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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為把學習貫徹***法治思想不斷引向深入,中央宣傳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辦公室組織編寫了《***法治思想學習問答》(以下簡稱《問答》)。《問答》緊跟全面依法治國實踐發展步伐,聚焦理論熱點難點,回應社會關注關切,
(略)、深入淺出闡述了***法治思想的重大意義、科學體系、核心要義、豐富內涵和實踐要求。《問答》共分7個板塊,59個問題,是廣大黨員干部群眾深入學習貫徹***法治思想的重要讀物。
三、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地位(問題二十二)
如何理解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
答:走進寧
(略)的市民大廳,迎面一個玻璃展柜里密密麻麻放著69枚印章,外面貼著一張2015年的封條。這被永久封存的69枚印章,見證了
(略)推行“一枚印章管審批”的改革歷程。深化“放管服”改革,讓企業安心興業、讓群眾方便辦事,是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內容。截至2022年年底,我國先后取消和下放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比例達47%,徹底終結非行政許可審批,壓減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達71%。通過“放管服”改革等一系列重要舉措,我國營商環境明顯改善,市場主體不斷培育壯大,登記在
(略)場主體總數由2012年年底的近5500萬戶增加到2022年年底的1.7億戶。這些顯著成績的取得,離不開法治的推動保障。法治能夠架起“
(略)”,依法平等保護
(略)場主體產權和合法權益。
(略)場主
(略)場經濟的重要參與者,最期盼的是在投資興業過程中獲得平等法律保護,擁有穩定和可預
(略)場環境。這就需要不斷完善社會
(略)場經濟制度,通過科學立法讓各類產權所有
(略)場主體安心放心。2016年11月4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提出“堅持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廢除對非公有制經濟各種形式的不合理規定,消除各種隱性壁壘,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開公平公正
(略)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共同履行社會責任”。2019年3月15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加強對內外資企業的平等保護。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明確規定“國家實行社會
(略)場經濟,保障
(略)場主體的平等法律地位和發展權利”。2019年10月22日,國務院公布《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規定優化營商環境應當
(略)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原則,以市場主體需求為導向,以深刻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創新體制機制、強化協同聯動、完善法治保障,對標國際先進水平,為
(略)場主體投資興業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良好環境。這些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出臺為平等
(略)場主體產權和合法權益提供了重要制度基礎,為社會
(略)場經濟蓬勃發展創造了必要條件。法治能夠托起“公平秤”,有力規范行政執法、推進公正司法。社會
(略)場經濟的本質是法治經濟,只有將優化營商環境建設全面納入法治化軌道,才能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
(略)場經濟體系。現在,有些地方政府部門仍然熱衷于直接配置資源、直接干預微觀經濟活動,政府職能越位、缺位、錯位等問題比較明顯;行政執法過程中仍然存在著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程序不規范、過程不透明的現象;濫用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強制措施,把民事糾紛刑事化,搞選擇性執法的情況依然存在。解決這些問題只能依靠法治,不能簡單依靠行政命令和手段。各級政府只有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打破各種各樣的“卷簾門”、“玻璃門”、“旋轉門”,厘清政
(略)場的邊界,營造風清氣正、公平競爭的法治化營商環境,才能讓社會
(略)場經濟健康發展。各級司法機關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依法高效處理各類商事糾紛,切實
(略)場交易公平公正,
(略)場主體活力,為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法治能夠樹起“邊界線”,有效提升
(略)場主體的誠信與合規意識。市場經濟倡導的是自由、平等、守信的契約精神,
(略)場參與者共同
(略)場規則,誠實守信,各項營商活動才能順利進行。目前,我國還存在著部分企業依法依規經營、誠信守約意識不夠的問題,有的經營者因嚴重失信成為誠信“紅黑榜”的“老賴”。2014年6月14日,國務院印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
(略)年)》,部署營造優良信用環境,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2014年8月7日,國務院公布《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通過規范企業信息公示,強化企業信用約束,為促進企業誠信自律、維護交易安全提供解決方案。企業作為重
(略)場主體,依法依規經營管理水平不僅關系自身健康發展,很大程度上也影響著營商環境的優
(略)場經濟的良性運行。推動企業法治建設,構建法治化營商環境,不僅有助于打破當前我國經濟發展過程中遇到的瓶頸,更好釋放出內生動力;也有助于各類企業在“走出去”和“引進來”的過程中,不斷提升應對風險挑戰和國際經營的能力,更好適應經濟全球化發展的新形勢。改革開放40多年的經驗告訴我們,改革開放越深入,經濟越發展,就越離不開法治。法治既是社會
(略)場經濟的內在要求,也是其良性運行和改革發展的重要保障。哪個地方擁有法治化營商環境,哪個地方就擁有高質量發展的競爭優勢。沒有好的法治環境保駕護航,硬件設施再好、招商政策再優惠,也難以吸引更多企業去投資經商。只有持續加強法治建設,才能為
(略)場主體創造“萬類霜天競自由”的營商環境,才能為中國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為有源頭活水來”的不竭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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