查;旅行社使用的旅游包車客運標志牌檢查;道路旅游客運企業許可的監督檢查。
市場監管部門
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價格行為檢查。
80
2025年度文物保護單位:
(略)
文物部門
“四有”工作落實情況檢查;防火、防盜、防自然損壞措施落實情況檢查;不可移動文物修繕保護情況檢查。
全市文物保護單位:
(略)
市、縣級文物部門、消防救援機構
市級文物部門牽頭發起,市、縣級文物部門、消防救援機構按職責分工負責。
(略)不少于10家從各地文物保護單位:
(略)
2025年4月至11月
省計劃
消防救援機構
消防安全情況檢查。
81
2025年度電影院部門聯合抽查
文化和旅游部門
電影發行放映單位:
(略)
全市電影院
市、縣(市、區)級文化和旅游部門、衛生健康部門、消防救援機構
市、縣(市、區)級文化和旅游部門牽頭發起,同級衛生健康、消防救援機構按職責分工負責。
市級共24家,按照20%抽查;
(略)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2025年4月至11月
衛生健康部門
衛生狀況及衛生制度的檢查。
消防救援機構
消防安全情況檢查。
82
2025
(略)文化單位:
(略)
文化和旅游部門
(略)文化單位:
(略)
(略)文化單位:
(略)
市、縣(市、區)級文化和旅游部門、公安部門
市級文化和旅游部門牽頭發起,同級公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略)文化單位:
(略)
2025年4月至11月
公安部門
(略)絡及治安安全檢查;網絡安全保護技術措施檢查。
83
2025年度印刷行業部門聯合抽查
文化和旅游部門
出版物印刷單位:
(略)
全市印刷企業
市、縣(市、區)級文化和旅游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市、縣(市、區)級文化和旅游部門牽頭發起,
(略)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全市印刷企業97家,按10%比例隨機抽取。
2025年4月至11月
市場監管部門
商標使用行為;商標印制行為;登記(備案)事項、公示信息情況檢查。
84
2025年度出版物經營單位:
(略)
文化和旅游部門
中小學教科書發行活動的檢查,所發行的出版物內容、規范、版權符合規定情況檢查。
出版物經營企業
市、縣(市、區)級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市、縣(市、區)級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牽頭發起,
(略)場監管部門配合。
市級總數:
29家,抽查比例20%
(略)區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2025年4月至11月
市場監管部門
計量單位:
(略)
85
2025年度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部門聯合抽查
衛生健康部門
學校和托幼機構衛生監督執法檢查。
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營利性)
市、縣(市、區)級衛生健康部門、市場監管部門、消防救援機構
市級、縣(市、區)級衛生健康部門牽頭發起,
(略)場監管、消防救援機構按職責分工負責。
全市營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172家市級抽查10%。
(略)區結合實際自行確定抽查比例。
2025年4月至11月
市場監管部門
食品經營許可情況的檢查;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劑)情況的檢查;加工制作過程的檢查;供餐、用餐與配送情況的檢查;餐飲具清洗消毒情況的檢查;場所和設施清潔維護情況的檢查;食品安全管理情況的檢查;人員管理情況的檢查;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
消防救援機構
消防安全情況檢查。
86
2025年度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企業部門聯合抽查
衛生健康部門
對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
(略)
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企業
市、縣(市、區)級衛生健康部門、生態環境部門
市、縣(市、區)級衛生健康部門牽頭發起,同級生態環境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全市餐飲具集中消毒服務企業6家,市級抽查15%。
(略)區結合實際自行確定。
2025年4月至11月
生態環境部門
集中消毒單位:
(略)
87
2025年消毒產品生產企業部門聯合抽查
衛生健康部門
消毒產品生產企業監督執法檢查。
消毒產品生產企業
市、縣(市、區)級衛生健康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市、縣(市、區)級衛生健康部門牽頭發起,
(略)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全市消毒產品生產企業
15家,市級抽查10%。
(略)區結合實際自行確定。
2025年4月至11月
市場監管部門
廣告行為檢查;知識產權使用行為檢查,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
88
2025年度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生產企業部門聯合抽查
衛生健康部門
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衛生監督執法檢查。
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生產企業
市、縣(市、區)級衛生健康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市、縣(市、區)級衛生健康部門牽頭發起,
(略)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全市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生產企業40家,市級抽查20%。
(略)區結合實際自行確定。
2025年4月至11月
市場監管部門
水效標識計量專項監督檢查;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
89
2025
(略)診療部門聯合抽查
衛生健康部門
機構資質檢查;人員資質檢查;依法執業情況檢查等。
(略)診療活動的醫療機構
市、縣級衛生健康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市級衛生健康部門牽頭發起,
(略)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全市共5家,按20%比例抽取。
2025年4月至10月
省計劃
市場監管部門
廣告發布行為檢查;
(略)絡銷售的檢查。
90
2025年度非煤礦山企業部門聯合抽查
應急管理部門
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情況;企業安全生產有關制度建設、落實情況;企業相關人員及資質、工藝、設備設施、安全管理等情況。
非煤礦山企業(不含尾礦庫)
省、市、縣級應急管理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牽頭發起,同級工業和信息化、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省級抽取3家(基數30家,按10%比例抽?。?;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抽查比例。
2025年4月至11月
省計劃
工業和信息化部門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備案情況;新建、擴建、改建項目設計文件情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工程竣工驗收情況;非煤礦山生產能力情況。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情況。
91
2025年度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企業生產、經營情況部門聯合抽查
應急管理部門
許可(備案)條件保持情況;報告生產、經營的第二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品種、數量和主要流向等情況。
全市第二、三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企業和經營企業
省、市、縣級應急管理部門、公安部門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牽頭發起,同級公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省級抽取2家(基數20家,按10%比例抽?。?;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2025年3月至11月
省計劃
公安部門
易制毒化學品企業購銷、運輸行為和企業年度報告情況。
92
2025年度金屬冶煉工貿企業部門聯合抽查
應急管理部門
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20條和工貿企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
金屬冶煉企業
市、縣(市、區)級應急管理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牽頭發起,
(略)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2025年4月至11月
市場監管部門
特種設備使用登記情況;特種設備檢驗情況;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配置、持證情況;特種設備隱患排查情況;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
93
2025年度工貿行業粉塵涉爆企業部門聯合抽查
應急管理部門
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20條檢查要點和工貿企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
工貿行業粉塵涉爆企業
市、縣(市、區)級應急管理部門、衛生健康部門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牽頭發起,同級衛生健康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2025年4月至11月
衛生健康部門
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
(略)
94
2025年度工貿企業部門聯合抽查
應急管理部門
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情況;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情況。
全市工貿企業
省、市、縣級應急管理部門、生態環境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牽頭發起,同級生態環境、市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省級抽取2家(基數40家,按5%比例抽取);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2025年3月至11月
省計劃
生態環境部門
企業落實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情況。
市場監管部門
特種設備使用登記情況;特種設備檢驗情況;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配置、持證情況;特種設備隱患排查情況。
95
2025年度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部門聯合抽查
應急管理部門
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條件保持情況。
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企業
市、縣級應急管理部門、公安部門、消防救援機構、市場監管部門
市、縣級應急管理部門牽頭發起,同級公安、消防救援、市場監管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2025年4月至11月
省計劃
公安部門
屬于危險化學品的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易制爆化學品生產企業購銷、運輸行為和企業年度報告情況。
消防救援機構
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應急預案體系建立及培訓情況,應急器材的配備情況;消防用水、消火栓、
(略)配備及運行情況;滅火器、
(略)設置及運行情況等。
市場監管部門
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
96
2025年度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部門聯合抽查
應急管理部門
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安全條件保持情況。
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企業
市、縣級應急管理部門、公安部門、消防救援機構、市場監管部門
市、縣級應急管理部門牽頭發起,同級公安、消防救援、市場監管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2025年4月至11月
省計劃;各地根據抽取的企業實際合理確定聯合抽查的部門。
公安部門
屬于危險化學品的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易制爆化學品經營企業購銷、運輸行為和企業年度報告情況。
消防救援機構
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應急預案體系建立及培訓情況,應急器材的配備情況;消防用水、消火栓、
(略)配備及運行情況;滅火器、
(略)設置及運行情況等。
市場監管部門
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銷售的危險化學品產品質量的檢查。
97
2025年度煙花爆竹經營部門聯合抽查
應急管理部門
煙花爆竹監督檢查。
全市煙花爆竹批發企業、零售經營者
市、縣(市、區)應急管理部門、公安部門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牽頭發起,同級公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全市批發企業5家;按照20%抽查;
零售企業
(略)(市、區)根據實際自行確定。
2025年4月至11月
公安部門
煙花爆竹公共安全檢查。
98
2025年度使用領域消防產品質量部門聯合抽查
消防救援機構
使用領域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檢查。
使用領域消防產品單位:
(略)
市、縣級消防救援機構、市場監管部門
市、縣級消防救援機構牽頭發起,
(略)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略)
2025年4月至11月
省計劃
市場監管部門
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針對消防安全相關單位:
(略)
99
2025年度全省外商投資企業部門聯合抽查
商務部門
外商投資企業年報公示信息檢查。
全市外商投資企業
市、縣級商務部門、市場監管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市、縣級商務部門牽頭發起,
(略)場監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總體抽查比例不低于3%,根據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實施差異化抽查。
2025年7月至11月
省計劃
市場監管部門
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勞動用工管理情況檢查;勞務派遣法律法規執行情況檢查;企業年報公示信息檢查。
100
2025年度不定向部門聯合抽查
市場監管部門
營業執照(登記證)規范使用情況的檢查;名稱:
(略)
全市企業
縣(市、區)級市場監管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稅務部門
縣(市、區)級市場監管部門牽頭發起,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稅務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抽查比例不低于3%(其他聯查任務含登記事項、公示信息檢查內容的企業數,均計入3%統計口徑)對A、B、C、D類企業分別遞加比例抽取
加大對“一人多照”與“一址多照”、疑似失聯、零值年報、新設立等企業的抽查力度,提高問題發現率。
2025年4月至11月,可分批次組織開展,與日常登記事項監管相結合
可結合實際,將該事項納入更多其他聯查任務中,減少重復檢查,可分類分批次協同某一部門聯查,鼓勵有條件的部門實施非現場檢查,減少涉企干擾。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勞動用工管理情況檢查;勞務派遣法律法規執行情況檢查;社會保險(除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外)法律法規執行情況檢查;企業年報公示信息檢查。
稅務部門
履行納稅義務、扣繳稅款義務及其他稅法遵從情況的檢查。
101
2025年度投資類企業部門聯合抽查
市場監管部門
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廣告發布行為的檢查。
全省名稱:
(略)
市、縣(市、區)級市場監管部門、地方金融管理部門、稅務部門
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統一發起,市、
(略)場監管、地方金融管理、稅務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總體抽查比例1.5%。根據企業信用分類結果實施差異化抽查。
2025年4月至10月
省計劃
地方金融管理部門(財政部門)
(略)未經批準或備案,從事融資性擔保、小額貸款、典當、融資租賃、商業保理等地方金融組織經營活動的行為。
稅務部門
履行納稅義務、扣繳稅款義務及其他稅法遵從情況的檢查。
102
2025年度生態環境檢驗檢測機構部門聯合抽查
市場監管部門
環境與環保類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監(檢)測機構
省、市、
(略)場監管部門、生態環境部門
(略)場監管部門牽頭發起,同級生態環境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省級按不超過10%的比例抽取15家;各地抽查比例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2025年6月至11月
省計劃
生態環境部門
生態環境檢驗檢測機構數據質量監督管理。
103
2025年機動車檢驗機構部門聯合抽查
生態環境部門
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監督檢查。
機動車檢驗機構
省、市、縣級生態環境部門、公安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各級生態環境部門牽頭發起,同級公安、市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基數動態變化,省級視頻檢查抽取75家,其中現場檢查20家。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2025年6月至11月
省計劃
公安部門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監督檢查。
市場監管部門
機動車檢驗機構監督檢查。
104
2025年度外賣送餐員權益維護部門聯合抽查
市場監管部門
壓實企業合理管控外賣騎手在線工作時長落實情況;壓實企業對外賣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配送食品環節安全責任落實情況。
(略)及第三方配送合作單位:
(略)
市、
(略)場監管部門、公安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商務部門
市、
(略)場監管部門牽頭發起,同級公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商務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按照不低于25%的比例抽查。
2025年8月至11月
省計劃
公安部門
壓實企業對外賣送餐員的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引導督促使用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配送車輛。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壓實企業在外賣送餐員勞動報酬、社會保險、職業技能培訓等方面主體責任。
商務部門
優化公共服務;推動外賣送餐服務標準化建設;壓實企業在外賣送餐員安全生產等方面主體責任。
105
2025年度供電企業部門聯合抽查
市場監管部門
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情況,明碼標價情況及其他價格行為的檢查。
供電企業
市、縣(市、區)級市場監管部門、消防救援機構
市、縣(市、區)級市場監管部門牽頭發起,同級消防救援機構按職責分工負責。
全市5戶,抽查比例100%,根據通用型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對A、B、C、D類企業分別遞加比例抽取。
2025年4月至11月
消防救援機構
消防安全情況檢查。
106
2025
(略)直供電主體價格行為抽查
市場監管部門
執行電價政策、明碼標價情況及其他價格行為的檢查;
(略)直供電價格情況的檢查。
各
(略)(略)直供電主體
市、縣(市、區)級市場監管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市、縣(市、區)級市場監管部門牽頭發起,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基數為各地實有注冊登記數,抽查比例30%。
2025年4月至11月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勞動用工管理情況檢查;社會保險(除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外)法律法規執行情況檢查。
107
2025年度生活美容機構部門聯合抽查
市場監管部門
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廣告發布行為的檢查。
提供生活美容(非醫療美容)服務的美容院、美容館
縣(市、區)級市場監管部門、衛生健康部門
縣(市、區)級市場監管部門發起,同級衛生健康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縣(市、區)按照實際情況確定。
2025年4月至11月
衛生健康部門
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執法檢查;是否涉及醫療美容。
108
2025年度廣告經營主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情況部門聯合抽查
市場監管部門
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建立、健全廣告業務的承接登記、審核、檔案管理制度情況的檢查;計量單位:
(略)
從事廣告發布業務的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出版單位:
(略)
市、縣(市、區)級市場監管部門、文化和旅游部門
市、縣(市、區)級市場監管部門牽頭發起,同級文化和旅游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出版單位:
(略)
2025年4月至11月
文化和旅游部門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單位:
(略)
109
2025年度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審查情況部門聯合抽查
市場監管部門
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主發布相關廣告的審查批準情況的檢查。
全市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
縣(市、區)級市場監管部門、稅務部門
(略)場監管部門牽頭發起,同級稅務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按照實時數據,抽取比例不超過5%根據通用型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對A、B、C、D類企業分別按1%、10%、50%和80%比例抽取。
2025年4月至11月
稅務部門
履行納稅義務、扣繳稅款義務及其他稅法遵從情況的檢查。
110
2025年度食品銷售(風險等級為D級的食品銷售者除外)部門聯合抽查
市場監管部門
一般風險食品銷售監督檢查、網絡食品銷售監督檢查;在營業場所醒目位置張貼“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酒”標識。
一般風險食品銷售者(
(略)、入網食品銷售者)
市、縣(市、區)級市場監管部門、煙草專賣部門
市級、縣(市、區)級市場監管部門牽頭發起,同級煙草專賣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抽查基數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結合食品銷售者風險分級情況,加大對風險突出單位:
(略)
2025年4月至11月
分類分批次組織實施,可結合實際,分別協同教育、民政、衛健、煙草等部門開展聯查
煙草專賣部門
(略)場秩序日常檢查;對煙草制品生產銷售中注冊商標的監管;對煙草專賣品走私行為的監管。
111
2025年度藥品零售企業(醫保定點藥店)部門聯合抽查
市場監管部門
藥品購進、儲存、銷售是否符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要求。
藥品零售企業(醫保定點藥店)
市、
(略)場監管部門、醫療保障部門
市、
(略)場監管部門牽頭發起,同級醫療保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按照5%的比例抽查。
2025年3月至11月
醫療保障部門
檢查定點零售藥店是否存在違規使用醫保基金的行為。
112
2025年度流通使用環節疫苗質量管理部門聯合抽查
市場監管部門
疫苗儲存運輸以及預防接種中的疫苗質量監管。
轄區內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疫苗接種單位:
(略)
市、
(略)場監管部門、衛生健康部門
市、
(略)場監管部門牽頭發起,同級衛生健康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按照5%的比例抽查。
2025年6月至10月
省計劃
衛生健康部門
免疫規劃制度實施、預防接種活動監管。
113
2025年度餐飲服務部門(風險等級為D級的餐飲服務提供者除外)部門聯合抽查
市場監管部門
食品經營許可情況的檢查;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劑)情況的檢查;加工制作過程的檢查;供餐、用餐與配送情況的檢查;餐飲具清洗消毒情況的檢查;場所和設施清潔維護情況的檢查;食品安全管理情況的檢查;人員管理情況的檢查。
各級各類學校、托幼機構、養老機構等食堂、餐飲服務經營者;
(略)餐飲服務提供者、
(略)
市、縣(市、區)級市場監管部門、住建部門、消防救援機構
(略)場監管部門牽頭發起,同級住房城鄉建設、消防救援機構按職責分工負責。
抽查基數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在覆蓋所有監管對象基礎上,結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風險分級情況實施雙隨機抽查,突出對重點單位:
(略)
2025年4月至11月
(略)絡餐飲服務情況的檢查。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燃氣安全檢查。
消防救援機構
消防安全檢查。
114
2025年度
(略)場(菜市場)暨食用農產品銷售者監督檢查部門聯合抽查
市場監管部門
食用農產品集中
(略)場監督檢查。
全市食用農產品集中
(略)場(
(略)場除外);
市場內食用農產品銷售者。
市、縣(市、區)級市場監管部門、同級消防救援部門
市級、縣(市、區)級市場監管部門牽頭發起,同級消防救援機構按職責分工負責其中,食用農產品銷售者監督檢
(略)(市、區)級市場監管部門牽頭發起。
抽查基數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2025年4月至11月
食用農產品銷售者監督檢查;在用計量器具監督檢查;計量單位:
(略)
消防救援機構
消防情況檢查
115
2025年度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單位:
(略)
體育部門
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
全市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單位:
(略)
市、縣(市、區)級體育部門、衛生健康部門
市、縣(市、區)級體育部門牽頭發起,同級衛生健康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全市總數為85戶;抽查比例均為5%
2025年4月至11月
衛生健康部門
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執法檢查。
116
2025年度統計調查部門聯合抽查
統計部門
依法設置原始記錄、統計臺賬情況檢查。
(略)直報企業和投資項目單位:
(略)
市、縣級統計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市級統計部門牽頭發起,
(略)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市重點從規上工業企業、限額以上批零住宿餐飲企業、規上服務業企業、投資項目中隨機抽取,并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抽取數量。
2025年4至10月
省計劃
市場監管部門
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
117
(略)部門聯合抽查
地方金融管理部門(財政部門)
機構和高管人員情況;業務范圍情況;資產情況;資金來源情況;財務及非信貸資產情況;法人治理和內控制度情況;創新業務情況等。
(略)
市、縣級地方金融管理部門(財政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市級地方金融管理部門(財政部門)牽頭發起,
(略)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按照100%比例抽取。
2025年4月至7月
省計劃
市場監管部門
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廣告發布行為檢查。
118
2025年度全省融資租賃經營行為部門聯合抽查
地方金融管理部門(財政部門)
經營狀態檢查;業務行為檢查;公司治理檢查;監管指標檢查;重大事項檢查;租賃物檢查;注冊資本繳付檢查。
(略)
市、縣級地方金融管理部門(財政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市級地方金融管理部門(財政部門)牽頭發起,
(略)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按照100%比例抽查。
2025年4月至7月
省計劃
市場監管部門
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廣告發布行為檢查。
119
(略)部門聯合抽查
地方金融管理部門(財政部門)
機構管理情況;公司治理情況;融資擔保和投資業務情況;資金運用及管理情況;財務及檔案等基礎管理情況;風險防控情況。
(略)
市、縣(市、區)級地方金融管理部門、稅務部門
市、縣(市、區)級市地方金融管理部門(財政部門)牽頭發起、同級稅務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全市12家,抽查比例10%;
(略)區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2025年4月至11月
稅務部門
履行納稅義務、扣繳稅款義務及其他稅法遵從情況的檢查。
120
2025年度典當行部門聯合抽查
地方金融管理部門(財政部門)
經營業務檢查;借貸款行為檢查;當金利率和綜合費用情況檢查;資產管理情況的檢查;收當業務的檢查;絕當物處置業務的檢查;注冊資本金情況的檢查;無證經營情況的檢查。
典當行
市、縣級地方金融管理部門(財政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市級地方金融管理部門(財政部門)發起,
(略)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全市xx家(結合2025年地方金融組織規范整治工作,數據可能會有變化),按照100%比例抽取。
2025年4月至7月
省計劃
市場監管部門
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廣告發布行為檢查。
121
(略)部門聯合抽查
地方金融管理部門(財政部門)
經營行為檢查;融資行為檢查;經營風險檢查;重大事項報告檢查;外溢風險情況檢查;持續經營情況檢查。
商業保理企業
市、縣(市、區)級地方金融管理部門(財政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市地方金融管理部門(財政部門)統一發起,
(略)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按照100%比例抽取。
2025年4月至9月
市場監管部門
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廣告發布行為檢查。
122
2025年度大型戶外廣告企業部門聯合抽查
城市管理部門
大型戶外廣告設置檢查。
大型戶外廣告設置發布企業
市、縣(市、區)
(略)管理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市、縣(市、區)
(略)管理部門牽頭發起,
(略)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市級總數:
3家,抽查比例30%,
(略)區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2025年4月至11月
市場監管部門
廣告行為檢查;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
123
2025年度園林綠化企業部門聯合抽查
城市管理部門
園林綠化工程
(略)場監管。
園林綠化行業相關企業
市、縣(市、區)
(略)管理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市、縣(市、區)
(略)管理部門牽頭發起,
(略)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市級總數:
1家,抽查比例100%,
(略)區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2025年4月至11月
市場監管部門
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
124
2025年度生活垃圾處置企業部門聯合抽查
城市管理部門
城市生活垃圾處置檢查。
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企業
市、縣(市、區)
(略)管理部門、生態環境部門
市、縣(市、區)
(略)管理部門牽頭發起,同級生態環境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市級總數:
4家,抽查比例25%,
(略)區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2025年4月至11月
生態環境部門
排污單位:
(略)
125
2025年度占
(略)道路作為機動車輛停車場企業部門聯合抽查
城市管理部門
占
(略)道路作為機動車輛停車場的審批。
辦理此項行政審批的相關企業
市
(略)管理部門、縣(市、區)級市政行業主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市
(略)管理部門、縣(市、區)級市政行業主管部門牽頭發起,
(略)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市級總數:
1家,抽查比例100%,
(略)區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2025年4月至11月
市場監管部門
價格行為檢查;登記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
126
2025
(略)政設施建設企業部門聯合抽查
城市管理部門
占用、挖
(略)道路檢查。
市政設施建設企業
市
(略)管理部門、縣(市、區)級市政行業主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市
(略)管理部門、縣(市、區)級市政行業主管部門牽頭發起,
(略)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市級總數:
21家,抽查比例10%,
(略)區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2025年4月至11月
市場監管部門
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
127
2025年度臨時占
(略)綠地和改變綠化規劃、綠化用地的使用性質企業部門聯合抽查
城市管理部門
臨時占
(略)綠化用地和改變綠化規劃、綠化用地的使用性質檢查。
臨時占
(略)綠地和改變綠化規劃、綠化用地的使用性質企業
市
(略)管理部門、縣(市、區)級市政行業主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市
(略)管理部門、縣(市、區)級園林行業主管部門牽頭發起,
(略)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市級總數:
12家,抽查比例20%,
(略)區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2025年4月至11月
市場監管部門
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
128
2025年度從事生活垃圾(含糞便)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的企業部門聯合抽查
城市管理部門
從事生活垃圾(含糞便)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檢查。
從事生活垃圾(含糞便)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的企業
市
(略)管理部門、縣(市、區)級城管部門、交通運輸管理部門
市
(略)管理部門、縣(市、區)級市政行業主管部門牽頭發起,同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市級總數:12家,抽查比20%,
(略)區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2025年4月至11月
交通運輸管理部門
(略)貨物運輸經營的檢查。
129
2025年
(略)建筑垃圾處置企業部門聯合抽查
城市管理部門
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檢查。
辦
(略)建筑垃圾處置核準的企業
市、縣(市、區)
(略)管理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市、縣(市、區)
(略)管理部門牽頭發起,
(略)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市級總數:
29家,抽查比例2%,
(略)區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2025年4月至11月
市場監管部門
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
130
2025年度
(略)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企業部門聯合抽查
城市管理部門
(略)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檢查。
辦理
(略)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的企業
縣(市、區)
(略)管理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縣(市、區)
(略)管理部門牽頭發起,
(略)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略)區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2025年4月至11月
市場監管部門
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
131
2025年度人防設備生產安裝企業、防化設備生產企業部門聯合抽查
國動(人防)部門
企業登記事項檢查;許可資質檢查;人防工程防護設備產品質量抽檢情況檢查。
人防設備生產安裝企業、防化設備生產企業
市級、縣(市、區)國動部門、稅務部門
市級、縣(市、區)國動部門牽頭發起,稅務部門配合。
抽查比例:100%
(略)區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2025年4月至11月
稅務部門
履行納稅義務、扣繳稅款義務及其他稅法遵從情況的檢查。
132
2025年度稅收風險異常企業部門聯合抽查
稅務部門
履行納稅義務、扣繳稅款義務及其他稅法遵從情況的檢查。
列入稅務隨機抽查對象異常名錄且屬于持續經營狀態的企業
市級稅務部門、縣(市、區)級市場監管部門
市級稅務部門牽頭發起,
(略)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按10%比例隨機抽取,對納稅信用級別為D級的提高抽查比例。
2025年4月至11月
市場監管部門
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
133
2025年度出口商品生產企業部門聯合檢查
海關部門
企業海關備案基本信息情況檢查;企業誠信情況檢查;企業質量安全管理體系有效性、生產加工過程是否符合我國及出口目的國
(略)的法規標準檢查。
全市出口備案食品生產企業
各隸屬海關、縣(市、區)級市場監管部門
合肥海關牽頭發起,各隸屬海關、
(略)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全省共1489家出口備案食品生產企業,按10%比例抽取。
2025年4月至11月
省計劃
市場監管部門
食品生產監督檢查(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
134
2025年度升放氣球單位:
(略)
氣象部門
升放氣球資質情況,升放氣球活動情況。
升放氣球單位:
(略)
市級氣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市級氣象部門牽頭發起,
(略)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全市3家;抽查比例100%。
2025年4月至11月
市場監管部門
廣告行為檢查;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
135
2025年度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機構部門聯合抽查
氣象部門
防雷安全檢查(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機構的檢測活動檢查)。
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機構
市級氣象部門、消防救援機構。
市級氣象部門牽頭發起,消防救援機構按職責分工負責。
全市總數:
3家,抽查比例100%。
2025年4月至11月
消防救援機構
消防安全情況檢查,使用領域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檢查。
136
2025年度郵政企業部門聯合抽查
郵政管理部門
郵政快遞業安全監管事項。
郵政企業
市級郵政管理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市級郵政管理部門牽頭發起,
(略)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全市總數:1家;抽查比例100%。
2025年4月至11月
市場監管部門
登記(備案)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
137
2025年度寄遞企業部門聯合抽查
郵政管理部門
郵政快遞業安全監管事項;
(略)場監管事項。
寄遞企業
市級郵政管理部門、公安部門、消防救援機構
市級郵政管理部門牽頭發起,同級公安部門、消防救援機構按職責分工負責。
全市寄遞企業總數32家;抽查比例不少于5%。
2025年4月至11月
公安部門
落實收寄驗視、實名收寄、過機安檢制度;建立并執行治安保衛制度;設置治安保衛機構、配備專職治安保衛人員或者確定專人負責治安保衛工作;配備值守人員。
消防救援機構
消防安全情況檢查。
138
2025年度煙草制品銷售部門聯合抽查
煙草專賣部門
(略)場秩序日常檢查;對煙草制品生產銷售中注冊商標的監管;對煙草專賣品走私行為的監管。
煙草制品銷售企業
市級、縣(市、區)級煙草專賣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市級、縣(市、區)級煙草專賣部門牽頭發起,
(略)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全市561家,抽查比例10%。
2025年4月至11月
市場監管部門
一般風險食品銷售監督檢查;登記(備案)事項檢查;企業公示信息檢查。
關注微信公眾號 免費查看免費推送
|
上文為隱藏信息僅對會員開放,請您登錄會員賬號后查看, 如果您還不是會員,請點擊免費注冊會員
【咨詢客服】 |
王智芬 |
 |
【聯系電話】 |
19235653958 |
【客服微信】 |
1923565395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