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有關規定,我局擬對
(略)水務局
(略)沙溪至堆頭無堤段生態修復工程二期工程作出批準意見的公示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審批意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維護公眾環境權益,現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基本情況予以公告。公告期為:從即日起不少于5個工作日。
建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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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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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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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制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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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概況:該項目臨時用地面積400平方米
公眾參與情況:2025年6月27日-2025年7月3日在
(略)(略)站受理公示,無反對意見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嚴格控制項目占地,開工前明確占用范圍。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時段、施工時序;優化臨時占地的布局和選址,減少占地和盡量選擇荒地,采取“永臨結合”的方式:
(略)
2.嚴格落實水環境保護措施。車輛清洗等廢水經隔油池+油水分離器處理后回用于車輛沖洗及灑水降塵;基坑排水、施工設備沖洗廢水經沉淀池處理、施工人員生活污水經化糞池+生物污水成套處理設備(預曝沉砂池+生物接觸氧化池+二沉池+消毒池)處理后用于綠化、灑水抑塵。
3.嚴格落實大氣環境保護措施。施工場地定時灑水,工地設置圍擋,設置施工場地硬化措施,料場、臨時堆場防塵措施,建筑垃圾防塵清運措施,運輸車輛防塵措施等;鋪路采用陰離子乳化瀝青等環保型瀝青。運輸車輛配備頂蓋密封并進行出入清洗,使用高品質燃油,加強對機械和車輛的維護保養。施工期揚塵執行《施工場地揚塵排放標準》(DB32/
(略))表1限值,機械車輛燃油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略)面鋪設過程中瀝青煙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
(略))表3排放限值。
4.嚴格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時間,避免夜間施工,合理規劃施工場地,合理分布施工機械;盡量采用低噪設備;車輛限速限鳴,減少交通噪聲。施工期噪聲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略))。
5.嚴格落實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產生的固體廢物按“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落實各項收集、貯存和安全處置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由當地環衛部門清運;建筑垃圾中廢鋼筋、廢木材外售綜合利用;清表垃圾委托垃圾填埋場或焚燒廠處理;廢油(HW08)交由有資質單位:
(略)
6.嚴格落實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嚴格落實《報告表》所述的各項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防范和應急措施,提高風險管理水平,配備相應物資。
建設單位:
(略)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上述擬作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意見反饋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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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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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略)
郵政編碼:211700
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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