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租公告
受委托,
(略)(以下簡稱“本平臺”)采用電子競價方式:
(略)
一、項目基本情況
海峽凍品
(略)場
(略)店面A01等47處網點招租明細表點擊下載
(備注:標的以現狀為準)
1、租金支付方式:
(略)
2、租金遞增方式:
(略)
3、履約保證金:租賃期最后一年月租金金額的叁倍。
4、裝修期:無。
5、租賃用途:詳見附件1,未經出租方同意不得分租、轉租或隨意更改用途。
6、權屬狀況:《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
7、競價保證金:詳見附件1。
8、標的移交期限:標的物于成交結果公告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簽訂合同并于簽訂合同后的10個工作日內移交房屋。若特殊情況延遲移交的,以出租方通知中標人時間為準進行移交,中標人須在接到出租方通知的5個工作日內移交,并按實際交付房屋時間計算租期。
(略)注冊時填寫“詳細信息”中的企業\機構名稱:
(略)
二、招租方式:
(略)
1、本次公開競價采用電子競價方式:
(略)
2、計租面積按不論標的所實際可使用面積多少,計租面積以公告面積為準。
3、競租標的的月租金按下列公式計算:月租金=最終成交價格,成交單價按競價結果確定。
4、租賃期限:租賃起始時間自租賃物實際交付之日起至2028年4月30日止,約33個月。
5、
(略)點另收取衛生費150元/月,衛生費不參與競價,收取方式:
(略)
6、承租人應于標的成交結果公告結束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履約保證金及第一年前三個月的租金、衛生費匯出租方指定的賬戶,并到出租方處取得保證金收據(
(略)賬戶繳款,如個
(略)點及中選人)后再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書》。中選人不在上述期限內繳齊履約保證金、租金、衛生費的,并取得收據和簽訂合同的,視為自動放棄承租資格,出租方有權沒收其競價保證金。
7、租金、衛生費收取方式:
(略)
8、其他費用:承租人每月應在當月將上月的水電費主動及時地存入出租人企業委托的賬戶。
9、承租人為自然人的,租賃合同生效次日起三個月內完成注冊營業執照,并向出租方提交營業執照進行報備,否則出租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收回租賃物,并沒收全額履約保證金,因此造成承租人的一切損失由其自行承擔,與出租方無關。
10、承租人在參與競租前,應詳細閱讀本次招租的招租公告及其有效組成部分,應了解相關情況及條款,并應當自行通過查閱相關資料、實地察看等方式:
(略)
11、承租人如需對房屋進行裝飾、裝修、改造或增擴設備時,應征得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人應自行辦理裝飾、裝修、改造或增擴設備相關審批手續并承擔一切開支費用。承租人未按照裝修改造方案施工或擅自改變房屋主體結構的,一經發現,出租方有權責令立即改正、恢復原狀;造成房屋損壞的,出租方有權責令停止裝修,單方面終止合同、收回租賃物,并將承租人的履約保證金全額沖抵違約金,且由此造成的損失承租人還須另行賠償。
12、租賃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遇地震、水災以及其他嚴重自然災害或戰爭、不可歸因于雙方原因發生的火災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因政府及出租方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及出租方需要對租賃房屋進行拆遷、拆除和改造、市政建設需要搬遷、土地被收儲、企業改制、房地產開發需要以及因法律、法規、政策調整等)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前述情形發生后,以出租方發出書面搬遷通知之日視為租賃合同終止日。承租人應保證在出租方發出的書面搬遷通知之日起30天內無條件搬離自有物品、清理遺留物并將房屋及其鑰匙移交出租方或按出租方要求移交有關單位:
(略)
13、除本公告另有約定情形外,租賃合同期滿日或提前終止日之次日起五日內,承租人應自行搬離有關物品并清理遺留物,將房屋移交給出租方。承租人應在保持房屋正常使用狀態下將其移交給出租方,移交前或移交時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的,承租人應負責維修,否則出租方有權拒絕接收房屋。承租人拒不移交或未按約定移交租賃房屋的,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人繳納從期滿或提前終止日起至出租方實際接收到房屋之日止的占用費(占用費按日折算,計算標準與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的租金標準相同)和相當于占用費總額30%的違約金,并有權對承租人采取停水、停電、強制收回房屋等措施。同時,對于承租人逾期未搬離/清理的可移動設備、設施、物品等,視為承租人放棄所有權,出租方有權任意處置,處置費用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承租人應予以補足。
14、承租人向出租方交還租賃物后,出租方應將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承租人,如承租人有欠繳租金(包括違約金、占用費等)及其它未結清的費用或有其它違約情形,出租方可將履約保證金折抵應收取的款項、違約金及相應的賠償金后剩余部分退還承租人,如不足抵償,承租人應予補足,否則出租方可向承租人追償。
15、承租人應遵守出租
(略)場管理方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略)入駐商戶信用考核管理辦法(試行)》等,出租
(略)場管理方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有修改的,以制定方最新發布的版本為準。
16、每個報名競租人都必須對所報標的實際情況(包括地理位置、房屋狀況、目前經營情況等)做充分了解,確認該標的能夠符合自身經營需要。今后,如因報名競租人對實際情況不了解而產生任何糾紛均由報名競租人自行承擔,
(略)無關。
17、意向承租人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合法存續的法人或企、事業單位:
(略)
18、對承租人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財務狀況、支付能力。
(2)租賃用途:詳見附件1,未經出租方同意不得分租、轉租或隨意更改用途。
(3)完全理解并接受本次招租規則,承諾承租(經營)過程中遵守出租方及所屬
(略)場的各項管理制度。
(4)
(略)指定賬戶,應于標的成交結果公告結束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履約保證金及第一年前三個月的租金、衛生費的租金匯達出租方指定的賬戶。
(5)其他詳見租賃合同。
19、意向承租人現場資格審核應提供的競價材料依據《
(略)資產招租辦理規程》相關規定提交:
法人或企、事業單位:
(略)
①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或相應資質的證明文件(交驗原件,若資質證明為三合一證件的,提供有效的三合一證件,復印件均須加蓋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交驗原件);
③授權委托書(經意向承租人簽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無需提供);
④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簽章的《意向競價人報名表》、《競價提示書》和《網絡競價承諾函》。
個體工商戶作為意向承租人:
①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交驗原件,復印件均須加蓋手印);
②意向承租人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如委托還需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授權委托書(經意向承租人簽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無需提供);
④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簽章的《意向競價人報名表》、《競價提示書》和《網絡競價承諾函》。
個人作為意向承租人:
①意向承租人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如委托還需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②授權委托書(經意向承租人簽章原件);
③經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簽章的《意向競價人報名表》、《競價提示書》和《網絡競價承諾函》。
有關單位:
(略)
三、時間安排
1、公告時間: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18日。
2、網上報名時間:
(略)(
(略).cn)注冊用戶名,
(略)進入“標的申請管理”→“標的公告”→選擇對應的標的點擊“申請競價”,在線提交競租申請。(
(略)站首頁服務幫助操作說明)
3、現場確認時間:
(略)(地址:
(略)
4、保證金繳納截止日期:2025年7月18日17時。
5、看樣時間: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18日(正常工作時間,節假日除外)。
6、看樣電話:
(略)5。
7、澄清、修改文件時限:意向承租人若要求對招租公告內容進行澄清,應在報名截止時間前提交書面材料。
四、注意事項
1、為避免因銀行間交易等原因影響保證金的及時到賬,
(略)轉賬(非現金)的方式:
(略)
2、競價時間及加價幅度:
(1)自由報價階段從2025年7月21日9點00分開始,自由報價時長為120分鐘。自由報價結束之后,以自由報價階段的最高報價作為限時報價的底價進入限時報價階段。限時報價周期為180秒,直至無人報價,則競價結束。
(略)主頁“服務幫助-操作說明”。
(2)加價幅度:詳見附件1,報價只要不低于掛牌價或按加價幅度加價的,即為有效報價。
(3)本平臺有權就競價時間做出調整,
(略)網站進行公告,該項目意向承租人已繳納競價保證金在電子競價活動結束之前不予退還。
3、競價服務費:按照《
(略)競價服務費收費標準》向承租人收取競價服務費,交易當事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該項目的交易合同,
(略)的原因造成交易合同被撤銷、解除、終止等情形的,競價服務費仍按《
(略)競價服務費收費標準》收取;已收取的,概不退還。
若未繳清競價服務費,本中心為追索競價服務費所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代理費、訴訟費、保全費、郵寄費、訴訟保全保險費等),均由繳費義務人承擔。
4、競價規則參見《
(略)資產招租辦理規程》。
5、
(略)所有。
報名聯系人:
(略)
業務咨詢電話:
(略)3
傳真:
(略)7
(略)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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