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單位:
(略)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略)域問題類型調查核實情況是否屬實辦結目標處理和整改情況是否辦結責任人被處理情況
下李鄉石馬
(略)橋石料廠門口有一大型瀝青攪拌站,2017年至今無任何環評手續,無任何環保設備,無供電手續,占用土地和一部分河道建廠,燃燒原料是原煤,作業時冒黃煙,粉塵污染且噪聲擾民嚴重。隰縣大氣1.經查,群眾反映的“大型瀝青攪拌站”
(略)瀝青攪拌站,2017年10月開工建設,2020年11月4日相關部門對該企業“未辦理環評批復手續擅自開工建設”的行為進行立案處罰。該瀝青攪拌站建設有4個半封閉料倉、1套布袋除塵器。該項目建設未辦理用地手續,屬于違法用地。2.經查,群眾反映的“河道”實為石馬溝,不在河道水普名錄內,根據2019年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成果,該攪拌站不存在占用河道建廠行為。3.該攪拌站使用導熱油爐加熱,生產工藝不涉及原煤使用。2018年至2023年7月該攪拌站間歇性生產,料倉至喂料口無集塵抑塵措施,生產設備未密閉。部分屬實拆除瀝青攪拌站建筑物和構筑物,恢復地貌。。2025年6月21日,相關部門對該企業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責令拆除瀝青攪拌站建筑物和構筑物,恢復地貌。6月26日,該企業已按要求完成拆除工作,并恢復了地貌。已辦結對相關部門責任人給予紀律處分。
(略)上平望村周邊傾倒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略)土壤經查,
(略)上平望村
(略)北側以及
(略)兩側堆存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約370噸,主要為村民修建、翻建房屋產生的建筑垃圾和隨意傾倒的生活垃圾。屬實清理堆存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并平整覆土。加強日常巡查監管,采取防范措施,杜絕隨意傾倒垃圾。截至2025年6月22日,上平望村已將建筑垃圾清運處置,堆存的少量生活垃圾運送至
(略)生活垃圾填埋場進行處理。
(略)旁設置圍擋,加強巡查監管,禁止周邊村民再次傾倒垃圾。已辦結對上平望村相關負責人進行約談。
(略)廣場旁邊新華裕
(略)連廊,2020年12月10日注冊營業。2025年6月10日,現場核實發現該酒店在承接婚喪嫁娶等事宜時,存在放電子炮、吹嗩吶、吵鬧聲等噪聲污染問題,影響周邊居民;6月11日相關部門下達了《責令停止(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責令停止噪聲擾民,酒店負責人簽訂了承諾書。該酒店共有兩個出入口,一處為酒店正門;另一處位
(略)院內,需通
(略)大門進入,在酒店承接婚喪嫁娶等事宜時,存
(略)院內人多、車多等現象。6月14日相關單位:
(略)
(略)檢修井筒溢出,造成西高河村村民蔣某1個蔬菜大棚部分損壞,約8平方米菜地塌陷,約4畝菜苗被淹。屬實恢復村民菜地原貌,并合理賠償損失。2025年5月23日,第四污水處理廠已將將菜地內雨水抽回污水管道。6月22日,第四污水處理廠與村民蔣某簽訂賠償協議,同步恢復了菜地原貌。目前,蔣某已領取賠償款。已辦結
(略)、
(略)、
(略),天
(略)礦產循環產業、
(略)、
(略),均在未取得任何相關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持續開展經營活動。古縣其他污染經查,群眾反映問題共涉及6家企業,其中,
(略)轄區3家(均位
(略)經濟技術
(略))、
(略)轄區1家、
(略)轄區2家。
(略)轄區(古縣經濟技術
(略))
(略)、
(略)、
(略)等3家企業規劃建設的玻璃微珠項目均取得營業執照和環評批復。古縣經濟技術
(略)現已完成水資源
(略)域評估報告、水土
(略)域評估報告、洪水
(略)域評價報告等7項區域評估。檢查發現,3家企業分別于2025年5月7日、2025年5月9日、2025年4月27日投入生產,存在無證排污行為。
(略)轄區的天
(略)礦產循環產業是山西正和天元科貿集團旗下的再生資
(略),
(略)、
(略)、
(略)、
(略),經核實,4家企業均取得環評批復、排污許可證,均完成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
(略)已取得環評批復、取水許可批復,目前基建基本完成,相關配套污染防治設施正在進行調試,調試完成后申領排污許可證。
(略)正處于前期相關手續辦理階段,尚未開工建設。部分屬實依法查處企業環境違法行為,在未取得相關手續前不得投入生產。加強監管,規范企業建設、生產經營活動。2025年6月13日,相關部門對臨汾錦業新材料、古縣光圓新材料科技、臨汾聯晟交通科技3家企業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目前3家企業均已按要求停產。同日,對3家企業環境違法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6月23日,對3家企業分別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加強監管,落實企業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范建設、生產經營活動。已辦結
(略)違規生產農藥,污水直接排放到鵝卵石上全部滲透。
(略)水經查,
(略)2014年11月建成年產乙醛肟2000噸項目,2016年12月18日取得項目環評批復,排污許可證有效期至2026年8月17日。目前該項目處于停產狀態。2021年3月31日,該項目因未辦理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相關手續,相關部門于4月7日對該企業采取了停電措施,2022年7月21日相關部門予以查封,至今一直處于查封停產狀態。2025年6月21日現場核查發現,該企業無生產痕跡,不存在違規生產農藥的問題。該企業無生產廢水排放,
(略)及周邊進行排查,未發現排口和污水排放痕跡,也未發
(略)西北側三官峪河道及鵝卵石污染跡象。不屬實加強部門監管,依法查處違規生產經營活動。該企業2022年7月21日至今一直處于查封停產狀態。加強巡查監管,確保在未依法獲批生產前不得擅自生產。已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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