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略)
為做
(略))等有關文件精神,經
(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現將2025年度申報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審機構
(略)工程系列生態環境專業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
二、申報評審專業范圍
評委會下設生態環境監測、生態環境工程、生態環境咨詢評估及管理3個專業學科組,主要評審專業如下:
專業學科組
主要評審專業
生態環境監測
生態環境監測相關研發及應用、標準制定、
質量分析、預測預報、網絡運維等
生態環境工程
生態環境污染治理與環境修復技術、方法等的研發、應用、工程規劃、設計和施工,以及資源循環利用工程、
(略)工程、生態環境設施運營管理等
生態環境咨詢評估及管理
環境影響評價、環境監理、排污許可、危廢鑒別、
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與評估、碳核查、綠色金融
以及環境技術論證、咨詢與技術評估等
政策法規及標準、規劃等研究及制定,
綜合管理及應用、科學技術普及等
生態環境類以及相關交叉學科等領域研究與應用等
三、申報條件和要求
(一)基本條件
遵守憲法和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從業行為。無不良誠信記錄,無尚在有效期內的行政處罰。
(二)崗位條件
1.
(略)企事業單位:
(略)
(1)具
(略)戶籍;
(2)持有有效期內的《
(略)居住證》;
(3)近2年內
(略)累計繳納社會保險滿12個月。
2.下列情況者不在申報范圍內:
(1)當年度已辦理退休手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擬辦理彈性退休手續的人員,不屬于申報范圍。實施漸進式延遲退休政策后,因退休年齡問題影響到職稱和職業資格、專業技術職務以及相關的工資待遇等,由本人負責。
(2)上一年度(2024年)參
(略)高級職稱評審未通過的人員(本年度有突出業績和重大貢獻者除外)。
(3)按國家規定,中央在滬單位:
(略)
(三)學歷、資歷要求
1.獲得理、工、農、醫類相關專業博士學位,聘任工程師職務滿2年以上。
2.獲得理、工、農、醫類相關專業碩士研究生學歷,聘任工程師職務滿5年以上。
3.獲得理、工、農、醫類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取得工程師職稱并聘任工程師職務滿5年以上。
4.非理、工、農、醫類專業大學本科(含在職教育本科)畢業,須具備理、工、農、醫類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取得工程師職稱并聘任工程師職務滿7年以上。
5.對于先評聘工程師,后取得相關專業在職學歷的專業技術人員,取得在職學歷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方可按在職學歷計算資歷年限。
6.境外(含港澳臺)學歷學位須經國家教育主管部門國外學歷學位認證;2008
(略)(https://
(略).cn/)認證。
7.任職資歷自按規定聘任工程師職務起算,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市事業單位:
(略)
8.非就業狀態、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崗位工作的經歷不能作為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在計算時,因專業技術崗位變動、待崗待聘、長病假、參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時間需相應扣除。
9.對從高技能崗位轉到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按滬人社專〔2021〕312號文件規定執行。
10.為促進職稱與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銜接,對符合滬人社?!?020〕459號文件規定的,可申報高級工程師職稱。
11.對于海外留學高層次人才、業績突出的民營企業高層次人才等,符合滬人社專〔2023〕111號文件規定的,可通過“直通車”或“綠色通道”評議后,參加高級職稱評審。
(四)論文論著/技術總結要求
提交在工程師任職期間撰寫的與本職工作密切相關、具有較高學術水平的工程技術專業論文,或技術總結,或著作,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合作撰寫論文不得超過3人)撰寫專業論文兩篇及以上,論文原稿字數不少于3000字,其中至少有一篇在專業刊物(
(略))上公開發表。確定一篇為主送論文,主送論文須獨立撰寫。
同時,提交論文應注意以下要求:
(1)學位論文不得作為職稱評審論文報送;
(2)若報送以外文發表的論文,需同時提供中文譯稿,且審核時以中文內容為準;
(3)網上申報提交的論文應確保與所提交的書面材料完全相同,凡未按要求上傳論文材料的,材料受理點將不予受理;
(4)提交公開發表的論文,申報人員應在材料申報截止日前提供正式出版刊物。論文錄用證明、報刊及電子論文等不作為申報依據。凡在材料申報截止日無法提供正式出版刊物的,材料受理點將不予受理;
(5)評委會對申報人所提交主送論文將進行重合度檢測,經查實存在學術造假行為的,實行“一票否決”。
2.結合本人主持或為主參與的科研項目、生產項目或工程項目的技術工作,獨立撰寫技術工作總結兩篇及以上,每篇字數不少于3000字。
同時,提交技術工作總結應注意以下要求:
(1)項目(工程)設計說明書、產品說明書,可行性研究、立項申請、結題報告以及項目技術報告、測試報告,產品標準,專利申請報告等不可作為職稱評審技術總結報送;
(2)技術工作總結應闡明項目水平,并寫明本人在項目中所承擔的崗位職責、專業技術能力、創造性的作用貢獻以及解決的技術難點與難題;
(3)技術工作總結須由單位:
(略)
(4)評委會對申報人所提交的技術工作總結將進行重合度檢測,經查實存在學術造假行為的,實行“一票否決”。
3.作為主要作者(前3名)撰寫并正式出版過學術論著(不含編著、教材),其中本人撰寫的字數不少于四萬字。
(五)單位:
(略)
根據相關文件要求,為確保職稱申報程序公正,要求申報人所在單位:
(略)
(六)繼續教育要求
需完成以下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學習要求:
1.公需科目。五年內累計完成公需科目課程不少于90學時(即2021年及以后取得的學時可計入,
(略)“
(略)(略)”(https://
(略).cn)所學學時可計入)。
(略),網址https://
(略).gov.cn/jxjy/#/index,進入【
(略)】學習。
2.專業科目。五年內累計完成專業科目課程學習不少于60學時(即2021年及以后取得的學時可計入),學
(略)及“
(略)”(
(略).cn)查詢。
2021年-2023年在
(略)管理專業高評委取得的繼續教育專業課學時可計入。
(七)面談要求
申報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參加專家面談,面談情況作為評審重要內容,無故缺席者視為放棄申報作“一票否決”處理。專家面談內容不局限于論文與業績,凡在職稱評審中涉及的內容均在面談范圍。具體面談時間地點:
(略)
(八)其他事項
1.已評聘其它相關系列高級職稱,因工作需要轉到生態環境專業工程技術崗位上工作1年以上,并經考核能履行現崗位職責,可轉評高級工程師職稱。
2.對于上一年度評審未能通過的,第二年繼續要求申報的人員,須在申報當年取得以下突出業績和重大貢獻之一,否則不予以受理:(1)取得國家級或省部級科技進步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等科學技術獎的主要貢獻者,具有個人證書;
(2)作為項目負責人完成了省部級以上重點攻關項目或產學研項目,或者作為項目負責人通過
(略)高新技術成果轉化A級認定的項目,須提交立項及項目完成及相關材料;
(3)獨立撰寫并公開出版與專業工作內容相關的專著。
3.事業單位:
(略)
四、申報評審程序
(一)網上申報流程
(略)上申報。
1.
(略)“一網通辦”或“隨
(略)民云”注冊賬戶。
2.登錄
(略)(略)(https://
(略).gov.cn/zcps/zcpssb/index)—網上辦事—職稱申報,
(略)上申報。
3.填報上傳
(1)按照要求逐項填寫、見空必填,無信息填“無”;
(2)按需上傳相應附件(請確認上傳附件不攜帶病毒,否則可能導致材料上傳不完整而影響評審);
(3)經檢查無誤,無漏項,點擊生成并打印評定申報表;
(4)單位:
(略)
具體填寫要求見《
(略)上申報指南(2025)》
4.評委會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對有異議的材料退回修改,
(略)中審核進展情況,
(略)提示修改、完善并再次上報。
5.在網上申報截止日前,申報人須提供完備的申報材料。申報表所在單位:
(略)
6.
(略),申報人根據《報送高級工程師評審材料目錄》(見附件)要求打印材料并裝訂成冊,遞交至指定地點:
(略)
7.評委會組織安排專家面談。
8.在“
(略)(略)—評審結果”中公示至少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制作電子證書。
(二)申報時間
1.申報時間:2025年7月14日-7月31日17:00
7月31日17:00前,申報人須在“隨
(略)民云”注冊并在“
(略)(略)”中成功首次上報申報材料,逾時無法申報。
2.申報材料修改時間:2025年7月14日-9月5日17:00
(略)上材料修改截止時間按照審核意見進行修改補充并上報的,視為放棄本年度申報。
3.紙質材料報送時間:2025年9月15日-9月19日
9:30-11:00,13:30-16:00,逾期將不再受理。
材料報送地址:
(略)
紙質材料報送聯系人:
(略)
(三)受理點聯系方式:
(略)
聯系人:
(略)
鮑老師,聯系電話:
(略)
時間: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四)評審費用
高級職稱評審費每人
(略)(含論文查重費),于遞交紙質材料時交齊,評審不通過者,費用不予退還。
附件:報送高級工程師評審材料目錄
(略)生態環境局
2025年6月18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報送高級工程師評審材料目錄
姓名:
(略):申報評審專業:
單位:
(略)
正常申報o破格申報o轉評o
(略)
報送材料名稱:
(略)
份數
報送要求
*1
高級工程師評定申報表
3(原件)
①
(略)后重新生成申報表并打印、簽章;
②打印須保留頁碼及打印日期,簽章日期不得早于打印日期;
③
(略)。
*2-1
主送論文
或技術工作總結
或著作
2
①右上角標記主/
(略)
②發表論文:期刊封面、目錄、正文掃描件+正文word打印件;
③未發表論文/技術工作總結:word打印件
④著作:原件兩冊(評審后退還)
⑤發表論文的期刊原件(1份)
*2-2
副送論文/技術總結
2
2-3
其他文章等
1
*3-1
身份證或居住證
1
原件
*3-2
學歷、學位證書
1
復印件及原件
*3-3
工程師證書
或現任職稱證書或等同工程師的職業資格證書
或單位:
(略)
1
①08年后取得的工程師職稱可只提供原件;
08年前取得的工程師職稱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②
(略)取得的工程師職稱需提交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專業技術
職務申報表或任職資格紅頭復印件
③職業資格證書等其他請提交原件及復印件
*3-4
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證明
勞動合同
1
①國企、事業單位:
(略)
②非公單位:
(略)
③如網審時要求開具崗位說明、彈性延遲退休證明文件,請提交說明原件及復印件
*4-1(如有)
項目情況證明
專業技術成果獲獎證書
及重要業績證明材料
1
根據個人情況提交
4-2
其他
1
5
營業執照
1
復印件(國企、事業單位:
(略)
備注
①論文、證明、證件等復印件均需加蓋單位:
(略)
②上述材料雙面打印,按目錄順序疊放(不要裝訂在一起);申報表及論文按份裝訂(按份裝訂,不要整個裝訂在一起)。
③除著作外,以上提及期刊、證書、證件等所有原件現場審核后退還。
④對經核實故意提供虛假材料者,
(略)將予以記錄,將取消本年度評審資格并從次年起3年內不得申報。
注:1、“*”為必須提交的材料。2、此表貼于申報材料檔案袋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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