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略)關于賀蘭山東麓葫蘆
(略))及相關附件收悉,經組織專家審查,原則同意《賀蘭山東麓葫蘆
(略)生態修復項目(二期)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以下簡稱《報告書》),提出以下批復意見。
一、項目概況
賀蘭山東麓葫蘆
(略)生態修復項目(二期)(項目代碼:
(略)-
(略))位于
(略)賀蘭山東麓、西線大道以南,距110國道以西1.6km,為新建項目。批復建設規模及內容為:總規劃面積2284.4畝,其中人工修復面積1720.3畝、自然修復面積530.7畝、應急作業道173.4畝,建設內容主要包括土方工程、綠化工程、灌溉工程、養護工程。
項目總占地面積126.25hm2,全部為永久占地,占地類型為林地,項目建設期間挖方量3.89萬m3,填方量4.98萬m3,借方量為1.09萬m3,來源于外購土方。項目總投資2783.41萬元,其中工程費2533.47萬元。本項目已于2022年11月開工,2023年6月完工,總工期8個月。本方案為補報方案。
項目水土保持總投資2006.45萬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資629.89萬元,植物措施投資1367.87萬元,臨時措施投資4.39萬元。獨立費用4.3萬元,免征水土保持補償費。
二、水土保持方案總體意見
(一)同意建設期水土流失防治責任范圍為126.25hm2。
(二)基本同意主體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與評價結論。
(三)基本同意對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藝與方法等的分析與評價。
(四)同意對主體設計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評價和界定。
(五)同意水土流失預測單元、時段劃分及預測方法,經預測,項目建設擾動面積為126.25hm2,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14166.59t。
(六)同意本項目水土流失防治指標執行西北黃土
(略)一級標準,基本同意設計水平年的防治指標值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0.8,渣土防護率92%,林草植被恢復率95%,林草覆蓋率22%。
(七)同意水土流失防
(略)劃分為主體
(略)1個防
(略)。
(八)同意水土保持投資概算方法、編制依據。
三、水土保持方案實施要求
本項目為完工補報項目,建設單位:
(略)
石
(略)審批服務管理局
2025年7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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