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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一批新規定和新舉措也將開始施行:上海調整失業保險金、最低生活保障、醫保等多項標準;《關于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支持老舊電梯更新有關政策的通知》施行;藥品銷售需掃追溯碼方可進行醫保結算;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施行……還有哪些新規將影響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詳情看過來↓
本市自2025年7月1日起,對失業保險金支付標準進行調整,具體為:第1-12個月失業保險金支付標準增加50元,調整到2305元/月。第13-24個月支付標準調整到1844元/月;延長領取支付標準調整到1650元/月。
本市從2025年7月1日起調整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相關標準。本次調整的社會救助相關標準包括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民政定期定量補助對象救助標準、特困人員供養標準、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未滿16周歲未成年人的救助標準、已滿16周歲仍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學歷教育的學生的救助標準,以及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收入認定標準、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貨幣財產認定標準、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貨幣財產認定標準等。
2025年7月1日零時起,本市職工醫保進入2025醫保年度(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職工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從63萬元提高到65萬元,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部分,仍按規定繼續報銷80%。
為支持職工籌集住宅老舊電梯更新費用,改善居住條件,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印發了《關于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支持老舊電梯更新有關政策的通知》(滬公積金管委會〔2025〕2號),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據《通知》規定,住宅老舊電梯更新項目經業主依法表決通過,小區業主大會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合同后,需要分攤電梯更新費用的居民即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用于支付電梯更新中個人應分攤的自籌部分的費用。
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人包括業主本人及其配偶、本人父母、子女(含子女配偶)。如果申請人為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的,需要符合當前貸款無逾期的條件。
為進一步規范養老機構等級評定工作,全面提升養老服務質量,市民政局根據《民政部關于加快建立全國統一養老機構等級評定體系的指導意見》(民發〔2019〕137號)、《上海市養老服務條例》等相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了《上海市養老機構等級評定管理辦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6月30日。
《管理辦法》規定,養老機構等級評定工作按年度進行,原則上每年集中受理一次。養老機構評定等級從高到低依次為五級(★★★★★)、四級(★★★★)、三級(★★★)、二級(★★)、一級(★)。依法辦理登記,并經民政部門備案,且開辦運營一年以上的養老機構,可以對照養老機構等級評定基本要求,申請等級評定。首次參評的養老機構,最高可以申報評定四級。
養老機構評定等級有效期三年。評定等級有效期滿前6個月,可以申請重新評定。評定等級有效期滿后未再申請參加評定的養老機構,原評定等級自動失效,養老機構應當交回牌匾和證書。前一次等級評定一年后,可以申請升級評定,新等級有效期三年。
在評定等級有效期內,市、區評定委員會每年對本級評定的各等級養老機構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市評定委員會每年對二級及以下養老機構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進行抽查復評。對復評結果達不到相應等級的養老機構,取消或者降低等級評定結果,并予以公布。
為加強本市既有建筑物、構筑物拆除工程的管理,規范參建各方行為,提升管理水平,進一步消除安全隱患,市房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上海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上海市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了《上海市既有建筑物、構筑物拆除工程管理規定》。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6月30日。
根據《管理規定》,建、構筑物拆除工程施工前,建設單位應通過“一網通辦”將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擬拆除建、構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鄰建筑的說明、拆除施工組織方案和堆放、清除廢棄物的措施等材料向項目所在區房屋管理部門辦理開工備案手續。實施爆破作業的,還應當提供本市公安機關核發的《爆破作業項目許可》。區房屋管理部門受理申請后,應當在15日內為符合要求的建、構筑物拆除工程發放開工備案證明。
建設單位取得開工備案證明以后,應當與施工單位簽訂書面場地及待拆房屋交接文件,并由施工單位履行現場施工管理責任。對暫未移交的場地及待拆房屋,建設單位應當明確管理責任單位進行封閉式管理,并與拆除施工區域進行隔離。
拆除范圍或毗鄰區域涉及保護建筑、防汛墻,或需保護的地上地下管線、綠化樹木的,建設單位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有關資料。同時,建設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做好拆除范圍內不需保護、保留的管線切斷或移位,以及施工區域內人員和設備的遷移。
《建設工程檢測管理標準》統一編號為DG/TJ08-2042-2025,自2025年7月1日起實施。原《建設工程檢測管理規程》(DG/TJ08-2042-2008)同時廢止。
《建筑信息模型技術應用標準(城市軌道交通)》統一編號為DG/TJ08-2202-2024,自2025年7月1日起實施。原《城市軌道交通信息模型技術標準》(DG/TJ08-2202-2016)同時廢止。
《建筑裝飾工程石材應用技術標準》統一編號為DG/TJ08-2134-2024,自2025年7月1日起實施。原《建筑裝飾工程石材應用技術規范》DG/TJ08-2134-2013同時廢止。
《城鎮排水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統一編號為DG/TJ 08-2110-2025,自2025年7月1日起實施。原《城鎮排水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DG/TJ 08-2110-2012)同時廢止。
《城鎮供水廠超濾膜處理工程技術標準》統一編號為DG/TJ08-2465-2024,自2025年7月1日起實施。
國家醫保局等四部門聯合公開發布《關于加強藥品追溯碼在醫療保障和工傷保險領域采集應用的通知》,要求原則上,2025年7月1日起,銷售環節按要求掃碼后方可進行醫保基金結算,對此前已采購的無追溯碼藥品,列入“無碼庫”管理,暫可進行醫保結算;2026年1月1日起,所有醫藥機構都要實現藥品追溯碼全量采集上傳。
根據通知,醫保定點醫藥機構要準確采集、核驗藥品追溯碼并上傳至全國統一的醫保信息平臺和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的藥品追溯系統,中藥飲片、中藥配方顆粒、院內制劑、必須拆零發放的藥品以及零散注射針劑等除外。零售藥店要在顧客購藥小票上顯示藥品追溯碼信息。
通知明確,要提升藥品追溯碼在醫保目錄談判、商保目錄制定、省級醫藥集中采購平臺掛網、集中帶量采購等方面的應用。《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的藥品(中藥飲片、中藥配方顆粒、院內制劑等除外)要全部帶碼。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加強境外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管理,厘清境外持有人及其指定的境內責任人權責,全面落實境外持有人全生命周期主體責任,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制定了《境外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指定境內責任人管理暫行規定》。
根據《暫行規定》,境內責任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企業法人;(二)具有履行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義務相適應的質量管理體系;(三)具有履行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義務相適應的機構人員,有專門人員獨立負責藥品質量管理活動;(四)具有相適應的辦公場所。若境內責任人不具備上述條件的,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督促限期整改,對整改后仍不具備相應條件的,將對相應的境外生產藥品采取暫停銷售、進口等措施。
此外,《暫行規定》明確,對于在中國境內上市的單一藥品品種,其境外持有人應當為其指定唯一的中國境內責任人,履行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義務,同一中國境內責任人可以接受不同境外持有人、不同進口藥品品種的指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制定于1986年,1996年、2009年修改過部分條款。這部法律施行30多年來,對于促進礦業發展,加強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發揮了積極作用。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我國礦產資源領域出現不少新情況新問題,特別是保障國家礦產資源安全問題日益凸顯,現行礦產資源法已不能完全適應實際需要,亟需修改完善。經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這是礦產資源法自1986年頒布實施以來的第一次大修,在全面推進競爭性方式出讓礦業權、將物權登記與勘查開采許可相分離、實行探礦采礦“直通車”制度、建立礦區生態修復制度、加強礦產資源規劃管理等方面進行了明文規定,對保障國家礦產資源安全、促進礦業高質量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7月1日零時起,全國鐵路將實行新的列車運行圖。調圖后,鐵路部門將首次在北京至成都、北京至貴陽、上海至成都、上海至宜賓、太原至深圳間開行夕發朝至動臥列車各2列,至此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成渝等國家級城市群均有高鐵動臥列車連接。調圖后,全國鐵路安排圖定旅客列車13302列,較調圖前增加236列;開行貨物列車23635列,較調圖前增加39列,鐵路客貨運輸能力、服務品質和運行效率進一步提升。
另據上鐵集團統計,調圖后,長三角鐵路旅客列車開行總數達1407.5對,貨運列車開行總數達1357.5對。滬昆高鐵杭長段加開標桿列車,長三角至中西部多地旅時明顯壓縮。
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布《納稅繳費信用管理辦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辦法》共六章三十六條,對納稅繳費信用的信息采集、評價指標、評價結果的確定和應用等內容作出明確規定。
《辦法》將全國統一征收、具備條件的社保費和非稅收入事項納入信用評價,結合經營主體評價年度內按期申報和繳費情況,綜合評價納稅繳費信用級別,更加全面地反映經營主體信用狀況。同時,《辦法》將從事生產經營的企業納稅人繳費人統一納入信用評價,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其他類型納稅人繳費人可自愿申請納入納稅繳費信用管理。
此外,《辦法》進一步完善了納稅繳費信用修復標準,加大了輕微失信行為修復力度、建立了欠稅指標漸次修復機制、新增了“整體守信修復”情形、細化了直接判為D級的指標修復條件,對符合條件的經營主體,允許其通過主動糾正失信行為、作出信用承諾等方式修復信用。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降低企業經營成本,優化營商環境,促進實體經濟發展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進一步降低征信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發改價格〔2025〕668號),征信服務收費標準大幅下調。
《通知》規定,自2025年7月1日起,商業銀行等機構查詢企業信用報告基準服務費標準由每份20元降低至9元,查詢個人信用報告基準服務費標準由每份2元降低至1元。應收賬款質押登記收費標準由每件每年30元降低至15元,變更登記、異議登記收費標準由每件每次10元降低至5元。農村商業銀行等10類金融機構查詢企業和個人信用報告繼續實行優惠收費標準,并將內貿險承保機構納入優惠范圍。個人通過互聯網查詢自身信用報告免費,通過柜臺查詢每年前2次免費,自第3次起每次收費標準由10元降低至5元。
本次征信服務收費下調,預計每年可為用戶節省成本支出約11億元。
為貫徹落實新《公司法》和資本市場“1+N”政策體系相關文件要求,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優化披露內容,增強信息披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中國證監會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信披辦法》主要修訂內容為:
一,強化風險揭示要求。上市公司應當充分披露可能對公司核心競爭力、經營活動和未來發展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風險因素。上市時未盈利且上市后也仍未盈利的,應當充分披露尚未盈利的成因,以及對公司的影響;
二,明確行業經營信息披露要求。上市公司應當結合所屬行業的特點,充分披露與自身業務相關的行業信息和公司的經營性信息,便于投資者合理決策;
三,明確非交易時段發布信息的要求。上市公司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確有需要的,可以在非交易時段對外發布重大信息,但應當在下一交易時段開始前披露相關公告;
四,確立暫緩、豁免披露制度。明確信息披露義務人暫緩、豁免披露信息的,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
五,規定上市公司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定發布可持續發展報告。
為進一步加強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暫緩與豁免行為的監管,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證監會制定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暫緩與豁免管理規定》,自2025年7月1日起實施。
《規定》的主要內容,一是明確兩類豁免范圍,一類是國家秘密或者其他公開后可能違反國家保密規定、管理要求的信息,另一類是商業秘密或者保密商務信息。二是規定三種豁免方式,包括豁免按時披露臨時報告,豁免披露臨時報告,以及采用代稱等方式豁免披露定期報告、臨時報告中的有關內容。三是壓實公司責任,要求制定披露豁免制度,不得以涉密為名進行宣傳,對豁免披露事項進行登記管理并定期報送登記材料。四是強化監管約束,對未按規定建立制度、不符合條件豁免披露,甚至利用豁免披露從事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的,依規處理。
為推動會計法有關要求落實,進一步加強會計誠信建設,財政部印發了《會計獎懲信息歸集管理辦法(試行)》,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管理辦法》共14條,當中明確會計獎懲信息歸集管理應當遵循依法記錄、統一管理、分級負責、動態更新的原則。歸集的獎懲信息中,表彰獎勵信息是指單位、個人受到財政部門關于會計工作的表彰獎勵情況;行政處罰信息是指單位、個人因違反會計法受到的行政處罰情況。財政部門應當自作出相關行政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在全國會計人員統一服務管理平臺(以下簡稱全國統一平臺)對相關事項進行記錄。
單位或個人對全國統一平臺上記錄的本單位或本人的會計獎懲信息有異議的,可通過全國統一平臺向作出記錄的財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證明材料。財政部門應當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核實并更正,無需更正的,應告知申請的單位或個人并說明理由。
為了加強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規范勞動能力鑒定程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制定了《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本辦法施行前已完成工傷認定,尚未完成勞動能力鑒定的,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執行。
《辦法》規定,勞動能力鑒定分為初次鑒定和再次鑒定,對初次鑒定不服可以申請再次鑒定,再次鑒定為最終結論。對工傷職工的復查鑒定、因病或非因工致殘申請領取病殘津貼人員重新申請鑒定的程序及要求予以了明確規定。
為強化服務、讓群眾少跑腿,《辦法》提出,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后,應當及時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材料不完整的應當自收到鑒定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或者電子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和合理期限。申請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及時組織鑒定,并在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傷病情復雜、涉及醫療衛生專業較多的,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
《辦法》壓縮了鑒定時限,將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送達時限從20日壓縮至15日,同時要求加強無障礙環境建設,完善無障礙服務設施設備。
為加強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管理,規范種畜禽生產經營秩序,促進畜禽種業高質量發展,農業農村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制定了《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管理辦法》規定,從事種畜禽或者商品代仔畜、雛禽生產經營,應當取得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農戶飼養的種畜禽用于自繁自養和有少量剩余仔畜、雛禽出售的,農戶飼養種公畜進行互助配種的,不需要辦理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
申請取得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生產經營的種畜禽是通過國家畜禽遺傳資源委員會審定或者鑒定的品種、配套系,或者是經批準引進的境外品種、配套系,來源清楚且符合種用標準;
(二)生產經營規模符合種畜禽養殖場規模標準(從事家畜卵子、精液、胚胎等遺傳材料生產經營的除外);
(三)有與生產經營規模相適應的繁育飼養、疫病防控等專業的畜牧獸醫技術人員;
(四)有與生產經營規模相適應的繁育飼養、生產性能測定等設施設備;
(五)具備法律、行政法規和農業農村部規定的種畜禽防疫條件,并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
(六)有完善的質量管理、育種記錄制度;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為加強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管理,規范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行為,維護承裝、承修、承試電力設施市場秩序,促進電力安全,國家發展改革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電力監管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了《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管理辦法》規定,許可證分為承裝、承修、承試三個類別,每個類別均有一級、二級、三級。
取得一級許可證的,可以從事所有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安裝、維修或者試驗活動。
取得二級許可證的,可以從事330千伏以下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安裝、維修或者試驗活動。
取得三級許可證的,可以從事35千伏以下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安裝、維修或者試驗活動。
申請許可證,應當向申請人所在地的派出機構提出,并提交申請表;申請一級、二級許可證的,還需要提交相關業績材料。許可證有效期為六年。有效期屆滿需要延續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提出申請,并提交申請表;申請一級、二級承裝類許可證有效期延續的,還應分別提供最近3年在其許可范圍內的220千伏以上、10千伏以上電壓等級變(配)電及線路設施的安裝活動業績材料,在此期間從事電力設施安裝業務的最高年度工程結算收入分別不少于2億元、3000萬元;申請一級、二級承修類或承試類許可證延續的,均應分別提供最近2年在其許可范圍內的220千伏以上、10千伏以上電壓等級變(配)電及線路設施的維修或試驗活動業績材料。
《汽車道路照明裝置及系統》 由工業和信息化部歸口,委托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燈具及燈光分會執行。編號:GB 4599-2024
《汽車和掛車光信號裝置及系統》 由工業和信息化部歸口,委托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燈具及燈光分會執行。編號:GB 5920-2024
《機動車回復反射裝置》由工業和信息化部歸口,委托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燈具及燈光分會執行。編號:GB 11564-2024
《機動車乘員用安全帶和約束系統》由工業和信息化部歸口,委托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車身分會執行。編號:GB 14166-2024
《機動車乘員用安全帶和約束系統安裝固定點》由工業和信息化部歸口,委托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車身分會執行。編號:GB 14167-2024
《機動車兒童乘員用約束系統》由工業和信息化部歸口,委托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車身分會執行。編號:GB 27887-2024
《重型商用車輛燃料消耗量限值》由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聯合歸口,委托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汽車節能分會執行。編號:GB 30510-2024
《焦化安全規范》由應急管理部歸口,委托全國安全生產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冶金有色安全分會執行。編號:GB 12710-2024
《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衛生要求》由國家疾控局歸口。編號:GB 15979-2024
《旅游信息咨詢服務》由全國旅游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主管部門為文化和旅游部。編號:GB/T 26354-2025
《空鐵旅客聯運服務質量要求》由全國綜合交通運輸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主管部門為交通運輸部。編號:GB/T 45695-2025
《物流信息服務提供方之間的數據交換要求》由全國電子業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全國物流信息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聯合歸口 ,主管部門為國家標準委。編號:GB/T 45815-2025
《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統技術要求》 由全國城市軌道交通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主管部門為住房城鄉建設部。編號:GB/T 26718-2024
《客車車內噪聲限值及測量方法》 由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客車分會執行 ,主管部門為工業和信息化部。編號:GB/T 25982-2024
《船舶與海上技術 接收船上加注燃料質量流量計 要求》由全國船用機械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主管部門為國家標準委。編號:GB/T 45484-2025
《船舶和海上技術 電伴熱鋼質小艙口蓋設計和試驗要求》由全國船舶舾裝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主管部門為國家標準委。編號:GB/T 45485-2025
《船舶與海上技術 海上環境保護 船舶燃油消耗數據收集規范》由全國船用機械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主管部門為國家標準委。編號:GB/T 45487-2025
《船舶與海上技術 防火水密艙口蓋》由全國船舶舾裝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主管部門為國家標準委。編號:GB/T 45488-2025
信息來源:浦東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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